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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0-50(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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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一道道菜端上桌。沈秀执筷专心吃饭。

    魏朝清给她夹了一块辣香酥鱼。司马烨, 司马朗以及魏长生也给她夹菜。她看着碗里堆积起来的菜,道:“我自己夹,自己夹。”

    另一边桌上, 一白衣男子打量着明黄罗裙的美人,不禁喟叹:“芙蓉不及美人眸啊。”

    他旁侧,青衣男子也跟着赞叹, “是啊,我大抵是遇见了我的梦中……”他话还没说完, 眼角余光触及斜对面沈秀的脸。

    稍微一闪神,他没把后面的话说完。

    白衣男子:“梦中神女?”

    青衣男子喃喃:“不是, 她不是……”他直勾勾地盯住沈秀, “这、这才是我的梦中神女。”

    沈秀吃着吃着,感觉到有好几道视线在她身上逡巡。她扫视周围。

    周围有几个男的在看她。为何看着她?她摸出身上的小圆镜,对镜照了照。脸上并未有什么东西。

    她脑子转了转。

    或许是因为魏朝清和司马烨两兄弟个个相貌出众, 就连五官还没长开的魏长生都是很出众的长相,而她一个相貌普通的人插在他们之间, 略微有些突兀, 所以引人注目?

    大抵是如此。她想定之后, 刚把小圆镜收回怀里,忽而听到司马烨一声厉叱, “看什么看!再看将你们眼睛挖下来!”

    他在骂周围看着沈秀的男人。

    这些男人见司马烨一身贵气, 气度不凡,定是惹不起的大人物,便不敢再看沈秀。

    司马朗也跟着狠狠瞪了一圈看沈秀的男人, 他冷哼一声, 又给沈秀夹了块羊腿肉。

    饭毕,沈秀一行人上马车, 继续赶路。沈秀上了马车后,掀开帘子,倚在窗边观街景。

    临近京城的州城虽没有京城繁华,但也很繁华。发现在街边卖饰品的楼兰女,沈秀脑海里闪现出方才在河面上见到的楼兰美女。

    只露出一双眼睛,便能窥探出其惊心动魄的美,不知面纱下面,是怎样一张绝色容颜。

    沈秀又想起了谢扶光。谢扶光也是极美的。他的美是精致漂亮如曼陀罗花,是东陵汉人的美,而方才那位楼兰美人,高鼻深目,异域风情,是楼兰吐火罗人的美。

    一个是汉人,一个是吐火罗人,他们两人似乎是两个人种的审美至高点。若要相比起来,两人长相不相上下,只是美的不同而已。

    思及谢扶光这人,又想起他已经死了,沈秀忍不住笑出声来。

    司马烨见她看着街道满脸是笑,他说:“这里比不得京城的繁华,锦州城连这里都比不上。你若待在京城,日子会过得更好。你可以待在京城,我给你安排住处,然后将你爹娘接过来。”

    “京城消费,呃,我是说,花费,京城物价比锦州城高很多,花费很大的,我们家还是待在小州城里日子才过得好。”

    “你只要嫁给我,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就有什么样的日子。”

    沈秀语塞,她摇摇头。司马烨又道:“或者我也可以给你爹娘安排职位,月钱保证比你爹娘卖豆腐赚的钱多,保证你们一家能在京城日子过得滋润。”

    “锦州是我的家乡,是我家的祖籍地,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不会离乡的。”沈秀语气坚决。

    司马烨沉默下来。见司马烨没说动沈秀,魏朝清和司马朗暗地里叹息。

    魏长生揪起小嘴,闷闷不乐。若是姐姐愿意留在京城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可以经常见到姐姐了。

    怎样才能让姐姐留在京城,最好是留在他身边?魏长生脑瓜子使劲地转。

    马车行至黄昏,一行人停下来吃饭休整片刻。在马车里吃了饭后,沈秀下车,出来转转。长时间坐着,下半身有些僵硬,她活络着四肢,踢踢路边的小石子。

    这里是官道,两面是山,周围没有人烟。沈秀走到侍卫身边,道:“得小心周围有没有野兽。”

    之前她在野外遇到黑熊,野猪和熊猫,万幸才捡了一条命回来。

    侍卫:“区区野兽而已,姑娘不必担忧。”

    沈秀犹疑,“你打得过大老虎吗?那种很大很猛的大老虎?”

