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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70-280(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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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1章 死人文学6

    ◎签到◎

    不出所料,楼雪迟和燕归西都离开了,有整个怀姜山的植物作为耳目,剩下的几个喽啰不足为虑。

    从树芯中走出,莫惊春回头看了一眼巨木。

    在巨木旁边挖了个坑,埋下几颗上品灵石,祝福它早日生出灵智。

    面容丑陋的修士戴上面具,行走在树荫间,风一吹过,巨木的树叶哗啦啦作响,像是在和他告别。

    怀姜山太大了,走出这座深山花费了莫惊春足足一个月的时间。

    【惊春,签到吧。】系统提醒。

    【好。】莫惊春在签到面板上一点,手上就多了一个皮带……不对,是皮质项圈。

    怎么感觉尺寸有点小?

    用神识读取这东西的信息后,莫惊春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宠物项圈】

    说明:心甘情愿地戴上它,再强大的妖怪也会变成乖巧的宠物哦。

    莫惊春摸了摸身上的鸡皮疙瘩。

    有点恶毒了这玩意。

    不过,宠物项圈这么有指向性的东西,一下子就让莫惊春联想到了胡古月,同情这家伙一秒钟,不能更多了。

    但愿他不要像命运线说的那样来骗他,否则的话莫惊春不介意用这东西。

    在命运线中,原主的爱慕者中,戏份最重的有三个。

    目前两个已经出场。

    楼雪迟,前玄阴宗大师兄,现玄阴宗宗主,仙门扛把子,虽然对原主一言难尽,但在面对妖怪和魔修时,立场始终站得很正。

    是那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只适合对公、不适合对私的人。

    越是被他放心里,就越倒霉。

    ——原主就是那个倒霉蛋。

    燕归西,前玄阴宗二师兄,现七灾魔君。

    性格霸道,脾气也一言难尽,但凡有点手段都用原主身上了。

    上对付不了魔尊,中不能限制未婚妻对原主的伤害,下连找个医术高超的医修给原主看病都做不到。

    还没有掌握大权就将原主这个弱点暴露出去,又护不住原主,只会无能狂怒。

    每次就用些法宝灵石来哄原主,搞得原主很稀罕似的。

    看似威风,实则窝囊至极。

    还是等到魔尊的修行出了问题,原主的少年意气被消磨了个干净,他才勉强给原主讨了个公道,但那时原主已经濒临崩溃,对这些已经不在乎了。

    至今没有出场的就是胡古月,这也是莫惊春最讨厌的一个。

    在这个世界,人类和妖怪的关系并不太好,妖吃人,人猎妖都是常态,人与妖的混血自然是两边都不讨好。

    这导致很多混血都过得极差,连基本的生存安全都得不到保证。

    而胡古月是狐妖与人类的混血,人设是自卑到自傲的傲娇男,刀子嘴豆腐心,一直说原主比不上狄无霜。

    妖化后还是狐耳青年,算是一个萌点。

    ——但是!在莫惊春看来,一个人假如有个类似刀子嘴豆腐心、直性子的人设,只要在对上长辈、上司等的权威人士,t这个人设都不会发挥作用。

    t只针对你,或一部分人发作的时候。

    不要信!

