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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4-40(第2页/共2页)

疼,好痒。”

    好想爸爸妈妈。

    系统急得团团转,真团团转,一边给工作搭子吹吹,一边到论坛上询问人类受伤很疼怎么办,还要绞尽脑汁出主意,最后把自己都给转晕了。

    莫惊春这才不好意思再嚎了,消停了下来。

    太心虚了,有种欺负小朋友的错觉。

    “咳,昨天我晕过去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系统老老实实地说:“不是昨天,是前天,昨天你一直在床上躺着呢。”

    “好吧,那就前天。”

    “前天你晕过去之后没多久,是丹阳带人来及时找到了你,还喂了你几颗红参保命丹,不然的话估计你就可以直接回地府交任务了。”

    莫惊春:“……”

    好地狱笑话。

    人家死了是下地府,他死了是回地府。

    “然后就抬你回来了,再然后就是镇国公来了,他来看了你一眼就走了,没说什么。”

    “好吧。”

    系统突然尖叫起来,“昨天你忘记签到了!完了完了,都是我忘了!”

    “这不是昨天睡过去了吗?”莫惊春虎躯一震,“今天签到还来得及的,你把面板调出来。”

    系统哭唧唧,“可是你月度礼包没了呀……”

    “不要紧,人活着就行。”

    莫惊春态度十分淡定,因为对他来说,传承玉佩和储物空间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签到的物品都属于是锦上添花那种,有是最好,没有也不可惜。

    当然,一些类似纸巾这种日用品还是很重要的。

    “好吧。”系统哭丧着脸把签到面板调了出来,看着一排已经签到的日期,再看看无法补签的那个日期,就好像看到整齐的玉米里中间突兀地少了一粒,心痛得简直难以呼吸。

    不对,它本来就不用呼吸。

    签到之前,莫惊春暗暗祈祷,来个古代版房车吧。

    当今皇帝是先帝按照为君之道培养出来的,心胸宽阔,有容人、用人之量,只要不出意外,就不会对镇国公府下手。

    所以男主一死,任务一和任务二就完成了。

    他想出去游玩,如果有辆房车,那舒适度必然直线上升。

    说到这里,莫惊春有点想念自己以前订制的那辆房车,是真合他心意啊,可惜已经是过去式了。

    怀着淡淡的惆怅和满心的希望,莫惊春开始签到。

    庆祝特效过场后,一个法器出现在莫惊春手里。

    这是一辆双马铜车。

    两匹马额头有几块鳞片,不知是什么奇荒异种。

    后面的车厢细细看去,更像是一栋两层小楼。

    莫惊春握着法器,细细感知信息,方知这是一辆修士版房车,它能大能小,只要有灵石,哪里都去得。

    小楼内布置了空间阵法,比想象的还要大得多。

    客餐厨卫,书房卧室,应有尽有。

    看着这个好东西,莫惊春只感觉身上的疼痛和痒意,瞬间消散了一大半。

    等身体一好就可以走人了,红樱是要带上的,小妹的学习不能中断。

    丹阳要带吗?

    这得问问丹阳吧。

    说到丹阳,莫惊春又想起了前天夜里丹阳来提醒他赶紧走的事,当时他没有深想,现在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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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有些不太对劲。

    一个道士,消息那么灵通,比他还先知道瑞王要杀过来,简直神了。

    这么厉害的人,命运线没有他的身影,都感觉是命运线出了问题。

    而且,像这种女主重生的言情小说,没个男配真是太说不过去了吧?

    秦礼不算,他纯纯一炮灰。

    莫惊春躺在床上没法乱动,眼神却十分灵动,过了一会儿还是决定问问系统:“丹阳名字这么好听,相貌也英俊,命运线里就没有他吗?”

    系统左右飞飞,“没有哦,命运线里根本没有丹阳这个人。”

    “那秦家被满门抄斩之后,青云观的结局是什么?”

    系统一愣,翻出了命运线,“你等等。”

    良久,系统才道:“秦家人被杀之后,青云观的道士就被打散,放到其他道观去了,也没提到丹阳。”

    莫惊春还是相信自己的感觉,“不可能,你再找找……就找,青云观解散之后,还有没有道士出场。”

    不用翻命运线,系统都能回答:“有两个。”

    “谁?”