    侍卫忍俊不禁,“我只出一成内力,一拳便能砸死大老虎。”

    内力?一成内力便能一拳砸死大老虎?沈秀想起谢扶光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死胡刀他们。她咂嘴,很是羡慕谢扶光和侍卫的武功。

    等她回锦州安顿下来后,她一定要找师傅学武。就算之前英姐说她没有好根骨没有好资质,她也要学!

    另一边,魏长生拉拉魏朝清的长袖,“舅舅,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话?”

    魏长生将魏朝清拉到一边,小声低语,“舅舅,你之前不是说过,姐姐有念书的天分吗?你要不收她为弟子?”

    若舅舅收了姐姐为弟子,姐姐就要天天在舅舅身边学习,就可以天天待在他和舅舅身边啦!

    “不行。”魏朝清不假思索。

    “为什么?舅舅你看不上姐姐的天分?你看不上姐姐,觉得姐姐不配当你的弟子吗?”魏长生鼓起腮帮。

    “不是。”

    “那为什么!”

    魏朝清皱眉。他绝不能收沈秀为弟子。若他与她成为师徒,往后便绝无可能成为……

    这是大逆不道,违逆人伦之事。

    “我不会收她为弟子,长生,莫要再想这件事。”

    魏长生张了张嘴,哼哼唧唧,最后甩脸,气冲冲回了马车。

    马车大概行了七八日,抵达锦州城门。沈秀望着锦州城门,一颗心安定下来。

    她总算回来了。

    马车进入城门,一路前往葫芦街,转至葫芦巷,进入窄窄的葫芦巷后,抵达一处小院。

    “这就是你家?”司马烨嫌弃而挑剔地扫视着有些窄小陈旧的院门,“你从前住的地方这样差,比我想象中还要差许多。”

    “是啊,沈秀,之前还说你家的日子与别人相比算不错的了,这哪里不错了!简直是太错太错了!”司马朗气起来,气她竟然住这样破旧的房子,又满是心疼她在这样房子里生活了十几年。

    沈秀才不管他们说了什么,马车一停,她立马跳下去,冲到门口使力敲门。

    门从里面打开,打开门的是魏府的侍卫。见他们来了,侍卫行礼。

    沈秀越过侍卫,大步流星进院子,“娘!娘!”

    杨氏正在院子里晾晒衣裳。听到熟悉的声音,她手一抖,一转头,便见向她奔来的沈秀。

    “秀、秀秀!”杨氏瞳孔收缩,一时愣在原地。很快她反应过来,疾步跑向沈秀。

    就在这时,一团身影比杨氏速度还快,抢先抱住沈秀。

    “秀秀!我可怜的秀秀!”沈有财狠狠抱住沈秀,哭得眼泪哗啦。

    沈秀身体僵硬了一下,她轻拍沈有财的背脊,“爹。”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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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财原本是胖乎乎的身材,但他如今瘦了许多,她拍他背脊时,能清晰感受到他背脊上突出来的骨头。

    “秀秀……”沈有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跟个孩子似的,“你失踪这么多天,可受了苦?我可怜的闺女,天杀的,老天让你受了这罪!”

    “没受什么苦。”沈秀推开他,将站在旁边默默垂泪的杨氏抱入怀里,“娘。”

    杨氏红着眸子,哑声道:“你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沈秀下巴枕在她肩膀上,微微闭目。若杨氏和沈有财是她现代的爸爸妈妈该多好。她鼻腔酸涩,“嗯,我回来了,我没事了。”

    杨氏抱着沈秀哭了好一会儿,沈有财也在边上不停掉泪。夫妻俩完全没注意到站在院子里的魏朝清等人。

    “咳!”沈秀清喉咙,“娘,爹,你们先别哭了。”

    她指向魏朝清等人,“这是魏大人,这是魏大人的外甥,这是二皇子殿下,这是世子殿下。”

    听到魏朝清的名号,杨氏与沈有财惊了下,魏大人怎的来了?听到二皇子和世子这几个字,杨氏和沈有财吓傻了。

    尤其是沈有财,腿都在发抖,“魏、魏大人?二皇子殿下?世子殿下?”

