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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早餐过后,唐晓糖和沈昭年收拾好行李赶往机场。
仲夏市没有直达通安市的航班,他们只好找了最快的路线中转,一直辗转到下午四点半,两人终于抵达了桐离古镇。
来的路上,唐晓糖抽空上网查了一下。
桐离古镇和她想象中的江南水乡不太一样,它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
往东一百多公里是全国最大的港口城市,西南北也都连接着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包括通安市本身的GDP在全国也是排得上名号的。
唐晓糖想起她过往在旅游攻略上看到的那些充斥着酒吧、商业街的现代化古镇。
这样一个城市的古镇,能保留下来的真正的古韵还剩多少呢?恐怕早就商业化严重了吧。
没想到事实却并不如她所想的。
桐离很幽静,或者说,冬日下午四点多的桐离很幽静。
因为有规定,汽车不能开进古镇中心区域,唐晓糖和沈昭年在路口下了车,两人拖着行李箱走在高低不平的石板路上。
天色阴沉,街上只有三三两两行人,看上去并不都是游客。
或许是因为天冷的缘故,街边好些店面都半掩着大门。
唐晓糖一家家招牌看过来,都是差不多样式的古色古香的牌匾,颇有些韵味,只是光看名字根本没法知道这是家干嘛的店铺,甚至有可能都不是店铺。
走了没多久,迎面而来一位穿着长袍棉马褂,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小哥,离着老远就朝他们挥手小跑上前来。
“二位是刚刚打过电话今天要入住的客人吧?”小哥笑着问道。
“是的,我们上午定了两间房。”沈昭年答。
见对上了人,小哥越发热情,自我介绍姓魏,让他俩喊他小魏就行。
小魏要帮二人拿行李,沈昭年没有推辞,把手上唐晓糖的大箱子递给了小魏,自己则从唐晓糖手上接过了他的小箱子。
他们定的是位于中心区域一幢老房子改造的民宿,老房子一共三层,只有八个客房,没有电梯。
前台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穿着绣花棉服,五官虽不是很出彩,但整体气质出众,唐晓糖不禁眼前一亮。
小魏跟他们介绍这是店主,说完又笑了笑,补充道:“也是我的小姑。”
唐晓糖好奇的问:“那你们这是家族产业吗?”
小魏点头,道:“这房子是我太爷爷的。”
办好入住后,小魏拎着大箱子走在前头,带着他们上到三楼,把行李放在客房门口这才转身下楼。
两间客房是挨着的,二人各自推门进房。
唐晓糖一眼被阳台吸引,把箱子随手放在进门处,走到阳台边推开了玻璃门。
阳台虽小,但视野不错,正对着民宿的后花园,这个花园得有两三百平了吧,唐晓糖不禁咂舌。
但或许是因为淡季,花园里的小池塘被抽干了水,有两个工人正在做维护。
【池塘里的小鱼被猫叼完了没?】
唐晓糖突然想起沈昭月日记里的这句话。
她转身回屋,从箱子里把先前画的那幅老房子图拿出来,正好这时沈昭年站在没关的门口敲了敲门,“肚子饿了没?”
他们在来的路上坐了两趟航班,两趟都发了飞机餐,虽然飞机餐味道一般,但为了节约时间成本,唐晓糖还是吃了一点垫肚子,只是这一点在沈昭年看起来或许不太够分量。
唐晓糖站起身来,摇头道:“我们先去小鱼说的那个老宅博物馆吧,去晚了别下班了。”
两人在一楼拿了一份古镇手绘地图,照着上面的路线很快找到那栋收费参观的老宅博物馆。
但是果然如唐晓糖所料,他们要下班了。
“我们五点下班,四点半就停止进客了。”窗口的售票员是个五十来岁的阿姨,听口音像是本地人,她指着墙上的挂钟,“你看,现在都四点五十啦,十分钟你们能看个什么?”
唐晓糖还想再争取一下,但是阿姨显然不想给她机会,“小姑娘,想看明天再来吧。”
说完,她一把关上了售票的小窗口。
见唐晓糖还是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沈昭年拍了拍她,“走吧,明天上午再来。”
刚走了几步,唐晓糖突然又跑回去,叩叩叩敲响窗口的玻璃门,“姐姐,我不买票了,我想跟你打听个事。”
或许是她这声姐姐叫得好,又或许是有的人生来就自带八卦因子,总之,听见唐晓糖说要打听事,阿姨很快又拉开了窗口。
“什么事?”她把头靠近窗边,看着唐晓糖的眼神满是兴致。
“姐姐,你是本地人吧?”唐晓糖问。
“对啊,土生土长五十年喽。”阿姨应道。
“啊,你都五十岁啦!我还以为你顶多四十呢,看起来可年轻了。”
唐晓糖两句话把那阿姨说得呵呵直乐,摆着手说:“哪里哪里,小姑娘嘴真甜。你想打听什么事?姐姐知道的都告诉你。”
“姐姐,你帮我看看,这画上的房子是你们这儿的吗?”唐晓糖把随身携带的画纸展开递到窗边。
“等等啊,”阿姨回过身去取了副眼镜戴上,随后接过画纸仔细看了又看,“没见过,这房子不是我们这儿的。”
她把画纸递了回去,“就这事?”
“还有还有。”唐晓糖朝沈昭年招手,“姐姐,你看看他,眼熟不眼熟?”
阿姨把眼镜取了下来,“小伙子挺帅啊。”
“那你觉得眼熟吗?”唐晓糖追问。
“眼熟什么?这帅哥一看就不是我们本地人,没见过。”阿姨看唐晓糖的眼神里浮上了些莫名其妙。
唐晓糖还不死心,“是这样的,我们俩听朋友说在你这老宅里看见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跟他长得一模一样,所以我们就想来看看,你在这儿这么多年,这里面的东西应该都见过吧,有那张照片吗?”
阿姨面色一凛,“闹了半天你还是想忽悠我让你进去吧,都说下班了,要看明天来,还给我胡编些什么照片,这里边的东西那都是一百多年甚至两百年前的了,怎么可能会有这小伙子的照片?!别处逛去吧。”
说完,阿姨这次彻底关了门窗。
唐晓糖和沈昭年面面相觑。
稍后,还是唐晓糖先开了口,“你说是这个阿姨记不得里面的东西,还是小鱼骗了我们呢?”
沈昭年想了想,道:“有三种可能。第一,小鱼撒谎了;第二,虽然阿姨是本地人,也在老宅工作,但她对里面的东西并不感兴趣,所以说不定她都没看过或是没看全,毕竟她只负责卖票,不负责讲解;第三,”沈昭年顿了顿,“阿姨知道里面有那张照片,同时她也认出了我,她知道照片是合成的,怕我们追究,自然不会在我们面前承认。”
唐晓糖皱眉思考,“第一第二都还挺合理的,但是这第三,你的推断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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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这个阿姨的态度有些奇怪吗?”沈昭年问。
唐晓糖:“怎么奇怪了?”
