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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0-70(第2页/共2页)

失和,反目成仇了?”

    瘦子摇头否认,“是姐妹争男人,但争的是世子,世子有了喜欢了多年的女人也是季家的女人。应是喜欢妹妹不喜欢姐姐,季夫人因爱生恨,才想杀人,但杀人不是犯法么?所以季夫人就选择搞臭季三小姐的名声,还未出嫁就养小白脸,若是传出去,这样的女人谁敢要啊!”

    不得不说,瘦子平时看的话本子多,分析的还挺像回事,刀疤脸更觉得贵人圈子可真乱。

    只见那刀疤脸从身上摸出了几个瓶瓶罐罐,还未准备下药,裴若初就出了宅子,不禁抱怨道:“看来那小白脸也不行啊,进去不到一刻钟便出来了。”和他同病相怜,他甚至都有些同情他了,同时天涯沦落人。

    却被瘦子拦住,“你忘了,季夫人说过,那小白脸会武艺,是沈府的侍卫,沈都督的手下,你对上他有几分胜算?”

    别看瘦子看上去瘦弱,但却是追风的智力担当,追风阁几次接季明瑶的任务都失手。

    原本季乐瑶对追风阁已经失望透顶,但却因为身边实在无人可用,便只好又找到追风阁。

    只不过这次追风阁出任务时,季乐瑶提了一个条件,若是再不能成功,不断要赔她银子,还要杀手的命。

    再者季乐瑶是陆世子的妾室,又得长公主喜爱,给了丰厚的酬金,追风阁自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那瘦子和刀疤脸立下了军令状,保证完成任务,否则便是死路一条。

    对于这次的任务,也不得不慎之又慎。

    如此一说,刀疤脸想起来了,裴若初翻墙入宅院时,他便觉得裴若初轻功不错,果然裴若初身手不凡,他担心又搞砸了任务,谨慎说道:“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得手。”

    那瘦子说道:“绑走那小白脸不易得手,咱便将那女的绑了来。季夫人不是要对付她堂妹吗?咱们便将季明瑶掳进怡红馆,再打晕个小倌丢在她的床上。季夫人只想毁了她的名声,如此不正是两全其美吗?咱们也不必惹到那小白脸,又能拿到金子。”

    那刀疤脸点头表示赞同,刚打算去绑了季明瑶,又被那瘦子拉了回来,“你别忘了?那纱帽胡同的宅院中还有个女护卫。我去想办法引她出去,你再去绑人。”

    *

    追风阁正打算对季明瑶出手,与此同时,季乐瑶让人将胡太医请来了琉璃阁中。

    她分明记得沈府寿宴,季明瑶推她落水之后,却跌跌撞撞逃走,回想起她那模样,季乐瑶越想越觉得不对。

    像是醉酒,可她分明就滴酒未沾。

    可明明就有古怪,季乐瑶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让人将一叠银票交给了胡太医,“大人,听说您再过两年便打算辞官回乡,这些银子足给您买间小院,颐养天年。”

    胡太医推迟了几次,桃酥硬塞给他。胡太医这才藏进袖中,“今后,臣必定为夫人马首是瞻。”

    季乐瑶初到陆府,身边无信任之人,她得要培养自己的心腹,要收买人心。

    “对了,胡太医我想问,有什么症状会面颊通红,像喝醉了酒,会神志不清,甚至看不清路,认不出人呢?”

    胡太医捋了捋下巴的胡须,沉思片刻,“夫人说的像是中了一种毒药,一种极厉害的毒药,那种药来自黑市,药名叫骨酥,中药者必须与男子交欢,否则便骨头酥软,浑身乏力,甚至会神志不清,而且那药每十五天便发作一次。”

    季乐瑶算了算时间,离沈府寿宴刚好过去十四日,明日便到十五日了。

    而此时,追风阁传来消息,说是已经得手了。

    季乐瑶得知他们将季明瑶绑去了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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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馆,自是欣喜若狂。