    他这辈子就没见过魏大人这么大的官,也没见过二皇子和世子这样尊贵的皇亲国戚,他这辈子见过最大的人物就是知府大人了!

    扑通一声,他跪下,“殿下!大人!”

    杨氏也跟着跪下。

    “快请起。”魏朝清去扶他们俩。

    “使不得使不得!”沈有财惶恐,“我们自己起来!”

    沈秀走过来,道:“魏大人和殿下他们是特意护送我回来的。”

    “多谢大人和殿下!”杨氏和沈有财又要跪。

    魏朝清阻拦他们下跪。沈秀拽拽杨氏,“娘,爹,快请他们进去坐,给他们倒些茶水罢。”

    沈有财忙不迭道:“快请进!”说着他红起脸来,“家里过于寒酸,大人和殿下们别嫌弃。”

    魏朝清温和道:“您莫嫌我们麻烦便好。”

    一行人走进屋里,沈秀与杨氏急忙去泡茶。沈有财擦擦座椅,佝偻着背脊,尽显卑微,“请坐请坐。”

    他站着不敢坐。

    魏朝清道:“您也坐。”

    沈有财摆手,“不敢不敢,草民站着就行,站着就行。”

    “你若不坐下,那我也站着罢。”

    沈有财心头一凛,十分惶恐地坐下了。

    另一边,杨氏捻茶叶,指尖微微发抖,“秀秀,魏大人竟亲自护送你回锦州?还有二皇子和世子,他们为何也护送你?”

    “此事说来话长,先泡茶吧。”沈秀将捻好的茶叶倒进杯子里。

    端着泡好的茶去前堂时,沈秀的注意到院子里开得正好的红花。

    红花艳丽,让她想起了红色曼陀罗。随之面前浮现出如红色曼陀罗一样妖异艳丽,血腥危险的谢扶光。

    到了锦州,她不知为何,又惴惴起来。他真的死了吗?

    谢扶光作为小说男主,应该有男主光环,他真的会死吗?

    第42章

    沈秀不再想谢扶光。进了屋子前堂, 她刚进门槛,司马烨就起身,把她手里的托盘接过来, “我来。”

    动作慢了一步的司马朗在心里骂骂咧咧,退回座位。

    “坐下吧。”魏朝清道。沈秀从善如流,坐下。杨氏忐忑, 不敢动。沈秀拉拉她一下,“娘, 坐下。”

    杨氏这才坐下。沈有财干巴巴道:“家里没什么好茶,您几位先将就着喝些, 我过会儿去买些好茶回来。”

    “不用。”魏朝清轻掀茶盖, “这茶很不错,多谢。”

    沈有财摸摸后脑勺,正要说话, 侍卫忽而进屋,说知府以及知县等等官员来了, 都在外候着。

    当地官员来得这样快, 大抵是他们一进城, 官员们就得了信,立即赶了过来。

    魏朝清:“让他们进来吧。”

    不多久, 五六个官员进入前堂。见了魏朝清他们, 官员弯腰行礼。

    民见官要行礼,杨氏和沈有财见了官员们,连忙行礼。沈秀也跟着要行礼时, 司马烨伸手拦住她, 不让她行礼,似乎这些官员不值得她行礼。她顿了下, 还是行完了礼。

    待官员们坐下后,知府满目崇敬地看向魏朝清。

    魏朝清乃当朝第一名仕鸿儒,是他最敬重崇敬之人,能有幸见魏朝清一面,乃他之大幸!

