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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百七十四章 我不喜欢正常人(第1页/共2页)

    那个宁愿烧掉手稿也要换酒喝的诺顿。

    一个在绝望中挣扎的灵魂,或许才懂得怎么把音乐从死板的技巧里解放出来。

    沈岩站起身,走到窗边,看着外面被雨水洗刷得一尘不染的天空。

    他本来是不想动的。

    但为了女儿眼里的那点光,这一趟,他还非去不可了。

    半小时后,陈光科接到了电话。

    他刚在训练场把几个新来的保安练趴下,一身的汗还没干。

    “岩哥,啥指示?是有人要去矿上捣乱,还是哪个不开眼的又来找茬?”

    电话那头,沈岩的声音听起来异常平静。

    “收拾行李,带上那两个懂英语的保镖,跟我去一趟Y国。”

    陈光科愣了一下,问去那干嘛,那边现在的局势可不太平,听说到处都是游行。

    “去绑个人。”

    沈岩挂了电话,嘴角微微上扬,眼里闪过一丝势在必得的光。

    既然那个诺顿是个疯子,那就得用疯子的办法去对付。

    当晚,一架湾流G650从林城机场呼啸升空,直飞Y国。

    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沈岩没怎么睡,一直在翻看系统提供的关于诺顿的详细资料。

    这个诺顿,十年前是O洲古典乐坛的神话,被誉为继李斯特之后最伟大的炫技大师。

    可惜这人性格太狂,得罪了资本,后来又因为一场离奇的车祸伤了左手的小指神经。

    从此,神坛崩塌。

    他开始酗酒,赌博,流连于各种下等场所,最后彻底消失在了大众的视野里。

    谁能想到,昔日的天才现在正窝在伯明顿最脏乱的贫民窟里,跟老鼠抢面包吃。

    飞机降落在伯明顿机场的时候,外面正下着那种能把人骨头都浸透的冷雨。

    陈光科披着一件黑色风衣,带着墨镜,像个黑帮大佬一样跟在沈岩身后。

    那两个保镖手里提着银色的金属箱子,里面装的不是武器,是沈岩特意让人换好的美金现钞。

    在这个地方,这玩意儿比什么通行证都好使。

    按照系统给的坐标,几辆租来的黑色奔驰悄无声息地驶入了那个连警察都不愿意管的街区。

    路边到处都是醉鬼和瘾君子,看到这种豪车队进来,一个个眼里都冒出了贪婪的绿光。

    但当陈光科推开车门,露出那像岩石一样隆起的肌肉和腰间若隐若现的家伙什时,那些绿光瞬间就熄灭了。

    这就是丛林法则,这帮人比谁都懂得看人下菜碟。

    沈岩没在意脚下的泥泞,那双价值三万块的手工皮鞋踩在污黑的水坑里,连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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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没皱一下。

    他走到一间摇摇欲坠的木屋前,门板上满是涂鸦和刀痕,里面传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陈光科上前一步,也没敲门,直接一脚把那扇本来就剩半口气的门给踹开了。

    屋里一股发霉的味道混合着廉价酒精的刺鼻气味扑面而来。

    昏暗的灯光下,一个满脸大胡子,头发像鸡窝一样的男人正缩在壁炉前。

    手里拿着一叠泛黄的乐谱,正要把它们往那只有点火星的炉子里塞。

    听到动静,男人转过头,那双浑浊的蓝眼睛里全是血丝,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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