    只不过,他们挑的男人她不满意,她要为季明瑶好好挑选。

    第63章 第63章瑶儿红杏出墙,给他戴绿帽。……

    再过十日,春闱就要揭榜了,每年春闱考试,全国各地的学子都会汇集京城,如今考试刚结束,茶馆、酒楼、书肆甚至秦楼楚馆,都聚集着参加此次科举考试的学子,等待公布成绩的最后时刻。

    自从齐宴当了幕僚,以太子客卿的身份出入东宫,他的那些同窗都甚是羡慕,羡慕他能被储君看重,只待此次春闱高中,有太子的提携,平步青云指日可待。

    可要入六部进内阁,还是要像万千学子那般先考中再说。

    临近科举考试,太子准了齐宴十五日的假期,用于考前的温书学习,还有为期九天的科举考试,齐宴的身体本就弱,考完之后,整个人十分虚弱,差点倒下,是被同窗搀扶着出了贡院,回到自己赁的宅子之中。

    之后还病了一场,他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天这才养回了些许精神,同窗都觉得他身体太过虚弱,也是出于好心,便邀他一道去登高,想让他借此锻炼身体,毕竟当官也是需要强健的身体,否则今后入宣政

    殿,动不动便要对君王下跪,难道还要晕过去不成?

    其实齐宴想去找季明瑶,当初他竟以为太子会娶季明瑶为妻,又见太子也实在是喜欢季明瑶,可哪知却转眼便娶了沈家的女儿。

    既然太子另娶他人,那他也不会袖手旁观,他懂季明瑶是绝不可能给他人做妾的。既然太子不娶她,不愿给季明瑶名分,那他来娶,他来给名分。

    但却是要在他高中之后,等有了官职在身,才能堂堂正正地站在季明瑶的身边。

    自从那日季明瑶出席沈府寿宴,再次回到京城。

    他每天都会去纱帽胡同偷偷看她,他怕会自己忍不住去找季明瑶,只想远远地看季明瑶一眼。每天去东宫上值之前,他便会走去锦绣坊看季明瑶。

    但每一次去他前去,季明瑶都在忙,他心疼她早出晚归,心疼她的辛苦,齐宴希望自己能一举高中,等当官后就有俸禄了,这样也能为季明瑶分担,他要攒钱,要养家糊口,要娶妻生子。

    听说白马寺的签文很灵验,他和同窗约好的登高的那座山正是承泽山。

    白马寺位于承泽山的山腰上,他便打算也去白马寺求支签文,再去神像前拜拜,希望能得菩萨保佑,保佑他一举高中。

    此刻,他正在收拾行囊,突闻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

    “来了!”

    齐宴带了几本书,又用帕子包了几块点心,想着等到爬山累了,便坐下看会书,和同窗一道吃他自己做的点心。

    他抓住行囊,匆匆去开门。

    “你们来早了吧!”

    可等他开了门,却发现门外的并非是他的同窗,而是两个看上去很奇怪的人,一个眉上有道疤痕,另一个格外瘦长。

    刀疤脸细细打量了他一番,瘦子冲他一笑。

    看面相,那刀疤脸和瘦子都不像是个好人,齐宴警惕地问道:“你们是谁?”

    瘦子笑道:“带你登极乐之人。”

    突然,瘦子的脸上的笑消失不见了,道:“动手。”

    刀疤脸抓了一把药粉洒向齐宴,齐宴吸进不少白色的粉末,顿觉头晕脑胀,浑身无力,一头栽倒了下去。

    “真搞不懂,这书呆子长的也不差啊,为何季夫人让咱们绑了他,扔在季明瑶的床上。”

    瘦子将齐宴像拎小鸡似的扔给刀疤脸,刀疤脸接住了齐宴,往肩头一扛,塞进马车中,

    瘦子说道:“权贵们的心思你如何会懂?我猜可能是季明瑶和这书呆子睡,陆世子接受不了。”

    刀疤脸点了点头,“应该就是那么回事,陆世子是天之骄子,哪能容忍自己喜欢的女人和比他差的男人睡。”再次感叹一声贵人圈真复杂。

    转眼间,马车便已经到了怡红馆外,刀疤脸搀扶着齐宴进了怡红馆。

    他之所以没将齐宴打晕,而是将他用药粉迷倒,也是考虑到这书生看上去便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更担心自己一掌下去,将人打坏了,打出毛病,万一跟他一样,在提枪上阵的关键时刻,却不行了,季夫人想看活春宫,总不能让这个书呆子变得不举了吧?

