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张销量不好不坏的三流娱乐小报,在头版上面是陆家大公子陆明景即将订婚的消息,被放大的照片上,印着两个亲密相拥的身影。
这新闻最大的噱头在于,陆家大公子的订婚对象竟然是个男人。
好像是姓白……
哎,叫白什么来着?
陶晓梅向来不喜欢这种哗众取宠的八卦花边新闻,只看了一眼就没放在心上。
“呕!”
但是下一秒,她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小孩捂住嘴,蹲在马路边吐了出来。
陶晓梅手忙脚乱,将那张报纸连着包子打翻到了地上。
照片正好直愣愣地戳上格里沙垂下的眼,挣扎之间,那张熟悉又阴森的美丽脸庞在他的面前越放越大。
“yue!呕!”
格里沙吐得更厉害了。
“喂喂孩子你别晕过去啊……!你清醒一点!”
陶晓梅猛然拍打他的后背,并且开始前后摇晃瘦弱的身子。
格里沙现在这具身体本来就年纪小又营养不良,头晕眼花间,差点被她一巴掌拍倒在地上。
……
疼,真的好疼。
曾经有谁和他说过,感到疼才是表示活着。
……但是真的好累好累啊,也真的不想再疼了。
“阿。”
那照片上白色西装的恶魔对着他转过头来,雾濛濛的桃花眼,看谁都情深似海。
格里沙被里面那点若有若无的情意迷惑了很多年,直到死后才明白,原来他对他于别人,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分。
他曾经答应过他这辈子只爱他一个,但是后来他的身边出现的人却越来越多,就像是飞蛾扑火一样被他吸引。
他们之间的争吵越来越多。
“对不起阿,我也想要拒绝,但是他们几个非要缠着我,我也没有办法。”
“你要多反思一下自己,你身上又有什么值得人喜欢的地方呢?”
但是,但是明明他曾经说过,会永远喜欢自己的呀。
“除了那张脸,你还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乖一点好吗,不要总是发疯,不要让我讨厌你。”
最后一面,他躺在病床上面,不知道自己生了什么病,只知道很疼很疼。
疼痛和困倦争夺着他为数不多的理智,唯一的要求就是想要再见对方一眼。
不知道等了多久,那人终于来了。
他听见脚步声缓缓走到他床前,那人看他的眼神仍然温柔深情。
更多的是可怜,像是在看一只苟延残喘的肮脏流浪狗。
“抱歉,现在我不爱你了……所以可以请你,为我去死吗?”
在那个曾经被他爱到骨子里的人的示意下,他挣扎喘息着,被拔掉了最后的维生气管。
鲜血从肺管里面喷出来,他咳嗽得很痛苦,但是血液是烫的,落在皮肤上居然很温暖。
直到最后,他都不肯脏了自己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6/23页)
的手。
原来那些所谓的承诺只是对方随口胡言,而他竟天真地信以为真。
八大菩萨,五天如来,你们可曾睁眼看看这荒唐世间?
他格里沙此生并未作恶多端,唯一做错的一件事就是爱错了一个人,一步走错,万劫不复。
……算了,算了,他认栽。
他此生所有的报应与恶果,皆是他罪有应得。
·
【没点实力搞什么纯爱啊!看见了吧,这就是在np文里搞纯爱的下场!】
【我们忻忻老婆那么漂亮又优秀,肯定是要左拥右抱才合理啊!】
【一切阻止主角开后宫的男配当然都只能被炮灰噜】
【格里沙是真的挺惨,不过他对老婆的事业已经没啥帮助了,身份和家世又不怎么够格。我觉得让他死掉给新男人腾位置合情合理】
【啊?但是格里沙好像也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吧,他只是想要1V1而已】
【1V1,他这样的废物也配吗?】
【我看见格里沙的戏份就想吐。长得那么漂亮怎么看都不配当攻吧,说不定身子后面早就不干净了呢,脏死了】
【本来就是不讨喜的配角,所以就算死了也没关系吧?】
别吵了,头好痛。
格里沙在床上翻了个身,用被子将头蒙住。
世界线,剧情,小说,穿书,设定,优质男主,感情线……大量内容被硬生生灌入脑子里,头钝钝地收缩般一下一下骤然发痛。
什么鬼!
格里沙头晕眼花地侧头到床边,扣着嗓子眼干呕起来。
一下子咳得太过没收住力,卷着被子摔到了地板上,床边的输液架子被带着晃悠一下,噼里啪啦摔到了地上。
玻璃碎片混着葡萄糖液洒落满地。
纤细的手腕上竖着拉出一道细细的血线,床边的红色警灯嗡嗡旋转着响了起来。
陶晓梅冲进来看的时候被吓了个半死。
“卧-艹,小祖宗你能不能老实一点……”
半个小时后,白发少年安静地躺在床上,两眼迷茫无神。
看起来像是人已经走了有一会了。
在床上躺到中午,输完了两瓶葡萄糖,格里沙才重新活了过来。
他声音沙哑,终于说出了他重生回来的第一句话。
“今年是哪一年?”