    这就是纯粹的欺软怕硬。

    或者说得直接一点,就是在霸凌。

    原主一开始也对胡古月敬而远之,可耐不住后期的数值掉成了负数,直面了整个世界的恶意。

    这时候随便出现一个不怕他的人,其实都挺容易获得原主好感的。

    胡古月只是恰逢其会罢了。

    最让莫惊春瞧不起这个人的还是他的为人,欺骗原主感情先不说,这个人三观就很有问题。

    胡古月是其父造孽留下的种,其母未婚先孕,自然是厌恨极了他,但还是养大了他,直至送他到玄阴宗才断了联系。

    但这家伙不恨其父,只恨其母。

    还将其父和妖界当成了精神图腾,一直试图皈依。

    原主在楼雪迟和燕归西手中辗转过后,已经身心俱疲,除了怪医等人,对世人都充满了警惕。

    但他不会警惕一只普通的狗。

    胡古月利用混血的优势掩盖了妖气,一直待在原主身旁讨好卖乖,甚至救过原主一命,自然而然地攻破了原主的心防,然后才渐渐揭露了真相。

    被信任到当作家人的宠物欺骗,原主自然是崩溃万分。

    胡古月一番辩解下,原主鼓起勇气原谅了他。

    因为原主愿意用最大的善意去相信这个世界,相信不是所有人都不值得信任,只是有些人不是人而已。

    就在这样关键的时刻,胡古月终于得到了父族的认可。

    他犹豫再三,还是留下一封书信离开了原主。

    这个举动几乎摧毁了原主对这个世界的信任。

    肉、体堕落深渊尚可救援,灵魂堕落深渊,又该怎么自救?

    从此,在原主的眼中,人不可信,动物也不再可信。那还有什么可信?植物吗?曾经那么信任过的都可以弃他而去,植物就真的可信吗?

    原主数次崩溃自尽。

    还是怪医狠心下了决定。

    他求来忘情水喂原主喝下,让原主失去了从前那些不好的记忆。

    刚好那时原主的毒素也解除了,容貌恢复了原样。

    最后怪医放弃了他那些奇奇怪怪的行医原则,带着心智倒退回少年时期的原主来到凡人地界,四处义诊,开启了新生活。

    结局是开放结局,暗示原主会得到幸福。

    而楼、燕、胡他们则是坐享万里江山,却失去了爱人,一辈子求而不得,永失幸福。

    ……问题是这算什么惩罚?!

    甚至还开了三个番外,让这三人都有机会用全新的面目在原主面前出现,和原主甜蜜了一辈子,解开了心结。

    靠啊,天道太厚待这三人了,连个刮痧的情伤都不愿给他们!

    莫惊春简直想要吐血。

    怎么不直接安排这三人相亲相爱得了?

    真的,不怪原主会跑。

    谁不跑谁傻子。

    这三人中就数胡古月最可恨,楼雪迟是无“私”,燕归西是无能,只有他是无心。

    对有生养之恩的母亲无心,对真心相爱的爱人无心。

    永远只对父亲和权势有心。

    抛了抛宠物项圈,妥善收入空间内,莫惊春有点期待胡古月的到来了。

    这个夏天真是热得过分,离开怀姜山后,更是一张口就能吸到满满一个肺部的热气。

    莫惊春这个身体又破败得连寒冰玉佩都用不了,每日还要泡温水药浴,他只好改了赶路模式,白天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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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晚上赶路。

    根据北斗星的指引,顺着大江坐船直下。

    到了锡州码头之后,莫惊春还在城内买了匹马,装作一个哑巴夜行侠。

    夜里,出城两三里之后,他听到了呜呜咽咽的哭声。

    除了哭声,还有酒气和血腥气随着夜风吹来。

    新买的马儿不安地停下了脚步。

    莫惊春:……我这是撞上谋杀现场了?

    不管了,先过去看看。

    走近一看,对着一棵槐树哭泣的竟然是一个身量比较单薄的姑娘。

    嗯,身边还有一具老年男性尸体。

    默默听了许久,哭声仍未停止,莫惊春忍不住了,便开口问道:“姑娘,你在哭什么?”

    哭自己抛尸抛到一半走不动了?

    “啊!”哭得正起劲的姑娘被破锣嗓子吓得跌坐在地,她下意识回头一看,发现是个人形,更是害怕得直往后退,一时间什么鬼神传说都浮出脑海了。

    “你你你……是人是鬼?”