    更何况若是任务再完不成,拿不到金子都是小事,还会因此性命不保。

    瘦子走进怡红馆,将一锭银子放在柜台前,对管事楚风说道:“要一间上好的厢房。”

    楚风将银子收进怀里,不动声色地问道:“二位爷,可要人作陪么?不过……”

    楚风话锋一转,又道,“二位爷也是知道的,我这怡红馆做的可是女人的生意,我这店里的都是小倌,是男人。”

    当初裴若初在清河县对他说的话让他深受触动,他存够了钱便决心进京,在京城开一间最大的怡红馆,决心告别从前重新开始,那些前来怡红馆消遣的的男人大多有怪癖,经常将人折腾得半死,他出身最底层,出身卑贱,无法反抗被摆布的命运。

    但他可以解救他的同伴,解救怡红馆的小倌。

    他开这间怡红馆,只接女客,为女人提供全方位的关心和呵护,提出身体乃至心灵的愉悦,所以他开的这间怡红馆的小倌多数都是卖艺不卖身,除非两厢情愿,便可去厢房雅间中共度良宵。

    “二位爷若是想找乐子,应该去富乐院,哪里才做爷们的生意的。”

    瘦子对刀疤脸使了眼色,刀疤脸便将钱袋都放在桌上,“家里婆娘管的严,我们自己带了人来找乐子,楚老板只需在雅间备好上好的酒菜即可。”

    这怡红馆中为了让小倌们展现才艺,在怡红馆的正中央搭了一个高台,楼上设有雅间,方便女客们更好的观看才艺,三楼上设了厢房。

    瘦子指向最好的那个雅间,道:“那个位置我要了。”

    楚风掂了掂手里沉甸甸的银子,笑道:“钱够了,那便把最大的那个雅间留给这位爷。”

    他又朝刀疤脸扶着的那个人望去,“让我看看,你带来的那小倌姿色如何?”

    刀疤脸揪住齐宴的头发,迫使他抬起头来,楚风记住了齐宴的相貌模样,笑道:“算了,带进去吧,记住,可别搞出人命来了。”

    瘦子和刀疤脸一齐说道:“楚老板请放心。”

    待那两个杀手进去厢房,半个时辰后,一辆低调的马车停在了怡红馆的门前,一位头戴维帽的夫人进了怡红馆,那夫人闻到怡红馆中飘来的脂粉气,赶紧捂住鼻子。

    楚风赶紧迎上前去,“夫人可要点人陪么?我这怡红馆里的都是长相俊美,还会才艺的男子,他们各有特色,最重要的是服务也是最好的。”

    季乐瑶嫌弃地将手中的帕子一扬,连连后退,就好像与楚风多说一句话,她也会同这怡红馆的小倌一般,低贱肮脏不堪,

    “你身上的味道呛到我了。”

    她从楚风身边饶路过,指向最高处的那个位置,“我的位置在那里。还有我是来看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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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好戏就要开始了,她自然不能错过,不仅如此,她还要在怡红馆最好的位置上欣赏这场精彩绝伦的大戏。

    不过这一次她学聪明了,她要自己亲自盯着。

    只要季明瑶进了这间厢房,她已经让杀手设下埋伏,周围全都是她的人,等到她带人冲进去,将那对狗男女都绑了,将他们再从怡红馆扔出去到大街上,引得万人围观,她想起当初在沈家时,她便是被沈家的宾客看到她服用春药失控的丑态,她心底的恨意便怎么也压不住。

