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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9章(第2页/共2页)

判断出这是一家小有名气的网红店。

    “我去排吧。”路凛洲主动提议道,“你可以去旁边的店裏逛逛。”

    裴煜笑看向他:“你愿意排队?”

    “嗯,绕个弯子去找他们老板可能还没有排队快。”路凛洲说,“偶尔排个队也行。”

    裴煜爽快接受他的提议:“嗯,那我去旁边逛逛。”

    这家网红冰淇淋店的主打产品是甜筒,几十秒就能做好一个。几个员工一起忙碌,等裴煜随意兜了个圈子回来,路凛洲正好接过两个甜筒。

    裴煜忙要加快脚步过去,却见一个小男孩拽着一名妇女哭闹,非要吃冰淇淋不可。

    那名妇女满脸不耐,小男孩哭声越大,她的斥骂声也越大,似乎打定了和孩子一决高下的主意。

    一大一小闹得路人纷纷侧目,路凛洲的眉头也忍不住拧了起来。

    那小男孩哭求未果,瞥见身后举着两个甜筒的男人,羡慕得不行,加大力道和妇女拉扯,不小心一个趔趄朝后撞去。

    路凛洲从没见过这种小孩撒泼耍赖的场面,完全没来得及躲,虽然不至于被撞倒,手裏的冰淇淋却是保不住了,两个一起掉到了地上。

    那妇女见状大惊失色,她拒绝给孩子买这家店的冰淇淋就是因为价格昂贵,生怕这人找自己索赔,当即大声嚷嚷抢占先机:“你这人怎麽这麽不小心啊?”

    路凛洲还未开口,旁边围观了全程的路人先仗义执言道:“是你自己没拉好那个小孩吧,他站在这裏动都没动过,甜筒一口还没吃呢就被撞掉了。”

    妇女却毫无惭色,横眉竖目指责道:“谁让他买完了还不让开?站在这裏不就是故意碰瓷吗?我娃儿的新衣服都被蹭脏了,我还没说什麽呢。”

    路人从没见过这种蛮横无理的人,顿时怒火上头:“诶你这人!明明就是你们的错,也应该赔偿他!”

    裴煜唯恐路凛洲对女人和孩子动手,立马快步过去。而始终只有路人仗义执言,路凛洲出乎他意料地静立在原地,一直强忍着没发火,一声都不吭。

    裴煜先安抚好心的路人:“谢谢。”

    然后又对那妇女道,“不用赔,我们不差这点钱。”

    妇女顿时得意得满面春风,拉过小男孩的胳膊就要离开,却有一股阻力传来。她受力抬头,而拉着男孩另一条胳膊的,就是方才温言细语说不用赔偿的长发男人。

    “我站在那边,看得很清楚,这裏也有监控。”裴煜低下头望向那凶神恶煞的小男孩,徐徐道,“是你把他的甜筒撞掉的,向他道歉。”

    要是熊孩子能听得进道理,那就不是熊孩子了。

    裴煜从容不迫,温和中包含着不易察觉的威慑:“道歉,否则我会调出监控,然后给你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老师同学全都发一份,让他们看看你是怎麽撒泼耍赖犯了错还死不悔改的。”

    小男孩登时傻眼,和妇女一起愣在原地。

    作为熊孩子,小男孩回过神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号啕大哭。而裴煜充耳不闻,不急不缓,又将一声“道歉”送了过去。

    妇女嘴上仍不饶人,可怎麽都无法从裴煜手裏将小男孩抢走。她自知理亏,也怕动静太大把保安惹来,终于改了口,低垂下头放低姿态,一连说了好几句对不起。

    裴煜拒绝接受,直到小男孩终于意识到哭泣不能解决问题,亲口说出“对不起”。

    他松开手,脸上的神色仍旧很淡。

    等这对闹心的母子离开,裴煜看向始终沉默的路凛洲,好笑道:“你忍什麽呢。”

    话送出口,他后知后觉意识到路凛洲的反常多半是因为自己,他怕自己因为他的愤怒而不高兴,于是又补充道:“确实是那个孩子的错,他应该向你道歉。”

    路凛洲却不接话,等到了预约的餐厅,四下安静下来,才突然发问:“……你很喜欢孩子?”

    裴煜琢磨几秒后说:“我很早就意识到自己不喜欢女人,所以我从没想过我会有和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

    路凛洲却不怎麽信:“那不是你失忆的时候说的麽。”

    “现在也一样。”裴煜说,“还是別人的孩子更可爱。当然……商场裏那个不算。”

    对面的路凛洲似乎隐隐松了口气,裴煜笑道:“你別想那些犯法的事,我也不需要。”

    晚饭后,裴煜任由路凛洲献殷勤送自己回家,下车时主动问道:“你要上去看看凯撒吗?”

    路凛洲一愣,随后道:“嗯,等等。”

    裴煜见他下了车,却先绕到车后,缓缓打开后备车厢。

    这次轮到裴煜愣神。后备车厢裏满满当当全是鲜艳的红玫瑰,点缀着暖黄的小灯,温馨而浪漫。

    裴煜无奈嘆口气,尽量好言好语地拒绝道:“別再送我这些了,我不需要,我家也放不下。”

    “看到就行。”路凛洲说,“你之前也不是这麽说的。”

    裴煜狐疑:“我之前说什麽了?”

    “你说,如果你从来没有收到过花,第一次收到花肯定会很惊喜。如果你从小在暗无天日的环境裏长大,肯定会很向往天上的烟花。但是,因为什麽都不记得了,你没有太多別的感觉。”

    裴煜愣住。

    失忆时的事他仍记得清清楚楚,这话就是他自己亲口说的,当然熟悉,而路凛洲作为听者,居然一字不差地背了下来。

    ……他本人都无法确认是否真是一字不差。

    “不过,也因为你什麽都不记得,所以它们会给你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就算等以后恢复了记忆,它们也是特別的。”路凛洲一字一句,最后问道,“那现在,你还觉得特別麽?”

    路凛洲见裴煜出神发愣,已然确认他将那段时间的朝夕相处记得一清二楚,乃至称得上是记忆深刻。

    就是如此温柔的人,为了赶走扑火的飞蛾,非得那样狠心和失忆的自己划分界限。

    “你全都记得。”路凛洲说,“那和我在一起的记忆,难道就不是你的一部分麽?”

    “我喜欢的他什麽都不记得,记忆也是他的一部分,所以他根本就不是你……”路凛洲继续重复裴煜的话,顿了许久,给出自己的定论,“那现在,记得一切的你又要用什麽理由否认呢?”

    裴煜张嘴欲言,还没组织好语言,又被路凛洲抢了先。

    “我去问过王以淳,他说你对其他所有追求者都是直接拒绝,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路凛洲说,“我也去找了你的同学朋友,打工过的店铺老板,原来,有不少人好奇过你的长发。”

    裴煜偏开头,愣愣看向那盛满车箱的玫瑰花。星星点点的灯光点缀在他的脸上,耳畔又响起路凛洲的声音。

    “但你只和他们说是因为方便,不是因为別的。”路凛洲缓缓道,“其实,是因为你母亲桑朵。你没有告诉过別人,除了我。”

    “你也喜欢我……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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