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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0-120(第2页/共2页)

nbsp;   走开时,莲花婶子不着痕迹地瞄了一下沈秀。沈秀当然不会记得她。因为她和沈秀根本就没见过。她是谢扶光安排进桃花源的人。

    除了沈秀之外,桃花源里的所有人都是谢扶光安排进来的。原先住在这里的村民,已被谢扶光安置到别处。

    谢扶光原打算将沈秀带到曼陀罗教。然沈秀曾说过,她喜欢这里,喜欢在这里生活,他便留在这里。

    以免村民说漏嘴,破坏他的计划,故而,他将所有村民赶出去,安置到别处,重新安排了一批人进来。

    沈秀目送莲花婶子走远。

    视线从莲花嫂子在身影上划过,又掠过田间劳作的村人,阡陌上嬉笑玩闹的孩童,沈秀倏然一愣。

    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第115章

    沈秀发现了一个问题。

    不管是村间来往的大人, 田间劳作的人,阡陌上嬉戏玩闹的孩童,都是女子, 没有一名男性。

    探长脖子,沈秀望向对面邻户的房屋。邻户房屋前,一位妇人在织布, 也是女子。

    怎么会一个男的都没有?还是说,只是她恰好没看见而已。她往前走了一段路, 视野变宽,视线触及在小坡上放牛的放牛娃。

    放牛娃扎着双丫髻, 发簪绑了红绳, 身穿女童衣,是一位小女娃。再扫了一下牵牛耕地的女子,沈秀道:“怎么不见其他男子?”

    谢扶光告诉她, 现如今村里除了他,全是女子。先前战乱, 村里男丁基本上都被征兵上了战场。村里的男性只留下老弱孩童。

    举村一路逃难时, 老弱孩童折了不少人, 进桃花源时,村里只剩下几个老翁与男娃。而这几年, 老翁男娃老的老, 病的病,这几年也都入了黄土。是以,如今这桃花源里, 只谢扶光一个男人了。

    沈秀半信半疑, 口中却道:“原来如此。”

    谢扶光向村民投以一瞥。无论男女,他皆不愿沈秀与他人接触, 他讨厌每一个与沈秀接触的人,无论性别。

    若不是为了计划的合理性,若不是为了不让沈秀生疑虑,能让她在这里好好生活,就连女婴他也不愿安排进来。

    “不对,”沈秀忽而想起什么,“之前不是有一位老爷爷给我看过病?”

    “老爷爷?什么老爷爷?”

    “我先前不是醒过一次,我那会儿醒来的时候,有位老爷爷给我把过脉。”

    谢扶光神情沉凝起来,“周阿婆说你的记忆会混乱,果真如此……”

    “先前你醒来那一次,给你把脉的是周阿婆,你错记成了老爷爷。”

    “记忆混乱?”沈秀滞滞,“是我记错了?”

    她把周阿婆错记成了一位老爷爷?她的记忆混乱得如此厉害?

    还想问些什么,她的肚子里倏然唱起空城计,咕咕叫起来。她尴尬地按住肚子。

    “饿了?我做了些吃的,先去吃饭罢。”

    “你会做饭?”

    “会。”

    锅里温着鱼笋夹子,酸辣番芋丝等等菜肴。谢扶光端来菜,道:“这些都是你爱吃的。”

    沈秀咽嗓,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鱼笋夹子。鱼酥笋脆,鲜香满口。她点点头,“好吃。”

    她没想到,谢扶光的手艺还挺好。她总觉得,他这样漂亮的人,且之前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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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杀手,应该不会做饭,没想到他手艺还不错。

    谢扶光弯弯红唇。他这几年没忘练厨艺,现在厨艺虽不及魏朝清,但也比从前好许多。他夹起一块肉,蘸蘸辣酱,放进沈秀碗里。

    沈秀发现自己好像爱吃辣,谢扶光做的这些菜,都很符合她的口味。味觉告诉她,这些的确是她爱吃的菜。

    她不知是自己饿了很久,还是饭量就是这样大,她足足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最后碗里还剩一点点米饭,她实在撑不下,便撂了筷。

    谢扶光把她的碗拿过去,自然而然吃她剩下的饭。

    沈秀瞪目,“等一下!你干甚么?”