    她定要让所有的人都清季明瑶**的本性,她要在要陆文瑾的面前揭开她真面目,要让他知晓只有她才配站在他的身边,配成为他的妻子。

    与怡红院一街之隔的锦绣坊中。

    季明瑶从昨夜开始便觉得身上燥热不适,到了今日,更觉得脸颊灼烫,像是在火上炙烤一般,体内邪火乱撞,

    季明瑶原以为服了解药之后,身体里的骨酥应该便会彻底解了。

    可没想到这毒药到期又发作了,而且她觉得自从和裴若初有过亲密接触之后,她的身体竟发生了一些连她自己都并未意识到的变化,她竟然对那事生了难以启齿的渴望。

    昨夜裴若初来过,用手帮她时,她根本就无法推开他,最后当身体里的欲望短暂地退却之时,她才下狠心将他推出去。

    可骨酥再次发作,她咬牙忍过了一波袭来的欲望,额上滚烫,已是香汗淋漓。

    她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裴若初,疯狂想和他做那事。

    但她不想对他屈服妥协,便想到那日在沈府别院之中,裴若初曾教过她如何取悦自己的办法。

    她要自救。

    可锦绣坊人多,做那种事,难免会发出声音,恐会被人听去。

    乌金街和朱雀街是京城最贵地段,尽管锦绣坊的生意不错,但她还要养活一大家子人,本着尽量节省的原则,锦绣坊需开在闹事,开在繁华热闹街市,这开铺子的钱是不能省得。

    可她买的那个宅子与锦绣坊隔了好几条街,处于京城的郊外。

    乘坐马车从锦绣坊到宅子还需数个时辰。

    她太清楚那药发作之后到底是什么模样了,如同醉酒般失去意识,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儿来。

    更何况这大街上到处都是男人,到处都是属于男子的气息,她担心自己会忍不住随便找个男人纾解。

    她得尽快将马车停在偏僻之处,她要自己解决。

    汀兰见季明瑶面颊通红,但心她病了,关切地问道:“姑娘怎么了?”她握着季明瑶的手,发现她的手更是灼热得吓人,便道:“姑娘可是病了?”

    季明瑶一把抓住汀兰的手,紧紧的咬着唇,不让自己发出奇怪的声音,“汀兰,你让福叔将马车驾到无人之处,还有要替我守着,不要让任何人靠近这辆马车。”

    当马车行到偏僻僻静之

    处,她拿出帕子擦拭干净双手,轻轻的卷起裙摆,强忍着羞耻,可便是解衣带的动作,她都差点将唇瓣咬出血。

    裴若初教过她的,但当她碰到自己的大腿处,内心竟然无比渴望裴若初的亲吻和抚摸。

    打住,不能再想了。

    她狠狠掐了自己一把。

    又对自己说,“季明瑶,你这是自救。”又宽慰自己不必觉得羞耻,女子自我疏解也是正常的。

    当她下定决心要为自己纾解之时,突然马车猛地一震。

    紧接着外面传来了一阵打斗的声,十几个不知从哪里冒出的黑衣杀手,围住了季明瑶的马车。

    慕晴已经第一时间冲上前去和那些黑衣沙人打斗。

    那些黑衣人的武艺不凡,虽然不能短时间便伤了慕晴,但却拖住了慕晴。

    而更糟糕的是季明瑶觉得眼前一阵恍惚,头晕脑胀,她明白自己快要撑不住了。

    她不想留在这里等到春药发作,她不想让人看见她春药发作时的丑态,季明瑶跌跌撞撞的跑出去,她脚步踉跄地跑向街巷深处。

    刀疤脸和瘦子等的便是这一刻,他们见季明瑶脚步虚浮好似醉酒一般,季乐瑶告知他们季明瑶的体内还有烈性的春药,他们相视一笑,戴上了蒙面的三角巾。

    从屋檐上飞身而下,去捉季明瑶。

    季明瑶见两个黑衣人追了上来,她拼命地想跑,可却双腿发软,没跑几步便往前跌了出去。

    最后,她狼狈地摔倒在地上。

    那刀疤脸狞笑着逼近,“小娘子,逃不掉的。”

    眉上的疤痕狰狞恐怖,季明瑶一把拔出发间的匕首,“你不要过来。”

    那刀疤脸笑道:“没用的。春药发作,很快你手里的匕首都握不住的。”

    他正要上前,强行将季明瑶捆了带走,却听一阵马蹄声传来,一位少年身披银甲策马而来。

    “敢碰阿瑶,找死!”