    沈秀听着魏朝清他们的谈话,听得很是无聊。而她旁侧,杨氏和沈有财十分拘谨卑微,不敢吱声,生怕说错话得罪人。

    爹娘拘谨卑微的模样,让沈秀不禁微微叹息。

    这时,知府道家中已设宴,邀请魏朝清他们移驾去他府里,且还很有眼色地邀请了沈秀一家。

    沈秀婉拒。杨氏与沈有财也连连摆手拒绝。魏朝清见杨氏沈有财绷着身子,很是拘谨紧张,他便给知府使了个眼色。

    知府会意,不再邀请沈秀一家,只道以后有机会再一同用饭。沈有财夫妻连连道谢。

    沈秀不去吃饭,司马烨和司马朗也不愿去。魏朝清说了一句话,话里的潜意思是把清静时间留给他们一家三口,让他们一家三口好好聚聚。

    司马烨与司马朗这才离开了沈家院子。

    待一众人离去,杨氏和沈有财重重地松下一口气。沈有财擦擦额头上并没有的汗,“天爷,这可是魏大人,连圣上都敬其三分的魏大人啊!”

    杨氏喃喃:“我竟也能见着这样的大人物……”

    人都走了好半天了,夫妻俩仍然微微佝偻着腰,一副卑微的姿态。沈秀心中不是滋味,她伸手,将他俩的腰拍直,“娘,爹,醒神!”

    沈有财终于直起腰,他的心神回到沈秀身上,“秀秀,快给我讲讲你这些时日过得如何,你又怎的与魏大人与皇子世子他们扯上了关系!”

    沈秀言简意赅地将这段时日的经历道出来。只是没说司马烨和司马朗或许可能喜欢她,求娶她的事。

    沈有财立马又掉起泪珠,“我可怜的闺女!”

    “秀秀,你受苦了……”杨氏也跟着哭起来。

    “都已经过去了,我现在不好好的吗?”沈秀不甚在意地笑笑,“娘,你们被宋玉抓走关起来,他没对你们怎么样吧?”

    “没有,除了不让我们出去,宋公子对我们很好。”

    沈秀没再多问,“好了,别哭了娘我饿了,咱们准备午饭吧?”

    “我这就去买肉!”沈有财一抹泪,赶忙去买菜了。他买了鸡鸭鱼肉,买的菜两只篮子都提不下。

    “买了这么多菜?”沈秀接过菜篮子。

    “这不是你回来了,咱得好好庆祝庆祝么!”

    “爹娘,你们瘦了不少,等会儿多吃些肉,好好补补。”她说着,把篮子里的羊肉拎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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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午快过去时,一家人才把饭食做好。再次吃到杨氏的熟悉的手艺,沈秀颇为感慨,有一种安定放松感。她咬着豆腐,“还是爹娘做的豆腐好吃。”

    “多吃些。”夫妻俩不停给她夹菜。

    吃了饭,杨氏烧热水,沈秀沐浴洗漱一番,洗去一身仆仆风尘。换上干净衣裳后,沈秀走到院边,俯视开得艳丽的红花。半晌,她直接拿铲子,把红花铲了出来。

    “好端端的你把它铲了做什么?”杨氏问。

    “我不喜欢这花,以后不要养这花了,也不要养其他红色的花。”

    “你以前不是挺喜欢?”

    “现在不喜欢了。”沈秀用力铲花根部。

    花还未铲完,司马烨与司马朗宴毕归来。

    司马烨环顾小院,竭力收敛起自己的嫌弃与挑剔,“沈秀,家里可还有空房,给我腾一间出来。”

    “我们家就这么大,没多余的空房。”其实是有一间客房的。专供客人使用。但那间客房现在堆满杂物,很是破旧。

    他没地方住?本地那些官员肯定会抢着给他安排地方住的,定是他自己不愿住那些官员安排的地方。

    听了沈秀的话,司马烨拧眉。

    沈秀:“要不,我让爹去给您看看客栈。”

    “不用。”他直接吩咐侍从,让侍从在周围找离沈家院子最近的房子。

    “也给我找一住处!”司马朗唤侍从。他对沈秀道:“沈秀,你们锦州可有好玩儿的地方?你也尽尽地主之谊,带我转转锦州嘛。”

    沈秀才不想与他待在一起。她道:“我不常出去,不知有什么地方好玩,也不大认路,你若想去锦州好玩的地方,我让我爹带你?”

