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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50-60(第2页/共2页)

>     沈秀为难,看了一眼叶云川。叶云川颔首,“秀秀,这是他给你的见面礼,你可以收下。”

    “那,那谢谢风哥了。”她接过瓶子。

    卫风问:“妹妹,你这武功练得如何了?”

    “还在打基础,什么也还没练成。”

    “可学了轻功?”

    “还没开始。”

    卫风收起扇子,“你不如跟我学轻功,我其他功夫不如云川,可这轻功却是比他好的。你可听说过玉面郎君轻功一绝?”

    江湖玉面小郎君,轻功如风,无人比他的轻功更快。

    但沈秀没听过他的名号,了解了玉面小郎君的名号后,沈秀道:“无人比你的轻功更快,你这功夫好极,若遇到危险跑得快啊。”

    “是也,妹妹,不若与我学轻功?”

    叶云川黑着脸,道:“她是我徒弟,轻功自有我来教她。”

    “但你轻功不如我,妹妹要学轻功,自然要学最好的轻功,不是吗?”卫风面带笑容,“难道你不想妹妹学最好的轻功?你怎么这么不会为妹妹着想?哪有哥哥不想要妹妹学更好的武功的。”

    叶云川脸更黑了,“你……”

    “看来你并不是真的把她当做妹妹,你若是真的把她当妹妹,就不应该阻止她学更好的武功。”卫风轻哼。

    “你胡说什么!我何时不想让她学更好的武功了?”

    “那你这是同意了,同意我教她轻功了?”卫风唇角漾开笑意。

    叶云川被噎得语塞,半晌,他问沈秀,“你可愿跟他学轻功?他轻功是好,但未必是一个好师父,有些人从未教过徒弟,并不擅长做师父。”

    “我虽没教过徒弟,但我也知如何教徒弟。”卫风说完,冲沈秀眨眼,“妹妹,我会教徒弟,不用担心。你想不想见识一下我的轻功如何?”

    “想。”

    他伸手,“来。”

    “呃?”她不太明白他要做什么。

    “我带你感受一下我的轻功。”

    怎么感受?她伸手。他将她拉过去,直接搂住她的腰,“准备好了吗?”

    沈秀有些不适地动了下腰,“嗯。”

    下一瞬,卫风直接原地起飞。慢慢升腾至半空中。

    沈秀下意识闭目。

    “妹妹,睁眼。”轻然若雾的嗓音滑过她的耳朵。

    她缓缓睁开双目,见自己离地已经很远,她紧紧抓住卫风的衣服,“哥,风哥,你可千万要抓紧我,别把我摔下去吧了。”

    “我把自己摔了,都不会把你摔了。”卫风轻笑。“不要闭眼,我带你好好看一看整个燕州城的风景。”

    语罢,他缓缓上升,飞得更高,而后如一阵清风,向前飞去。

    叶云川飞在身侧,“你慢一点,别吓着她。”

    “我知道。”卫风问沈秀,“这个速度还可以吗?”

    “可以的。”沈秀抓紧他,往下俯瞰。

    整个燕州城都在自己眼下。鳞次栉比的房屋,整齐的街道,流动的人群……一切一切,尽数收入眼底。

    燕州很大,即使是俯瞰也一眼都望不到尽头。

    前方有鸟儿飞过来。沈秀有些雀跃,“鸟!”

    “风哥,你比鸟儿还飞得好。”

    卫风轻轻一笑,继续往前飞。

    朝霞红灿灿,往他们这边泼过来。沈秀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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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声,伸手去摸朝霞。当然没有摸到,也不可能摸得到。

    她飞在空中,似乎是能摸到朝霞。这样的错觉让她更加雀跃。

    会轻功真的太好了。她很是向往,“风哥,练成你这样的轻功,要练多久?你练了多久?”

    “我自三岁开始练武,已经练了十六年。”

    “十六年?”沈秀握拳,“我会努力的!我一定会努力把轻功练得和你一样好!”