    他舞动着手里的长枪,用力掷出,那杆枪重达六十斤,沈璃本就是武将,他习武的路子本就与那些江湖杀手不一样,上战场都是一刀一枪的力量拼杀出来的,练得也是力量感,

    那沉重的铁枪带着沈璃手上的力道,刀疤脸如何能接住那大刀,直接将那刀疤脸撞飞。

    沈璃今日奉父命去了三大营,是为收买三大营的几员大将为沈家所用。

    大燕的兵力的分布是韩将军手中有十万大军,主要驻守在边城,对抗鞑靼来犯,极少回到京城。

    镇国将军手握二十万大军,这二十万大军,主要分布在三大营和西北军。

    三大营是京城守卫军的主力,也大燕的精锐力量,其中三大营中还有三千人的火铳精锐。

    镇国将军常年呆在西北,三大营中由镇国将军手下的五位副将接管。

    原本沈国公也想办法收卖了这五位副将,可没想到前段时间三大营突然换人,五位副将换了四人。

    这四个人不知道的是从哪里冒出来。

    沈国公自然不会知道,太子劫匪立功,又及时擒住了肃王,避免了一场谋逆大乱,是皇帝默许太子往三大营中安插了属于他的人。

    毕竟军中和朝堂一样。需要互相平衡制约,才不会出现武将拥兵自重,功高盖主的情况发生。

    沈国公送去了大量的钱财和美人,才终于让那四个人松口。

    可他不知太子人哪有那么好收卖,不过是收了钱假意投诚罢了。

    沈璃是去送礼的,他在三大营返回至城中之时,忽闻打斗之声,见慕晴被一群黑衣人围在中间。

    一旁是季明瑶的马车,人已经不在马车中,他担心季明瑶的安危,便赶紧追了出去。追到这巷道之中,便发现季明瑶正被两个黑衣杀手追赶。

    他双腿夹紧马腹,策马疾驰过季明瑶的身边之时,弯腰俯身,一手握缰绳,一手紧紧抱着她的腰,再用力一带,季明瑶便稳稳地坐在他的身前,与他共乘一匹马。

    战马风驰电掣般从刀疤脸的身前疾驰而过,刀疤脸反应够快,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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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紧避开,若是再晚个一时半刻,他恐怕会被那膘肥身健的战马踩成了肉酱。

    只见少年将军拔出擦在地上的长枪,扬长而去。

    眼见着那少年将军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将人带走了。

    若是再没完成任务,他们性命不保。

    “快追!别让她跑了。”刀疤脸和瘦子赶紧胯上马背,急忙追出去。

    季明瑶虽然被沈璃突然出现救下,而此时正是她体内春药发作最为猛烈之时,她手里紧紧地握住发钗,猛地刺进自己的大腿上,想用来保持片刻的清醒。

    “放我下去!”

    沈璃见她突然刺伤自己,勒紧缰绳停下,见那发钗刺得极狠,她的腿上鲜血淋漓。

    “季娘子到底怎么了?”

    季明瑶已经快要看不清了,她此刻疯狂想要和男人欢好,来解了内心的饥渴难耐。

    她的视线渐渐模糊,竟将眼前的男人认成了裴若初,体内翻腾的欲望,快要将她逼疯了,她主要环住了沈璃的侧腰。

    颤声道:“殿下。”

    “帮帮我。”

    而在怡红馆中,暗中谋划的裴若初正好走到窗边,打开窗子,望向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