陶晓梅心里一惊,心道完蛋了这下可摊上大事了,怎么还给人整失忆了!
格里沙看出了她内心的想法,低声回应。
“没事,不管你的事。今天谢谢你送我来医院,一会加个联系方式吧,医药费和误工费我会还给你。”
“哎呀,也没多少钱……”
陶晓梅有点讪讪。
她没想到眼前的小孩儿看着像是个未成年,但是行事却颇为成熟稳重,莫名有种不好接近的冷淡大佬气场。
格里沙斜靠在病号床上,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身材,只是还是有些过于瘦削,白色的刘海散落下来挡住了他的一只眼睛。
这样一看还是挺帅的嘛,在学校里面肯定是很多女生会喜欢的那种坏学生,陶晓梅心想。
格里沙从短裤后的口袋里面翻出一支黑色手机,有些不熟练的操作着。
手机没电了,借了好心护士的充电器充了半天才缓慢地开机。
电话簿里面空荡荡的,微信更是只有五六个联系人,其中最上面的那个联系人名为“最爱的老婆”。
格里沙试着给【最爱的老婆】发了一句“在吗?”,却提示已经被对方拉黑。
扬了扬眉,他试着给剩下的几个微信号发了消息,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想了想,他将黑红色的骷髅手机壳扣下来,缝隙里掉下一张身份证。
“秦追。”
陶晓梅在一边读了出来。
“哎呀,你这名听起来还挺有文化的。”
十七岁,刚好和曾经的格里沙同岁。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甚至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他的确重生了,回到了十年前,却并不是在自己的身体里。
关于原主他的记忆有些模糊,但是知道对方是在昨晚自-杀的。
找个借口溜到洗手间里面避开那位过分热心的热心市民陶女士。
格里沙挽起袖子,右手手腕往上的位置有着两道深深的伤口,就算已经结了一层浅痂仍然像是两张牙舞爪的丑陋蜈蚣。
很显然他成功了,可喜可贺。
既然原主都已经死了,那这个世界上应该也没有他在意的人了。
格里沙随手将那支手机丢进了垃圾桶。
他此时只是有点控制不住地想要发笑。
十七岁啊,多好的年纪。
这个时候的格里沙刚认识白盛忻一年,高中还没有退学。
这一年,他的母亲还没有去世,和父亲的关系也没有破裂。
……他画画的左手也还没有受伤。
十七岁,是一个年轻得可以改变一切的年纪。
这样想着,一团炙热的血气逐渐从他的胸口升起,刚刚从血管里面输送进去的那些营养液开始缓缓支撑起这具身体运作。
心脏鼓动着泵出滚烫的血液,苍白的脸颊上浮现出病态的红晕,很多年他都没有这样心潮澎湃的感觉了。
“白盛忻,或者,所谓的穿书主角……”
他肆意弯起唇,双手撑在洗手台前,看着镜子里的少年露出一点冰冷阴鸷的疯狂笑意。
血色暗影从他的眼底掠过。
“让我们再试一次吧。在都拿到剧本的情况下,你还能一直当赢家吗?”
“一扎一个钉儿,这孩子有前途啊。”
这好话自然是说给侯盛元听的,见他都不着急自己徒弟,何水英和卫盛炎这会儿都放松了,看来这孩子有两下子。
那约翰却看不懂氛围,他又发出一声自以为威风的战吼,朝着秦追冲了过来,秦追先是岿然不动,待约翰靠近,小巧灵活地身体就此一滚,手指戳中约翰小腿上的麻筋儿,接着起身,对着约翰做了一个标准的前踢,腿抬得又高,脚尖绷得也直。
秦追还像模像样发出奶声奶气的“哈!”
只是以他和约翰的身高差,他这一腿,注定只能落在一个地方。
待约翰惨叫着倒下,秦追做出收功的姿势,长长吐出一口气,双手抱拳,似是要按照武侠剧情来一句“承让”。
但是秦追小脸严肃,说出口的却是“你要是萎了,可以找我买回阳酒”。
小黑医的医德感天动地,包废包治!
第 54 章 医德
事先声明一下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7/23页)
,秦追并不是那种运功后要吐纳运气的高人,他的功力没到这一步,他之所以在和约翰打完后呼气,主要是洋人身上体味重。
他被熏到了。
说完“我可以治疗萎男”的话,秦追就跑到师傅旁边,大口呼吸换气:“他居然不喷香水,这是几天没洗澡了?和他打架简直折磨鼻子!呼哧呼哧!”