    “那算了,还是莫劳烦伯父了。”

    听司马朗唤自己伯父,沈有财面部涨红,只觉担当不起,这可是皇子,圣上的亲儿子,他叫他伯父,他是万万不敢应的!

    这一边,司马烨走到沈秀面前,他俯身,“铲子给我,我来。”

    “我自己来就是,谢谢了。”

    目睹这一幕的沈有财讶异。世子殿下竟然能屈尊帮秀秀干活?

    司马烨对低头铲花的沈秀说:“我给你买一座大宅院,往后别住在这么……别住在这里了。”

    “不用,我们家挺好的,用不着换房子。”

    他沉默下来。

    沈秀回屋子洗手时,沈有财凑过来道:“秀秀,世子殿下对你还挺好的。”

    “他们的好我们都承担不起的,爹,你记住,不要接受二皇子和世子的任何好处,任何帮助。”沈秀提醒道,“我们还不起。”

    “喔。”沈有财点点头。

    大概半个时辰后,魏朝清和魏长生回了院子。

    沈有财踟蹰着,上前结结巴巴道:“大人,殿下,你们对我们家的恩情,草民无以为报,草民也不知该如何报答你们,若、若是不嫌弃,今晚我、我请你们去大酒楼吃一顿饭!”

    他家原本也有不少积蓄,宋玉给的聘礼也还在,宋玉并未将其要回去。所以家里有些钱,请得起魏朝清他们去大酒楼吃饭。

    魏朝清:“不必这样破费。”

    他眉眼温润,语气温和,“听沈秀说,您和您妻子做的豆腐味道极佳,若是可以,我想尝尝你们做的豆腐。”

    “我们做的豆腐也没那么好吃。”沈有财不好意思地挠头,“若是大人想尝尝,那晚上……我这就去买菜!”

    “不必买什么菜,你们平时怎样吃便怎样吃。”他刚说完话,一侍卫急急上前来,“大人,圣上急召!”

    闻言魏朝清蹙眉,“具体什么事?”

    “不知。”

    魏长生瘪嘴,“舅舅,皇上急召,我们现在就要走吗?”

    静默一许,魏朝清道:“明日再走。”

    侍卫:“可是大人,圣上————”

    魏朝清神色不容置喙,“明日再走。”

    傍晚,沈有财将一道道菜端上来,他擦擦汗,道:“我与娘子手艺不好,还望见谅。”

    魏朝清笑了笑,“您也坐,都坐下吧。”

    沈有财和杨氏哪里敢同他们一桌吃饭,忙不迭摇头。沈秀将他们拉下去,他们才战战兢兢坐下。

    尝过盘子里的豆腐后,魏朝清道:“的确口感极佳。”

    “大人过奖了。”沈有财低头。

    司马朗也跟着道:“伯父,你这豆腐做的真不错,怪不得生意好。”

    “没有没有,哪里哪里。”

    司马朗左侧,司马烨盯住沈有财,“你可愿去我府里,专供做府里的豆腐?”

    “啊?”沈有财惊怔。

    “我爹他不愿意,我爹他说过,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不会开祖籍地。”沈秀一边说,一边悄悄拧沈有财。

    沈有财会意。他想起之前沈秀对他的提醒,不要接受二皇子和世子殿下的任何好处和帮助。

    他这做豆腐的手艺,肯定是比不上皇宫里的,世子殿下何必要专门请他去府里做豆腐?肯定是想帮助他家,就像世子殿下之前说要帮秀秀买宅院一样。

    虽然觉得放弃这个机会有点可惜,但他还是从了沈秀的意思,“秀秀说得对,殿下,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草民不想离乡,我们祖祖辈辈都在这里,是万万不能离开这里的。”