    “你都半夜杀人了还怕我是鬼?”莫惊春奇道。

    “对哦。”姑娘破涕为笑,转念一想,自己这么貌美,这荒郊野岭的,对方还不如是鬼呢,又哭了起来。

    莫惊春无奈叹气,后退了几步,“你哭得这么可怜,是受什么委屈了?不如说给我听听,或许我能给你出个主意。”

    姑娘渐渐止住了哭泣,“我杀人了。”

    “看到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如果不是被逼到了极处,又怎么会杀人?”

    还因此愧疚,哭得不能自已。

    心狠手辣的人,恐怕这时候只会谋划怎么消灭罪证,又怎么会在这里哭?

    “可我杀了一个不该杀的人,罪孽深重到要下十八层地狱了。”

    “什么人不该杀?”

    “我父亲,我真不孝啊!就算皇帝大赦天下都不会赦免我这样的罪人。”

    “你总不能无缘无故就想杀人吧,你是为了什么才杀了人?”

    姑娘用袖子擦擦眼泪,语气是止不住的悲愤,“我父亲姓何名田,家里曾有几百亩良田,早些年来家里也算吃喝不愁,近几年,他跟着人家去赌,把家底都赌没了。”

    “我日日描花刺绣,都堵不上家里的窟窿。”

    “今天我爹喝了酒回来,就说要把我卖去青楼,好让他有本金再去赌坊。”

    “我……我忍不住和他吵了几句,推了他一把,结果……他就一头撞死了,到了晚上,我才偷偷摸摸地把他背到城外……”

    莫惊春又叹了口气,看着眼泪流个不尽的姑娘,递了条手帕给她,“虎毒尚不食子,他既已动了卖你去烟花之地的心思,就不算是你的父亲,只是一个禽兽了,所以你并非不孝。”

    姑娘哭声一顿,呆呆地接过手帕,“真的吗?”

    “真的,你不信的话,只管满天下去问,看看是不是父慈在前子孝在后?”

    闻言,姑娘又哭又笑。

    莫惊春便岔开话题,“与其在这里哭,你不如想想以后怎么谋生吧,有亲戚可投奔吗?”

    姑娘想了想,道:“我姑姑嫁到了芰荷城,前年她还到我家给她小儿子提过亲,明天天一亮,我就投奔她去,若表弟还未娶,我愿嫁他为妻。”

    系统晃晃脑袋:【芰荷城?这不是你要去的地方吗?】

    【是啊,真是巧了。】莫惊春勾唇。

    第272章 死人文学7

    ◎调查◎

    “芰荷城人烟阜盛,物产丰饶,那里的人秉性最是不俗,人人都爱些花儿草儿的……”摇摇晃晃的马车上,何英娘这样介绍道,语气憧憬中暗藏着一丝忐忑。

    孤身一人,离家背井,哪能不愁?

    莫惊春则是扮成了何父的模样,坐在外面驾车,时不时凌空甩个鞭子,“这么说来,我做个花匠也不错喽。”

    马车前方是一支送镖的队伍,人与马都极为精神,还有两个炼气期的修士随行,押送着不少货物,身后跟着不少像他们这样的散人,交了钱获一分庇护。

    毕竟这世道并不是很太平,除了盗匪之外,还有各种妖怪魔物也会觊觎人类的血肉乃至财富。

    何英娘掩唇一笑,她实在想象不出恩人这样一个大侠去做花匠是个什么模样。

    是的,在莫惊春那夜宽慰她时,她就已经把莫惊春当作大恩人了,更不要说莫惊春还愿意以她父亲的名义送她到芰荷城,甚至还给她出了一份嫁妆。

    这段时间,只要车一停,她就抓紧时间刺绣,只盼着到达芰荷城时能稍稍回报这份心意。

    不过一想到恩人只花了几日时间就将父亲的口音都学得惟妙惟肖,也许做个花匠也能做成最好的那一个,说不定还能成为一个大家。

    何英娘边在心中描绘花样,边发散思维。

    一路上十分太平,偶有劫匪,镖局交了钱也就平安过去了。

    嗯,只要不提莫惊春三更半夜怎么被妖气惊醒,顶着黑眼圈干掉几只□□妖的话。

    看到芰荷城的轮廓时,镖局领头人也暗暗松了口气,叫人传话下去加快了速度。

    交钱,入城门。

    与镖局的交易就此结束。

    莫惊春向本地人问了路,驾车到了甜水巷,何英娘她姑姑家就在这儿,家里是做胭脂水粉生意的,家里还算宽敞,招待父女俩也不在话下。

    何姑姑拉着何英娘的手上下打量,又哭又笑,“瘦了瘦了,没娘的孩子果然就跟草一样。”

