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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2-30(第2页/共2页)

下身边当丫鬟,但我没有卖身,我还是良籍!”

    “此话当真?”魏朝清意外。

    “千真万确!夫子您可以去查我的籍贯,我并没有卖身!”她磕头,“夫子请救我,我本是锦州人氏,被人掳至京城,有幸得世子殿下所救,但……”

    她言简意赅,将所有事情通通道出来,“我没有偷窃,我是清白的,可世子殿下不信我,他将我软禁,后又让我伺候他……我每日朝不保夕,随时担心自己会掉脑袋。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整日担忧自己性命不保,我只想活命,只想活命而已!所以我不得不逃。”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簌簌而下。

    得知她的遭遇,魏长生滞住,他的眼睛立时湿润起来,“姐姐……”转而面向魏朝清,“舅舅,姐姐她好可怜,我们救救她!”

    静默良久,魏朝清道:“你说你并未偷窃,然这只是你一面之词。”

    “我对天发誓,我若是小偷,我天打五雷轰,我不得好死。”沈秀举手发誓。

    “舅舅!我相信姐姐,她定不会偷窃!舅舅,你救救她吧,求求你了!”魏长生摇晃魏朝清的手臂,“救救她!”

    魏朝清的视线落在沈秀身上,默然许久。

    若沈秀所言非虚,那她的确不是逃奴。不仅不是逃奴,还是一个倒霉透顶的可怜女子,若事实真如此,他可以放走她。

    然事实真相如何,须调查一番才能定论。他道:“此事我会查清,若你未有半分虚言,我会放你走。”

    不是直接将她交给司马烨。而是准备调查一番,这是好事。沈秀大喜过望,“多谢夫子!”

    魏朝清:“起来,坐下吧。”

    沈秀赶紧爬起来坐下。等她坐好,魏朝清吩咐车夫回府。

    先前沈秀跑得满头大汗,此时脸上汗珠直淌,汗珠滑着脸上的“化妆品”和泥土,使得她整个非常黏糊斑驳。她用手背擦汗,一抹一黑。

    魏朝清将一块雪白的锦帕递过来,“拿去擦。”

    “不用,谢谢夫子。”

    她拒绝,他也不勉强,便将帕子拿了回去。

    大抵一刻钟后,车子抵达魏府。车子一到魏府,就有下人迎上来,“大人,宫里来人,请大人即刻前去玄阳宫,圣上有要事相议!”

    魏朝清吩咐交代了魏长生几句话,重新上马车,朝皇宫而去。

    沈秀跟随着魏长生,一路进入魏府。魏府并不似公主府那般奢华,魏府里古朴雅致,处处透着轻淡宁神的书卷香。

    将沈秀带到一间卧房,魏长生道:“姐姐,你就先住这里。”

    房屋古朴雅致,简约又不失精致。沈秀说了声谢谢后坐下。魏长生也坐下,“姐姐,我相信你,你一定是清白的,舅舅一定会调查清楚的。”

    沈秀没想到,魏长生竟如此信任她。他似乎一点也不怀疑她,完全无条件信任她。她不知他为何如此信任她。毕竟他们相识并不久。

    魏长生说完,又继续道:“这几日你在哪里躲着?有没有受伤,有没有饿着?”

    “我躲在一处破庙里,没受伤,也没饿着。”

    “那便好。”注意到她蓬头垢面,浑身脏污,他起身,“姐姐,我叫人备水,你且梳洗梳洗。”

    浴桶里热气蒸腾。沈秀脱掉脏兮兮的破烂麻衣,进入浴桶里。温热的水流划过皮肤每一处,若一双温柔的手,缓缓按摩着她,安抚着她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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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搓洗片刻后,她累得趴在了浴桶边缘。歇息了一会子,继续搓洗,洗净一身泥水,她感觉自己仿佛轻了好几斤。

    她穿上衣裙,拿布巾擦头发。头发擦到半干,下人敲门,问她可洗浴好了。她应了声。

    不多久,魏长生进屋,“姐姐,我让人准备了一点吃的。”

    他一进屋,就见沈秀发丝半干,两颊带着洗浴过后的红潮,烛光映着她微湿的头发,映得每一缕发丝都盈盈润亮。

    魏长生怔然,他红着耳朵,让下人将吃食端上桌。沈秀瞥了几眼下人。

    待下人离去,沈秀道:“长生,如今京城里大街小巷都有我的画像,你们府里的人若看过画像,认出我来,万一有人给世子殿下那边报信……”

    魏长生:“姐姐你不用担心的,舅舅早就想到这一点了。”

    “真的不用担心?”