    他掀睫,“吃饭。”

    “不是,这是我吃剩下的,你怎么能吃我剩下的!”

    “我们从前也是这样,”他笑笑,“怎能浪费粮食。”

    从前也是这样,她吃不完的,他替她解决?沈秀哑然。这样过度的亲密,让她浑身不适,“可是……”

    谢扶光垂眸,很是低落,“你不愿让我吃?嫌弃我?你从前并不嫌弃我。你忘了你很喜欢我……”

    他似乎很难过,“你把一切都忘了。”

    他这般哀伤,沈秀的负罪感与歉疚顿时袭上心头,她咳一下,“那个……对不起,我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

    谢扶光苦笑,转而柔声安慰她,“总会想起来的。”

    吃过饭,沈秀捧起煎好的汤药,她一口灌下,望这汤药能尽快治好她的失忆症,“希望我能快些恢复记忆。”

    听到这话,谢扶光扇了扇药炉子。她方才喝的药,只是滋补身体的药,并非治疗失忆症的药。

    他不会让她恢复记忆。

    含着蜜饯,沈秀心思一转,“现在外面还在打仗?”

    “嗯。”

    她想去外面看看。毕竟谢扶光有可能在说谎,说不定外面没在打仗。她问谢扶光,桃花源连接外面的地方在何处。

    他直接带着她去了那方狭小的暗河洞口。被花草树木遮住的暗河洞,狭而窄,幽深不见光。

    “这暗河洞有多长?游出去要多久?”沈秀问。

    “很久,大抵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才去游得出去?这得很会凫水的人才能出去罢?她若是想出去,得会凫水。她会凫水么?

    “我可会凫水?我当初如何进来的?”

    “你不会,我带你进来的。”

    沈秀忖度半晌,“我想出去看看,你可以带我出去吗?”

    “外面现在很乱,很危险,不能出去。”

    “我想————”

    “不可以。”

    “真的不可以吗?我————”

    “不可以。”

    她静声。寻思还是找机会试试自己到底会不会凫水。就算她忘记了如何凫水,但下了水,她的身体记忆肯定会告诉她,她会不会凫水的。

    她点头,“好吧。”

    谢扶光眸子里蕴出浅浅的笑。

    恰在这时,风吹花落。

    山岭噙雾,春骨繁生,花信染枝,落英缤纷。他站在深深花涧前,漾花春水畔,笑靥如花。

    长卷的发丝自然散落至腰间,浓密又光滑,泛着浅浅光泽,若一张由海浪织成的绸缎。

    灼灼桃花雨落在他发间,芬芳精致如精心雕刻的粉白玉片,却不及他笑颜灼灼。

    绝美容颜的视觉冲击,让沈秀心头微颤。

    视觉上的生理机制,会让人在看到美好事物时,不受控制分泌荷尔蒙,让人心情不自觉愉悦。

    作为一个正常人,沈秀很难抵抗生理机制,很难免俗,看到好看的人,自然会产生愉悦。她不禁多瞅了几下谢扶光那张让人赏心悦目的脸。

    随之,她疑惑起来。谢扶光说,她对他一见钟情。

    既然她对他一见钟情。那么即使她忘了他,再见到他,也应该一见钟情。然,她清晰地明白,她醒来后,并没有对他一见钟情。

    她没有一见他,就钟情于他。她现在只是欣赏他的容貌而已,并非喜欢上了他。

    她静心凝思,试图在空白的记忆里寻找记忆,然而她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一丝一毫,想着想着,又只觉头昏脑胀起来,于是便回屋躺下了。

    不久,天黑下来。谢扶光端来撒过桃花的热水,让她洗脚。他蹲下来,要给她洗脚。她连忙往后一缩,“我自己洗!”