    “无名道士和妖道白雨。那都是番外了,十几年后,男主和女主的儿子——太子长大了,男主开始忌惮太子。”

    “女主心烦意乱之际,去道观散心,认识了一个无名俊美道士,他们好像有一些暧昧。反正,这个道士很会说话,让女主心情好了很多,感觉女主对他也有点上心。”

    “偏偏此时,北戎南下劫掠,边关被扣。”

    “大敌在前,主角一家人又团结在一起了,赶走了北戎,男主就将皇位传给了太子,和女主一起去游山玩水了。”

    “北戎大单于兵败后被儿子杀死,新的大单于还想把挑唆前任大单于南下的妖道白雨一起杀死,结果发现白雨早就跑了。”

    “其他的就没了。”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白雨跑了之后,莫惊春松了口气。

    几日后,莫惊春的伤都好全了。

    他正式宣布,要出去游学,归期不定。

    咳,游山玩水还是太过直白了,游学好,更委婉含蓄。

    红樱二话不说,表示要跟上。

    清风明月既想跟着走,又有顾虑,最终还是留下。

    莫惊春向丹阳发出邀请时,丹阳表示行李早就收拾好了。

    天刚亮没多久,三人走到山门外的空地,莫惊春掏出法器,往地上一抛,顺带激活双马铜车上的阵法。

    刹那间,铜车仿佛活了过来,一辆华丽张扬的马车出现在眼前。

    那双青铜马也化作两匹威风凛凛的白马,浑身雪白,额上生鳞,身高腿长,毛发如雪,白色绸缎般丝滑的皮肤在晨光的映照下闪着微光,仿佛能透出健康的血色。

    车厢以香木为主,用玉石、明珠、鲛绡作装饰,上面镌刻着诸多阵法、符文,用以保障车内的舒适和安全。

    除了阵阵幽香外,双马铜车还散发着一股尔等凡人配不上我的高贵感。

    目瞪口呆的红樱嘴里喃喃,“这就是诗中所说的宝马香车吗?”

    踏入车厢时还感觉腿有点软,险些摔了个大马趴。

    连丹阳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见两人呆呆的,莫惊春就先上了车,一踏入车厢就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里面空间极大,走动起来一点也不局促。

    等他们两个也上车之后,莫惊春用神识给马车下令。

    双马腿一扬,车就出发了。

    打开窗户,撩开帘子,还能看到窗外的景色。

    丹阳走到窗边,看着逐渐变小的青云观,感叹道:“师叔的本事,可真叫人吃惊呐。”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莫惊春又翻出了他的折扇,潇洒地打开,给自己扇了扇。

    虽然现在不热,但要合季节。

    倒是红樱已经恢复了淡定,四处走来走去,参观这个马车。

    莫惊春也带着丹阳逛了一圈,最终决定他们二人住二楼,让红樱住一楼。

    他看看时间,也到红樱平时练武的时间了,连忙叫住扒在窗边对着一群飞过去的鸟儿喊话的红樱。

    “好了,红樱别玩了,现在练不了武艺,你背书吧。”

    红樱转头看过来,“三少爷,你管得真严格啊,梦里还要叫我读书习武吗?”

    莫惊春看看丹阳,丹阳也看向莫惊春。

    他走过去捏住红樱的脸颊,温柔道:“疼吗?”

    红樱小鸡啄米式点头,口齿不清道:“疼……”

    “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吗?”

    红樱闹了个大红脸,连忙摇头,赶紧跑去找出书本朗读背诵。

    丹阳忍笑,双眸春水盈盈。

    莫惊春对着窗外看了一会儿,故作严肃,最终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红樱的头越来越低,都快挤进书本里了。

    最终她只好用双手拍拍脸颊,把心思投入书本。

    三少爷可是活着的神仙,他的话肯定不会有错的,说读书要紧,那就一定是很要紧。

    中午,三人用饭之后,消食时,莫惊春严肃地说:“出门在外,我觉得咱们还是得有个名号才是,免得惹了事牵累家里人,你们说呢?”