    楚风将那两个可疑之人和那坐在雅间看戏的夫人,都告知裴若初。裴若初听楚风的形容便知被带进厢房中的定是齐宴。

    而设计要害季明瑶和齐宴的那个什么神秘夫人,定是陆文瑾新纳的妾室季乐瑶。

    得知季明瑶有危险,他将慕风派了出去,他的眼睛看不清,不如慕风行动方便。

    他望向街上,不知是否是徐明玉天天为他扎针起了作用,原本模糊的视线渐渐地变得清晰。

    于是他从人群中一眼看到了马匹黑色战马,看到了马上的年轻将军与美人紧紧相拥。

    美人细长的颈微微仰起。

    正要去亲将军的唇。

    将军则轻抬起她的下巴,在他看过来的那一刻,亲吻着她的唇。

    美人的唇很软,呈现好看的粉红色,那是他亲过很多次的,唇瓣柔软,气息香甜,如今那独属于他的美好,正在被他人采撷。

    他浑身气血上涌,突然头部一阵剧痛袭来,他的视线再次回归模糊,他什么都看不清了。

    就好像他方才的那一幕是假象,是他错觉。

    他虽然看不清了,但裴若初知晓他方才看得真切,不是假象。

    季明瑶想红杏出墙,想给他带绿帽子。

    第64章 第64章没想到季明瑶点了四个小倌……

    与沈璃唇瓣相触碰的那一瞬,季明瑶突然推开了他。

    他不是裴若初。

    她和裴如初有过肌肤之亲,他身上常年有股檀香气,那是身处佛堂和佛寺才会沾染的气味,这种香气是裴若初独有的。

    “你不是他。”季明瑶猛地推开沈璃,她不能再留在这里了,她快要撑不住了。

    季明瑶挣脱了沈璃的怀抱,颤声道:“沈都督,快放我下去。”

    那情药厉害,她已经快要神志不清了,视线也渐渐地模糊,但她从声音听出来救她的是沈璃。

    在季明瑶唤出那声“殿下”之时,沈璃心中也不禁产生了怀疑。

    季明瑶到底将他认成了何人?她口中所说到底是圣上的那位殿下,肃王下狱,除了未成年小皇子,剩下的皇子都去了封地,难道她口中的殿下是他?

    在季明瑶环住他的脖子,靠近他时,尽管知晓她把他当成了旁人,但沈璃依然没能推开她。

    她身上的香气让他着迷,让他沉沦,她的唇离他如此近,诱他品尝,他无法拒接,尽管她将他当成了别的男人,沈璃深深地陷进去,主动献上了那个吻。

    那个吻是他此生最最美好的悸动。

    “可阿瑶的脸色看上去不太好,可要送阿瑶去医馆?你的腿上还在流血,也要先治伤包扎了才行。”

    没用的。

    季明瑶紧紧咬着唇,绝望地想,就连徐明玉那般医术高明的神医也没办法解她体内的骨酥,医馆里的郎中也不会有办法。

    情药发作,唯一的法子便是去找男人,但她不想找沈璃。

    沈璃是她的友人,何况她也不想让沈璃见到她如此不堪的一面。

    可季明瑶此刻在马背上,她挣扎着想跑,因中了药,头脑昏沉,身子也跟着摇摇晃晃的,他但心她掉下去,抱住了她的腰肢,往怀中带。

    那触碰的那一瞬,季明瑶差点尖叫出声。

    腰间酥麻战栗,浑身像是过了电,这是她第一次对裴若初以外的男人也生了那样的感觉。

    快要来不及了。

    她拼命挣扎,甚至低头一口咬在沈璃的手上,沈璃吃痛地放开她  ,眼看着季明瑶就要跌落马背,从马上摔下去。

    突然,一人施展轻功于半空中飞身接住了季明瑶。

    原来接住季明瑶的是慕风,慕风奉太子之命带回季明瑶。

    方才两个杀手打算打晕季明瑶,将她带走之际,慕风正打算出手,可被沈璃抢了先。

    方才季明瑶和沈璃在马背上亲吻,慕风也惊呆了,虽说太子妃身中情药,是情不得已,但给太子带了绿帽子是事实,

    好在太子殿下不在场,眼睛又看不见了,如若不然,定会狂暴发疯吧。

    可慕风不知太子正好看见了方才这一幕,被气得头痛欲裂,疼痛刺激着头部,眼前一片漆黑。

    他几乎将拳头捏碎了,他赶紧冲出去,可没有慕风在身边替他指路。

    打算追出去,将季明瑶强行带回,禁锢在自己身边,可却被房中的摆设给绊倒在地,重重的摔在地上。

    在隔壁的楚风听到房中动静,赶紧跑进来查看,“你又何必如此,你的眼睛看不见,出去也是寸步难行。”

    裴若初紧抿着唇,强忍着怒火,心痛的像是有人拿重锤用力地捶打着。

    楚风暗暗叹气,真是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谁能想到眼前俊美无双,气度矜贵的男人竟然甘做外室,为爱不求名分。