    “好好坐着,别乱动。”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

    “我来。”他不容拒绝,强硬地按住她的脚。

    白皙修长的手指掬起水,浇到她脚上。微凉的指腹划过她脚背,轻柔摩挲。

    瞬间,沈秀的脚背绷起来,她耳根泛红,尴尬地手指抠住床角。

    谢扶光抬起头,暖黄柔和的烛光下,他精致的眉眼柔和朦胧了几分。他笑着仰视她,同时,指尖在她脚背上轻轻掠过,如羽毛扫过,带起了一阵酥麻痒意。

    明明是在给她洗脚,可她不知怎么的,总感觉他的动作有些勾勾缠缠的,好似在勾引她,诱惑她,蛊惑她。

    浇水的声音,嘀嗒嘀嗒,清清脆脆。水声中,某种东西在不断发酵,丝丝缕缕,向外扩散。

    沈秀面红耳赤,“好了好了,我洗好了!”

    谢扶光扬眉,“还未洗好。”

    “洗好了,我不洗了。”她把脚从他手里抽出来,夺过帕子,三两下擦了脚,不给他为她擦脚的机会。

    谢扶光出去倒洗脚水后,沈秀拍拍胸脯,呼出一口气。她圾着鞋子,去如厕。

    一走到院子里,便见谢扶光半蹲着,凝视地上的洗脚盆。

    她睇了睇洗脚盆。从水位,以及烫蔫了的桃花瓣来判断,这好像是她方才的洗脚水。他怎么没倒掉,放在地上盯着瞧做什么?

    月色下,谢扶光半蹲在洗脚盆前,他盯着洗脚水,瓷玉一样的面孔上流露出了一种难以描述的灼热与迷恋。

    目睹这一幕,沈秀心中产生出一股异样的感受。

    这时,谢扶光伸出食指,食指在洗脚水里蘸了一下,沾了水的指尖凑近嫣红的嘴唇。

    沈秀惊呼,“等一下!你干什么!你要喝洗脚水?”

    谢扶光微微歪头,墨黑的长卷发如波浪一样在夜风里浮动,浓密纤长的睫毛沾染了晶莹剔透的月辉,“不可以么?”

    第116章

    “当然不可以!你怎么能喝这个, 这、这多脏啊。”

    谢扶光:“你的,不脏。”

    沈秀的三观受到冲击。他就这么喜欢她?喜欢到居然想喝她的洗脚水?

    怎么会有人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可以毫不介意地喝对方的洗脚水。这喜欢的程度, 是否是有些变态了。

    她连忙冲过去,迅速把洗脚水倒掉。他俯视倒掉的洗脚水,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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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的眼瞳里流溢出一丝可惜。

    见状, 沈秀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谢扶光到底是有多喜欢她!

    转而,她问:“你以前不会喝过罢?”

    “没有。”

    她松气, “谢扶光,以后别做再这种事。”言罢她赶紧去如厕了。回到屋子, 她见谢扶光坐在床边。

    她问:“你还不回屋睡觉?”

    “我的房间就在这里。”

    沈秀瞳孔收缩, “我们睡一个屋?”

    “当然。”

    “可我们,不是还未成婚?没成婚怎能睡一个屋?”

    “我与你虽还未成婚,但已与真正夫妻无异。”

    沈秀哑然, 他们已与真正夫妻无异?他们俩,不会已经那啥过了罢?难道他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惶恐与难受如浸了水的棉花, 堵得她喉咙滞塞, 说不出话来。好半晌, 她才发出声音,“但我都不记得了, 我现在、我现在没办法接受与你睡一屋。”

    谢扶光眸子里又划过哀伤, “我知道了。”

    明明知道谢扶光所说的一切有可能都是假的,可在看到他露出哀伤难过的神色时,沈秀还是免不了生出歉疚。第一原因是, 他也有可能说的都是真的。第二原因是, 他长得太好看了。

    他好看到什么程度,好看到, 就像是光是看到他的脸,就可以相信他说的一切话,原谅他做的一切事。

    拥有美貌的人,比普通人,更容易突破别人的心理防线。简单来说,就是好看的人比普通人更容易让别人心软。

    这很不公平,但没办法,这是每个人的生理机制造成的不公平,是天生的,无法消除磨灭的不公平。

    她道:“对不起。”

    谢扶光:“是我的错,我不该勉强你。”

    这话让沈秀更绝愧疚。她避开他忧伤的目光。

    待谢扶光离去,沈秀吹灭灯盏,辗转反复不能入眠。实在睡不着,她点燃灯,在床边枯坐许久。

    “啪啪!”