“我刚刚看了门口的简介,这栋老宅是个人产业,一般情况下,个体户打开门做生意的,谁会那么在意下班的时间呢?很多人哪怕加班加点,只要有生意都会做,更别说还剩十分钟。她完全可以跟我们说清楚要求我们五点之前出来,只要我们愿意,六十块钱轻松就赚到了。哪怕我们动作慢一点,他们催促一下,怎么都耽误不了太多时间,但她却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很显然就是不想我们进去。而且你刚刚跟她提起照片时,我注意到她的眼神有一丝慌乱。”
说到这里,沈昭年停下看着唐晓糖,“现在,你觉得合理了吗?”
唐晓糖面色微沉,懊恼道:“如果你这个推断合理,那我们明天来也看不到那张照片了吧?”
沈昭年点头,“前提是这个推断正确。所以也不用费神猜测了,不是还有前两个推断吗?明天来看了再说吧。”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唐晓糖沮丧着脸。
“你这幅画不是才问了一个人吗?”沈昭年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让她打起精神来,“我们继续去找本地人打听,五十岁的没见过就问问六十岁的,六十岁的没见过就找七十岁的,不是说这里的好些建筑都有两三百年历史了吗?自然是年纪越大的人知道的越多。”
听到这话,唐晓糖瞬间又打足了鸡血,“好,我就不信了,我们一定能找到的。”
冬天的六点半,天已经完全黑了。
在唐晓糖的肚子第三次发出咕嘟声时,沈昭年不再依着她的再问问,而是强制地拉起她往回走去。
“不能再找了,得先吃饭。之前出来时我问了民宿的老板,他们餐厅开到晚上九点半。我看这一路走过来也不知道哪家是餐馆,不如就回去吃吧。”
他念念叨叨说了一堆,可是,唐晓糖哪里还听得进去呢?
路灯昏黄,小巷幽深,石板路高低不平。
面前的身影高大挺拔,牵着她的手温暖有力,脚下的每一步都走出了她心电图跳跃的新高度,就连呼吸间的白气,在唐晓糖眼里都变成了一个个暧昧的形状。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她跟所有坠入爱河的人一样,只希望脚下的路能一直走下去。
***
回到民宿时,前台的店主不在。
小魏正和一名头发全白的老者坐在大堂的茶台旁喝茶,见他们进门,小魏笑咪咪地跟他们打招呼,“外面冷不冷?来喝杯热茶吧。”
两人依言走过去,坐在了一旁的空位上。
小魏从茶罐里取出新茶换上,给茶壶里续上热水,静待五秒,提起茶漏,取了两个茶盏烫好,倒上茶水,推到二人跟前。
沈昭年接过他递来的茶盏,礼貌地说了声谢谢,“我们想点餐,现在方便吗?”
“可以啊,想吃什么你来看菜单,我们家大厨是我姑父,本地菜做得那可是一绝。”小魏立马起身往前台去拿菜单。
沈昭年抿了一口茶水,也跟了过去。
唐晓糖目送他走开,回过身将手上的画纸放在桌上,双手捧起茶盏,轻轻吹了吹,放到嘴边试了试温度,察觉到已经不烫嘴了,她一口直接干掉了。
一旁的老者原本在逗猫,见她一口喝光了茶水,呵呵一笑,“小姑娘这茶喝出了酒格啊。”
边说着,老者提起茶壶又给她续上了一杯,放下茶壶时,他的眼神不经意扫过桌边的画纸,不禁拧起眉头咦了一声。
随后,他将茶壶放下,伸手拿起了画纸。
老者拿着画纸看了又看,一会儿戴上眼镜,一会儿又取下眼镜,一会儿离得近些,一会儿又拉得很远,神色逐渐变化,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说的却都是方言,唐晓糖一句也没听懂。
三分钟后,小魏拿着点好的餐单去了后厨,沈昭年回到茶台边刚要说话,唐晓糖赶紧朝他比了个嘘,随后眼神指向老者,沈昭年轻扫过去,见老者正仔细看着那幅画,他不动声色地在唐晓糖身旁坐了下来。
十多分钟后。
老者颤悠着手再一次取下眼镜,望向唐晓糖的眼中竟闪烁出泪花,他神情激动地开口问道:“小姑娘,你这画是从哪里来的?”
第32章
“小姑娘,你这画是从哪里来的?”老者的双手隐隐颤抖,原本浑浊的双眸闪烁着晶亮的光,情绪激动地看向唐晓糖。
唐晓糖和沈昭年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希望,想了想,唐晓糖决定实话实说,“这是我根据一段日记里的描述画的。”
老者恍然大悟,“难怪了,难怪这房子乍一看眼熟,细看又不怎么像,可拿得远一点又觉得就是它了。只因为你这画啊,只有骨,没有皮,因为你没见过它,很多细节你都无从画起啊。”
“爷爷您认得这房子?”唐晓糖问。
“这房子是这桐离古镇的吗?”沈昭年接着问。
“当然是。”老者捋了捋胡须,眼神一直没离开画纸。
“那它现在在哪里?我们下午问了好些人,他们都说没见过。”唐晓糖道。
老者呵呵一笑,“这些后生仔怎么会见过呢,这房子啊,早就塌了。”
“塌了?!”唐晓糖和沈昭年异口同声惊诧道。
“没错,塌了。七十年前就塌了,塌的时候,老头子我才刚刚十五岁。”
忆起往事,老者的眼神逐渐飘忽。
“小时候,这套公馆是我们镇上最大的房子。房子大,院子更大,当时,人们都称它为桐桉公馆。哦,对喽,那个时候,桐离古镇还不叫桐离古镇,而是叫做桐桉镇。”
桐桉镇?!
唐晓糖和沈昭年瞬间对视,对方的眼里皆是满脸震惊的自己。
老者悠悠道:“桐桉镇是在五十多年前被划分到了通安市的辖区,因为发音相似,桐桉镇就改成了桐离古镇。
“而桐桉公馆,之所以用镇的名字来叫它,是因为桐桉公馆在我爷爷小的时候就已经是座空宅,没有主人,镇上人人都说那是栋鬼宅。
“也曾有达官贵人看中了它,想要住进去,但无一例外在搬家之前家里就要出事。涉及到这些神神鬼鬼的事,大多数人总是胆小的,房子再好也犯不着拿命冒险,随即便撤了住进去的念头。
“只有一户人家,家主是个胆大的,说什么也不相信,不顾众人的劝诫坚持住了进去。结果才到第三天,那主人一清早被发现淹死在了院子的池塘里,周围除了他自己的脚印再没有其他可疑的痕迹。
“自那以后,便再也没人敢打桐桉公馆的主意。
“这些,我都是听我的爷爷说的。
“而在我小的时候,大概是五六岁的样子吧,我常常会跟着我们镇上的孩子王偷偷从后墙的狗洞爬进去玩……”
那个时候,桐桉镇能玩的地方早被他们扒了个底朝天,只剩下一个偌大的桐桉公馆,神秘且充满诱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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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家人都一再叮咛不要去那里玩,可是小孩子又能听进去多少呢?