    好不容易才娶到夫人,夫人竟然不承认是她夫君的身份,卫初和他夫人的关系依然不见光。

    他和楚风故人重逢,自是酒逢知已。自昨夜起,太子便一直在怡红馆。

    只是裴如初并未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告知,只说是季明瑶有未婚夫时便和她偷偷好上了,甚至委曲求全给季明瑶当外室,好不容易成婚了,却在洞房当天被扫地出门了。

    其实裴若初觉得,自己只是使了一点小小手段,但也是因为太爱她的缘故。

    虽成了婚,可他的夫人再也不理他了,地位甚至还不如当初给她当连外室的时候,起码那个时候季明瑶还给他喝,给他摸。楚风问道:“那你爱她吗?”

    裴若初毫不犹豫,“自然。她是我拼了性命都要去守护的人。”

    楚风将裴如初搀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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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又替他清理额上的血迹。

    “那卫兄属实狭隘了些,既然是真心爱夫人,那便应该大度一些,试着再宽容一些。”

    裴如初拧紧眉头,如何大度,如何宽容?难道要他眼睁睁地看着瑶儿同别的男人亲密无间么?

    绝无可能。

    楚风见裴若初不说话,便知晓裴若初又钻了牛角尖了,又劝道:“只要她还是卫兄的夫人,只要一日未和卫兄分开,终有一日,她会回家的。”

    裴如初突然来了兴趣,“楚兄的意思我明白,夫人若被那个野男人绊住了腿脚,不肯回家,谁靠近她我便杀谁,她对谁笑,谁便该去死,那样她便会回家了。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强留她在我的身边。”

    裴若初的脸上依然带着温和的笑,楚风却觉得那笑却格外渗人。

    楚风觉得自己的意思被曲解了,赶紧纠正,“卫兄,我觉得你可能没”

    他的话还没说完,裴若初便打断了他的话,“听楚兄一席话,顿觉醍醐灌顶,卫某豁然开朗。”又将楚风推了出去,再关上了门。

    她累了便会回家,什么沈璃之流都是过眼云烟,只有他是她唯一的家。

    一个时辰前,慕风救下了季明瑶,但顾及他太子妃的身份,担心自己冒犯了,不敢触碰,只是低声提醒道:“太子殿下在前面等着太子妃。”

    她又要去找裴若初么?可如此一来,她岂不是又要对他妥协屈服。

    季明瑶不愿再被裴若初拿捏,她用力地推开慕风,跑进了人群中,

    一辆马车正好从面前驶过,季明瑶很快便在慕风的面前消失在人群之中。

    原来那刀疤脸和瘦子被沈璃截胡之后,刀疤脸被沈璃的长枪飞了出去,脑袋撞到了墙壁,晕了过去,瘦子死命掐他的人中,刀疤脸才苏醒。

    毕竟事关他们的性命,他们面对强敌也不能轻易放弃,但又苦于找不到机会下手,直到季明瑶推开了沈璃,跌下马背,又被一慕风救下,他们自知不是慕风的对手,便只能藏在暗处,伺机而动。

    他们不敢轻举妄动,直到季明瑶推开慕风跑出去,机会终于来了。

    季明瑶跑进人群之中时,她不想让裴若初为她解药。

    瘦子驾着马车飞快地冲了出去。

    直接将一个包子摊位撞翻,而后一刀插进了马背上,马儿受惊,拖着马车四处乱撞,街上百姓为了躲避失控的马车,四处推搡逃窜,造成了场面拥堵不堪。

    马车拦住了慕风,他们便能再次抓住季明瑶。

    而刀疤脸正要抓住打晕她之时,却见季明瑶竟自己跑进了怡红馆。

    不过也难怪,她被情药折磨,急缺男人为她解药,自然会往人多的地方跑,而怡红馆的那些男人自然就成了她的目标。

    瘦子和刀疤脸换掉了身上的黑衣夜行衣,扮成怡红馆的小倌,尾随至季明瑶跟着她也走了进去。

    “这位姑娘也是要找乐子的吗?”瘦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季明瑶坚持了许久,已是满头大汗,她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进到了这怡红馆的,可能是中药之后,出自本能,去找男子为她解药,而此处的男子气息最重,她便误打误闯来到了这里。

    “这里是什么地方?”