    轻微的动静从窗边响起,紧接着,一扇窗户微微撇开。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窗外探进来。

    视线触及那毛茸茸,圆滚滚的大脑袋,沈秀瞠目。

    胖墩墩的食铁兽,见到沈秀后,圆溜溜的黑眼珠子亮了亮,连忙爬进窗子里。它嘴里咬着一只野鸡,慢吞吞朝沈秀走近。

    沈秀一凛,警惕防备地往后退。它越来越近,她转身准备跑,它却把野鸡放到地上,用爪子扒拉到她面前,仿佛要把野鸡送给她。

    沈秀:“?”

    “嘤嘤嘤!”它叫了几声,叫声奶呼呼的,仿佛在和她说话。它一点都不凶,好像对她没有恶意?沈秀诧然,但仍然警惕防备它。

    食铁兽又靠近一步,沈秀掉头就跑,却被食铁兽抱住了腿,它抱住她的腿,圆滚滚的脑袋亲昵地蹭她。

    她下巴都快惊掉了。这只食铁兽,貌似认识她,与她很熟稔的样子。动作快于大脑,她下意识摸了几下它的额头。

    “咩咩咩……”它发出像小羊咩咩叫的声音,很舒服很开心。

    她又摸它几下,防备心不知不觉渐渐消退。她猜测,她与它是认识的。而且,她好像还挺喜欢它。

    她撸着食铁兽胖墩墩的脑袋,余光一闪,发现站在窗前的赤色身影。

    “谢扶光?你何时站在那儿的?”

    谢扶光睨着食铁兽,“它又来了。”

    “你认识它?谢扶光,它对我好像很亲近,它是不是我们家养的?”

    “不是,它是只赖皮熊,时常赖在我们家,蹭吃蹭喝。”

    “蹭吃蹭喝的赖皮熊?”

    “是,你很讨厌它,赶了它许多次,可它还是要来蹭吃蹭喝。”

    沈秀觉得,她好像并不讨厌这只食铁兽。它来蹭吃蹭喝,她应该不会讨厌它。她倒还想投喂它。

    “我好像不讨厌它。”

    “不,你很讨厌它,”谢扶光道,“赶走它。”

    她指指地上的野鸡,“你看,那是它给我抓的野鸡,它知道回报我们,也不算蹭吃蹭喝。它应该是只好熊。就算我之前讨厌它,可我现在不讨厌它。我不想赶它走。”

    谢扶光看向食铁兽。他之前就不该放过它。

    之前沈秀昏迷,食铁兽来找过她。桃花婆婆说,这只食铁兽叫肉肉,是沈秀养着的,沈秀很喜欢它。

    得知沈秀很喜欢这只叫肉肉的食铁兽,谢扶光第一反应是杀掉它。他嫉妒肉肉能得到沈秀的喜欢。

    嫉妒到,恨不能杀掉全天下所有食铁兽。

    然他到底没有杀掉肉肉。沈秀若知道肉肉死了,一定会很伤心。是以,他放了肉肉一马。将肉肉赶到另一个很远的山头。

    未曾想,肉肉居然跑回来,回到了这里。

    真是令人生厌的小畜生。谢扶光眸光微暗,“它是一只畜牲,伤过人,很危险。”

    他原想说这只食铁兽吃过人。食铁兽的食谱里没有人类,它不是黑熊棕熊,它不吃人,他说这样的谎,沈秀或许不信。

    “伤过人?”沈秀摸食铁兽的动作一僵,“它是为何要伤人?是不是被人惹毛了,所以才伤人的?”

    “主动伤人。”谢扶光道,“它是一只会主动伤人的野兽。”

    沈秀心底不愿意相信这只奶呼呼的食铁兽会主动伤人。它一点都不凶,圆圆胖胖的,那么亲近她,怎会伤人?