    “嗯,你一定可以。”他往前飞了一段。

    “那里是姻缘河。”卫风降低飞行的高度,降低到只有房顶的高度,让沈秀能够看清姻缘河。

    姻缘河上朝霞粼粼,岸边系着万千斑斓的彩带。微风拂动河面,整条河向一条红灿灿的流动的绸布。

    “燕州有一个传说,传说喝了姻缘河的水,就能和自己的心上人修成正果。”卫风说。

    “有这么神吗?”沈秀问。

    “或许吧,你看,岸边上系的彩带便是那些得偿所愿的人,回来系的。”卫风停在姻缘河上空,打量下面微微浮动的河水。

    沈秀去瞧岸边的彩带。忽而,岸边一抹金黄,一抹深红闯入视野。

    岸边上,赵金金在系彩带。而谢扶光,在看着赵金金。

    虽然知道谢扶光不会再杀自己,沈秀还是会有躲避他的条件反射,她立马将脸埋在卫风怀里。

    卫风低头,“妹妹,怎么了?”

    “没怎么,风哥,我们去看看别的地方。”她死死地将脸埋在他怀里。

    她这样亲密的举动,让卫风很是受用。他扬起嘴角,“好。”

    叶云川见他们这般亲密,他沉着脸,“阿风,你带着她飞了这么久,累了吧,把她给我,我带她飞。”

    第53章

    “并不累。”卫风搂紧沈秀。他一拂袖, 脚尖踢了下脚下的凉亭顶端,匀速飞远。

    叶云川立刻跟上。

    岸边上。之前别人系的彩带脱落,赵金金将彩带捡起来, 系回去。系好后,她道:“扶光,燕州有一个传说, 传说喝了姻缘河的水,便能和心上人修成正果。”

    谢扶光:“你想喝?”

    她甜甜地笑了笑, “我不信这个,而且我们不用喝这个。”

    不用喝姻缘河的喝水, 他们也可以和心上人修成正果的。因为他们已经两情相悦。

    “走吧。”她去牵住他的手。他无奈地避开, “金金,我说过什么,又忘了?”

    赵金金抿唇。古代男女大防很严重。婚后也极少有夫妻在大街上牵手。若婚前太过亲密, 这是不规矩,对而言女方太过吃亏。所以为了尊重她, 谢扶光连她的手都不牵, 也不碰她。

    她倒无所谓。只是谢扶光尊重她, 爱重她,坚决不在婚前对她有任何亲密行为。

    她有时想抱抱他, 摸摸他, 亲亲他,可他都不允许。虽然不能碰他她有些不高兴,但同时心里也觉得很甜蜜。

    他爱她, 爱重她, 所以才不轻易碰她,让她吃亏。

    思及此, 她眼里的甜蜜更加浓郁。

    往前走时,赵金金看到前方一对父母拉着一个小女孩,父母慈爱地捏着小女孩的脸,小女孩嘟嘴撒娇。

    触及这一幕,赵金金颊边的笑意收敛起来。

    她想她爸妈了。

    她从现代穿越到这里,已经整整半年时间。她被一个不靠谱的系统,带进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架空王朝里。

    系统告诉她,她需要攻略谢扶光,让他爱上她,让他用100%的真心说出“ I love you”这句话,她就能完成任务,回到现代。

    交代完这些话,系统就说它能量不足,咔嚓一下就消失了。直到现在也未曾出现。

    I love you?还得说英文?这系统是上帝派来的?

    她呼叫系统呼叫了许久,也不见系统再出现。于是便放弃。

    系统未消失前,告诉她,谢扶光这人,脸上时常带笑,行为处事很有礼节,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很懂礼貌的优雅少年。

    然而这只是表象,实际上,他是一个没有心,残忍无情,杀人不眨眼的疯批杀手。

    这样的人,她怎么攻略?怎么让他爱上她?