    刀疤脸笑道:“怡红馆。这里的小倌个个俊美不凡,还身怀才艺,包管能让姑娘满意。”

    那刀疤脸将楚老板对他介绍的话又对季明瑶说了一遍。

    小倌么?季明瑶心想若是花钱买一夜春宵,倒也不错。只有金钱关系,银货两讫,事后也不必负责,倒是不错的选择。

    “把你们这里最好看的全都叫来。”

    刀疤脸和瘦子彼此看了对方一眼,表情有些凝滞,没想到这季家三娘子玩的可真花。

    楚风的声音自楼上传来,“那便将我们怡红馆的竹林四公子全都叫过来,让这位娘子挑选。”

    哪知季明瑶却摇头,“不必选了,洗干净了都送到我房间去。”

    楚风忍不住勾唇,这季娘子真真是个妙人啊,这是想着夜御四男么?

    也不怕自己的身体吃不消么?

    裴若初在他的隔壁,应该全都听到了吧?不知他听到季明瑶的豪言壮语,又该做何感想。

    而楚风看向季明瑶刀疤脸和瘦子也没戳穿他们,笑着说道:“你们先将这位娘子送进二楼最好的厢房中。”

    那刀疤脸见楚老板如此上道,自是欣喜万分,如此也省去将季明瑶打晕后扔进房中了。再说那书呆子在房中关了将近一个时辰,估计也被那春药折磨得不轻,早已欲求不满。

    见到女人便会如同恶虎扑食那般。

    那刀疤脸打开厢房,里面传来了一阵水声。

    屏风中隐隐透出一道人影,而齐宴的衣裳正搭在屏风之上,那刀疤脸心想那书呆子中了药还不忘把自己洗干净了,打算在床上好好展现一番,得到佳人的欢心么?

    但恐怕这算盘要落空了,等到季夫人抓奸在床,喊世子前来,只怕世子会一剑杀了他这个奸夫。

    书呆子真可怜。

    刀疤脸将季明瑶推了进去,然后将门关上了。

    心想虽然这完成任务过于曲折,沈璃的突然出现,

    打乱了他们的计划,但将季明带到这个房间,还算是顺利的。

    他们望向那楼上的雅间,季乐瑶将遮挡的布帘拉开了一道缝隙,刀疤脸和瘦子与季乐瑶交换了眼神,一切都按照计划行事,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而刀疤脸和瘦子刚下楼,楚风便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朝他们伸出手。

    刀疤脸疑惑问道:“楚老板这是什么意思?”

    楚风笑道:“别以为我不知你们打的什么主意,你们事先带的那个男人来根本就不是为了消遣的来取悦的。而是给方才的那个娘子做局的,是想害那位娘子,我放才帮了你们,也当找你们要些报酬吧?”

    刀疤脸怒道:“还要啊!我们的酬金都分给了你大半。楚老板,你可真黑啊!”

    他们用脑袋换来的金珠,给了慕风大半,可楚风却继续敲诈,实在太贪得无厌了。

    真是个大奸商。

    楚风瞬间变了脸色,“不给是吧!不给的话我就去报官,说你们拐卖良家妇女。”

    那刀疤脸扬起了拳头,却被瘦子一把按住了手,“算了,听说楚老板背后有人,咱们不要和他硬碰硬。”

    他将剩下的金珠都给了楚风,心想反正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等到回追风阁复命,他们便可领了剩下的赏钱。

    手里的金珠只是定金,不得不说季乐瑶嫁入了陆府就是不容易,她出手十分阔绰,竟然出了整整五千金。

    这价值一千金的金珠给了楚老板,追风阁扣下一部分的酬金,他们还能得三千金。

    出了怡红馆,他们便打算领取剩下的酬金,可没想到刚出了追风阁,便被人剑指脖子,刀疤脸和瘦子刚打算反抗,却被人一把握住了手臂,手臂反剪至身后,而后被踢了后膝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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