小镇并不大,但买阿秀和丹霄他们需要的东西都能够买齐,只有朝暮雨需要的符纸和朱砂比较难买,丹霄跑了好几间铺子才买齐,最后是阿秀的话本。
丹霄一口气和老板说了十几本的名字,那老板就将早早准备好的话本递给了他,看样子非常熟练,一看就是阿秀没少光顾。
丹霄费了大力气才将这些东西全部塞进包袱内,还给朝暮雨怀里塞了一些,让他帮忙拿着。
朝暮雨看了眼怀里的杂书,也打开翻了两页,片刻后,又静静地合上了,这些书还是太超过他的知识范畴了,还是不看为妙,以免影响心境。
两人离开书铺,正打算找个车马行坐车回到山村时,眼前却忽然出现了几道人影,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哥几个看来收获满满啊,还有闲钱买这些,不如借我们一些,让我们去喝酒啊。”一道流里流气的声音响起,还有一只手径直伸向丹霄身前的包袱。
丹霄警惕地退后两步:“我警告你们,我今天急着回家。”
听了丹霄这句话,其余人彼此对视一眼,更是大笑了起来,在他们眼中,丹霄不过是个瘦弱的年轻人,而朝暮雨更是个体弱多病的小白脸。
他们可是跟踪这两人有段时间了,亲眼看着这两人从医馆里出来,又上街买这买那,出手阔绰的很。
最重要的是,这两人长得眼生,一看就不是镇上的人,就算抢了也不会担心被报复。
这些地痞混混都已经猜想好了,朝暮雨和丹霄无非就是附近山村里出来的村民,意外打了一张好皮子来镇里卖掉,便自觉腰包充裕了。
“那本大爷也警告你,你现在就算把身上的钱全给我们,我们也不会放你走了,除非你愿意学狗叫,从本大爷的裤裆下钻过去,我就勉强原谅你冒犯我了。”地痞一副流氓样子地道,他的跟班听见了,更是嚣张地道,“被这种兔儿爷钻裤裆,我都嫌弃脏。”
还顺带嘲讽了下两人的外貌。
丹霄慢慢攥紧了手,木头做的手指互相挤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一只手也摸向怀内的短刀,他今天不把这几个人活劈了,他就不叫丹霄。
就在他怒火中烧的时刻,一只手落在他的手上。
丹霄微微侧头,看到了朝暮雨站在自己身侧,他眉心一点红色鲜艳如血一般,他薄唇轻启:“不用动。”
虽然他的话语没有说出声音,但丹霄能够通过默契,判断他的口型代表着什么意思。
几个无赖混混看到朝暮雨和丹霄窃窃私语的模样,更是不满:“你们两个想好了没,到底谁来钻?”
朝暮雨上前一步,同时两只手伸开,他的指缝间已经夹了三张符纸,由于袍袖宽大,三个无赖根本没有发现朝暮雨的动作,他们还以为,是朝暮雨被丹霄推出来向他们求饶了。
直到朝暮雨距离他们几步远的位置停下,将三张符纸甩出。
朝暮雨双手掐诀,三张符纸无风自动,贴在了三个无赖的额头上,他们便如同被施展了定身术一般,站在原地动弹不得,连话语都说不出,可他们的眼珠还能转动,脑子还能思考。
此刻,在他们眼中,原本只是小白脸的朝暮雨,顷刻间变成了恶鬼一般的存在。
这一定是妖术,这两人是山上下来的妖怪!
第84章 恨
丹霄认识那几张符纸,他们偶尔也会抓到大型的野兽,但体型太庞大,他们没有合适的工具将其运回去,而放在这里,等到了夜里,一定会被更多的野兽作为食物。
他们可不想让那么多的野兽聚集在距离药园不远的位置,在研究过后,朝暮雨拿出了符纸。
这种符纸可以融化肌肉和身体,但是无法融化骨头和眼球一类的东西,即使这样,野兽剩下的东西也不多了,他们只需要在原地挖个坑,把骨架埋进去。
但把这种符纸用在人的身上丹霄从未这么想过,但最关键的是,如果这样做,朝暮雨一定会作为凶手被官府抓捕起来,如果他们抓得到朝暮雨的话。
但朝暮雨的神色却没有丝毫地动容,冷漠地像是覆盖了一层冰霜,他伸出手。
“等等!”丹霄大喊出声,他的这道声音让朝暮雨看了他一眼。
巷口外响起两道脚步声,两名身穿捕快服的官兵已经闯了进来,对着他们大喊:“干什么的!”
因为分心,朝暮雨的三张符纸也从散热的脑门上飘然而落,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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