    她转过头来看自己不争气的弟弟,恨铁不成钢道:“家产赌完了?”

    莫惊春摸摸鼻子,道:“没有没有,英娘的嫁妆还留着呢。”

    何姑姑立即横眉倒竖,“你还敢说!前年我去你家提亲的时候你可是死活不答应!”

    “姐,我膝下就这一个孩子,那我可不得多留几年?”

    何姑姑不说话了,她娘家就这么一个兄弟,再疼侄女也越不过他,哪怕知道他赌,也只觉得他是失了媳妇心里不痛快才叫人给拐骗了。

    再说,何家那么多家产,弟弟也没为了要个儿子续娶,已经很对得起弟媳妇和侄女了。

    这样想着,何姑姑脸色缓和下来,“还好这两年家里事多,三小子还没来得及成亲,正好,咱们两家亲上加亲。”

    何姑姑是何祖父收养来的,后面才生了何父。

    所以这对表姐弟没有血缘关系,成婚也完全没问题。

    “好,我听姐的。”

    何英娘微微低头,做羞涩状。

    何姑姑见了,让她去跟自己两个儿媳妇说话,又问道:“你接下来是个什么打算?”

    莫惊春也正色起来,“我就英娘一个孩子,她既然嫁到了芰荷城,我自然也要跟着搬过来,不过,我还有钱,再置买一个两进宅子也使得。这样,你和英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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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娘家可以走动。”

    “成,我替你打听打听这附近哪里的房子合适。”何姑姑欣慰地点头,“明儿咱们就交换庚帖,我去找大师合一下八字。”

    “有劳姐姐了。”

    就这样,在本地户的帮助下,莫惊春跟何英娘这对假父女很快就在芰荷城安顿下来,生活渐入正轨。

    尤其是在何英娘嫁给表弟之后。

    莫惊春也开始了他的花匠大业——培育些花花草草,平时就挑着花走街串巷,有木灵根在,做这样的事简直是降维打击。

    很快,他就不必出去叫卖了,打出名气后,只每日坐在家中便有人上门买花买草。

    顺便不着痕迹地跟兰家的邻居王大爷搭上了关系。

    “何老板,你是不知道,这兰家很是有几分古怪呢。”王大爷抱着孙子,压低了声音道,“前几年明明一夜失踪,可就在一年前,这对夫妻又回来了,说是做生意回来了,可那容貌竟是一丝未改,你说奇不奇怪?”

    “奇怪,当真是奇怪极了,后来呢?”莫惊春打开糖盒,抓了几颗麦芽糖出来给小孩,“来,甜甜嘴。”

    “哦哟,何老板你真是太客气了。”王大爷赶忙推辞。

    “客气什么呀,是你家孙子太讨人喜欢了,是吧,观音奴?”

    观音奴眼巴巴地看着麦芽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却没有接,而是回头看着爷爷。

    王大爷笑着点头,观音奴这才开开心心地接过糖果。

    他又继续说八卦,“后来呀,我特意去兰家打听他们都出去做了什么生意,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莫惊春很捧场地问道。

    王大爷顿觉舒心,他知道莫惊春嘴严,所以也没什么顾忌就说了,“他们呀,嘴上不说什么,那眼睛却像是吊在天上哩!不敢高攀,我就回来了。”