    他根本就没有心。在他手上差点死了几次之后,她这样想到。

    但她不能放弃,她得回家。于是无论她如何被他虐,她仍然在他身边,保护他,照顾他,呵护他,温暖他,救赎他。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没有心的他渐渐软化。渐渐被她救赎。他渐渐爱上了她。

    而在攻略他的过程中,她也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他。

    这让她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她爱他,不想离开他,也不想她离开之后他痛苦。

    可她若不离开,她的父母,她的家人怎么办?

    她犹豫不决,难以抉择,极端的纠结,让她痛苦不已。这一段时间,她一直很痛苦。

    一颗心被两处拉扯着,快要撕裂开。

    “怎么了?”谢扶光察觉到她的不对劲,问道。

    “没事。”像之前那样,她把所有情绪压下去,扬起灿烂的笑容,甜甜道:“听说燕州的糖炒栗子好吃,扶光,我要吃糖炒栗子!”

    他笑意柔和,“好。”

    直到远离了姻缘河很远,沈秀才将脸从卫风怀里撤出来。

    她不再把脑袋埋在自己怀里,卫风略微失落,而后道:“那边是白云湖,我们去看看。”

    远山青黛,白云如絮,水色碧蓝,蓝莹莹的水如天勾勒成了一片如诗如画的湖光山色。

    沈秀两脚落在实处,她踩踩地面,望着仿佛身披薄纱的湖面,道:“燕州风景真真好。”

    卫风:“燕州还有风景更好的地方,等会儿带你瞧瞧。”

    前面有人在湖边钓鱼烤鱼。鱼肉烤焦的鲜香争先恐后往沈秀鼻子里钻。她说:“这鱼……真鲜。”

    “想吃吗?”叶云川问。

    她如实道:“想。”

    “等着。”叶云川去钓鱼的老者那里换来鱼饵。一个飞身飞至湖面上空。撒下鱼饵后,剑袖里飞出细针,嗖嗖几下,他便抓了几条大鱼回来。

    沈秀目瞪口呆,不禁鼓掌,“哥,你、你真厉害……”

    叶云川笑笑,瞥了下卫风。卫风收起扇子,“这有什么,我也能抓鱼。”

    语罢,他也轻轻松松抓了几条大鱼回来,他道:“妹妹,你瞧,我甚至都不用鱼饵。”

    “我不用鱼饵也可以。”叶云川道。

    沈秀感觉他俩好像在较劲。她有点困惑,接着拍手,“厉害厉害,你们都很厉害。”转而低头瞧大鱼,“这鱼真肥,一看肉就很鲜嫩!”

    “妹妹,等我烤了给你吃。”卫风去处理鱼。叶云川也去处理鱼了。

    沈秀:“我去捡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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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

    叶云川:“不用你去。”

    “我总不能什么也不干吧,反正我也无事。”她卷起衣袖,去边上捡柴火。刚捡起一根干柴,一捆柴便出现在自己面前。

    是在岸边钓鱼的老爷爷。老爷爷慈眉善目,“姑娘,我这里有多余的柴火,你拿去用。”

    “不用了,老爷爷,我自己捡。”

    “我反正也用不完,也懒得把这些柴火带回去,你就拿去用吧。”

    沈秀这才收下柴火。她把柴火放到地上后,老爷爷又提了一条鱼过来。

    “小姑娘,我今日钓了不少鱼,送你一条。”

    “谢谢,不过我们已经有很多鱼了,老爷爷您还是把鱼拿回去吧。”

    她坚决不要,老爷爷也无法,只得把鱼提了回去。沈秀目送着老爷爷的背影,心道,燕州人,竟然个个都这么慷慨大方。

    这边厢,老爷爷拎着大肥鱼回去后,把大肥鱼放进了桶里。边上烤鱼的中年男子道:“爹,你何时这么大方了,不仅送柴火,还送那么大一条鱼,你方才送出去的这鱼可是咱今儿钓的最肥最大的鱼。”