    红樱第一个同意。

    丹阳含笑点头,“可。”

    “那我先来,我道号长春,取个相反的名号,让旁人想不出我的根底来,就叫——莫惊春。”

    “这名字取得好,天下有十分温柔,这个名字就占了七分。”丹阳笑容变大,原来你叫莫惊春啊。

    莫惊春大笑。

    他其实是跟妈妈姓的。

    不过他爸据理力争之后,得到了取名权,因为他是惊蛰那天出生,所以本来想取名惊蛰,但是和莫字连读起来不太顺口,就改了一个字,叫惊春。

    莫惊春,不要惊醒春天,有种莫名的温柔。

    对了,他妈妈叫春华。

    “那你要取个什么样的名号?”

    “我的也简单。”

    第38章 古代庶子36

    ◎完结◎

    “我是丹阳,平日最爱炼丹,丹药又叫金丹,我从中取个金字。阳,音同羊,道德天尊骑青牛西出函谷关,而后紫气东来,就取个牛字。”

    “往后就叫我金牛吧。”

    他说了一大通,还以为能取个如何雅致的名号,却不想竟取了“金牛”二字,红樱不由得笑了起来。

    莫惊春也憋不住笑了,眼睛亮晶晶的。

    丹阳挑眉,看他,似笑非笑。

    莫惊春轻咳,“这名字好,一听就很富贵。”为了忍笑,他开始发散思维,想到了白雨妖道。

    不分青红皂白,取白字;云对雨,取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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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起来不就是白雨吗?

    青云观,白雨妖道。

    说这是巧合都有点不敢信。

    而秦家,也是被皇帝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冤杀。

    “红对白,花对树,我就叫白芙蓉。”

    取名号只是小事,莫惊春这一趟出来的目的地其实是西域。

    要去西域,就要路过京城,再往西北而去。

    晨光熹微,京城里的报晓鼓声依次响起,正是开城门的时刻,此时早就有等着进城的百姓排队等候在城门外,守城的士兵们神采奕奕,只有一位服饰比常人华贵许多的将军悄悄打了个哈欠,指挥手下们合力打开城门。

    若非昨夜跟三五好友们胡混了一夜,他也不至于一大早的如此困倦,可惜,他虽为伯爵之后,却不是世子,不能继承爵位,家中兄弟又多,只能靠老爹当个守城门的偏将。

    心中正想着下值后先去哪混个饱觉,将军却听到了几个手下的大声惊呼,引起人群一阵骚乱。

    他正想怒斥这些大清早就裹乱的家伙,一回头却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一双神骏的高头白马精神昂扬、步伐轻盈地拉着一架华丽的马车,就像拉着空气一般轻松,全身上下都在闪闪发光,让人不由得为之倾倒。

    哪怕是在不识马的人看来,马车的主人都是暴殄天物,恨不得摇着他的肩膀发出琼瑶式的咆哮。

    怎么能用这样的宝马拉车?怎么能!

    你不喜欢这样的马,给我啊给我啊,我一定把宝马们当祖宗伺候。

    大昭朝开国几十年,尚武之风未堕,尤其是有镇国公之流作为榜样,时人都爱骑马射箭,见到这一幕就越发心痛。

    其中又以将军最为心痛,因为他曾随父亲去参加过先帝举行的秋猎,见过不少好马,甚至连西域来的汗血宝马都见过,算是在场见世面最多的人。

    但此时他目眩神迷地看着眼前的白马,心底产生了一个大不敬的念头。

    其实,和这对宝马比起来,先帝的汗血宝马也不算什么嘛……不过等等,这马儿额头的东西是什么?鳞片吗?

    将军不由得摇头,不不不,这一定是他睡得不够,出现了错觉。

    这绝对不是什么鳞片,估摸着是什么宝石磨成片镶上去的,也罢,这宝马的主人虽然不太爱惜宝马,但还算慷慨。

    等马车进城时,将军还是忍不住拦住了马车。

    其他士兵都目光炯炯地看着他们的上司,在心底无声呐喊,头,上啊!

    就连要进城的百姓们都默契地放慢了脚步,一时间不论是要进城买卖的,还是进城有事的,都变得脚步优雅起来。

    走出三里地的还要把脖子扭过来,甚至可以的话,耳朵都想变长伸过来。

    一个头戴庄子巾的青年从马车上探出身来,他眉目如画,只微微一笑就显得十分亲切,“何事?”