一开始,他们也是有些害怕的,毕竟家里大人耳提面命说那公馆闹鬼。
于是十几个孩子一商量,先派了三个胆大的进去探路。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那三个孩子喜滋滋地跑出来跟众人宣布,公馆又大又漂亮,里面还有好多他们见都没见过的宝贝。
领头的孩子王是个胆大心细的,进去之后跟所有孩子交代,公馆里的东西一样都不能带出去,免得被家人或是外人发现了。
孩子们对此都唯命是从。
就这样,桐桉公馆俨然成了他们的秘密乐园,他们白天进去玩,天黑之前回家,一切都相安无事。
一直到半年之后。
半年后,有个从外地跟着家人搬来的小女孩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小女孩名叫黄珍珍,十来岁的年纪,长得娇俏可爱,穿着打扮也很是靓丽,瞬间就俘获了大多数孩子的心。
在对她例行考核过几次之后,孩子们觉得可以带她去他们的秘密乐园了,于是再三叮嘱,一定不能跟大人说起去过那里。
可是他们都忘了叮嘱她,公馆里的东西不要带走。
玩耍中,黄珍珍在公馆里看见了一个漂亮的水晶发夹,比她时髦的妈咪梳妆盒里所有的发夹还要漂亮,于是她偷偷藏进了自己的衣兜里,把它带回了家。
她对那发夹爱不释手,晚上睡觉也把它拽在手心里,可第二天早上起来,发夹不翼而飞。
一开始,黄珍珍猜想是家里的仆人趁她睡着偷拿了她的发夹,因为她家里之前也出过仆人偷拿了她妈咪的首饰,被妈咪报官捉拿的事情。
可是,那发夹本就是她偷回来的,她又怎么能报官呢?她只好忍气吞声。
第二次,她又跟着小伙伴们一起进了桐桉公馆,这一次,她偷走了一对珍珠耳环。
耳环照例在第二天早上不翼而飞。
黄珍珍恼怒不已,却依旧无能为力。
第三次,她偷走了一条宝石项链。
这一次,项链没有丢,丢的是黄珍珍。
家里的管家,也是黄珍珍的乳母芬姨,一早上去小姐房间叫小姐起床,可床上却空无一人。
往常这个时候,珍珍小姐都要她叫唤好几轮才会噘着嘴不耐烦地起来。
芬姨四下观望,发现昨晚明明关了的窗户现在却大开着,她想,许是珍珍小姐又调皮了,有门不走,偏要翻窗出去玩耍。
于是下楼跟老爷夫人汇报。
老爷只斥责了夫人一句:慈母多败儿。
随后提着公文包匆匆出门去了。
夫人照例没当回事,只让芬姨给她盛一碗燕窝粥去。
到了晚上,黄珍珍还不见回来,这下,黄府上下终于都着急了起来。
黄老爷立马发动下人出门去找,这一找就是一夜,第二天清晨,黄老爷报了官。
这一找又是三天。
在黄珍珍失踪后的第四天。
去桐桉公馆玩耍的孩子们遇到了一只通体全黑的小猫。
黑猫不知是从哪里窜出来的,冲着领头的孩子王喵喵直叫,随后转身就走。
孩子们一开始好奇地跟在黑猫后面,后来觉得无趣,有人提出不想跟了,想去别处玩,黑猫像是听懂了他们的话,回过身来大声朝他们叫唤。
孩子王终于在这时察觉不对劲,随即朝黑猫道:“你带路吧,我们跟着你。”
得了他的话,黑猫这才掉头继续往前走,一直将他们带到一个他们之前从未发现过的房间门口,黑猫回头冲他们叫了一声,嗖地一下跑走了。
孩子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他们在公馆里穿梭已久,自认为大大小小的地方都被他们光顾过了,怎么会突然出现这样一个房间,是他们谁都没见过的。
众人你推我我推你,谁也不敢第一个上前。
过了好一会儿,还是带头的孩子王一咬牙,一脚将门给踹开,随后,他们就看见了倒在血泊之中的黄珍珍。
接下来,桐桉公馆里爆发出巨大的、嘈杂的、经久不息的哭叫声。
周围的人被叫喊声惊到,有人听出其中有自家孩子的声音,顾不得公馆的禁忌,人们陆续冲了进去。
到后来,巡捕房的人也赶到了。
准确的说,一开始没人认出那就是黄珍珍。
血泊中的人脸上有被毁坏的痕迹,又有横七竖八的血渍覆盖,根本看不清样貌,只能从身形和身上破烂的裙衫看出,这是个小女孩。
她的头上被剃得光秃秃的,头发散乱了一地,一枚漂亮的水晶发夹正牢牢地别在她的头皮上,别出两个干涸了血痂的黑窟窿。
在她未曾打耳洞的耳垂上,横穿过一副珍珠耳环,穿得耳垂血肉模糊。
唯有靠墙的玻璃柜里,一条宝石项链洁净如常,闪烁着诡异的光。
“是黄珍珍!”孩子群里有个黑瘦的小女孩指着地上大喊。
随后那小女孩的妈妈一把将她抱紧,颤抖着嗓门厉声道:“妞妞,你可别胡说!”
“我没胡说!她头上的发夹和耳环都是珍珍小姐从这里拿走的,我看见了,她还让我拿,我没拿,她让我帮她保密。还有那根项链……”妞妞手指向玻璃柜。
从这天起,桐桉公馆彻底被封锁。
曾经有人提议将公馆拆除,不出意外,那个提议的人第二天就出了意外。
从那以后,再没人敢打公馆的主意,就这样过了将近十年。
十年后的一天,天气没有任何异常,桐桉镇的人照例为每一天的生活忙碌。
突如其来轰地一声巨响。
桐桉公馆没有任何预兆的塌成了一片废墟。
一开始,没人敢靠近它。
过了十多天,有靠着捡废旧物品为生的乞丐在公馆的外围捡了一些物品拿去换钱。
又过了十多天,周围的人见那人好吃好喝的什么事都没发生,于是壮着胆子陆续从废墟中翻找起值钱的东西。
渐渐的,镇上的人将废墟翻了个底朝天,值钱的、不值钱的都被搜刮走,甚至连砖块都被人拿走了一些。
而那些人,在那段时间,没有一个发生意外的。
“至此,众人终于相信桐桉公馆的鬼怪彻底消失了。很快就有人推掉了那片废墟,争抢着建起了自家的房子。
“喏,出门往北走,不到两里的那家老宅博物馆就是建在以前的桐桉公馆地皮上,不过只是占了它一小部分。
“那家现在的老板姓戴,是个外地人,听说是个大企业家。
“戴老板喜欢搜集一些老物件,又听了桐桉公馆的传闻,二十年前,他特意跑来高价买了那栋老宅,把他之前收集到的一些老物件放在里面展出,又在我们当地高价收购百年以上的老物件,当时还请了专家在这儿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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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足足收了大半个月。
“现在那老宅里,有一小部分东西就是以前桐桉公馆的。”
到这里,老者的故事说得差不多了,而听故事的二人此时却陷入了翻天覆地的漩涡之中。
第33章
五十年前改了名的桐桉镇。
七十年前就已经坍塌的桐桉公馆。
这些早已经消失在岁月中的,为什么它们会出现在沈昭月的日记里?
