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公富甲京华,鉴藏冠绝京师,在下欲博佳人一笑,奈何囊中空空,斗胆向公借快雪时晴帖真迹,非为歹意,唯慰芳心。」
台湾小说网体验棒,?????.???超赞
「素闻公乐善好施,名动京华,必不令在下徒劳而返也。」
「八月十五,月圆子正,自来贵府取物。」
这封信没有署名。
就这样被工工整整的横置在花厅的大理石茶桌上。
但无人想不到留下这封信的人是谁。
只因为在江湖上有胆子写信「求借」京城第一巨富的人,本就不多。
有本事让这封信出现在这间花厅里的人,更不多。
而有这种胆量丶这种本事丶还喜欢玩这种把戏的人只有一个。
……
花厅很大,即便是轻轻说话时也能听见回音。
此间的主人万鹤山就坐在茶桌旁。
他已将这封信来来回回翻看了不知多少遍。
烛火照着这位京城第一巨富。
他和刻板印象里那些满身金饰丶脑满肠肥的土财主截然不同。
他约莫五十来岁年纪,面容清癯,眉目间自有一股文人风骨。身上穿一件石青色的直裰,料子是上好的云锦,衬得他整个人愈发清瘦。
这副模样怎么看都像是个饱读诗书的翰林学士,一点也不像是个握着京城七成盐引丶垄断半城的巨富。
「诸位,今夜便是八月十五,月圆子正。」
「你们说这薛十一,会来吗?」
他轻轻叹了口气。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本该是阖家团圆的日子。
京城里到处是灯,到处是人,到处是热闹,甚至就在此间府内的欢声笑语也是不断。
但此刻这间花厅里的人却仿佛与世隔绝,实在无法如意顺心。
他对面坐着三个人。
三个人同样将那封信来来回回翻看了很多遍,一点也不比他少。
头一个,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
生得凶神恶煞,虎背熊腰,穿一件利落的挂袍,敞着怀,露出一片黑黢黢的胸毛。额头上一道刀疤,从左眉梢直直划下来,穿过左眼,直到下颚。
那只左眼已经瞎了,眼窝里是一团浑浊的白,却衬着右眼里的凶光,整个人如同蛰伏的猛虎。
最令人骇然的是他的手!
他的手掌极大,骨节极粗,整只手都是血红的。
他瞪着那封信,冷笑一声,声音粗糙沙哑。
「薛十一,薛十一!不过是一个江湖浪荡子,竟敢把主意打到万老爷的山头上来,倒是好大的口气!」
「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真迹,天下独此一份,岂是他能窥觊的?」
「他以为他是谁?当年的盗帅楚留香?」
「他若真敢来,我便活撕了他!」
他不是在吹牛。
倘若近十余年来江湖上有人不认得「血手狂屠」陈血虎,那绝对是白混了。
据说他一双苦练三十载的血手能将活生生的人从中撕成两半,像撕一只烧鸡一样容易。
当年他就是以这一双血手,在一夜之间杀死仇家上百口人,无一生还。
那仇家本是少林俗家弟子,依仗着背后有少林做靠山,奸淫掳掠,横行一带。
突然发生了这般事情,少林自觉被打了脸,为此连派数十个高手追杀了他整整三年,他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此后,少林对外宣称已经将其伏诛。
谁也想不到这位血手狂屠竟是逃到了京城,成了京城第一巨富门下的座上宾。
第二个人,一只手拄着脸,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
他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年纪,生得浓眉大眼,鼻若悬胆,身材颀长。尤其裤管之下,腿肌如铁,一眼便知腿上功夫深不可测。
他听了陈血虎的话,嗤笑一声。
「对付此人,何须虎爷出手?」
他的声音年轻,带着一股子桀骜不驯的傲气。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