    将军耳朵微红,但一想到这两匹宝马,心中就一片火热,也顾不得尴尬了,连声问道:“敢问阁下,这两匹马是从何处得来?是否有意售卖?”

    “我不缺钱,无意售卖。”说完,莫惊春就放下了帘子。

    “哎等等!”将军伸手,“那你家的马是公是母?可找了伴了没有?”

    一声笑从马车上传出,双马扬蹄小跑,马车辚辚。

    “我家马儿不找伴!”

    将军望着马车,放下手,神情失落。

    一盏茶后,他反应过来,立即叫人传消息回家。

    人群也集体“嘘”了一声,大为叹息,如此好马竟然不想找个伴,难道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么?

    在古代,马的地位就相当于豪车。

    若算上在军事领域的作用,马的地位就更高了,类似于装甲车,在战场上,甚至能起到左右胜负的作用。历代中原王朝,但凡国力昌盛,又有进取精神的,都会努力培育良马。

    莫惊春的马,虽然不明品种,也不明其耐力、习性,但光是那白珍珠似的外表就足够引人注意了。

    随着人群的散开,良马腾空出世的消息也随之扩散到了整个京城。

    本来想低调出行,结果莫惊春一行人险些被堵在京城里。

    好在离开了京城之后,法器就可以全速前进,很快就甩掉了那些心有不甘的尾随者。

    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给那些知道马儿的速度后,悔得捶足顿胸的围观群众。

    一路上走走停停,不时补充食物和水源。

    他们走过了草原,见过了雪山,也去参观过石窟里的佛像。

    沙漠里驼铃悠扬,来往如梭的商队带来了皮毛、玉石和牛马,也带走了丝绸与茶叶。

    最让人心神动荡的还是雪山上的日照金山。

    日升日落时,阳光深深浅浅地铺在雪山上,把雪山变成了金山,璀璨的、神圣的金色,仿若神仙下凡,带来不可思议的奇迹,为人们的心中注入希望,冲刷掉红尘里的尘埃。

    凡人仰视金山,就像蝼蚁仰视神佛。

    神佛诞生于蒙昧的远古,是否也是古人被这鬼斧神工的大自然所震撼?

    当地人说只有受天神祝福的人才有这个运气看到这一幕,看到后的一年里都会平平安安,万事如意。

    莫惊春没有相机,只好拜托金戈帮忙拍了好多照片。

    丹阳转头就买回了画笔与颜料,试图描绘下这个美丽的场景。

    而红樱只恨自己读书少,找不出诗词来形容这幅美景,回去读书愈发努力。

    他们走过了许多国家,见过了各式各样的人。

    外貌、文化、风俗也许会有不同,但和大昭人一样,也会有好人有坏人。

    大昭是世界的中心,京城一直有许多胡人商队来经商,丹阳和红樱都多多少少听说过,只是没接触过,见了胡人,又打过几次交道后,就连见识最少的红樱都不再好奇了。

    唯一令人烦恼的是,沙漠里不但有商队,还有马匪。

    有的马匪甚至就是商队或一些国家里的国民、军队假扮的。

    莫惊春这车实在太耀眼,一路上没少因为马车跟这些马匪交手,他基本次次都冲在最前面。

    没想到的是,丹阳看起来温文尔雅,莫惊春还担心他这个习惯隐于幕后的高手会害怕,打起来却也是个不要命的主。

    什么叫害怕?丹阳压根不知道。

    他的敌人倒是挺了解的。

    让莫惊春欣慰的是,红樱虽然一开始有些害*怕动手,但是当莫惊春灵机一动,送了一柄超级大锤给她之后。

    ——锤子有大半个人高,锤头中空的那种。

    大约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红樱顿悟了,挥舞大锤砸人,一锤一个小朋友,进步超级快。

    现在对付马匪们,已经能眼都不眨,干净利落地干掉对方了。

    时间一长,三人小队声名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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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称马匪杀手,又称马匪克星。

