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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12章 琉球正式內封建(第2页/共2页)

:「吴大使信中提及,旧臣们皆盼內附,好早日来京团聚。」

    苏泽笑了笑说道::「那便更好。此事若成,国主与世子可长居京师,永享富贵。」

    尚元再拜:「谢苏尚书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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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日后,杨思忠的奏疏由通政司快船送抵京师,当日便呈入內阁。

    高拱在值房拆开奏疏,细读两遍,唤书吏去请其余阁臣。

    雷礼先到,接过奏疏看完,抬头说道:「杨阁老这套海外封建论,倒是更加详实了。」

    作为次辅,雷礼更重视法统上的事情。

    杨思忠的海外封建论创新,確实解决了日后宗藩內附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论依据。

    张居正隨后进来,看完后说道:「琉球岁入百万银元,纳入封国后关税统归朝廷,长远看利大於弊。」

    戚继光关注军事,他说道:「琉球乃东海枢纽,设为封国后,水师驻防、港口修造皆可名正言顺由朝廷直辖,於海防有利。」

    李一元最后到场,他看完奏疏,沉吟道:「此事关乎朝贡体制,须慎重。若琉球內附,朝鲜、安南等国或生疑虑。」 (10,0);

    高拱说道:「且看琉球国主如何表態。」

    话音刚落,通政司又送来琉球国主尚元的奏表。

    高拱展开,尚元在表中写道:

    「臣琉球国主尚元,诚惶诚恐,伏乞陛下:琉球僻处海隅,仰赖天朝庇佑,得以存续。今国政皆托大使,贸易悉遵天朝,名虽称国,实同郡县。臣父子久居京师,沐化日久,愿请去国号,內附为大明海外封国,永守海疆,世奉贡职。」

    雷礼看完说道:「琉球国主不愧贤王之名,倒是很知道时机。」

    「国主自愿,便少了许多口实。」

    高拱还是没有下定决心,这件事毕竟敏感,又涉及到朝贡体系,又涉及到宗藩的问题。

    他思考了一下说道:「且將两封奏疏並送司礼监,请陛下御览。」

    奏疏送入宫中,小皇帝当日便召苏泽询问。

    小皇帝问道:「苏师傅,琉球內附之事,你怎么看?」

    苏泽答道:「回陛下,杨阁老奏疏言,此乃『封建內附』之策,可补海外封建论之不足。琉球国主自愿请附,朝廷顺水推舟,既显怀柔,亦固海疆。」

    小皇帝又问:「內阁是何意见?」

    苏泽说道:「阁老们似无反对。」

    小皇帝说道:「朕记得苏师傅曾言,海外事当以实利为先。琉球內附,於朝廷可有实利?」

    苏泽说道:「琉球港口乃东洋贸易枢纽,设为封国后,关税、市舶皆归朝廷直管,岁入可增。且琉球士子多慕华风,內附后科举出仕,人心更附。」

    小皇帝点头说道:「既如此,可准。但须明示诸藩,此乃特例,不为例。」

    苏泽十分欣慰。

    小皇帝已经能跳出事件本身,从各方面思考问题,权衡事情的影响了。

    琉球的封建內附,不能让分封海外的宗王有別的想法,否则和宗藩外封的国策冲突。

    所以要强调这是琉球的特例。

    苏泽连忙说道:「陛下圣明。」

    次日,小皇帝批红发还內阁:「琉球忠顺可嘉,所请著內阁详议章程奏报。」

    內阁接到批红,高拱即召集六部九卿会议。

    吏部尚书苏泽率先发言:「陛下既已首肯,当速定章程。臣以为,可仿宗王就藩例,设琉球郡王府,置国相、长史等官,统理封国事务。」

    李一元说道:「《大明会典》须增修『海外封国』条目,载明琉球郡王仪制、权限。」

    张居正说道:「户部已核,琉球近年岁入,其中关税占七成。內附后,关税归市舶司,地丁杂税留郡王府支用,具体比例当议定。」 (10,0);

    张居正又补充说道:

    「户部测算过了,琉球国主內附之后,不需要承担琉球国內事务的开支,岁入和內附前相差不大。」

    「若是遇到大风灾年,以往琉球国主还需要开放府库賑灾,如今这些职责都由朝廷承担过来,王室可以坐享收入。」

    眾人点头,琉球国主主动要求封建內附,朝廷不说要千金市骨,也不能让人家吃亏。

    戚继光说道:「兵部和总参谋部议,琉球防务由水师直辖,郡王可置护卫三百,兵器由兵部配给。」

    雷礼说道:「礼部当擬册封仪注,並遣使告祭琉球山川社稷。」

    高拱总结:「诸部各擬条陈,三日內匯送內阁。另,詔諭琉球国主,令其预备接旨。」

    眾人领命。

    苏泽回衙后,召吏部文选司郎中吩咐:

    「琉球郡王府属官,可选调闽、浙籍贯、熟悉海情者充任。国相一职,需老成持重之人。」

    郎中问道:「是否从琉球旧臣中遴选?」

    苏泽说道:「旧臣可用一二,以示安抚,但主官须朝廷选派。」

    郎中领命去办。

    三日后,各部条陈匯总至高拱案头。

    高拱与诸阁臣商议至夜,草擬《琉球內附章程》十条:

    一、去琉球国号,改称「大明琉球郡国」,封尚元为琉球郡王,世袭罔替,赐丹书铁券。

    二、郡王府设国相一人,长史二人,其余属官比照亲王府制。

    三、郡国赋税,关税归朝廷市舶司,地丁杂税留郡王府,比例定为七三分成。

    四、防务由大明水师直辖,郡王可置护卫三百,不得私扩。

    五、郡国律法以《大明律》为根本,旧俗不与律法冲突者可保留。

    六、郡国士子可参加福建乡试,另设一定名额保送国子监。

    七、郡王府旧臣愿留者,经考核可转任郡王府属官;愿退者,赐金遣散。

    八、朝廷派钦差赴琉球,主持册封及交接事宜。

    九、晓諭诸藩,琉球內附乃特恩,不为例。

    十、章程自陛下批准之日起施行。

    章程呈入宫中,小皇帝御批:「依议。著內阁选派钦差,速办。」

    苏泽举荐鸿臚寺卿沈一贯为钦差,內阁同意。

    可是这样的大事,需要在琉球王宫举行仪式。

    也就是说,沈一贯要先和琉球国主和琉球王世子一起,返回琉球,然后在琉球王宫中完成內附的仪式。

    这之后,沈一贯再和国主、世子一起返回京师。

    (还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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