    “嗯嗯!”

    沈秀放下心来。她将湿润的长发挽起来,去瞧桌上的吃食。

    “这时候太晚了,不宜多食,多食易积食,积食难克化,所以只给你准备了一碗比较容易克化的鱼片索饼(鱼片汤面)。”魏长生奶声奶气地说道。

    “谢谢。”沈秀捧碗。先喝下一口面汤。暖热鲜美的面汤入腹,她弯弯唇角,“味道很好。”

    魏长生开心地咧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他托腮,就这么看着她吃索饼。

    等沈秀吃完鱼片索饼,魏长生猝地想起什么,他面露为难,好似十分对不起她。

    “姐姐,你暂时不能出这个屋子,外面有侍卫守着。等舅舅查清了你的事,你才能……”

    “没事。”沈秀很能理解。毕竟事情还未调查清楚,她还是个嫌疑犯,“能让我住这好房间,还给我吃的,就已经很好了。”

    “很晚了,长生,你快去睡罢,明日不是休沐日,你还要去国子监上学,快早些睡。”

    魏长生磨磨蹭蹭起身,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沈秀倏然叫住他,“等等!”

    魏长生飞快转过身,双目亮晶晶,“姐姐,你不想我走吗?”

    “不是,我是有事想问你。”

    他眸子里光黯淡下去,“喔,姐姐要问什么?”

    “长生,你可知世子殿下现在情况如何了?”

    “听说还昏迷着未醒。”

    没死就好。沈秀吐气,“他伤势很重?”

    “是很重,也不知何时才会醒来。”

    闻言沈秀蹙紧眉头。

    “姐姐,你是不是很内疚?可这不怪你呀,你不是说了吗,你看到有人救他了才跑的。而且,又不是你把他弄伤的。”

    魏长生并不知,司马烨是为了救她才受伤。她没说这事。所以觉得她不应该内疚。

    沈秀张口欲言,终而作罢,“好了,你睡去吧。”

    魏长生再一次一步三回头,离开这里。沈秀漱完口,待头发干了,她吹灭灯盏,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翻来覆去,她一会儿想到司马烨,一会儿想到魏朝清,一会儿想到魏长生,又想到她爹娘,最后想到了常安乐。

    安乐迟迟未归寺庙,不知是人出事了,还是被什么事耽搁了。她越想越心急,最后下床,点燃灯盏,推开门。

    她直接对侍卫道:“劳烦您帮我叫一下长生,我有事要与他说。”

    月光下,侍卫一言不发。

    这是没听清还是不愿意?沈秀正欲再重复一次,就只听侍卫道:“稍等。”

    被侍卫叫来的魏长生揉着眼睛进屋,“姐姐,你找我有什么事?”

    “打扰到你睡觉,实在是抱歉。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帮帮忙。”她与他说了常安乐的事。

    “你现在能派人去寺庙那里看看吗?看看她人在不在,若她在的话,告知她一声,我去找我要找的人了。”

    魏长生二话不说,派人去了寺庙。

    寺庙里,常安乐趴在佛像前,低声呜咽着。

    杨爷爷这么快就走了。他都不告诉她一声就走了。是怕她非要跟着他走吗?她是想跟着他走的,可也没想过要去赖着他,非要跟他走!

    杨爷爷误会她了。她并不是那样赖皮的人。她伤心地无以复加,抽抽噎噎时,一束光影从外头照进来。

    “可是常安乐?”