    每到一处,都会受到当地人家的热情款待。

    大家也是享受了一番唐僧西游的待遇。

    甚至还有一些小国的国王公主试图和他们春风一度,或者直接成婚,吓得他们连夜带着马车跑掉。

    沙漠里渐渐流传出奇奇怪怪的故事,什么沙漠里的奇怪马车是天神的座驾,最爱猎杀那些做了坏事的男人,带走男人的头颅作为战利品炫耀他的武力。

    这也导致马匪们远远看到一架超级华丽的马车,就头也不回地跑掉了,压根不敢多看第二眼。

    三人小队猎杀马匪的事业也就此中道崩殂。

    他们也终于来到了棉花的产地。

    支付了一些酬金给当地贵族之后,他们得以进入贵族的领地,看到那些如同白云般的棉花。

    丹阳捏了捏手感绵软的棉花,感叹道:“惊春,这就是你说的棉花啊。”

    “是啊,不过现在的棉花还不能用,摘下来后还需晒干、清出杂质、剔除掉棉花籽、纺纱。这个棉花籽可以用作饲料,也可用来榨油。”莫惊春想了想,说道。

    其实他对棉花的了解不多,只知道个大概。

    不过他相信劳动人民的智慧,只要把种子带回去,人们会知道该怎么利用的。

    三人留了下来,跟当地人学习如何种植、处理棉花。

    说实话,在这方面的天赋,莫惊春和丹阳都远不如红樱,最终红樱负责学习,莫惊春负责记录文字,丹阳负责绘图。

    一开始,那些贵族是不愿意教导他们的,还是拿出红参保命丹救了一个大贵族之后才得到了学习的机会。

    除了棉花,这一趟西域之行,他们还带回了菠菜、莴苣等植物的种子,次年才回到京城。

    回到京城后,莫惊春将种子和资料交给朝廷,让朝廷推广,又补充了物资之后继续出发。

    这一次,他们是往南去。

    又一年,三人往海外而去,几年后带回了辣椒、番茄、玉米、番薯、木瓜等。

    风云变幻,几十年后,大昭的餐桌上多了许多蔬果和调料,冬天也多了一种布料可用。

    丹阳已经老了,他白发如雪,躺在故乡的床上,看向莫惊春的眼神蕴含着生命中最后的火光,“师叔,谢谢你,一直没有变。”

    告诉他,原来这世上还是有好人的。

    只是好人难做。

    只可惜,他是罪孽深重的恶鬼,师叔是笃行善事的鬼差,他们大概不会有下一次的结缘了。

    说罢,眼里的光渐渐熄灭,最终合上了眼睛。

    记忆里那双美丽的眼睛也渐渐消散。

    莫惊春是修行之人,虽然一直没办法突破到筑基期,但他的寿命也大大延长了,和丹阳比起来,看着不像一代人,倒像是爷孙。

    他握住丹阳的手,静静地看着挚友离去,为挚友立了碑,上面写着:青云观丹阳子之墓。

    莫惊春挚友。

    还请了著名文人写了一篇墓志铭,记录了丹阳这一生的事迹。

    他会死去,但千年后的书本还会有他的存在。

    “谁谓道消,碎此珪璧?”

    “谁谓霜落,凋此松柏?”

    丹阳墓边种着几棵松树,莫惊春摘下一枝,垂首轻嗅松香,心中忽然就想起了刘相的墓志铭,恰如丹阳的写照。

    他知道丹阳心底的黑暗,可是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前世,是爸爸妈妈指引他向善。

    此世,是他指引丹阳,也算一轮回。

    至于红樱,前些年就去了。她在三十多岁的时候,莫惊春见她心智成熟,也明白了将来要做什么,就和她分开了。

    红樱向莫惊春求了一颗续赤龙的药,留在南洋建国。

    她不再害怕,也不再抗拒,以最真实的面目来面对这个世界。

    此外,还收养了一个女儿继承她的王位。

    她虽已去世,但她的女儿、孙女会继续统治她征服的国度,她的姓氏、家族、荣耀会随着国度流传下去。

    莫惊春作为这个国度的武神,也会永远享受百姓的信仰。

    【作者有话说】

    谁谓道消,碎此珪璧?

    谁谓霜落,凋此松柏?