不等他们想明白,老者的问题先来了,“小姑娘,你说的日记是在哪里看到的?里面都写了些什么?”
唐晓糖看向沈昭年,后者给她递了一个让我来说的眼神。
“这是我们在一个长辈那里看到的,说是他们家祖奶奶辈留下来的,日记就剩那一页了,用塑封封存着。上面就写了桐桉镇的杏花开了,然后描述了一栋房子,还写了什么老槐树。”
“杏花……”老者呵呵笑了起来。
“是啊,我们这镇上最多的就是杏花树了,每年春天开起来,杏花雨落满地,那个时候就是我们这镇上最热闹的时候。哦对喽,今年八月还开过一次,八月开的杏花,那可是难得一见啊,当时好多游客跑过来看稀奇呢。要我说啊,这八月开的杏花,一定是预示着什么,只是没人知晓罢了。”
说完,他端起茶盏嘬了一口,不再追问日记和画,转身去逗脚边的小猫了。
预示着什么……
唐晓糖的脑子里回荡着老者最后的无心之语。
“昭年哥,我想上楼换身衣服。”她望着沈昭年道。
沈昭年立刻就听懂了她的意思,站起身来,“走吧,我陪你一起去。”
一进屋,唐晓糖把房门反锁,随后翻出了贴着日记的牛皮本。
一共只有几页日记,她翻来覆去的看着,脑子里逐渐形成了一个大胆的猜想,她把日记翻到其中一页,上面的日期正是今年八月。
【桐桉的杏花开了。
真奇怪,八月了,杏花居然会开。不,不奇怪,是它知道我回来了。
你知道的,我最喜欢杏花雨落下的季节,就连院子里的泥土都是淡淡的清香,你曾说过,三月的杏花是少女的娇羞,像我一样。
可是现在,你都已经忘了吧。】
“这是我们目前拼出来的时间最早的一篇日记,但据我以往对昭月的认知,她并没有写日记的习惯。
“我们能不能假设,她就是从今年八月才开始写的,而桐离古镇的异象也是今年八月发生的。
“昭年哥,昭月的身上似乎是多了一个人的灵魂,一个来自八十年前,或者是更久远之前的灵魂。
“这个灵魂有可能是昭月的前世,也许还曾经是桐桉公馆的主人,否则,昭月没可能把一个七十年前就已经不存在的建筑描述得这么清晰。”
她翻到其中一页,“这样一想,日记里的这句【为什么你是沈昭年】是不是就能变得合理一些?”
一边说着,她又翻到另外一页,“或许是前世的她跟前世的你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所以她才会留言【如果你找到我,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有没有可能,这句话不是昭月留下的,而是昭月身体里的另一个灵魂,之所以她留在画的背面,是因为她不想让昭月发现?”
说完这些,唐晓糖停了下来,看着沈昭年欲言又止。
“想说什么就说吧。”沈昭年与她目光对视。
唐晓糖低头,翻到日记的其中一页,“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昭月的这句【我只属于我爱的人……】这个人,指的是你吗?”
她有些不敢确定,但沈昭月曾说过,谈恋爱要找比得上哥哥的人。
比什么呢?
身高?样貌?年龄?职业?性格?谈吐?家世?学识?
可不管比什么,哪一个能比得上本人更契合呢?
“所以她才会写【为什么你是沈昭年】,因为沈昭年是沈昭月的哥哥,是这世界上她最不能……”
说到这里,唐晓糖停了下来,她觉得沈昭年应该能领会,但是很显然,她高估了沈昭年的情商。
“最不能什么?”沈昭年一脸愣怔地看着她。
看得出来,他是真没明白,唐晓糖无语凝噎,“最不能动心的人啊!”
听到她的结论,沈昭年明显持有不同观点,“也有可能我是她的仇人,不然那句【别对我这么好,是我害死了你,上辈子,我就欠你的】怎么解释?这里面的你,很有可能是指的我吧。”
唐晓糖被他问得一懵,拿起日记本又仔细看了看,一边看,脑子里飞快地整理着其中的关系。
“假设这个你说的就是你,”她顿了顿,努力理顺自己的逻辑,“你看,她说的是害死,不是杀死,也就是说不是她动的手,你只是因她而死。很有可能,你是为了救她或者是成全她而死的,她为此一直无法释怀。这句话更是印证了她对你很内疚啊,这不是很符合be美学的虐恋吗?”
唐晓糖想起自己在绿江被虐到肝疼的许多个夜晚,一边擦着眼泪鼻涕,却又忍不住一看到底。
什么be美学?什么无法释怀?
沈昭年被她说得一头雾水,却因为是涉猎盲区而无从辩解,只好干巴巴强调了一句:“我觉得我的逻辑也没错。”
“你们男的是不是脑子里只有打打杀杀?干嘛非得是仇人呢?”唐晓糖忍不住小声抱怨。
但她万万没想到,沈昭年居然还会反驳,“那也不能脑子里只有情情爱爱,干嘛非得是恋人呢?”
就此,他们对情况的推断第一次产生了强烈的分歧,并且谁也说服不了谁。
“叮铃铃——”
房间的电话声响起。
沈昭年走过去按下免提键。
“你好,你们的饭菜已经做好了,是给你们送到房间来还是你们下来餐厅用餐?”小魏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沈昭年回头看唐晓糖,这是唐晓糖的房间,他觉得还是由她出声回答比较妥当。
唐晓糖却没想这些,只朝他做了个下楼去的手势,转身进了洗漱间。
沈昭年只好无奈地对着电话回了句:“去餐厅吧,我们就来。”
洗漱间里,唐晓糖对着镜子默默发呆。
“我好像不能帮你实现愿望了。”她喃喃自语。
无论沈昭月和沈昭年的前世是情人还是仇人,他们二人之间的纠葛都不适合再插入一个人,尤其她唐晓糖还是沈昭月的闺蜜。
血可流,脸可抛,闺蜜男友不可撩。
更何况都已经牵扯到前世今生了,她这一点刚萌芽的小心动,连排队的资格都不够。
还是早放弃早止损吧,她在心里暗暗劝诫另一个自己。
不打算告白了,也就没有必要精心打扮了。
唐晓糖换了身舒适的衣服和沈昭年一起下楼。
估计是看她今天一整天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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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吃东西,晚餐丰盛异常,沈昭年几乎把店里的招牌菜都点了个遍。
唐晓糖扫了一圈,桌上一共五个肉菜两个素菜一个汤一个点心一盅甜品。
还真是……极尽奢华。
像极了给她的送行饭。
她忍不住瞄了一眼头顶,只剩下不到二十四小时,说送行也差不离啊。
唐晓糖悠悠叹气,“你点这么多我们吃得完吗?”
