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的通告出得很及时,距离车祸发生4个小时就发出了通告,详细描述了事件经过。
关注这件事的网友们瞬间炸开了锅。
“意思是撞人大货车司机其实也是受害者?”
“卧槽,我们骂了半天司机,结果是另一个人大货车故意别车?死了这么多人他居然还跑了?怎么没撞死他个狗日的!”
“注意解题,除了别车的大货车司机,还有一个大货车司机,故意占道,旁边大货车加速他也加速,旁边大货车减速他也减速。”
“艹踏马的,两个不得好死的畜生!”
“王八蛋,这两个司马东西居然都没事!”
“看得我血压都上来了,两个规规矩矩开车的大货车成了受害者,不守规矩的反而屁事没有。”
“前面那些骂了半天受伤大货车司机的人是不是该出来道歉?”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
“希望昏迷的大货车司机没事。”
“不知道他会不会承担责任啊,太倒霉了。”
“不好说,发生事故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按照交通法,出现重大事故,司机很难完全没有责任,即使是像这名大货车司机一样规规矩矩开车,也可能因为操作失误而被判定责任,大货车被别车以后打方向,导致车辆失控,这就叫操作失误。
正常人很难在其他车辆别过来的时候能够保持镇定不猛打方向的,哪怕是老司机也会出现这种失误。
而在交通事故中,只要猛打方向,除了像白夜那样冲出路面,没有对其他人造成伤害,否则都会被认定为紧急避险过当。
“大货车司机很倒霉,他简直就是我知道的大货车司机中的一股清流,不超速不超载,不违规占用车道,不疲劳驾驶不酒驾,不开斗气车,他简直就是大货车司机里的楷模。”
“真的,这样的大货车司机100个里都找不出一个来。”
“大货车司机刻板印象:刹不住,视野盲区,我们都在用力地活着,他突然冲出来,我以为是减速带,我就是个打工的你问我老板吧,那你和保险说去吧。”
“艹,光是看文字就让我火冒三丈。”
“绝了,你怎么能发语音?”
“别车的大货车司机完全符合以上刻板印象,挡道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请一定要把这两个人判刑啊,最好是死刑,求你了。”
“现在的大货车司机简直就是马路杀手,我上次经过一个转弯,提前摁了喇叭降低车速,就在快要过弯的时候,对向一辆大货车逆行超车,差点送我去西天,妈的我下来就打了他一顿。”
“确实,大货车司机完全是为所欲为,远光灯从来不关,随意变道、逆行超车、弯道超车,超速超载,闯红灯,五毒俱全。”
“是时候整治这些人了。”
“建议严查这两个大货车司机,肯定没少干这种事情。”
“我也是大货车司机,我都看不惯这两个王八蛋。”
“故意别车,就是在杀人。”
“建议直接枪毙,就是因为这种人,搞得大货车司机名声都臭了。”
不是操作失误,而是主观故意,导致出现如此重大的事故,简直人神共愤。
通告里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网友们群情共愤,一面倒地要求严惩故意别车和故意挡道的大货车司机。
胡警官也松了一口气,这也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如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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