    “你莫管。”老爷爷继续垂钓。

    中年男子给鱼翻身,撇撇嘴。他老爹素来抠门得很,今日竟变得这么大方起来,属实是有些不正常。他这般想着,望向沈秀。

    眼睛在沈秀面庞上逗留良久。他久久注视她,忘了手里还在烤的鱼。

    “鱼!鱼烤糊了!”他老爹给他一脚,“干什么呢你,鱼都烤糊了!烤糊了还能吃吗!”老爷子瞪着烤糊的鱼肉,肉痛不已。

    处理好的鱼用棍子插上,放在火上烤,卫风娴熟地烤着鱼,道:“妹妹,我很会烤鱼,等会儿尝尝我烤的鱼。”

    叶云川:“你很会烤鱼?我倒没听说过你很会。”

    “我会的多,你没听说过的也多。”卫风挑眉。

    他俩烤好鱼,同时将鱼递给沈秀。

    “秀秀,给。”

    “妹妹,快尝尝哥哥烤的鱼。”

    沈秀一只手接住一根烤鱼棍子。

    卫风:“先尝尝我的。”

    叶云川:“先试试我的如何。”

    拿着两条鱼,沈秀不知该先吃哪条。她咳了下,清清嗓子,“你们烤得好像都挺好吃,都很香。”

    她直接拿起两条鱼,同时咬一口,“好吃!”

    没放什么调味料,只有原汁原味的鲜,也很美味,口感很是酥鲜。

    卫风问:“谁烤得更好吃?”

    “都一样好吃。”沈秀咀嚼着鱼肉,听到叶云川说:“慢点吃,小心鱼刺。”

    吃完烤鱼,要离开时,叶云川抢先一步,搂住沈秀的腰,“回去我来。”说完脚尖点地,运力飞身而去。

    卫风在心里骂了一句,赶紧跟上。

    傍晚,沈秀捧着豆花吃晚食时,道:“他们两个的轻功都太厉害了,就跟长了翅膀的鸟一样。”

    “秀秀以后肯定也能这样厉害。”沈有财说着,给她的豆花里加糖。

    “别加了,太甜了。”沈秀避开。

    沈有财呵呵笑,“秀秀,等会吃完饭了,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

    等沈有财把胖嘟嘟的金渐层跑出来时,沈秀一愣,“爹,你把这只猫买回来了!”

    “我不是见你喜欢嘛,我就去买回来了。那老板说什么也不收钱,我怕这只猫有什么问题,老板就直接把猫带去大夫那里看了,确定没问题我才买了下来,最后给了老板五十文钱。”

    “五十文钱?”沈秀低头打量猫。

    它长得十分短胖,金黄色的短毛绒绒的,脑袋特别圆,葡萄一样圆溜溜的眸子亮晶晶,尤其可爱。

    她伸手把它接过来。它很温顺,也不怕生,谁抱着它,它就躺谁怀里,一点也不抗拒。

    “爹,谢谢你。”沈秀摸着它毛茸茸圆乎乎的脑袋,爱不释手。

    “你喜欢就成。”沈有财乐呵道。

    同福客栈里,赵金金与谢扶光在吃晚食。谢扶光微微垂睫,细致地剥着虾肉。

    将剥好的虾肉放到赵金金面前后,他继续剥虾壳。

    他耐心又温柔地给自己剥虾,赵金金眉宇间笑意不止,一脸幸福。

    谢扶光的睫毛浓密纤长,垂下来时,在皮肤上投的薄影,仿若画笔晕染而成,精致而漂亮。

    她忍不住伸手,想触碰他的睫毛。

    他及时退开,“做什么?”