“点的时候没想那么多,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他给她拉开座椅,“我交代了小魏的,让他把分量都减半了,你不是早就饿了吗,我也饿了,我们努努力应该可以的。”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我相信你的实力。”
唐晓糖捂脸,还真是,一顿烧麦引发的食量曝光。
吃就吃吧,反正丢脸也不是第一顿了,反正她明天就走了,要长肉也不关她的事了。
还有什么能比这理由更让她肆无忌惮呢?
“我要喝酒!”唐晓糖手指向餐厅的柜台,上面摆放了一整排好看的酒壶。
“这是我们桐离古镇的招牌杏花酒。”一旁的小魏从柜台上拿下其中一个陶瓷酒壶,“要试试吗?”
沈昭年看向唐晓糖,坦诚道:“我酒量不太行。”
唐晓糖啧啧一笑,“没关系,花酒都挺好喝的。”
说罢,她扭头朝小魏招手道:“行,就它了。”
开瓶,倒酒,小魏跟他俩说了声有事叫他,转身去了前厅。
唐晓糖端起酒杯,“来吧,为我们有新的进展干一杯。”也为她小荷才露尖尖角就要无疾而终的倾慕干一杯。
说罢,她仰头一口喝干了杯中酒。
她以为杏花酒会跟她在曲径通幽处时喝的梨花酿一样,清甜中带着一丝丝辛辣,但其实不是。
“这酒怎么这么辣啊?!”
一杯下肚,唐晓糖剧烈地咳嗽,眼泪毫无预兆地,刷地一下奔涌而出,随后她就像是被打开了水龙头般,不可抑制地嚎啕起来。
这都是些什么任务啊,一个比一个云山雾绕的。
第一个任务失败,她还能抵赖是她没有人物记忆所以影响了她的发挥。
好了,这第二个任务她不光有了记忆还有了情绪,甚至连技能都get了,可是那又怎样呢?她还是捉襟见肘,甚至撇开主线任务,想要夹带点私货表个白都做不到。
这一刻,她的沮丧值简直达到了顶峰。
沈昭年被吓了一跳,几乎是手忙脚乱地站起身来,抓起桌上的纸巾包接连抽了好几张塞到她的手上,“你还好吧,没事吧?不能喝就别喝了。”
“我怎么不能喝了?!”唐晓糖一拍桌子,恼羞成怒道。
事情办不好,任务完成不了,她酒还喝不了了吗?!
就要喝!
想到这里,她一把抓起酒壶直接对嘴灌了起来,连灌了几口,又被呛到,她不得不放下酒壶,稍稍缓和后转而对着桌上的饭菜动了手。
“沈昭年,快点吃饭!”她命令道。
沈昭年很困惑,明明一直挺正常的人,怎么突然就失控了?
但是唐晓糖并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
“沈昭年!这个鱼挺好吃啊,你试试。”
他的碗里多了一大块鱼。
“沈昭年!这个肉太肥了,我吃不下。”
他面前的骨碟里被扔进了一块咬过一口的五花肉。
他看了一眼她面前的骨碟,空空如也,再看看她,他没敢开口问,为什么要扔到他面前来?
“沈昭年!这个甜品是你今天点的最好吃的,我还要再来一份!”
他默默把自己面前没动的甜品推到了她跟前。
“沈昭年,昭月到底在哪里啊?她为什么要躲起来呢?我好想回家啊……”
渐渐地,对面的女孩趴伏在桌上,没了声音。
沈昭年看着她被酒精熏得通红的侧脸默默出神,某一刻,突然轻笑出声。
第34章
雨声嘀嗒嘀嗒,敲在玻璃窗上,一直响个不停。
床上的人在第N次翻身后,终于忍无可忍地拉起被子一把蒙住了头。
只是没过多久,被子刷地一下被掀开,露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张嘴大口地喘息。
唐晓糖觉得耳边闹得慌,胸口闷得慌,口干舌燥。
她揉着脑袋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外面怎么天亮了?
她不是才和沈昭年一起下楼吃晚餐吗?
这一晚是怎么过的?
她都干了些什么?
她的脑袋嗡嗡作响,努力想要回想起些什么。
好像,她喝酒了,喝的是杏花酒,那杏花酒啊,一点不像花酒,更像是三碗不过岗的烈酒。
所以,她就光荣的醉倒了?
妈呀!她昨晚到底是发了什么疯?她又是怎么回到房间的?
明明下楼之前她还想着,吃完饭要回房间再努力多拼一点日记出来,找到更多的线索。
“啊!!!”她忍不住对着空气扯开嗓子哀嚎。
“叩叩叩!”
不到三十秒,急促的敲门声响起,随后便是男人焦急地询问声,“晓糖,你没事吧?!”
唐晓糖还没反应过来。
“嘀——”的一声,房间门被打开,男人直接冲进了她的卧室。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赤脚,拖鞋,纯棉长裤,白色的套头卫衣,额前几缕碎发杂乱的垂落到睫毛上,一看就是刚从床上爬起来的样子,慵懒而随意,神色却是慌张无比。
这样的他和往常的沈昭年反差不要太强烈。
唐晓糖看着眼前的人,呆呆地眨巴眨巴眼。
反应过来这神经兮兮的沈昭年,是被醉酒后的她激发出来的,扑哧一声!她很不厚道地笑了。
女孩睡眼惺忪,笑靥娇憨中带着一丝不自知的妩媚,浑然未觉自己正衣衫不整的坐在床上,被单早已从她的肩头滑落,露出穿着真丝吊带睡衣的上半身。
白嫩光滑,峰峦叠起。
沈昭年隐约觉得鼻子里面有点痒,像是有个小虫子在迅速往外爬,他伸手去摸,指尖触到了一缕朱红。
唐晓糖这才惊觉低头。
“你快出去!”她一把将被单提到了脖子下面,满脸涨得通红。
“我回房间,有事喊我。”他匆匆扔下一句,随即落荒而逃。
洗漱穿戴完毕后,唐晓糖踟蹰着走到外间,刚在沙发上坐下,房门再次被敲响。
她走到门口从猫眼往外看,门外站的是已经穿戴整齐的沈昭年。
她打开门,想怼他一句:你不是有房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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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想想,这话有点过于暧昧,于是又咽了回去,换成另外一句:“我昨晚喝醉了?”
话是问话,但答案其实是肯定的,她只是想让沈昭年顺着这话告诉她后面还有些什么事情发生。
比如,她有没有撒酒疯?
比如,她有没有酒后诉衷情?
比如,是谁送她回房间还给她换了衣服?