    ……

    侍卫回来时,沈秀已经打了好几通瞌睡。

    听侍卫说,安乐在寺庙里,沈秀放下心来。她没出事,只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人没出事就好。

    一声鸡鸣划破寂静,整个京城在鸡鸣声里逐渐苏醒。魏长生一醒来,就啪嗒啪嗒地迈着小短腿儿,去沈秀的房间。

    他与沈秀一同用早食。

    魏府的早食不似公主府里的早食那样过度奢侈。这里的早食偏养生,偏清淡,虽没那么奢侈,但也样样齐全。

    “舅舅昨夜没回来,歇在宫里了,今日我得一个人去国子监。”魏长生吞咽着百宝粥,说道。

    “你一人去能行?”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六岁啦,一个人能行的。”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副他很行的样子。

    沈秀失笑。其实也不算他独自一人去国子监。毕竟还有赶马车的车夫和保护主子的侍卫在。

    用完早食,魏长生恋恋不舍上了马车。他不想去国子监,他想和沈秀姐姐待在一起。想与她,时时刻刻待在一起。他闷闷不乐,苦恼地捧住肉嘟嘟的小脸。

    国子监里。司马承欢唉声叹气,“阿烨哥哥何时才会醒啊,这都好几日了,还没有醒来的迹象。”

    司马朗也唉声叹气,一叹司马烨何时会醒,二叹自己何时才能找到沈秀。

    她到底跑到哪里去了!找不到她,真真是让他心急如焚。到了晌午,他没甚么胃口吃饭,半碗饭都没吃到就放下筷子。

    书童:“殿下,您再多吃两口,您瞧瞧,您这几日都瘦了不少。”

    司马朗勉强再多吃了两口,吃完又撂筷子。

    “殿下,再吃点吧,您瞧您,脸上的肉掉了不少,都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什么?”司马朗扬声,“去拿镜子来!”

    书童取来镜子,司马朗照拿镜自照,“真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哪有女子不爱俊俏郎君,若他没之前英俊,变丑了,沈秀嫌弃他怎么办?

    那可不行!一想到沈秀会嫌弃他丑,他就如临大敌。

    扔下镜子,他急急忙忙拿碗筷,直往嘴里塞饭菜。他得把掉下去的肉长回去,他得英俊潇洒回去,如从前那般英俊潇洒!

    傍晚的天,呈明丽的蓝色,蓝色里夹杂着薄淡的夕阳红。薄淡的夕阳红,在街道上织了一地的丝滑红绸。马车在丝滑的红绸里平稳行驶向魏府。

    马车里,魏长生时不时掀开帘子,问车夫几时才能到家。

    魏朝清手里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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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目光从书中抬起,“长生,今日为何这般着急回家?”

    “我只是饿了,想快点回家吃饭。”

    从旁侧的屉盒里取出一叠糕点,魏朝清道:“饿了先吃些点心。”

    “喔。”魏长生拿起糕点,“对了,舅舅,你查清楚了没有,姐姐肯定是清白的,是不是?”

    “这才一日不到,没有那么快。”

    “反正我知道姐姐是清白的。”魏长生将一块桂花糕塞进嘴里,圆嘟嘟的腮帮鼓起,活像一只小松鼠。

    “你与她才认识多久,就如此信她?”

    “我就是信她。”

    车子一到府邸大门,魏长生急匆匆下车,脚步快到险些摔了一跟头。

    魏朝清:“长生,慢着些。”

    魏长生置若罔闻,跑得更快了。他风风火火跑进沈秀的屋子,“姐姐,我回来啦!”

    听侍从说,长生在沈秀那里,要与她一同用晚食,魏朝清微微摇头。这小家伙,当真是喜欢沈秀。

    长生想与沈秀一同用晚食,他便任由他去,自己独自一人吃饭。

    彼时,沈秀住的屋子里,饭食香味弥漫萦绕不止。她扫了一圈桌上的菜。她今早吃得很好。午时吃得很好。这晚食也非常好。桌面上摆放着金玉羹,清蒸鲈鱼,白炸春鹅等等珍馐佳肴。

    好吃好喝好住,不准出门,有侍卫看守。她仿佛又回到了公主府里。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境遇,让她生出一种奇妙的荒诞感。

    司马烨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她不知他这样做的目的。魏朝清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大抵是魏长生的缘故罢。

    “姐姐,你怎么不吃?”