    “罢了。”司马烨没再多说什么。

    沈有财松气。接着他发现,魏大人,世子殿下,二皇子殿下,甚至是魏长生这个奶娃娃,都会给沈秀夹菜,动作似乎是习以为常,好像是习惯了给她夹菜。

    他与杨氏心中惶惶,秀秀与魏大人他们,关系还真是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好。

    吃过晚饭,魏朝清与魏长生去了旁边院子的空房里。魏长生耷拉着肩膀,“舅舅,我不想走,我还想再多待几日,我能不能不走啊。”

    “你一人在这里我不放心。”

    “这不是有姐姐他们在吗,二皇子和世子他们都在呢,我很安全的。”

    “你娘将你托付给我,我不能让你有任何闪失。”

    魏长生脖子埋得更低了。这一回京城,也不知何时才能见到姐姐。因为赶回京城时,休沐日也差不多要结束了,舅舅得回国子监上课,他也得回国子监念书。

    想着魏朝清要回京城了,沈秀去把行礼里的几本书收拾出来,打算将借他的书还给他。

    她去往旁边院子。

    “夫子,这是之前借你的书。”

    “不用还我,送你了。”

    她没接受,把书放下后,跨过门槛。突然间,天上下起小雨。她站在屋檐下,往后退半步。

    “下雨了。”魏朝清步至她身侧,“陪我看一会儿雨罢。”

    沈秀应了声。

    静静观了片刻淅淅沥沥的雨,魏朝清道:“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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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便要走了。”

    他的声音若雨雾,很轻,透着一丝潮意。

    沈秀:“夫子一路小心,一路平安。”

    他默然,思及司马烨与司马朗对她的追求,而他这一走也不知何时能再见她,良久,他道:“沈秀,你可觉得我很老?”

    “并未,夫子年轻着呢。”

    才将将二十八岁而已。哪老大了?沈秀并不认为他老。

    他转头,直视她,“对你来说,我不老?”

    “当然,夫子,你为何会觉得你很老,你才二十八岁,正是年轻的时候,一点都不老的。”

    魏朝清唇畔爬上笑意,而后声线比之前慢钝了些,“你可有……”

    “什么?”

    “你可有心悦之人?”

    她很快回复,没有半分迟疑,“没有,夫子为何问这个?”

    魏朝清:“我有心悦之人。”

    听到这话,沈秀惊讶。她忍不住好奇,“谁呀?”

    不知多久过去,他轻声道:“近在眼前。”

    “近在眼……”她猛地止声,愣愣道,“夫子你、你心悦……我?”

    “是。”

    啪。一滴雨珠被风吹斜,落在沈秀鞋面上,摔出了一朵雨花。

    沈秀艰难地从胸腔里挤出声音,“夫子不会在开玩笑吧?”

    “没有,字字为真。”他停了下,“沈秀,你可愿嫁我?”

    咽咽嗓子,沈秀竭力镇静,“夫子,承蒙厚爱,只是我暂时并不想嫁人。”

    她并不想嫁他。魏朝清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沈秀嘴唇发干,“对不起,夫子。”

    “你没有任何对不起我的地方。”

    拒绝司马烨和司马朗,沈秀心里没什么波澜,可拒绝魏朝清,她很是愧疚。因为他帮了她许多,是她的大恩人。是以她很是愧疚,愧疚到不敢再面对他。

    “夫子,我家里还有事,先回去了!”她扔下这句话,就向雨里冲。

    “等等。”魏朝清抓住她。他很有礼节,并没有碰她身体,只抓住了她的衣袖。

    她不敢转头,不敢直视他。

    “你稍等。”他进屋,拿出一把伞,“别淋湿了。”

    接过伞,她道谢。他接着道:“不要对我心悦你这件事有负担,我不会将你如何。你也不要怕司马烨与司马朗,我与他们打过招呼,也暗中派了人保护你,他们不敢对你如何。”

    “谢……谢谢。”她打开伞,头也不回地冲进雨里。

    “慢着些,小心地滑。”看着她消失在雨里的背影,魏朝清微微叹息。

    第43章

    天黑下来时, 魏长生从门边探出圆脑袋。屋檐下,魏朝清负手而立,背脊如青松, 一直看着雨。

    舅舅好像站在这里看了好久的雨了。魏长生走近,注意到魏朝清面色微微黯然,他不解道:“舅舅, 你怎么啦?你怎么不高兴?”