    那两人大约是修士,所以看不起凡人也是有的。

    估计也没想到会有凡人如此大胆,竟然敢暗地里蛐蛐他们。

    “后来呀,老头子我就悄悄地盯着他们,哦哟,这两人平日里是生意也不做了,客人应酬也没有了,我估摸着呀,兴许是被那些个山精野鬼给顶替了。”王大爷不胜唏嘘。

    可怜呀。

    莫惊春反驳道:“也不一定吧,说不定是人家赚到了大钱,不愿再做生意了呢。”

    “诶,你不懂。”王大爷摇摇头,眼里分明有一丝看透秘密的得意。

    “这兰家夫妇有一个儿子,唇红齿白,神采奕奕,生得那叫一个俊,后来还拜入了仙家。兰小子一去,这父母哪有不担心的?”

    “逢年过节,只要你往那些道观、庙里去,准能看到这对夫妇,可是……”王大爷四处看了看,咽了一下口水,将声音压得近似气音,“自打他们回来之后,就再也没去过了。”

    “你想,这像是做爹娘的样子吗?儿行千里母担忧啊。”

    “确实不像。”莫惊春应道。

    看来原主父母死亡的时间是在他死之后,复活之前。

    莫惊春也压低了声音,“这么要紧的事,你跟我说了,不要紧吧?万一传到人家耳朵里可就不好了。”

    一副很是为王大爷着想的模样。

    王大爷抄起蒲扇一拍大腿,“嗨,这有什么?那左邻右舍谁不知道呀?那对夫妇呀,打量着别人都是聋子瞎子,是一点都不装。”

    聊完八卦,红彤彤的太阳也要下山了。

    芰荷城已然被一片红艳艳的霞光所笼罩,炊烟袅袅,给这幅画一般的景象增添了几分动态感。

    王大爷抱起孙子就要告辞。

    莫惊春把他要的碗莲打包好,还送了两把薄荷,把这位老顾客给笑眯眯地送走了。

    这时,何英娘又提着一个篮子来了。

    她动作干脆利落,掀开盖在篮子上的纱布,从里面拿出一碟盐水鹅、一碟青菜、一碗薄荷豆腐羹、一大碗冷淘面,在院子里的石桌上一一摆好。

    “爹,吃饭了。”

    说罢,她走到厨房,把碗柜中已经洗干净的碗碟装进篮子里。

    莫惊春手上摇着一把竹丝扇,慢慢踱步过来,“你又来,你相公、你公公婆婆不说你?”

    此时何英娘已经挽起了妇人发髻,大约是婚后生活过得如意,整个人反倒比婚前更活泼开朗了些,闻言一手叉腰,“我婆婆不发话,谁敢说我?”

    何姑姑可不是家庭主妇,她对色彩、调香都极有天分,如今夫家的生意大头都在她手里。

    是以,说话极有分量。

    在这雌鹰的庇护下,何英娘的脾气也是日益见长。

    “井里湃了些果子,五斗柜里装了些糖,你带一半回去。”莫惊春在石桌旁坐下,用勺子挖了一勺豆腐羹。

    一口下去,透心凉,心飞扬。

    “爹,你干嘛这么见外?”一段时间下来,何英娘是真心喊这声爹。

    她虽然不知道莫惊春要做什么,却很乐意为他打个掩护。

    “打住,这人情也得有来有往,我又不是没钱,别叫你那些妯娌暗地里嘀咕,也叫你相公心里起疙瘩。”

    “……成吧。”何英娘一跺脚,走到井边,打起水果洗干净。

    一半装进篮子里,一半摆在石桌上。

    五斗柜里的糖果只抓了一小把就关上了柜门,糖果金贵,何英娘才不舍得给夫家带那么多。

    然后她便风风火火地走了,一条巷子拐个弯就回到了家。

    系统赶忙问道:【原主父母不是已经死了吗?现在兰家那两个又是谁啊?】

    它抱住自己,感觉后背有点发凉。

    过了一会儿,莫惊春才用阴森森的语气道:【我也不知道,说不定是杀人凶手回案发现场欣赏他们的杰作哦。】

    【啊!惊春,你别吓唬我!】

    恶作剧完成,莫惊春高兴地笑,一脸褶子的伪装都遮不住那双弯弯的眼。

    深夜,芰荷城城主悄悄来到了兰家。

    第273章 死人文学8

    ◎演戏◎

    “启禀师兄师姐,夏季进入过芰荷城的外地人一共一万三千六百人,在此定居的有一千五百四十二人,其中文人墨客、江湖侠士、巨贾富商……约两成,已一一查清,无可疑之处。”