    魏长生给她夹了一个大鸡腿。

    “在吃。”她夹住鸡腿,“对了,长生。”

    “什么?”

    第25章

    沈秀:“你舅舅查得怎么样了?”

    魏长生:“舅舅说查得没那么快。”

    她点点头, 继续进食。魏府里饮食清淡,飧食更加清淡。她想吃点不那么清淡的,想吃些辣的。

    注意到她没吃多少, 魏长生问:“姐姐,是不是菜不合口味?你喜欢吃什么,我让厨子给你做你喜欢吃的。”

    虽魏长生对自己很好, 但沈秀不敢再仗着他对自己好,便得寸进尺提什么要求, 昨日请他帮忙去寺庙找常安乐,她已经觉得自己太麻烦他, 故而这会子不再敢有任何要求。

    “不是, 菜都很好吃,我只是午食吃太多,不怎么饿。”说着她夹起一块鸡丝笋。

    用笋包起来的鸡丝, 软脆鲜醇,若蘸点辣椒酱, 添几分辣味来刺激味蕾, 必定会非常下饭。她如此想着, 吞咽了一下嗓子。

    魏长生喝下一口凉茶,道:“姐姐, 你一个人待在屋子里无事做, 必定很无聊,你要不要看些书打发时间?”

    “可以吗?”

    “可以呀!姐姐,你想看什么书?我去给你准备!”

    沈秀略微一忖, 不忘记自己才识字不多久的人设, “我才识字不久,认不了多少字, 给我几本字儿比较好认的书吧。”

    “好。”

    饭毕,魏长生去拿了很厚一堆书过来,“这都是我们孩童看的书,字很好认的,你若有不认得的字,可以告诉我。”

    “谢谢。”她拿起一本小书。小书是一本童趣书。

    魏长生还想继续待在她这里,只是这会儿到了他习字的时间,他得去书阁习字。

    他想在沈秀这里习字,可舅舅得监督他,是以,他必须在书阁习字。磨磨蹭蹭离开沈秀这里,他垂头丧气来到书阁。

    书阁里,檀香混合着书墨香气萦萦弥漫,梓香袅袅中,几方斜斜的晚霞从窗外倾泻而入,映在书案后面的魏朝清身上。

    霞光掠过他发冠收束的长发,泼在他温润如玉的眉眼间,将他的眉眼氤氲得更加柔和了几分。

    魏长生抬步入书阁,“舅舅,我来啦。”

    魏朝清颔首,他取出一书卷,“今日习兰亭集序。”

    “嗯!”魏长生接过书卷,去往旁边的小书案。他铺开宣纸,执笔蘸墨。

    写着写着,魏长生渐渐走神。写着写着,纸上便出现了一个“秀”字。

    “长生。”魏朝清发现他在走神,出声提醒,“专心一些。”

    魏长生即刻回神,“舅舅我错了。”他甩甩圆乎乎的脑袋,竭力强迫自己集中精神习字。

    将写好的字吹干,魏长生把宣纸递给魏朝清,“舅舅,我写好了。”

    魏朝清扫视他写的兰亭集序,微微颔首,“不错。”

    他话音刚落,一只胖嘟嘟的橘猫走进了书阁。魏朝清立即起身,动作轻柔,将胖橘猫抱起来,“福宝,你吃完饭了?”