    魏朝清用手轻轻抚摸魏长生的脑袋,声音温柔, “没事。”

    魏长生挤进他怀里,小短手抱住他的腰, 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 “舅舅,你是不是也舍不得离开这里,所以才不开心?”

    魏朝清没有回答, 他抬首,又望向淅淅沥沥的连绵雨。一声轻叹消逝在浅浅的凉风里。

    彼时, 沈家院子里, 杨氏正拿着艾草熏屋, “近来越来越热,夜里蚊子也越来越多。”说完, 她迟疑了一下, “秀秀,魏大人回去了,二皇子殿下与世子殿下似乎不回去?”

    “不知道。”沈秀摇摇头。她接过艾草, 在床帐上扫了扫, 扫着扫着,心绪逐渐飘远。

    魏朝清心悦她这件事, 又让她怀疑自己身上有万人迷光环了。可是之前在桃花村的时候,那位拖着野猪的青年男子分明说不喜欢她。

    会不会是她当时直接问喜不喜欢她,用的方法虽然简单快速,但很直很莽撞,青年男子或许没说真话?

    或许她还得再试试别人。她这般想着,放下艾草。

    杨氏:“早些睡,明日还要早起送魏大人一程。”

    “晓得了。”

    原本杨氏与沈秀是分开睡的,但沈秀之前失踪了那么久,杨氏舍不得女儿离开她的视野,恨不得与她时时刻刻待在一起,生怕她又被人掳走,于是今晚她俩睡一屋。

    “娘,你放心,我不会再被人掳走,夫子有派人暗中保护着我们的。”沈秀道。

    杨氏握住她的手。

    沈秀安抚性地拍拍她,睡在外侧。她睡得迷迷糊糊时,忽然感觉到下巴被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抵了上来。

    她昏昏沉沉醒来。明亮的灯火在她面前闪烁。

    等她视觉清晰,她发现,抵住自己下巴的是一根鞭子。

    鞭子的梢柄上刻着繁复精致华丽的蓝色弯月,蓝色弯月下面是一条银鞭子,仿佛是弯月撒下来的月光汇成的一根月光银鞭。

    她惊了一下,眼皮一抬,拿着蓝月银鞭的人落入视野。

    床前站了一个身形高挑的人。此人戴着蓝色头纱,额头上的流苏眉心坠熠熠生辉。

    流苏眉心坠下面,一双蓝眼漂亮得惊人,然而这漂亮的眸子里却全是森寒杀意。

    沈秀瞳孔收缩。这人是之前那位站在船头的楼兰美人。

    她怎么在这里?自己这是在做梦?

    然而下巴上冰凉的触感告诉她,她并未在梦里。她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她快速起身,这才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你是谁!为何半夜在我家!”

    楼兰美人用鞭子挑起她的下巴,冰冷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

    楼兰美人的目光仿佛有实质,冰冷且极具压迫性,“你对我做了什么?下蛊?邪术?”

    她的声音同样冰冷且极具压迫感。

    但是却是男音!沈秀瞠目,这位楼兰美人,是男人!她震惊过后,颤颤道:“你在说什么,我、我不明白!”

    “明知故问,说,你对我做了什么。”

    鞭子散发出冷光,冻得她抖得更加厉害。

    沈秀:“我什么也没做,什么下蛊,什么邪术,我不明白,我真的什么也没做!”

    他手里的鞭子忽然变化,编绳上出现尖锐的刀锋。刀锋抵在她脖子上,似乎她稍微一动,就会血溅三尺,“说不说。”

    “不是我不说,我是真的不知道!”沈秀喉咙都不敢怎么发声,因为喉咙动作的幅度大一点,尖刀就有可能刺破她的喉咙。

    “不怕死?”他移动刀锋。

    “我、我是真不知道!”