    “我就是想摸摸你的睫毛,扶光,你的睫毛真好看。”

    他沉默。

    她泄气,“好吧,我知道,得恪守礼数,婚后,婚后才能随便与你亲近。”

    说着这话,她的注意力转移到他的头发上。

    他的头发黑亮柔顺,发长而卷,水做的波浪一样,极其漂亮悦目。

    也只有这样漂亮的长卷发,才能配得上他精致如花的美貌。

    赵金金这般想着,又想去摸他的卷发。

    谢扶光出声,“金金。”

    “知道了知道了。”她歇了心思。

    待吃完饭,谢扶光让她早些歇息。继而走出屋子,关上门。

    关上门后,他眼里的温柔一寸一寸冷下去。

    第54章

    谢扶光离去后, 赵金金趴在抱枕上,又陷入极度的纠结之中。

    是选择回到现代,还是留在这里。若回到现代, 那扶光怎么办?她又怎么办?回到一个没有扶光的世界,她完全无法接受。

    可若留在这里,她的家人又怎么办?她也不能接受与家人分开。

    她难受地蜷缩起身体。到底该怎么办。

    若她离开扶光, 那么扶光就只剩孤零零一个人了。可若她离开父母,家里还有妹妹可以陪着他们……

    其实她的潜意识, 她的内心,早已偏向谢扶光, 早已偏向留在这里, 只是她一直不愿接受自己会有这样的抉择。

    她痛苦地抱住脑袋,神经快要被撕裂开。

    “对不起,爸爸妈妈,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她愧疚,痛苦地哽咽。

    屋顶上, 谢扶光俯视着痛苦地蜷缩在床上的赵金金, 他笑了一下。

    沈秀给金渐层取名“平安”。她希望它能一辈子平平安安, 也希望她和父母也能一辈子平平安安。

    抱着平安撸了好久,她才放下它入睡。只是她没怎么睡得着。一闭目, 她就不受控制地想起白日里见过的谢扶光和赵金金。

    按照小说里的时间线, 这个时间点,赵金金差不多已经决定选择留在古代,留在谢扶光身边。赵金金之前一直痛苦地纠结, 纠结了很长一段时间, 差不多这个时间点她心里已经做好决定。

    沈秀看书时,看到女主决定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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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 选择与谢扶光在一起时,很是惊讶。女主是真的很爱男主,爱到可以为了男主抛弃现代的家人,可以为了爱情抛弃亲情。

    女主决定留下,与男主快快乐乐he了,而写到这个情节时,小说后面还有一半内容。

    小说的后半部分内容,沈秀没有再看下去,后半部分无非是写男女主he后的甜甜蜜蜜日常,猜都猜得到,也没什么看头。

    所以过了这个时间点,沈秀已经不知道后面的剧情了。

    不过她也不用知道后面有什么剧情。思及此,她甩甩脑袋,把谢扶光和赵金金从脑子里甩出去,闭目入睡。

    公鸡还未打鸣,沈秀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她先是去瞧了瞧平安。平安正在咕噜咕噜打呼噜。她笑着摸摸它额头。

    洗漱之后她热身练功,冲了碗蛋羹垫垫肚子,吃完蛋羹继续练功。

    耳边传来细微的脚步声,她转过身,身后没有人。过了一会儿,才见沈有财打着呵欠从堂屋里走出来。

    沈秀耳朵动了一动。她的耳力好像比从前强了许多。她喜上眉梢,不禁莞尔。

    “秀秀,你早食想吃些什么,爹去给你买。”沈有财问道。

    “什么都成。”沈秀哐哐哐打着木桩子,回头道。

    沈有财挎着菜篮子出去买菜,刚打开大门,就发现一马车停在自个儿家门前。

    “这、这是?”

    却原来,是魏大人派人送东西来了。

    “这些都是大人亲手做的。”沈有财指着箱子里的吃食,对沈秀道。

    甜糕,酥琼叶,辣酥鸡脯……各种甜甜辣辣的吃食映入视野,沈秀心绪很是复杂。

    魏朝清那么忙,还给她做这些吃的,派人那么大老远送过来。他对她的好,她难以承受。

    她对侍卫说,回京之后,让魏朝清别再给她做这些,太劳烦他了。

    杨氏走近,道:“魏大人对咱秀秀真是……”