沈昭年从衣兜里掏出一张房卡,放到她跟前的茶几上,“你昨晚喝多了,我送你回房间之后叫了老板娘帮忙给你换衣,房卡是老板娘给我的,她说怕你半夜不舒服,让我多过来看看。”
所以,昨晚他守着她到很晚才去休息吧,不然一向作息规律的他怎么会到了这个时候还在睡觉。
她忍不住偷瞄他,发现他眼底的青色果然很明显。
“谢谢,辛苦你了。”唐晓糖的声音比蚊子还小。
“没关系。”他讪讪地回答。
气氛有点尴尬。
“叩叩。”敞开的房间门再次被敲响。
两人寻声望去,老板娘正笑眼盈盈的倚门而立。
“早餐给你们准备好了,不过都这个点了,也不知道该算早餐还是午餐。”她举起手机按亮屏目,11:02的数字十分醒目,“赶紧下楼吧。哦对了,桌上那晚黑乎乎的汤汁是给小姑娘熬的醒酒汤,一定要喝完哟。”
宿醉之后的人要么非常饿,要么是吃不下什么东西的,唐晓糖属于后者。
她捏着鼻子喝光了醒酒汤,又被沈昭年督促着吃了一个水煮蛋,便再也不肯继续。
上午十一点半,两人一人撑着一把雨伞,出发去了老宅博物馆。
这个季节的游客本就不多,再加上今天又一直在下雨,老宅博物馆里再没有其他的观光者。
走进古铜色的大门,两人按门口检票员的要求,将雨伞搁在了进门处的木桶里。
老宅的外墙爬满了青苔,青苔下的石墙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如果不是昨天民宿的老者告诉他们这房子是在七十年前建成的,他们会以为这房子至少有上百年历史了。
或许是老板刻意打造的吧。
也不知道是为了营造气氛,还是管理者比较节约,房间里的灯光昏黄黯淡,且只亮了半数。
配合着今天飕飕的冷风,和昨天听到的桐桉公馆的故事,唐晓糖觉得,这氛围不能再阴森了。
她一把拽住沈昭年的衣角。
沈昭年回头,眼神疑惑。
“我害怕。”她怂得坦坦荡荡。
胆子就那么大,面子算个什么。
他勾起嘴角笑了笑,伸出手来要牵她,唐晓糖摇摇头,“不用了,你就让我抓着你衣角就行。”
好像从昨晚开始,她对他的态度突然就变了,就连醉酒后都格外在意,不愿意跟他有肢体的触碰,像是要避嫌似的。
沈昭年不明所以,回过身继续往前走,没再纠结这个问题。
这栋楼一共只有四层,地面上三层,地下一层。
地下入口的门上挂着一把大锁,门上贴着一张A4纸,上面是打印的【非参观区域】几个大字。
两人从一楼开始,一间一间房走过,仔细查看着展柜里的老物件。
旧手帕、老相机、泛黄的手抄书、铁钩、铁铲、旧怀表、煤油灯、长烟斗、缺了口的泥陶罐……
一直到三楼全部走完,他们始终都没有发现那张照片。
所以,是小鱼骗了他们吗?
还是说照片已经被收了起来?
两人一路沉默着走出了老宅。
雨还在下着,只是从之前的淅淅沥沥变成了毛毛细雨,风一吹,在空中翻起水雾。
气温比昨天还低,街头巷尾难得见到一个行人,唐晓糖将撑伞的那只手连带着伞柄一起缩进了羽绒服的衣袖里。
“要不,我们拿着昭月的照片问问这附近的人有没有见过她?”时间所剩无几,唐晓糖已经再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
沈昭年却好像完全没有听到她说的话,只是自顾自往前走着,就连他的雨伞歪斜,露出了一边肩头,被雨淋湿,他也没有发现。
“昭年哥?”唐晓糖快走两步追上他。
“不对!”
沈昭年突然停下脚步回过身来,唐晓糖猝不及防,撞上了他的胸口。
“哎呦!”她后退两步,伸手捂住被撞疼的鼻头。
“地下室有问题。”沈昭年道。
原本还想要抱怨他突然转身,听到这句话唐晓糖立马顾不得那些许的疼痛了,“什么问题?”
“楼上所有的标示牌都是木质或是亚克力的,唯有地下室的门口贴的是一张打印纸。而且,看那字迹和纸张的成色,都还很新,应该就是这几天贴上去的。走,我们回去。”
说完这话,沈昭年快步往回走去。
“可是,他们如果是有意上锁又怎么会让我们进去呢?”唐晓糖赶紧跟上前。
她回想老宅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好像除了门口的售票阿姨,剩下的带保安一起有四个人,还都是男的,他们两个人如果要硬闯似乎没什么胜算。
沈昭年脚下一顿,“你给小鱼打个电话,问问她来的时候地下室开放了没有?”
“好。”唐晓糖点头,掏出电话。
稍后。
她挂上电话,“小鱼说地下室只有一个房间,是开着的,但是放的都是些农耕物件,那张照片是放在三楼的,和那些文书、画作放在一个房间。”
说到这里,她开始回忆自己所见,“我们刚刚看的时候,农耕物件在一楼,和怀表、首饰一类的放在一个房间,先前看的时候我还在想,这个分类也是够杂乱的。而三楼……”
“三楼的确有一些老照片,只是没有小鱼说的那张而已。”沈昭年把她的话接了下来。
“对。”唐晓糖点头。
看来,和之前相比,他们果然藏匿了一些东西。
“走吧,回去找他们。”沈昭年道。
回到老宅的大门口,两人闷头往里走,果不其然被门口的保安大叔给拦了下来。
“我们刚出来的。”唐晓糖道。
“出来了再进去就得重新买票。”保安大叔的嗓门挺大,窗口的售票阿姨听见动静探出脑袋来。
“诶,你们怎么又回来了?”售票阿姨一脸不解。
“阿姨我们没看完。”沈昭年道。
售票阿姨沉下脸,“你这个男孩子可真不懂事,你女朋友明明都喊我姐姐,你喊的哪门子阿姨?再说了,这里边也没什么好东西啊,我成天在这儿上班都不稀得看。”
“我们不……”唐晓糖想解释他们不是男女朋友,只是话没说完就被打断。
“姐姐,我们没看完。”沈昭年沉声重复了一句。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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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阿姨啧了一声,抓起手边的门票,“出来了再进去要重新买票。”
唐晓糖正打算掏钱,沈昭年一把抓住她的手腕,“重新买票没问题,但是你们得让我看全了,不然我就要去投诉你们欺诈消费者。”
听见这话,售票阿姨和保安大叔同时诧异地看向他。
“虽然我是第一次来,但我们有朋友之前来过,她说你们这儿展出的一共有四层,我刚刚也上网查了一下其他游客的评论,有好几个都提到了地下一层。怎么轮到我们看,你们就只开放三层了?”沈昭年装出一副被坑的表情。
“害,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保安大叔呵呵一笑,“票也不用买了,我带你们去看一眼地下室。”
这么容易?唐晓糖有些不可置信。
保安大叔扔掉手上的烟头,取下别在腰间的钥匙串,带头往地下室走去。
走到门口,他从一大串钥匙中翻找出其中一把,很快把锁打开。
地下室的面积不大,基本上站在门口就能一览无余,墙角是卫生清洁用品,屋子的正中间横七竖八地堆放着损坏的柜子。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唐晓糖和沈昭年对视一眼,难道是他们的判断错了?