    “余者皆为贩夫走卒、平常百姓,并无异常,更无修士伪装潜入。”

    兰家大厅中,奇异的灯光亮着,芰荷城城主站在下首,向上首两个玄阴宗弟子详细汇报着城内外来人口的情报,语气恭敬。

    男修与女修对视了一眼,男修微微皱眉,女修则是抿着唇。

    任务一日不完成,他们便一日不得返回宗门,白白在凡间蹉跎,这怎么行?

    沉思片刻,男修缓缓开口:“把这些人的资料都给我。”

    城主暗松一口气,还好他把东西都带来了,妙,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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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有先见之明了,连忙摘下腰间的储物袋,双手奉上。

    男修一挥手,用纸张记载的资料便呈现在大厅上,他和师妹默契地将资料分为两半,一人负责一半。

    夜色幽暗,蝉鸣声声。

    纸张无风自动,两位弟子用神识快速浏览过这些资料。

    上面简略记载着这些人的籍贯、姓名、性别、爱好、生平等。

    一炷香后,男修眉头紧锁,他主要负责排查地位较高的人物,却并未发现任何异常,心中不由得增添了一丝烦躁。

    反倒是女修,从层层叠叠的纸张中抽出了几张,引起了男修和城主的注意。

    女修指着最上面的一张,“此人名为陆仁,男,却日日居家,几乎从不外出,每逢外出必要戴上幂篱,从未有人见过他的真容,且从不说话,都由仆人替他开口。”

    男修眼睛一亮。

    他和执法堂的弟子有些关系,出发前也旁敲侧击过,自然知道兰若归来后,嗓音已经被毁。

    这个陆仁确实很可疑啊。

    城主讪笑,“陆仁自小就有一种怪病,见不得光,一见光便浑身发红,奇痒无比,他来芰荷城定居,也是为了寻医问药……至于不说话,那是因为他最近变声,说话不大好听。”

    “我去信过河内陆家,确有此人,也确有此病。”

    女修默然,把最上面的纸张放到一边,指着另一张道:“这个华戎,明明是男子,每日出入裁缝铺,比寻常女子还爱打扮,怎么说?”

    “这个华戎是天生爱美,抓周的时候还抓了一盒胭脂呢,他在家的时候深受长辈喜爱,甚至还喜欢和姐妹们一起做胭脂水粉,直到去年,其父狠狠打了他一顿,他才改了这个癖好,从此只爱华服,不爱红妆了。”

    女修:“……”

    她继续指出下面一些人的不对劲之处,又一一被城主用事实反驳。

    最后脸色都有些难看了,女修指着最后一张纸道:“这个何田呢?之前还是个赌徒,现在却成了莳花弄草的好手了?”

    兰若是木灵根。

    虽然不觉得一个高高在上的修士会弯腰俯首做一个沿街叫卖的花匠,但看到这个花匠时,女修的第六感却莫名地警觉起来。

    城主虽然也叫这两人一声师兄师姐,但他只是个外门弟子,修行天赋不能说没有,只能说是平平,所以发觉自己实在是无法再进步之后,便向宗门请示,领了任务到芰荷城担任城主,享受起红尘富贵来。

    这个何田他是知道的,因为他的妾室很爱到黄家(何姑姑夫家)的铺子买胭脂水粉,时间久了,那黄家的老板娘便亲自送过几回货上门来。

    老板娘上次来还发了喜糖。

    城主便在小妾那里听了一嘴何家的事。

    甚至逛街的时候也留心过,见过几次何田,的确是个普普通通的花匠,顶多能说会道了些。

    不过只要一想起更会说话的老板娘……这点也就不足为奇了。

    姐弟嘛,像也正常。

    于是城主便道:“不,他还是赌,只不过是偷偷地赌,不敢赌大罢了,每次到赌坊,都要把兜里的钱赌完了才舍得出来。”

    这说辞打消了女修一半的疑虑,但还有一半,便问道:“那莳花弄草是怎么回事?”