    若不是魏大人年纪比秀秀大那么多,她都怀疑他对秀秀有意思了。

    杨氏咂嘴。又想起了同样对秀秀关心备至的司马烨与司马朗。他俩对秀秀那么好,兴许是魏大人的缘故。

    沈秀拿起一块甜糕,陷入沉思。先前魏朝清说心悦她,她无法相信他会喜欢她,是以,又开始怀疑自己身上有什么万人迷光环。

    还没等到她再次去验证一下自己有没有万人迷光环,便被月摩珈掳走。

    月摩珈差点将自己杀了。

    他囚禁了她几日,还威胁她,要折磨她。最后或许是查清她是冤枉的,才将她送回来。

    送她回来后,他冷冰冰地警告她,若她再出现在他面前,他会杀了她。

    若她真有万人迷光环,怎么没把他迷住?她若再出现在他面前,他会杀掉她。他会杀掉她,以此足以证明,她根本就没有什么万人迷光环。

    那为何夫子会喜欢她?她想不明白。或许感情就是这样,不明不白的,就喜欢了。

    她不再多想,用过早食,她挎上布包,背上木剑,去往叶府。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挎包,我去上武校,天天不迟到,爱学习爱练功,长大要把自己保护好!”她跟个小学生似的,在心里哼着歌儿,一边啃着桃子,一边往叶府走。

    街道上,一辆马车缓缓行驶而过。晨风吹开窗帘,甄剑眼角余光触及马车外面的人影,他微顿。

    女子长发利落地束起,剑袖短裙,背上背着木剑,一边啃着桃子,一边往前走。

    “阿剑,你在看什么?”楚柔靠过来。甄剑放下帘子,“没什么。”

    楚柔欲言又止。甄剑有些不对劲。她素来敏感,故而能很明显地感受到,两人之间有些离心。

    这样的发现,让她很是恐慌。发生了什么事?这才一两日的时间,他为何与她有些离心了?

    她咬唇,各种情绪在心里翻涌。

    “哥,我发现我的耳力好像比之前强了许多。”沈秀站在大门前,向叶云川招手。

    叶云川站在高墙上,衣袍微微浮动,他说了一句话。

    “什么?哥你说什么?”沈秀没听清。

    他笑道:“你方才说你耳力强了许多,我便试了下你的耳力。”

    她摸摸鼻子,“我实在是没听清。你方才说了什么?”

    “我说,你学得很快。”

    沈秀拱手,“还是师父教得好。”说着她跨入门槛。

    “妹妹!”身后传来卫风的声音。

    沈秀转过身,便见卫风摇着扇子走过来,“妹妹,我来教你轻功了。”

    叶云川斜卫风一眼,没理他,直接进入大门。

    练武场上,叶云川拿着剑,手把手亲自指导沈秀。

    卫风站在边上,见叶云川把手放到沈秀身上,他怎么看怎么觉得叶云川的手碍眼。碍眼到,恨不得拿刀把他的手给砍了。

    终于等到叶云川教完招式,卫风上前,“妹妹,我来教你轻功。”

    练轻功,首先也要学掌控运力的招式。卫风同样手把手教沈秀,“不对,你要这样。”

    他握住她出掌的小臂,教她运力。她挥了几个招式,丹田处有一股气乱窜,使她没稳住身形,往后一跌。

    他迅速伸手,将她抱住。

    沈秀感受着丹田处乱窜的气,完全没注意到他抱着她,只皱眉道:“它在乱跑。”

    “把它逼回去。”他没松手,依旧搂着她的腰,低视她的丹田处。

    下一刻,卫风后衣领被人一揪,他与沈秀分离开。

    叶云川沉着脸,“你有没有一个师父的样子!”

    卫风挑眉,“我哪里没有师父的样子?你难道不是这样教她的?”