但很快,他们就知道了,他们的判断是对的。
“我们以前确实是开放的四层,但是前几天有个疯女人跑来,砸坏了几个展柜,非说里面的东西是她的,这不,我们就把被砸坏的展柜给挪到了地下室,把这里面原来的东西给转到了一楼。”保安大叔解释道。
“她在哪儿?!”两人异口同声道,沈昭年甚至直接抓住了保安大叔的胳膊。
“谁?”保安大叔被两人的反应吓了一跳。
“你说的那个疯女人,她人在哪里?”唐晓糖一字一顿道。
“之前报了警送到派出所去了,但是她除了又哭又笑,就只是一直絮絮叨叨说东西都是她的,问她什么都不回答,听派出所说昨天已经把她送到市里的精神病医院去做鉴定了。”
“通安市精神病院?”沈昭年问。
“是啊。”保安点头。
听到这话,沈昭年立马松开保安大叔,和唐晓糖对视一眼,几乎是同时往门外跑去,路过门口时就连雨伞也都没人去拿。
细雨纷飞,很快就打湿了她额前的刘海,但她浑不在意,一边跑,她拿出手机,“昭年哥我现在打车。”
“好,我查一下医院的电话,看能不能联系上。”沈昭年道。
保安大叔不明所以,望着他俩瞬间跑出了大门,摸着脑袋嘀咕,“这两人认识那个疯女人?”
突然,他一拍大腿,“诶,让他们赔钱啊!”
说完,他赶紧追出门去,可是还哪里能看得到人影呢。
出了古镇的中心区域,计程车在指定的位置正等着他俩,两人飞奔过去上了车。
车上,沈昭年挂上电话,“总台说他们有义务为病人的信息保密,不肯透露一点情况,只说让我去相关的办公室带身份证明才能查询。”
“师傅,能开快一点吗?”看着一分一秒流逝的时间,唐晓糖焦急地催促司机。
“这前面不是有其它车嘛,我也不能飞过去,再说了,再快可就要超速喽。”司机不紧不慢答道。
“师傅,我给你加钱,双倍,不,三倍都行。”
“那不行,十倍都不行,安全第一嘛。”司机嘴上坚守原则,脚下微微踩深了油门,“看你们这么着急,我努努力啊。”
窗外的景致快速地掠过,唐晓糖牢牢盯着手机屏幕上的导航路线,默默数着公里数一点一点变小。
六十公里,五十五公里,五十公里。
头顶的倒计时变成了红字,壹号冷酷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最后一小时。”
……二十五公里,二十公里,计程车终于驶入城区。
路口的红灯亮起,车辆减速停车。
头顶的时间还剩二十七分钟。
红灯转绿,车辆再次启动,只是市区内的车辆到底是比省道上多了许多,路口也多了许多。
越是心急,遇上的红灯仿佛越多。
十分钟,五分钟,三分钟……
一分三十二秒,汽车在医院大门口停下,唐晓糖打开车门飞奔出去,全然不顾身后的呼喊。
“一分钟倒计时开启,五十九、五十八……”
快了,快了,马上就要找到沈昭月了。
“三十三、三十二……”
马上,马上就能解开谜团了。
“二十、十九……”
我马上就要回家了啊!马上!
“十、九、八、七、六、五……”
脚步愈发匆忙,呼吸愈发急促,眼前的景物开始变淡,直至消失,白色的大雾将她团团笼罩。
“时间到,本轮任务失败,即将转入下一界面——难消美人恩。”
第三单元难消美人恩
第35章
第三单元难消美人恩
3-1、江湖榜榜首(修)
“小姐,你在发什么呆?!”一声惊呼把唐小棠唤醒。
醒来的一瞬间,她的身体比脑子反应更快,提起手边的剑随手挽了个极其漂亮的剑花,腾身加入了眼前的战斗。
一时间,原本寂静的城郊小小凉茶铺被闹得人仰马翻。
等到唐小棠的大脑正常开机时,她已经一脚踹飞了第六个彪形大汉。
这大汉一帮人终于自觉不敌,撂下一句江湖跑路必放的狠话:“你们给我等着!”
随即狼狈遁走。
哎呀妈呀,这是什么情况?!
唐小棠一拍脑门,脑子里飞快涌出属于她这一世的人物小传。
唐萧瑭,江湖七大门派之一剑生门现任门主唐礼的长女,母亲是神秘宗门岐悠谷的前任圣女萧悦尔。
二十年前,唐礼外出历练,与偷溜出谷玩耍的萧悦尔邂逅。
熟悉的英雄救美配方。
一个是风度翩翩的潇洒郎君,一个是清丽脱俗的绝色少女,当危机散去,爱情的火苗乘风而起,天雷勾动地火,顷刻间便已燎原。
可萧悦尔是圣女,按岐悠谷的规矩是不允许外嫁的。
于是更经典的桥段出现了——
萧悦尔不顾亲友反对,誓要为爱走天涯,与岐悠谷彻底决裂,就这样轰轰烈烈的跟着唐礼私奔了。
故事到这里,一般会迎来巨大的转折,比如多情自古空余恨,又比如痴情女总遇薄情郎。
但萧悦尔是个撞了大运的。
唐礼居然是个万中无一的男德班楷模。
二十年来,两人鸾凤和鸣、伉俪情深。
哪怕萧悦尔婚后三年才诞下一女,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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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迟迟未再孕,唐礼始终不听旁人的撺掇,只心甘情愿守着萧悦尔一人,这在江湖上自然是成就了一段佳话。
唐萧瑭五岁起,唐礼开始把她当做接班人来培养,习文修武样样要求拔尖,而唐萧瑭展现出的实力更是远超了唐礼的期待。
十五岁那年,唐萧瑭在门派大比中一战成名,迅速成为了七大门派新一代的领军人物。
可是,谁又知道,这一切其实并不是唐萧瑭想要的。
生在终点线拿了大女主剧本的唐萧瑭偏偏是个恋爱脑,她一不想当门主,二不求成就霸业,一心只想寻得意中人过上相夫教子的小女人生活。
还真是……拿她没办法。
谁让她有个恋爱脑的娘呢?
基因的强大,那可不是等闲外力能够扭转的。
唐萧瑭一天天对着家里的王位愁眉苦脸,终于有一天,上天听到了她只想谈恋爱的愿望。
她亲爱的娘亲怀孕了!