    “何家原本是地主,对耕种定然不陌生,在下也在他那里买过花草,虽说长得精神些,但确实没有修士的灵力残留,这点,我还是能保证的。”城主小心地道。

    男修抬手,赐下一枚丹药,“好了,既然这批人都没事,你就先回去吧。”

    闻言,城主当即告退。

    “师兄,我感觉还是不对,你说,会不会是他隐瞒了什么?”女修看着城主透出欢快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背景干净,与兰若并无往来,应当不会为其隐瞒,顶多是能力不足罢了。”男修轻笑了一声,“不过,既然师妹对这些人有疑虑,不如我们暗地探访,凭他马脚藏得再好也瞒不过咱们。”

    女修一笑,“还是师兄知我。”

    她当即起身往外走。

    男修摇摇头,跟了上去。

    两人隐入夜色,如入无人之境,根据资料上的地址,悄然穿梭于芰荷城的大街小巷。

    按着顺序排查,等这二人到甜水巷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

    他们隐去身形站在屋顶上,便见到一老者正在以一个不大体面的姿势蹲在花盆前,仔细端详着花花草草,偶尔摘去枯黄或有虫害的花叶。

    清理完花叶后,又用一双*筷子夹走藏在花叶间的虫子。

    随后还要除草、施肥。

    老者手法熟练,神情专注,动作看起来很舒服,也没有灵力波动,但是吧,每次不到半个时辰就要站起来,捶着腰,唉哟唉哟地叫着,走到葡萄藤下躺在摇摇椅上歇一会是怎么回事?

    不只是躺着,还要吃点瓜果点心喝点茶才算完。

    如果有客人上门,那更不得了了,还要跟客人絮叨一阵才会继续干活。

    两个修士面面相觑,纵使他们自小拜入山门,不通凡俗,也觉得这老头过分悠闲了,完全不似寻常百姓那般辛劳。

    甚至比许多苦修的修士过得还要舒服。

    午时一到,一个年轻妇人提着一个菜篮子来了,一一摆好碗碟不说,还要开口请老父亲上座,“爹,快来!这是迎仙居新出的红烧肉,据说那大厨祖上做过御厨呢,可香了,姑姑叫我一定要带一份来给你尝尝。”

    “好好好,我闺女孝顺。”老头慢腾腾地起身,去井边洗手,这才悠哉地过来坐下,“你吃过了没有?”

    “吃过了,爹你快尝尝!”

    老头夹起一块红烧肉细细品尝,肉香和油脂爆开,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妇人直接走到厨房,把碗柜里的碗筷拿出来装进篮子里,用手帕擦了擦汗,“爹,最近秋老虎厉害得很,姑姑让我叮嘱你一句,你少吃些凉的,别吃坏了身子。”

    老头笑眯眯地应了,“知道了,爹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不知道怎么照顾自己吗?”

    “爹——”

    “好了,看到那个白色罐子了没有?”

    “看到了,这是什么?”

    “好东西,那个华公子前些日子不是从我这儿拿走了一盆墨菊吗?今天他就送来了一罐蜂蜜,这东西滋阴补肾,对你们女子身体好,你带回去,和你姑姑分分。”

    “爹,我又不是回娘家打秋风来了!”