    “我没你这么不注意分寸。”

    “我怎么不注意分寸了?你别在这唧唧歪歪,我的时间宝贵得很,是要用来教我妹妹功夫的。”卫风轻哼一声,继续教沈秀。

    沈秀挠挠头,看了看面色不大好的叶云川。

    “妹妹,专心一些。”卫风轻拍她肩膀。她聚精会神,专心练功。

    到了下午,沈秀挎上布包,背上木剑,口中含着一颗水晶糖,晃悠着回家。

    路上遇到乞讨的小乞丐。她想起京城里的安乐。也不知安乐现在如何了。她叹息,从兜里掏出水晶糖,放进小乞丐的缺巴口碗里。

    小乞丐抬首仰视她,向她磕头,“谢谢姐姐!”

    她摇摇头,继续往前走时,边上聚集看杂耍的人群挤过来,有人不小心踩了她一脚。

    她往后一退,背部撞上微硬的胸膛,她缓冲了一下,转过身来。

    男子低头,他的面部轮廓微微冷硬,嗓音也很冷硬,“有没有事?”

    沈秀第一时间推开他,连忙擦擦自己被他碰过的地方,似乎是十分嫌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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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她立刻停止动作,整理好情绪,道:“没事,多谢。”

    甩下这四个字,她转身就走。然而却被他拉住。

    她浑身一凛,仿佛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你别碰我!”

    男子狠狠拧眉,语气很冷,“你很讨厌我?”

    很讨厌,讨厌到看都不想看他。沈秀低头,不想看甄剑。

    面前这人正是甄剑。

    她真是讨厌他,恶心他。一看到他,她就不自觉地脑补出,他与她表妹翻云覆雨,恩爱无比的模样。

    睡了他表妹五年,结果说他的真爱是楚柔。然后楚柔还守身如玉五年,清清白白地给他睡,给他养别的女人的孩子。

    爱着楚柔,却还能与表妹五年两娃。偏偏这种人还自诩深情,认为自己什么错都没有。

    明明他与她不相干,不关她任何事,可她真的觉得无比恶心。她忍住内心的厌恶,不想得罪人,不想多生事端,“没有,我没有讨厌你,你想多了。”

    可他不肯放过她,仍然拽住她,“为什么讨厌我?”

    暗中保护沈秀的侍卫上前,“你想干什么?放开她!”

    沈秀看了看侍卫,让他们安静。

    原本,沈秀不想得罪人,不想多生事端,可甄剑非缠着她不放手。她心生愠怒,实在是有些忍不了了。

    魏朝清,司马朗,司马烨,叶应天,叶云川,甚至是卫风,这些都是她的靠山。她有那么多靠山,她为什么要怕得罪甄剑。他只是一个富商,不是吗?

    她可以得罪他。是他先抓住她不放,是他先得罪她的,所以她不用忍。

    于是她恶从胆边生,“你真是莫名其妙,无缘无故说我讨厌你。我原本不讨厌你的,可是我现在讨厌你了。”

    甄剑横眉倒竖,“你!”

    侍卫竖剑,为沈秀撑腰,“你想干什么?”

    沈秀拉住侍卫的胳膊,“走吧,这人真是莫名其妙。”

    “赶紧走,赶紧走。”沈秀看也不再看甄剑一眼,厌恶嫌弃,生怕被什么脏东西粘上了一样,快步走远。

    等沈秀他们离开,气得满脸铁青的甄剑拳头都快要捏碎。

    怒火中烧的同时,心口传来一阵阵刺痛感。他捂住心口,这种刺痛感,压过了方才受羞辱的愤怒。

    耳边又响起方才她说的那些话。她讨厌他,厌恶他,嫌弃他。

    他甚至已经感受不到被羞辱的愤怒,只能感受到被中伤的疼痛。

    第55章

    沈秀三两下吃完晚食, 烧水洗头去了。洗完头发,她躺在院子里晾头发。晚霞裹着她湿润的长发,缓慢地将发丝里的水分吸走。

    她抱着胖嘟嘟的平安, 触及自己长而厚的长发,她心中升起一个念头。她想把头发剪短剪薄一点,头发太长太厚, 洗起来麻烦,练武也不方便。

    只是, 在古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断发即不孝, 是以不能随便剪发。长发过腰后,倒是可以稍微小修小剪一下,但不能大剪, 且修剪头发还要选个黄道吉日修剪。