    “喵。”福宝用毛茸茸的额头蹭他,他笑了笑,轻揉它脑袋。

    魏长生也去摸福宝,“福宝好像又胖了。”他碰了一下它残缺的右耳朵。

    福宝是一只瘸了右半边耳朵的残疾猫。它原是一只流浪猫,被宫里的小太监虐待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时,魏朝清救下了它。

    他收养它,给它取名福宝,意为有福气的珍宝。在府里养了这两年,福宝身上的伤已经好全,原先瘦骨嶙峋的身子,也胖成了一团球。

    魏朝清抚摸着福宝,微微蹙眉。福宝体重过度,肥胖易生病,是以,最近这段日子,他在给福宝减重,减少了它的吃食分量。然而貌似肉没减下来,反倒还胖了些。

    “喵!”福宝又蹭蹭他,向他找要吃的。

    “不可,你得把肉减下来。”他声音温柔,无奈地抵住它不停蹭的脑门。

    魏长生摸了几把福宝,“舅舅,我已经写完字了,我回房了!”他转身就跑。

    然他并未回房,而是又去了沈秀那里。

    翌日。沈秀半靠软榻,百无聊赖地翻着魏长生拿给她的童趣书。古代的童趣书有字有配图,做得很好。她看了许久,起身在屋子里转,运动了一下。

    她推窗透气。窗牖一开,在外面守着的侍卫转过脸来,与她对视。她礼貌性地向他一笑。

    侍卫目光一变,直勾勾地盯住她。

    他目不转睛,盯她盯得很紧。大抵是怕她逃掉?沈秀转身,重回软塌上翻书。

    翻了小半本书,她忽然听到窗边一声轻响。一只肥肥的橘猫正慢吞吞爬进来。

    橘猫爬进来后,爬到桌上,用爪子扒拉桌上的肉脯。

    沈秀靠近它,“嗨,你好。”

    它没有理她,只专心吃肉脯。它半趴着,肥嘟嘟的肉堆在桌面上,圆头圆脑,皮毛光滑干净,一看就是精心细养的猫。

    这是魏府的猫?她静静观察它。它脖子上戴了一个小牌子,牌子上刻着小字:福宝。

    “你叫福宝?”她唤它一声,“福宝。”

    它果然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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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牌子上除了写了它的名字,还有魏府地址。沈秀莞尔,安静地观赏它吃东西。

    它吃完,脑袋直接一歪,下巴枕在两只爪子上,睡了过去。沈秀想摸摸它,又不敢摸它,生怕它反感,一爪子挠过来。

    她就坐在左边,静静注视它。她家里也有一只狸花猫。想起家里的狸花猫,便又想起她爸妈,爷奶,外公外婆,还有她的朋友们。

    她想他们。她想回家。她在现代是不是做过什么孽,所以老天才会把她送到这里来遭罪?

    思及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种种遭遇,她的肩膀微微抖动,难受到控制不住泪腺。她吸吸鼻子,仰脖子,将眼泪逼回去。

    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忽然扫过来,扫了一下她放在桌上的手背。她看向福宝。

    福宝不知何时已经醒来,它仰视她,用尾巴轻轻扫她,仿佛是感知到她的情绪,在安抚她。

    她捂住双目,温热的液体不受控淌落下来。福宝凑近她,用脑袋轻轻蹭她。她轻轻抱住它,感受着它温暖的体温,泪水放肆地落下来。

    侍卫直立在门口,隐约听到屋内压抑的哭声,他一怔,侧过身子,从窗外望进去。

    只见屋子里,沈秀背对他坐着,她弯着背脊,低声抽噎。

    听到她哭,他心里如被人扎了一刀似的难捱,他迟疑问道:“你……怎么了?为何哭?”

    沈秀没转身,仍旧背对他,“我没事,劳烦您将窗牖关上。”

    侍卫望着她单薄的背影,欲言又止。最后关上了窗牖。

    沈秀深深一呼吸,把所有情绪压下去。她擦掉泪,揉揉福宝的脑门,“多谢你。”

    福宝喵了一声。她的手指按压它的印堂穴。它舒服得伸展四肢,喉咙里发出咕噜声。

    因家里也养猫,沈秀特意去宠物医生那里学了按摩手法,知道如何按摩猫咪的穴位,能让猫咪最舒服。

    “你的耳朵……”她的音量低下来,她轻触它残缺的耳朵,“你的耳朵真漂亮,真可爱,你是全天下最漂亮最可爱的猫猫。”

    它咕噜一声,往她掌心里蹭。

    魏长生下学归来,见福宝在沈秀怀里,他惊讶,“福宝怎么在你这里?”