    “对,是秋风自动往你家刮。”老头又夹起一块红烧肉,语气很有当长辈的威严。

    “听话,快拿,我又不爱吃这个,倒是你,别听那些三姑六婆胡说八道,你才嫁过去几个月,吃什么坐胎药?吃出病来,你哭都没地方哭。”

    妇人脸一红,默默地打开罐子,只见里面金黄色的蜂蜜粘稠得都快挂壁了,看着有几斤多,用勺子舀了小半碗出来。

    又把罐子盖上,放在装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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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木盆中,还用大盖子将木盆盖上。

    然后便默默地拎着篮子走了。

    女修无声叹气,冲男修摇了摇头,传音道:【这对父女不像是假的。】

    【我们回去吧。】

    二人转身离开。

    但他们却没看见,就在他们离开的那一瞬间,老头挑了挑眉,眼里露出一丝狡黠之色。

    【惊春,他们走了?】

    【嗯。】莫惊春点头,把红烧肉放回原处,夹了一口青菜解腻。

    此时他是多么盼着王大爷家的孙子在啊。

    这样就有借口把肉分出去了。

    系统大大地松了口气,【真是服了这些人了,抓间谍都没有这么严格的,普通人来来去去都有六七回了,连城主都找借口见过你。现在倒好!连修士都出马了!还好你身上的毒没解完,平时也不在外面用灵力,否则你今天就露馅了。】

    【换个角度想,这是好事啊。】

    【哪里好了?】

    【除了凶手谁会盯兰家盯得这么紧?这不是摆明了有鬼吗?等我解完毒,力量也可以动用了,就可以顺藤摸瓜,把凶手抓出来了。】莫惊春笑了起来,【现在你还觉得他们不好吗?】

    【哦——】系统恍然大悟,【他们可真是太好了。】

    一个熟悉的脚步声又传来了,莫惊春收起了笑容,认真吃饭。

    果然,不一会儿,何英娘便一手提着篮子,一手抓着一只小狗走了进来。

    “爹,你瞧,我刚刚在外面捡到了一只狗,之前你不是说想要养一只狗用来看家护院吗?现在巧了!”

    莫惊春顺着声音看去。

    只见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在何英娘手中停下了蹬腿,一双圆溜溜、黑乎乎的眼睛望了过来,带着一丝人性的喜悦。

    它像是知道谁才是能决定它是否可以留下的人,连忙冲莫惊春“嘤嘤”地叫了两声。

    那声音真是可怜极了。

    何英娘道:“看着像是才出生不久的样子,咱们要是不养,估计就活不成了……不过,这叫声怎么有点不对劲?”

    小狗身体一僵,汪汪了两声。

    何英娘把它翻来覆去地看,也没看出不对,“难道是我听错了?”

    系统在识海里爆笑,满地打滚。

    莫惊春:“……”

    第274章 死人文学9

    ◎训狗◎

    莫惊春留下了这只小狗——浑身脏兮兮的,只有一对眼睛分外漂亮的小狗。

    何英娘随手把它往地上一放就走了。

    午饭还没吃完,莫惊春也没空管这只小狗,结果小狗自己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了,看向莫惊春的眼里满是渴望,莫惊春随手拿了块布把小狗包住、一手拿起,夹起桌上剩下的红烧肉喂给它吃。

    这会儿肉已经凉了,小狗明明不大,却张着小嘴,一口一口地吃掉了所有的肉。

    莫惊春温柔地笑,“真乖。”

    小狗嘤嘤叫着去蹭莫惊春的手,被他不着痕迹地躲开。

    这狗实在太脏了,莫惊春连午睡都顾不上,赶紧打了水上来帮小狗洗澡,按理说,这么小的狗,是不该洗的,而且一般的狗也不大喜欢洗澡。

    但这只狗也许是天赋使然吧,洗澡时还在木盆里畅快地游了几圈。

    天气炎热,毛发很快就干了,小狗也露出了一身洁白得仿若新雪的毛发,毛茸茸的,像蒲公英一般,莫惊春点了点它的鼻子,“以后就叫你小白吧。”

    小白僵了僵,好像有些不太乐意。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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