    她的头发将将及腰,甚至连小修小剪一下都不能。她有些郁闷地吐气, 极想把这及腰长发剪到齐肩的长度。

    “秀秀, 怎么了?不高兴?”沈有财扫着地, 回身问道。

    “没有。”沈秀把他手里的扫帚拿过来,“我来扫。”

    “你去晒你的头发。”沈有财把扫帚抢过来。

    犹豫片刻, 沈秀道:“爹, 我头发太长太厚,洗起来麻烦,洗了好半天才能干。还有, 练武很不方便, 所以我想把头发剪短一点,剪薄一些。”

    “这可使不得!”

    “我知道断发是不孝, 但我没有对你们不孝的意思。我这头发实在是太累赘,我就想剪短剪薄一些。”

    沈有财面色几番变化,最后有些不落忍,“你把头发剪了,别人看见了会对你指指点点。”

    他心疼闺女,这会子在乎的倒不是孝道了,在乎的是怕她剪了头发,别人会对闺女指指点点。

    “我就剪一点,不让别人看出来就成。”沈秀眸光微亮,“爹,你是不是同意我剪头发了!”

    沈有财嗫嚅:“唉……这……你……”

    “爹你最好了!”沈秀挽住他胳膊,“你是全天下最好最好的爹!最最最好的爹!”

    这话听得沈有财迷糊起来,他晕乎乎的,“啊?你说什么?”

    “我说爹你是全天下最最最好的爹。”

    他脱口道:“剪!秀秀你想剪就剪!”

    杨氏得知沈秀要剪短头发,打薄头发,她惊愕,得知沈有财同意秀秀剪头发,她更加惊愕。

    有财竟会同意?他竟如此纵容秀秀!

    “这恐怕不妥。”杨氏踟蹰道。沈有财:“有何不妥,秀秀又不是不孝敬我们,她就是嫌太累赘了所以才要剪头发。就稍微剪一剪,不让人看出来就行。”

    “可是……”

    “别可是可是了,赶快拿剪子来。”

    杨氏唉了一声,“便是要剪,也应该选个黄道吉日,哪能随随便便就剪。”

    “这也是。”沈有财转向沈秀,“秀秀,咱还是先选个黄道吉日再剪头发。”

    “好。”

    只要能剪头发就行。只需稍微剪短打薄一些,她就满足了。她抚摸着厚长的头发,高兴过后,又只觉悲哀起来。

    这万恶的古代社会,自己的头发都不能自己做主。

    思及此,她望向远天。向老天爷祈祷,祈求老天爷能放她回现代。

    入夜,卧房里,杨氏犹疑道:“有财,你也太过纵容秀秀了。头发怎能想剪就剪,怎么能让她胡来?”

    “我这不是想着她能高兴些。”沈有财含含糊糊道。

    “这也太过了。”

    “反正,反正我已经答应了她!”说完他蒙头就睡。

    杨氏无奈地摇摇头,吹灯睡下。

    醒来时,沈秀抓抓厚长微乱的长发。梳了好一会子才将头发束好。她不耐烦地绑着头发,恨不能快些到黄道吉日,好把这头发给剪了。

    去叶府之前,她有些不舍地撸了好久平安。平安乖乖巧巧地蹭她的掌心,毛茸茸的爪子抱着她的手指。

    “要不把你带去叶府算了。”她刚生出这样的念头,转瞬便打消了念头。

    “等我回来。”她亲它一口。走出大门。

    练功至晌午,沈秀在叶府吃完午饭后,没去午歇,她准备出去一趟。

    一路径直来到一处木雕铺子,她快步进店,走到柜台前,拱手作揖,“老板。”

    老板满面堆笑,“姑娘要买什么?”

    “我想雕一个木牌子。”

    她想给平安雕一个木牌子,戴在它脖子上。像之前福宝脖子上戴的那个木牌子一样,上面刻有它的名字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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