    “它从窗子那边进来的,进来吃了些肉脯。”

    “哎呀!它定是闻着肉脯香味进来的!福宝现在太胖,最近它在减重,不能给它吃太多的。”

    沈秀赧然,“抱歉,我不知道它在减重。”

    “没什么,姐姐以后不要给它吃的就行。”

    沈秀看看圆头圆脑的福宝,又看看同样圆头圆脑的魏长生。她失笑,“长生,福宝和你长得倒很像,同样的可爱。”

    刹那间,魏长生脸上飞满了火烧云,他结结巴巴,“是、是吗?”

    “是。”

    仿佛有万千花朵在心里灼灼盛开,魏长生不禁咧嘴,嘴角也开出花来。

    侍从来到前厅,“大人,小公子在偏房用饭。”

    又在偏房与沈秀一同用饭?魏朝清看向旁侧空荡荡的座位,他微微叹息,执筷进食。

    饭毕,侍从将一封文书递上来。魏朝清打开文书。

    文书里写道,沈秀的确是良籍。这一点她未说谎。既是良籍,便没有逃奴之罪。

    只是这偷窃之罪,尚不能定论。仍需细查。他合上文书,微微凝眉。

    深夜,月华微冷。秦伯跪在地上磕头,“殿下,再这样守下去,您身体会吃不消的,您快去歇息吧。”

    司马长央坐在床边,摇头。她一袭素衣,通身素净,却难掩其雍容华贵的气质,即便此时她眉眼憔悴疲惫。

    “老奴求您了。”

    “无事。”司马长央轻握住司马烨的手。司马烨面色苍白,若不是胸口些微的起伏,宛如一具死尸。

    “阿烨,快醒来。”她轻轻唤他。

    司马烨一动不动,未有任何反应。

    又过了一盏灯的功夫,司马长央终是熬不过,靠着床柱,眼睛闭了去。

    秦伯赶紧让丫鬟将她移到床榻上,给她盖上薄被。他稍微推后,一瞬不瞬看紧仍昏迷不醒的司马烨。

    殿下何时才会醒来。他会不会再也醒不过来了?想到此,秦伯鼻腔酸涩,泪盈于睫。

    就在这时,司马烨猝然睁眼。

    秦伯惊愣,一时反应不过来。等他反应过来,他欣喜若狂,“殿下!殿下您醒了!”

    司马烨缓缓转头,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嗓音嘶哑,若被泥沙磨过,“沈秀何在?”

    “她?还未抓到她。”

    司马烨气若游丝,眸光却狠厉到扭曲,“不必活捉,抓到她后,就地处死。”

    秦伯一惊。他咽下嗓子,“殿下……”

    “还不领命?”

    “老奴……”秦伯绷紧牙根,“是,殿下。”

    “去,下令。”

    秦伯艰难地抬起步伐,去吩咐司马烨方才下的命令。

    不活捉,捉到她后,就地处死?秦伯每一步都走得很费力,不愿走出房间,不愿去下这个命令。

    他抬脚跨过门槛。

    “等等。”

    司马烨的声音传到耳边,秦伯立马回头。

    第26章

    “等等。”

    秦伯立时回头, “殿下?”

    司马烨仿佛在挣扎着什么,他的眼里出现一种又恨又爱的情绪,下颚绷得快要裂开, 整个人似乎快要被这极端纠结的情绪拉扯成两半。

    “殿下?”秦伯小声唤道。

    司马烨仿若失去听觉,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恨沈秀,当真是恨她。

    在西郊时, 秦伯欲救她,他允许了。

    她犯偷窃之罪, 他饶恕她。

    他欲娶她为妻,即便她身份低贱, 即便他会因取贱民为妻而受到别人反对, 受到别人嘲笑,即便司巫算卦说他与她结合会有凶灾。

    他不顾危险救下她,即便他可能会因此丢命。

    可她, 看着他因救她而伤,却头也不回地抛弃了他!她竟如此对他!他要杀掉她, 他一定要杀掉她!