    “我也是人,可它为何没有主动伤我?”

    “小畜生的心思,谁猜得准。”谢扶光严肃道,“秀秀,为了你的安危,全村人的安危,必须把它赶走。”

    沈秀摸着乖乖巧巧的食铁兽,很是舍不得赶走它。但野兽到底是野兽,谁也不知它会不会突然伤人。

    沉默良久,她瓮声瓮气,“好。”

    谢扶光食指朝食铁兽一指,食铁兽便僵硬住动不了了。

    “隔空点穴?”沈秀想起他杀手的身份,她咽嗓,“你的武功真厉害。”

    他莞尔,一只手拎起两百斤重的食铁兽。他轻轻松松地拎着它,就像是在拎一片羽毛,一朵花一样轻松。

    连夜将食铁兽送到更远的山头后,谢扶光面无表情地俯视地上的食铁兽,漆黑幽深的眼球有些滞空。

    他取出匕首,锋利雪亮的刀刃慢慢从食铁兽脸上滑过。他轻轻一笑,笑得温柔,说出来的话却残忍似罗刹,“小畜生,若再敢跑回来找她,我会抽了你的筋,扒了你的皮,煎了炸了,喂狗吃。”

    食铁兽鼓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瑟瑟发抖。

    残星褪去,桃花源在银色轻纱的笼罩里苏醒过来。沈秀还在睡梦中,阵阵食物浓香便将她熏醒。她捂着叫个不停的肚子,循着香味一路进入灶屋。

    她一踏进灶屋门槛,在锅灶前忙活的谢扶光就转过了身。

    盈盈晨光下,胧胧热雾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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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身红衣,系着围裙,手拿锅铲。精致如花的浓烈眉眼沾染了烟火气,显得“贤良淑德”了几分。

    “睡醒了?”他眼里含着温柔的笑,走过来,手掌按住她的后腰,直接将她摁进怀里。

    眷恋痴缠地蹭蹭她的发顶。

    她一激,立时推开他,“别这样。”

    被推开后,谢扶光捻了一下她的发梢,指尖在她发梢流连。像是没抱够她,贪恋她的身体。

    她离他远了一段距离,注意到篓子里没洗的菜,“我帮你洗菜。”

    “不用。”他拉住她,“我来洗就好。”

    “你不正忙着吗,我来帮你。”

    “你只管吃便好。”

    他好像不愿她干活,舍不得她辛苦劳累。沈秀呐呐,“我总得做点什么。”

    “你什么也不用做,一切都由我来。”

    他还挺疼人的。如果他真是她未婚夫,那么,她很幸运,拥有一个很疼妻子的夫君。

    注意力落在冒气儿的蒸笼上,她问:“你蒸了包子?什么馅儿的?”

    “灌汤包,鲜肉馅,鲜笋馅,韭豆馅。”谢扶光揭开蒸笼。热气散开,白软微透包子暴露在空气里。

    每一个包子都包得极精致,皮薄馅大,湿漉漉,水晶晶。谢扶光夹起一个包子,喂到沈秀嘴边。

    灌汤包放下似菊花,提起像灯笼,轻轻一咬,包子破皮,立刻爆汁。

    灌汤流油的包子,外皮,肉馅,汤汁,融为一体,软乎,细腻,香滑,鲜醇,灌入喉咙后,仿若干旱的土地被滋润了一般。

    咀嚼着汤汁丰盈的包子,沈秀竖起大拇指,“好吃!你做的灌汤包真好吃!”

    他弯眸,擦擦她嘴角的汤汁。

    她后退半步,“你手艺这么好,学了多久?”

    “三年。”他轻声道,“遇见你之后,为你学的。”

    沈秀咀嚼包子的动作一停。特意为她学的厨艺?