    他转向床上躺着的杨氏,“那须罗,杀掉床上的人。”

    话音落地,他身后出现另一红褐发楼兰女。

    沈秀急道:“不要!”

    “那就解开我身上的邪术。”他睨视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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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

    “不要杀我娘!”她喘气,“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没给你下蛊,没给你下什么邪术,我都没接触过你,我怎么给你下这些东西,我也不会这些!我就是个平头老百姓!”

    她接着补充,“你是不是找错人了,应该是别人给你下的蛊或者邪术,你找错人了!”

    他的声音毫无起伏,“那须罗。”

    “是,主人。”那须罗走近床边。

    “我求你别杀她!你真的找错人了!”沈秀哭出来。

    触及她眼角流下的眼泪,月摩珈挥手,那须罗刺向杨氏的匕首顿时破碎成片。

    月摩珈起身,他俯视瘫坐在地上流泪的沈秀,片刻后,道:“那须罗,带走她。”

    语罢他转身。那须罗会意,拎起她后衣领。

    “你们要带我去哪儿?”她颤颤道。

    月摩珈:“你何时解开我身上的邪术,我何时就放过你。”他走过门槛,原地起飞。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你们搞错人了!”沈秀还在为自己辩解。

    那须罗红褐色的眼珠在她脸上转了转,嘴里嘀咕了一句吐火罗语。她没听懂,但听出来褐发楼兰女也是男子。是一个更年轻一点的楼兰少年。

    他拎起她,轻轻一抬脚底,也飞起来,紧跟在月摩珈身后。

    骤然的失重让沈秀顾不得恐惧,头晕起来。

    “站住!”下面院子里,暗中保护沈秀一家人的暗卫飞上屋顶,“放下她!”

    晕乎乎的沈秀心里一喜,以为自己有救。

    月摩珈飞在空中,俯视屋顶上的一干暗卫,他像是在俯视几只蝼蚁,睥睨着暗卫们。

    他轻轻一抬浓长的睫毛,暗卫们便纷纷摔下屋顶。

    沈秀脸色一僵,惨白起来。他怎么跟谢扶光的武功一样,手都不动就能杀人!魏朝清说过,保护她的这些暗卫可是大内高手。

    可月摩珈竟不废吹灰之力杀掉了所有人。

    她瞪着双目。那须罗又身体一动,跟上继续飞行的月摩珈。

    月光下,月摩珈的头纱与裙袍往后飘,轻盈地在月光里穿梭。

    沈秀望着飞在空中的月摩珈。飞了好久也不见他停下来。真是轻功了得。

    她往身后转,看看拎着她的那须罗,想说些什么,但最后什么也没说,她怕那须罗突然松手,那样她会摔成一张飞饼。

    也不知飞了多久,他们直接飞进城北一家客栈的房间里。进了屋子,月摩珈盘腿打坐,闭上双目。

    而那须罗直接将她仍在软塌上。他也打坐闭目。

    她瘫在软塌上,喘了好半天的气。他俩也不捆绑她,就这么把她扔在榻上,两人还闭着眼睛,她大着胆子,下了塌。

    刚走到门口,背上传来一阵吸力,她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后一飞,又回了榻上。

    月摩珈:“再敢跑,我会砍掉你的双腿。”

    她一抖,识时务者为俊杰,“不敢了不敢了。”连忙背对他们,乖乖巧巧地睡在榻上。

    她蜷缩起身体,抓紧软塌上的被子。

    这是一场梦,一定是一场梦。她告诉自己。然而指甲快要刺破手掌心的疼痛告诉她,这并不是一场梦。

    她被两个武功高强的楼兰高手给抓了。蓝眼男子,说什么她对他下了蛊下了邪术,让她解开蛊和邪术。

    可她根本就没做他所说的事。他抓错人了!然他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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