    ——大唐万年县刘居士(刘相)墓志铭

    第39章 古代庶子37

    丹阳番外——命运线篇

    丹阳出身贫寒,娘早死,爹另娶,不过五岁上下就被生了孩子的后娘送走了。

    说起来,他还要谢这个女人,好歹把他送到了青云观附近,没有直接把他卖掉,要知道,他这样玉雪可爱的男孩,还是值几两银子的。

    青云观的道士慈悲啊,收留了他。

    他的好日子来了,快快活活地长到了八岁。

    在师兄们的交谈中,他知道了青云观是镇国公府的产业,正因为有镇国公的支持,所以观主才能收养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那时候,他是多么感谢镇国公这样的贵人啊。

    尊贵的、慈悲的、善良的贵人。

    但一个巴掌打醒了他。

    一个小道士又算得了什么呢?是非对错都不要紧,要紧的是身份。

    也好在,他是很聪慧的,想办法留在了药王殿,药王殿的执事是一个脾气固执古怪的老头,据说曾经做过什么御医,对弟子们动辄打骂,嫌弃弟子们愚笨,导致小道士们都怕被分到药王殿。

    但他不怕,挨打挨骂又有什么要紧,学到了真本事才是真的。

    他过目不忘,背医书、背脉案总是又快又好,对执事既耐心又恭敬,很快就得到了执事的青眼,做了执事的徒弟,晨昏定省,多年如一。

    于是,十来岁时,他就能跟着执事出去义诊了。

    他见到了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原来,这个世界有这么多的穷人,也有这么多的贵人。

    贵人未必善良,甚至未必聪慧,有的是仗着裙带关系就能为所欲为,有的只是出身好,就能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他不服。

    这些人凭什么呢?

    论学识,论德行,甚至论容貌,论举止,他又差在哪里?

    他年龄虽小,就能凭着医术将附近的村民指使得团团转了,甚至凭智慧,也能驱使许多商户小官为他所用。

    那时候,丹阳只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但很快,现实就迎头给了他一个大棒。

    执事治死人了。

    准确地说,不是执事治死人,而是执事掺和进了别人家的斗争中。

    他受一个大官所请,去为大官的儿子诊治。原本执事是不想去的,但是挨不住他想和这个大官拉上关系,就苦劝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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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大官是文官,家里有路子可以送人到白鹿山书院。

    是的,他并不想一辈子做个道士,他想出将入仕,做大官,穿朱紫,以后站在他爹面前,叫他爹后悔死。

    后来,无数个日夜他都在后悔,可这世间并无后悔药。

    那孩子是大官的嫡子,得了重病需要针灸,针灸前需要空腹喝一副药。结果,千叮咛万嘱咐,那孩子还是在喝药前吃了几块点心。

    他也是后来才查出,是大官的后宅出了问题。

    但当时他踌躇满志,只想着将来的前途,完全没看出这里面的道道。

    大官的儿子死了。

    大官一怒之下,派人抓住他师父就打。

    他年纪小,没有被放在眼里,才使了大笔银子逃了出去,求助观主,观主又去请了镇国公夫人说情,师父才被放了回去。

    回去之后,他才发现师父的下半身都被打烂了,眼见着也活不了多久了,难怪那大官那么痛快地把他师父放了回来。

    他太恨了,恨不得磨牙吮血。

    然而他师父一句话就敲醒了他。

    “丹阳啊,科举这条路你是走不通了,以后考个度牒,好好地做个道士吧。”

    他一下子就懵了,他以为自己瞒得很好,结果一切早已被师父看在眼里,他说:“我不甘心,他把你打成这样,难道要任他逍遥法外吗?”

    “本来就是我治死了人,赔他一条命也算公道。”

    当时他梗着脖子,含泪不语,不肯答应。

    这些贵人仗着身份就不把人当人,通通都该死!

    他师父叹气,一张脸纸一样白,良久才道:“我收你做弟子,教你医术,也算有恩,这恩你认不认?”

    “我认。”

    “我有三个遗愿,你做不做?”

    “我做。”

    “一,不要替我报仇。二,考个度牒。三,只要你能找到一个真正的仁慈善良的贵人,就要承认善恶不分贵贱,从此不得作恶,一心向善。”

    说完他师父就进气多出气少了。

    但他还是不服,“难道我要一辈子去找这个人吗?”

    “三十而立,就以三十岁为限。”

    他应下了。

    没几天师父就去了。

    他按世俗的规矩老老实实守孝,守了整整三年,三年之后就去考了度牒。

    这三年里他没断过和外面的联系,虽然答应了不为师父报仇,但他控制不住地查了大官,得知了真相。

    他应了不报仇,那就不报仇。

    他只是好心地把真相告诉了那位可怜的夫人罢了——死了儿子之后,就一直在佛堂里吃斋念佛的夫人。

    至于那位大官和爱妾怎么死,那又关他什么事呢?