    她若有所思,打量了他几眼。

    他的视线黏在她身上,极其专注。仿佛在他眼里,全世界就只有她一人,仿佛他眼里,只容得下她一人。

    一个男人,容貌出众,武功高强,温温柔柔的,脾性似乎不错,为了你专门学厨艺,待你极好,很疼你,很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到可以喝你的洗脚水。

    各方面都极其出色的男人,这样的好男人,大抵很难有女人招架得住。

    若说她心里一点都不动容,那肯定是假的。沈秀略微垂眸。

    只是,一切的前提,是谢扶光没有骗她,他所说的一切都属实。一盆凉水,泼在她微微动容的心头上,把她浇得清醒理智了一些。

    第117章

    沈秀嚼着灌汤包, 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能说些什么。最后只含含糊糊道:“包子真好吃,我再吃一个。”

    谢扶光又给她夹了一个包子。她吃包子时, 他仍然一眨不眨注视她,连锅里都不看了。她转过身,避开他的注视。

    他也转过来, 仍然将一双眼睛定在她身上。感受着他黏糊糊的视线,她咽下去的包子卡住了, 上不去下不来。她闷声道:“你别看我,看锅里, 锅里的东西都要糊了。”

    待他把头转向冒着热气的锅里, 沈秀把手里剩下的包子塞进嘴里,拍拍手,直接坐到火门前, “我来烧火。别说不让我烧,我闲着无事做, 我就要烧。”

    闻此言, 谢扶光倒也没再说什么。

    她拿起火钳, 捣腾灶门里的柴块。橙红色的火苗哔啵作响,夹了几下柴块, 感觉到他又在看她, 她很是烦闷。

    他的目光黏糊糊的,若黏缠的蜘蛛丝,缠在她身上, 让她只觉有些受不住。

    灶屋里有土豆和红薯。沈秀起身拿了两个土豆红薯, 埋进火灰里,烧了吃。

    扫视灶屋里的土豆和红薯, 沈秀问:“家里的粮食多吗?我们的田地多吗?”

    谢扶光道,他与她不善种地,分的田地交与其他村人种了,到时候与其他村人一起分粮食。而他平时主要是打猎,用猎物换粮食。

    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种出来的粮食多,山里能吃的东西也多,没有苛捐杂税,所有人过得都挺富足。

    沈秀点点头。也就是说,家里要做的农活不多,把田地交给别人种,分粮食,打猎,钓鱼,寻山菜山果,吃穿不愁,他们过得很不错。

    沈秀望望窗外盛开的桃花,“这里真是一块好地方。”

    土地肥沃,物产丰富,风景优美,着实是一块能过安逸日子的好地方。

    晨阳越来越灿烂时,谢扶光收捡碗筷去洗碗。沈秀道:“我来洗碗。”

    谢扶光:“灶里烧的土豆红薯应该差不多了,去吃罢。”

    她这才想起她先前烧了土豆红薯。忙不迭去掏柴灰,掏出烧熟了的土豆红薯,她分给谢扶光。

    山里小土豆烧了吃,格外得香,沈秀惬意地咀嚼着,问谢扶光,“等会儿要干什么活吗?今日要打猎吗?”

    白吃白喝她受不了,便也想多干些活。

    “今日没什么活做。”

    “喔。”

    吃完土豆红薯,净了手,沈秀欲出去转转。谢扶光随她一同出门。

    他伸出胳膊,亲昵地搂住她的腰肢。她僵了僵,快速往前走了两步。

    “秀秀,干啥去?”一位路过的大娘上前来打招呼。

    “刚吃过早饭,出来走走消消食。您吃了吗?”

    “正回去吃呢。”大娘拎起篮子,“我在山上采了些菌子,你抓几把带回去炖汤喝。”

    篮子里堆满了蘑菇,蘑菇沾着水珠,盈亮新鲜,透着淡淡的菌香。

    “不用不用,多谢您。”沈秀问,“山上菌子多吗?”

    “这会子正是吃菌子的好时节,山上的菌子多得很。”

    沈秀眸光一动,“谢扶光,我们也去山上采菌子罢?”