十个月之后,唐萧瑭那圆滚滚、肉乎乎、可亲可爱的好弟弟呱呱坠地了,取名唐萧廷。
只是,唐萧廷的出生,没有让唐礼喜出望外,反倒让他一天天的忧心忡忡起来。
某一日,红帐翻滚过后。
萧悦尔伏在唐礼肩头关切地询问:“夫君近日怎么愁眉苦脸的?”
唐礼一声长吁,“廷儿根骨极佳,是个练武的好材料。”
萧悦尔道:“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唐礼道:“可若是将廷儿培养起来,有朝一日超过了瑭儿,瑭儿该如何自处啊。”
萧悦尔扑哧一笑,媚态横生,“夫君你可知瑭儿的心愿?”
唐礼颇为自豪,道:“自然是将我剑生门发扬光大。”
萧悦尔摇头,“非也,瑭儿自幼便想同我一样,觅得一位如意郎君,成就那一生一世一双人。”
唐礼惊讶地望向怀中的夫人,“原来……”
萧悦尔悠悠叹气,“若不是我肚子不争气,哪用得着瑭儿背负这许多。幸好,我们现在有了廷儿。”
“幸好,幸好。”唐礼叹道,随后他的视线下滑,嘴角上扬,“培养男子最好要让他有竞争,夫人,不若我们再努努力吧……”
那日之后,唐礼一门心思开始为唐萧廷量身定制培育计划。
可怜的唐萧廷,一岁都还不到,未来十几二十年的每一天却早已被亲爹安排得妥妥的。
对此,唐萧瑭对弟弟表示三分同情、七分感恩。
随后,她便开启了欢天喜地的选婿日程。
“原力派的原少侠功夫不错,又肯上进。”贴身侍女芷蓝一手捧着小本本,一手拿着毛笔。
“他长得跟个大猩猩似的。”唐萧瑭摇头。
芷蓝在原少侠的名字上画了一把叉,“天麓峰的辛少侠长得好看。”
“太娘了,不好不好。”唐萧瑭一脸嫌弃。
芷蓝继续画叉,“那,红旌帮的少帮主,长得好,还不娘。”
“他嘴太损,万一吵起架来我怕我忍不住把他胳膊给掰折了,划掉划掉。”
芷蓝又翻过一页,“旗山堂新上任的孟堂主,待人稳重,彬彬有礼。”
唐萧瑭回头瞪她,“他都二十八了,我十七都还没到呢,不行不行,叉掉!”
“永乐山庄的少庄主?”报出这个名头时,芷蓝的声音有点虚。
“芷蓝!”唐萧瑭咬牙切齿,“你知道他老爹有多少房妾室吗?指望他以后能安分守己?”
“划掉了划掉了。”芷蓝立马表态。
……
“继续啊。”见芷蓝半天没再吭声,唐萧瑭催促道。
“小姐——”
芷蓝拖长了尾音,语气颇有些无奈。
“这份名单是夫人特意为你收集的三十位最近五年江湖新秀榜上适婚的少侠,按综合水平从高到低排列的。现在已经被你划掉二十多个了,后面的……”
后面什么芷蓝没说,但唐萧瑭已经心领神会,剩下的几个都是垫底的了,除了被她挨个嫌弃一番,还能找出看得上的吗?
唉,原来谈恋爱这么难。
只是,这个困难并没有让唐萧瑭费神多久,因为,有更新的更大的困难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唐萧廷周岁那日,唐礼宴请八方。
正是热闹喜庆之时,唐萧廷却突然全身发紫、抽搐不停,俨然是一副中了毒的迹象。
运气比较好的是,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江湖神医赛华佗,因着和唐礼的交情颇深,这次来了剑生门喝喜酒。
他当即为唐萧廷诊治,暂时控制住了毒性的发展,但唐萧廷也因此陷入了昏迷,须得查明毒因,研制出解药才能救治。
之后,赛华佗在剑生门住了下来,又给唐萧瑭、萧悦尔和唐礼一一诊脉。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萧悦尔身有异毒。
此毒对萧悦尔本身无害反而有益于滋养自身,只是这毒会过给自己的夫君及子女。
过给唐萧瑭并无损伤,同她一样,于自身是有益的。
但是过给唐礼的毒气会让他功力日益衰退,直至变成废人。
幸得唐礼本身功力深厚,这些年受损并不明显,是以没有察觉。
唐礼回想从前,他的功力确实已在多年前就停滞不前,且近几年明显衰退,无论他如何修炼,都不见成效。
他一直以为是他资质如此,没法再登峰造极,却原来……
而过给唐萧廷的毒则更甚,因是血脉传承,伤害程度和对唐礼的有着天壤之别,能直接要了他的命。
若不是赛华佗这次刚好在府上,立马施术护住他的心脉,不出三日他就会暴毙而亡。
萧悦尔一时震惊不已,整个人大受打击。
回想起当初,身为上一任圣女的母亲曾苦心规劝她,若是坚持和唐礼在一起只会害了他,后来见她铁了心要跟唐礼走,母亲又再三告诫她,只能生一个孩子。
她那时只以为母亲是哄骗她,却原来是这样的结果。
母亲一定是知道,岐悠谷的圣女第一胎必是女儿,唐礼顶多是武功全废,对于他拐走圣女,这样的惩罚已经算是轻的了吧。
更何况他们还给了他一个优秀的接班人。
只有在生下儿子之后,萧悦尔的磨难才算是真正的开始,而萧悦尔的母亲显然是不愿意自己女儿受到痛失爱子的折磨的。
不对!
萧悦尔突然想到,她是有弟弟的,她走的时候,她的弟弟都已经十岁了,而且她的父亲也没见身体有任何异样啊。
岐悠谷的圣女历来就是谷主的妻子,而谷主的候选人则是在宗亲中挑选资质优秀的小辈,经过重重考核最后再由圣女亲自选定。
谷主继任后,生下第一个女儿继任圣女,继任仪式谷主也都会参加。
《每次逃生都撞见初恋》 30-40(第9/17页)
继任仪式……
对!就是继任仪式。
萧悦尔想起来,圣女的继任仪式是在她七岁时举行的。
先是她和母亲同在一个药桶中浸泡,后来母亲又在另一个药桶里泡了许久,出来后,母亲刺破指尖,将血滴入一碗药里给父亲喝了,她那时还缠着母亲问为什么不用她的血?
母亲当时怎么回答的?
“等你长大了,自然会有你派上用场的那一天。”
她的弟弟就是在她继任圣女后的第二年出生的。
过了几年,母亲又生了一个妹妹。
她甚至都还记得,她走时,妹妹尚且年幼不懂事,曾经缠着母亲,说她也想做圣女,可是母亲却告诉妹妹,她没有那个资格。
所以,岐悠谷是有解药的!
母亲身上的毒在她继任后就已经解了,所以她的弟弟和妹妹都没有被传承。
而父亲,父亲喝的那一定是解药,不,那不单单是解药,而是打开谷主之门的钥匙,父亲就是在那之后开始修习岐悠谷专属于谷主的秘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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