    然而他舍不得, 他舍不得!

    浓烈的恨, 浓烈的爱,撕扯着他, 几乎要将他撕裂。

    秦伯再次重复道:“殿下, 您还有何吩咐?”

    “秦伯,”司马烨认命般闭目,“活捉沈秀。”

    听到这话, 秦伯一喜, “是!殿下!”

    小雨淅淅沥沥,唤醒了沉睡中的沈秀。她推开窗, 外面朦胧昏黄的灯影混合着雨水的湿气扑面而来。

    她白日里睡得多,此刻已没什么睡意,便靠在窗前,静听滴滴答答的雨声。

    “离天亮还有一个多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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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卫倏然出声。

    “我知道。”

    “你睡不着?”

    “已经睡够了。”

    今日是初伏,初伏便下雨,雨打伏头,晒死牯牛。入伏这天落雨,预示接下来的伏天会非常热。沈秀望着连成帘幕的雨丝,听着白噪音,大脑渐渐放空。

    侍卫不着痕迹,用眼角余光瞟她。

    虽下着雨,云雾遮住了月亮,天上仍有淡淡的月华渗透下来。淡淡的月华,映得她白净的侧颜多了几分透明感。他不受控制地关注她,难以将双眼从她身上挪走。

    清风从她发间吹过,一缕发丝飘落至窗下。眼瞧着那缕发丝要被吹远,侍卫连忙俯身,假装拍鞋面上的灰,迅速捡起那根头发,藏进怀里。

    雨声渐小,天光乍泄。

    魏长生来同沈秀一起吃朝食时,她问:“长生,你这几日都和我一起吃饭,你不和你舅舅一起吃饭?”

    “我中午和他一起吃呀。”若不是国子监离府里有些远,他还想中午回来,和她一起吃午饭呢。

    “对了,姐姐,我昨夜问了舅舅,舅舅已经查清你是良籍。只要再查清你没有偷东西,你就不用再被关着了。”

    沈秀放下汤匙,“偷窃这事,恐怕很难证明我的清白。”

    这实在是一个过于巧合的误会。她不小心摔到司马烨身上,恰恰好,他的扳指就那么见鬼似的,掉进了她衣领里。

    更要命的是,她因为浑身伤痛,完全不知怀里兜了一个扳指。那玩意儿硌人,若不是全身疼,她也不至于一直没发现这硌人的扳指。

    她若早点发现那扳指,及时将扳指送过去,也不会落到现在这无法自证清白的地步。

    不小心摔到人身上,扳指恰好掉进了自己怀里,这么硌人的扳指,自己还一直没发现?这实在是,很像一个小偷的诡辩。

    她没有证据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也没有人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她的辩驳听起来都很苍白无力。

    如果马车里有监控,监控能证明她的清白。

    “是很难证明……但是,姐姐,我相信你,你肯定没偷扳指的。”

    “你相信我,可你舅舅,”沈秀从胸腔里挤出声音,“关键是你舅舅能不能相信我。”

    魏朝清对沈秀偷窃扳指此事,呈持中态度。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她或许是清白的。也或许是小偷。此事难以直接定论。

    这类难以定论的案子,官府会从嫌疑犯身上下手,她有作案嫌疑,便需刑具逼供,刑具逼供下,她可能会说真话认罪,也有可能被屈打成招。

    魏长生来找魏朝清时,魏朝清正在考虑如何处置沈秀。

    “舅舅,姐姐是好人,她肯定不会偷东西的,你就放了她吧。”

    魏朝清:“她是好人,好人也可能会偷窃。她有偷窃的嫌疑,也或许是清白的,我若直接放她走,置律法于何处?”