    “好。”

    回家取了篮子,沈秀同谢扶光朝山上而去。穿行在山包上的桃林,沈秀举目四望,粉白的桃林,若香雪海,幽幽沁香,芬芳恬淡。

    “等会儿回来的时候,弄些桃花回去泡水喝。”沈秀捡起地上吹落的桃花,含笑道。山上除了遍地的桃花,还有李子花与杏花,满山遍野的香气,熏得沈秀心旷神怡。

    摘下一朵新鲜的菌子,沈秀放进篮子里,余光触及前方大片大片的野山菌,她道:“蘑菇真多!谢扶光,我们多采一些回去!”

    不仅蘑菇多,各种各样的野菜也极多,还有各种各样的春日山果。

    “好多枇杷!”沈秀望着黄灿灿的枇杷,口中唾液分泌出来。三月枇杷四月李,五月杨梅六月荔,此时正是吃枇杷的好时节!

    “谢扶光,我们摘————诶?那是……猴?”枇杷树上,有两只金色小猴子在吃枇杷。

    “是金线绒。”谢扶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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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嘟嘟,金灿灿的两个金线绒,嘴里啃着枇杷,毛发如丝般柔软,渗着点点阳光,一丝一缕散发着金子般的耀眼光泽。

    “这猴子真可爱。”沈秀盯着金线绒,双目里透着浓浓的喜爱。

    她很喜欢金线绒,就像先前喜欢食铁兽那样喜欢。注意到这一点,谢扶光偏头,对金线绒进行死亡凝视。

    动物大多敏感敏锐,金线绒察觉到危险,毛发竖起,拔腿就跑。其中一只跑得慌急,爪子一滑,从高高的枇杷树上摔落下来。

    “小心!”沈秀惊呼,脚尖朝地一点,飞身而起。飞至半空,接住金线绒,快速落地。

    她落地后,小金线绒从她怀里窜出去,转瞬便不见踪影。她呼气,“还好没事。”

    将将说完,她浑身一凛,“我、我方才是飞起来了?我飞起来了?”

    谢扶光:“你忘了,你会武功。”

    “我会武功?”沈秀惊然,继而兴奋起来,“我会飞,那我的武功应该挺厉害?”

    谢扶光莞尔,“很厉害。”

    他告诉她,她学的是他的武功,叫曼陀煞。

    “曼陀煞……你还是我师父?”

    “我是你丈夫。”

    沈秀语滞,不过她此时并不在意这个,她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了她的武功上。

    她会武功。这对她来说很是新奇。思及她方才貌似不错的轻功,她越发兴奋起来。

    紧接着,她回忆方才的感觉,又纵身一跳,一下跳到了枇杷树上。她身体一晃,连忙抓住树干,旋即跳向另一棵树,这次比先前要稳当了许多。

    直到采完蘑菇回家,沈秀仍然处于兴奋之中。她从谢扶光那里要来秘籍,一页一页翻,大抵是她从前学过,只看一遍就会。于是她盘腿,开始练功。

    夕阳西下,黄昏里夹杂着残褪的霞光,沈秀沐浴着昏黄残光,练功练得浑身是汗。

    “秀秀,饭好了。”谢扶光端着热腾腾的菌菇汤,唤她去吃饭。吃过饭,她捻了下黏腻的衣衫,去烧水洗澡。

    洗完澡,她把衣裳放到水池边,准备明天洗。她疾步回到房间,趴到床上马不停蹄翻阅秘籍。

    屋外,谢扶光瞥向放在水池边的衣裳。

    他将水放进木盆里,拿起沈秀的亵衣(内衣),轻轻搓洗。洗着洗着,他唇边漾开微微笑意。

    洗完亵衣,他拿起亵裤(内裤),手指在亵裤上停留了几下。

    搓洗着亵裤,谢扶光唇边的笑意加深。

    月色洒下来,沈秀还在翻秘籍。正要翻页,房门忽然被敲响。她放下秘籍,拖着扱鞋去开门。

    房门打开,门外,谢扶光的红玛瑙发冠取了,湿漉漉的头发披散在肩后。

    他只穿了件单衣,劲瘦饱满的身体线条展露无疑。腰带松松垮垮,白皙精致的锁骨露了出来。

    微卷的额发贴着额边,发梢的水珠,顺着脖颈坠入两弯浅浅的锁骨,将他的锁骨氤得莹亮了几分。

    他大抵是刚沐浴过。盈盈月光下,沾着水珠湿漉漉的他,长发卷湿,唇红齿白,漂亮诱人,似花似妖,美得不可方物。

    而这样美得不可方物的他,看着她,眸子里爱意汲汲恣恣,“秀秀,我洗了枇杷,吃一点?”

