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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5章 痴奴自语(五)(第2页/共2页)

答。

    只是这一回,老管家不知何时已经退到了门外。

    显然。

    有人在听。

    我的话,是有人在听的。

    那一瞬,五脏六腑的痛感终于稍稍消散一些。

    我抵住上颚,把最后一口涌上来的血顶了回去:

    “其三......”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明主在南,礼贤下士,求才若渴,已据三州之地,兵精粮足。先生若肯归附,岭南百姓免遭刀兵之祸,阮氏子侄,来日定有出仕腾达之时。若是执迷不悟……”

    我很高兴。

    阮嗣宗在听,我很高兴。

    我想抬起头,揣摩对方的心思。

    但我,却没想到,头比我想的还要疼。

    那些口鼻处涌出的血拖累了我,我不过才稍稍起身,血就从嘴角慢慢淌下来,拉成一条细细的红线,坠落在青砖上。

    我知道,我知道。

    我知道我现在肯定很狼狈。

    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

    于是,我还是吐出了后半句话:

    “若是执迷不悟……”

    “待到北朝铁骑南下之日,玉石俱焚,先生纵不为自己惜命,也不为.....不为其他孙子想一想么?”

    对了。

    对了。

    阮嗣宗既能因为失去一个孙子而记恨我多年,可他又不是只有一个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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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句斟酌许久的话说出后,他的神色终于变了。

    他方才那股暴怒的戾气,像被一盆冷水浇过,正一点一点地从眉目间退去。

    那张清瘦的面孔不再紧绷,白须也不再发颤,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缓慢的、几乎可以看见的收敛。

    他垂下眼,指尖搭在扶手上,枯瘦如一支搁在笔架上的旧笔。

    他沉默了许久,许久。

    再抬起眼时,那双眸子里的森寒已经化了大半,终于有了一丝文士特有的仁儒。

    聪明人说话,从不用太多言语。

    只要一道裂痕,只要一道细如蚊羽的裂纹,自然有人会揣摩利弊。

    他看着我,终于开了口。

    声音不高,也不带怒意,只是温温淡淡:

    “你倒是有备而来。”

    “不过,既能降服你,那一位想必有些本事......容我整衣持刺,后日谒见尊前。”

    后日,谒见。

    虽没有直说愿意投入帐下,可要先见一面......

    已经算是松口了!

    ......

    我不知道,也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从那扇门里出来的,又在天黑前赶回墩城的。

    我只知道,夜幕再临时,我又见到了阿芳。

    阿芳瞧见我的模样,似乎很震惊,连手里的书卷都摔了。

    我想告诉他,别一惊一乍的,惊动了妻主不好。

    我想告诉他,快点给我弄套干净的衣裳。

    我想告诉他,快着手准备应付阮嗣宗。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

    这些话从我喉咙里翻出的时候,却又只剩下翻来覆去的一句。

    我看见阿芳的眼睛一点点瞪大,这是他从未有过的反应。

    我又歪着脑袋听了好几遍,才听清自己原来是在说:

    “阿芳......”

    “阿芳......我要吃鸡蛋。”】

    ? ?持刺谒见:刺,拜帖。本句连起来的意思是,手持名帖(拜帖)前去拜见。是晚辈/身份低者拜见尊长、名门拜访显贵,客人拜访主人的正式文言写法。

    ? 本章中阮嗣宗还不知道痴奴的主人是谁,所以这其实是非常正式,且表露尊敬的用法。

    ? 所以,痴奴.....其实,当真是很高兴的。

    ? 扣0请阿奴吃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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