    都是报应。

    那之后他也暂时息了建功立业的心思,平平静静地学医,教导师弟们,守着药王殿过日子。

    但背地里却悄悄张开了一张捕捉消息的大网。

    事实证明,他才是对的,师父是错的,这世上的贵人,就没有哪个是好东西,哪怕是穷人,显贵之后也一样如此。

    就连镇国公府的主子们也不例外。

    他们甚至已经是极为仁慈和善的贵人了,否则他当初就会饿死在青云观外,可是这样的人家,也从来没少过笼络官员、打点上下、包庇亲友、纳妾蓄婢之类的肮脏事。

    像那柳家,仗势欺人,侵吞田地,搜刮民脂民膏,收受贿赂……一样也没少干,可就因为是秦家的亲家,就可以安然无恙。

    可那些死去的平民百姓,又算什么?

    什么收养孤儿,什么施粥捐衣,什么修桥铺路,通通都是作秀!

    那点钱够他们买身衣裳吃顿饭吗?

    更有意思的是,秦三少爷和柳家小姐来青云观打醮时,那位柳小姐竟悄悄看了他好几眼。

    他几乎要恶心死。

    这位柳小姐不但和秦三少爷就差一道订婚的手续了,其实背地里还跟瑞王打得火热。

    也不知道,将来瑞王和秦三少,谁是正房,谁是侧室?

    要是女人能纳妾的话,她估计还想把他也收进房里吧。

    他真有种把真相放出去的冲动,这样大家的脸皮都被撕下来,露出底子,该多好看。

    但看在镇国公府对他也算有恩的份上,他没有这样做。

    他真是太善良了,都没有拆穿柳小姐。

    结果没多久,秦三少就死了。

    好了,事实证明,瑞王是正房,秦三少连柳家的门都进不了。

    时间过得很快,柳小姐嫁给了瑞王,瑞王登基,镇国公死去,他也在等三十岁的到来。

    然而,三十岁还没到,镇国公府就倒下了,满门抄斩。

    真是荒唐。

    他消息灵通,镇国公府出事前就隐约有预感,假意去后山采药,伪造出跌落山崖死亡的事实。

    于是,在青云观风流云散之前,他就已经走了。

    原本是没什么的,但是看着青云观重新变得人声鼎沸,却一张熟悉的脸庞都没有了的时候,他感觉到了愤怒。

    凭什么呢?

    凭什么柳家和瑞王可以安享一世荣华富贵,他们这些人却要流离失所?

    他食言了,不愿再等到三十岁,他来到了北戎。

    ——化名白雨。

    凭借出色的口才与学识,他很快得到了大单于的信任,得以大展拳脚,施展一身所学。大单于日渐年老,开始猜忌他,瑞王和柳玉瑶的儿子也长大了,也开始被瑞王猜忌。

    真是太好笑了。

    他布下的局早已成型,不再需要他亲自操控,于是干脆假死回到了大昭,混入了一家道观中,重新开始经营自己的消息网。

    那是他特意选的道观,柳玉瑶经常来。

    很快,柳玉瑶果然来了,她看到了他,他说自己掉落山崖之后被一家农户救下,伤到了脑袋才一直没回去,等记忆恢复了却早已物是人非。

    她信了,甚至没有把他的事告诉瑞王。

    哈,外面恩爱有加的夫妻竟然同床异梦。

    他开始挑拨,开始挑起她的野心。

    夫妻决裂,父子相杀,那场面一定很有趣吧。

    差一点就成功了。

    偏偏就在此时,北戎南下,他气得要死,只恨自己当初在北戎下力太重,早知道柳玉瑶心志如此薄弱,他早就该动手的,不该跑到北戎去搅风搅雨。

    只是冷静下来后他自己也清楚,瑞王刚登基那会,柳玉瑶的儿子还没长成,柳玉瑶和瑞王又算新婚燕尔,很难挑拨得动。

    如今有这样的局面,也算是天时地利人和俱全,才如此容易达成。

    换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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