    触及他眼里的爱意,沈秀有些愣神。他真的喜欢她?她真的很难相信,这样出色的一个人,会喜欢这么普普通通的她。

    闪闪发光的人,怎会注意到人群里的普通人?

    在沈秀愣神之际,谢扶光不着痕迹,把衣裳拉得更敞开了一些,肌理线条分明的白皙胸膛半露出来。

    沈秀连忙转开脑袋,“谢谢。”她接过枇杷,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谢扶光,你真的喜欢我?”

    “你不信我说的话?”

    她实在是很难相信,“我……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握住她的手,“我喜欢你,千真万确。”

    她立时抽出手。

    谢扶光唇角微抿。她没有完全信任他。也抵触他的碰触。

    沈秀道:“可我很不明白,你为何喜欢我?”

    “一见你便喜欢你,”他道,“你合我眼缘。大抵是命中注定,我一见你,便知此生就是你了。”

    “我这样……平凡普通,怎么会合你眼缘?怎么会被你一见钟情?”

    “你认为,平凡普通就不会被人一见钟情?”

    “倒也有这个可能,但是,”她咽唾液,“你这样出众的人,基本上不可能对平凡普通的人一见钟情吧。”

    “为何不可能?”他轻声细语,“秀秀,你这是偏见。”

    偏见?或许她是有点偏见。可她认为她这种偏见,是比较理智现实的偏见。

    她没再多说什么,“谢谢你的枇杷,早点睡。”

    次日,沈秀起得很早。练了会功夫后,她飞出院子,去外面练轻功。

    飞到山脚下,她仰头瞧高耸入云的山峰。这么高的山峰,估计得神仙才能飞得过去?她托着下巴,忖了忖,一跃而起。

    借力飞到陡峭的山岩上,再借力,继续往上面跳。刚踩住一颗长在峭壁上的树,还未站稳,树忽然折断。

    她猝不及防地往下一跌,慌乱之间忘记运转内力,整个人朝下摔去。即将摔落在地之际,一道黑影极速飞来,及时垫在了她身体下面。

    谢扶光抱着沈秀翻滚了几下停下来,他语速急促,“秀秀,你可有事?”

    “我没事。”沈秀急问,“你呢?你没事吧?”

    他做了她的人肉垫子,被她这么一压,指不定会受伤。

    “无事。”

    沈秀松下一口气,对他心怀感激,“多谢你。对不起。”

    “你没事就好。”他起身,拉着她回家。

    回去的路上,沈秀还是没放下心,生怕谢扶光哪里不好,“你真没事?”

    她面怀关忧。谢扶光眸光微闪。他想起她仍然不信任她,仍然抵触他的碰触。要如何才能让她信任他,不抵触他?

    “真没事。”他垂下长睫,心里已然有了盘算。

    至家,谢扶光去往茅房。他进了茅房后,毫不犹豫,将自己的左臂骨头折断。

    待他出来,沈秀发现他捂着左臂,她问:“左手怎么了?”

    他摇头,“没事。”

    “是不是方才伤到左手了?”沈秀连忙过去,刚碰到他的左臂,他就闷哼出声。

    在发现谢扶光左臂的骨头好像有些错位的时候,她一惊,“你的胳膊断了!”

    “我方才压断了你的胳膊?!你怎么都不吭声!”她愧疚难当,“快点,快点去找周阿婆,让她给你看胳膊!”

    第118章

    周阿婆脱掉谢扶光的上衣。此时他上半身不着寸缕, 身形劲瘦,宽肩窄腰,肌理分明, 轮廓曲线极极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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