    “可是……”

    魏朝清抬手,吩咐侍从,将沈秀带上来,他欲亲自再仔细审问一番。

    跟随侍从来到前堂,沈秀跪在魏朝清面前,“夫子明察,我、民女是冤枉的。”

    魏朝清:“我再问你一遍,你可有偷窃?”

    “未有,民女清清白白,从未偷窃过!”

    “若在衙门里,你这类难以定论的案子,会上刑具逼供。”

    沈秀身体一僵。魏夫子此言,是在威胁她说真话,还是意思是,他也有可能像衙门审案那般,对她上刑?

    她能理解他。这是审案的正常程序步骤。在他这里上刑,总比在衙门里上刑要好。至少夫子乃公正心善之人,没有直接定案,没有将她交给司马烨或者官府。

    沈秀一咬牙,从地上抬起脸,“我自问清白,夫子尽管给我上刑!”

    魏朝清的目光落在她抬起来的脸上。

    魏长生拽拽魏朝清的袖子,“舅舅,你、你要给姐姐用刑?”

    “这是必要手段。”魏朝清道。

    听到这话,魏长生一下子哭了出来,“不行!不要!不要给姐姐用刑!”

    魏朝清皱眉,看了看魏长生,又看向沈秀。她低着头,没有向他求饶,似乎是想以此自证清白。

    良久,他道:“先下去吧。”

    不给姐姐用刑了?魏长生立马止了哭声,他拉起沈秀就走,生怕魏朝清反悔,要重新给沈秀用刑。

    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门边,魏朝清静默许久。他垂目,看自己的心口。而后,微微扶住额头。

    若要断案,理应用刑,这是必要手段,不能凭心处事。然他……他在犯错,且清楚地明白,并非是魏长生求情的缘故。

    夜里,魏朝清扶枕难眠。他起身下床,去往东厨。

    侍从:“大人,这么晚了您这是?”

    魏朝清抬手,示意侍从不必多问。他来到东厨,点燃灯盏,穿上襜裳(围裙)。

    和面,揉面,剁馅,他手法娴熟,将一个个炊饼做出来。

    侍从瞧着在灶前忙活的魏朝清,心中想到,大人这是又有什么烦心事了?

    以往,大人一有烦心事,便会下厨。大人这是有什么烦心事了?

    炊饼做好上锅蒸,热气扑腾出来,渐渐地,勾人的香味笼罩住整个厨房。

    侍从不停吞咽口水。大人的手艺很好,蒸的炊饼就是香!

    做了炊饼,魏朝清又煎了胡饼,熬了粥,又炒起菜来。整个厨房里各种香味交织弥漫,侍从被香得肚子直叫。

    天亮,魏长生从侍从口中得知,魏朝清昨夜在东厨烧饭,一夜未睡,他顿住。

    舅舅……是不是因为他为沈秀求情,扰乱了舅舅秉持的原则,所以烦心,才一夜未睡下厨的?

    他立刻内疚起来。小短腿啪嗒啪嗒,飞奔向东厨。

    东厨里,魏朝清在炒鸭块。魏长生靠近他,吞吞吐吐道:“舅舅,舅舅,你是不是因为我昨日向你求情,不开心,所以才来这里一夜没睡?”

    “不是。”魏朝清温声道。

    “真的吗?”

    “嗯。”

    魏长生松下一口气,继而舔唇,“好香呀!”

    此时,魏朝清手执锅把手,锅铲匀速利落地翻动锅里的鸭块。鸭块飞到半空中,与橙红的火舌碰撞,碰撞出霸道浓郁的鲜香,香得直让人口水直流。

    魏长生馋得受不了,去旁边的蒸笼里,拿出一个炊饼。

    炊饼入口香香软软,魏长生双眸亮晶晶,“好吃!舅舅,你的厨艺是不是又长进了?”

    魏朝清侧头,笑了下,“没有。”

    “哪里没有,就是长进了!”魏长生一口接一口地啃着饼子。忽而,他想到什么,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拿起几个炊饼,一溜烟儿跑了不见。

    “姐姐姐姐!”魏长生风风火火冲进沈秀的房间里。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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