秦追穿越以来认识的洋人大多比较讲究,菲尼克斯的家人日日喷香水,有时詹姆斯先生还和克莱尔女士互换香水喷,洗澡也比较勤快,就怕自己在外不体面。
家境较好的罗恩和露娜家也这样,就连爱因斯坦那个晚年穿女鞋的放飞自我大天才从罗恩家门口路过的时候,起码在嗅觉层面也是比较得体的。
而格里沙家充斥着羊、狗、酒和甜食的味道,这些味儿盖过了人类的味儿,谢尔盖舅舅是猎熊高手,为了不让熊通过气味察觉到他的所在,他甚至会在冬天拿冰过的药水擦洗自己。
约翰是第一个差点把秦追熏晕的洋人。
对亚洲人来说,体味说起来是个相对不那么敏感的问题,毕竟他们又不臭。
朱笙那天的事情没有闹大,他后来被送去了医院,伤口并不算重,大概也只是消毒了事。
希望医院的医生不要误会他是在玩什么奇怪的ply。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将秦追就是加害者的事情说出来。
后来朱笙再去Burning的时候,就总是躲着秦追走,偶尔撞上了也是眼神躲闪。倒是弄得魏溪很奇怪,没忍住冲着秦追努努嘴,
“你怎么人家小孩儿了,看给人吓得。”
秦追当时正忙着在一杯玛格丽特上面最后插柠檬片儿,闻言头也没抬,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只冷冷回了句,“我怎么知道?”
魏溪眯了眯眼睛。
“人家小孩很乖很听话的,音感也很好,很有天赋,你可不准把人给我吓跑了。”
“没事啊,他之前都总是摸鱼不认真工作,你看他现在弹得多认真。”
秦追瞟了台上的朱笙一眼,贝斯弹得头都敢不抬,看起来倒是的确心无旁骛的样子。
魏溪无语,不过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什么,只能任由他们去了。毕竟感情这种事情别人也插不上嘴。
秦追舒舒服服不被打扰地上了几天班。
微信上面,格里沙后面有给他发消息来,秦追看都没看。
和对方睡觉只是一时起意。
毕竟是对方和他许愿想要一个老婆的。
天呐,自己真的是大好人!不仅帮他完成了愿望,还是主动献身。堪比割肉喂鹰了属于,佛祖来了都要给他让位。
他如今已经仁至义尽,还希望对方好自为之。
消息直接划到最后,他看见对方给他发的几条消息。
凌晨1:12
【:回我消息】
凌晨1:16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隔一天,中午12:14
【:你再不回我消息,我就要去报警把你抓起来!】
秦追一时手快。
【111:你准备报警后和警察怎么说,你被qj了吗?】
对面在那边正在输入了好一会。
秦追饶有兴致地等了半天,有点不耐烦了对面也没发过来。
【111:宝宝,你怎么还没写完?】
【111:嗯?】
最后一条消息提示发送失败,他直接被小孩拉黑了。
笑了笑,秦追丢掉手机,心想自己这个时候真是蠢得挺可爱。
倒是宴修祁就给他发微信来约他周末出去看展,还是他那套熟悉的说辞,说相逢即是缘。
至于订婚宴那天晚上,秦追在他微信里面关于白盛忻的那些发疯言论,对方一句也没提。
他要是不发微信来,秦追差点要把他这个便宜男四给忘了。
秦追是真的不知道对方到底是怎么对自己起了兴趣,不过正好也可以去他那边打探一下关于白盛忻的最新消息,就应了约。
他去得挺晚,丝毫没有任何契约精神地迟到了快二十分钟。
所以秦追刚到的时候,宴修祁已经站在那副很著名的《日出·印象》之前等着他了。
本就俊美的男人穿着一身日常款的休闲西装,宽肩大胸长发,再加上一副金丝眼镜,光是站在那里就吸引了不少周围的目光。
“真是抱歉。”
秦追虽然口上这么说着,但是却看不出一点愧疚的意思。
他的穿搭完全和宴修祁是两个极端,从衣柜里面随便挑了一件宽松的黑T就跑出来了。
眼上面还残留着一点淡蓝色的珠光眼影,左耳挂着一串连到耳骨的十字架长耳钉。
因为不习惯白天出门很困,打着哈欠,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下一秒就要睡过去的样子。
像是刚从棺材里面爬出来的吸血鬼。
他对于穿着并没有一丁点属于自己的独特品味,所以延续了原主的穿衣和打扮风格,还有那一头诡异的白毛。
主要还是人长得好看,所以穿什么都显得很有风格。类似于别人这么穿就是非主流傻-逼,他这么做一定是有酷哥自己的原因的。
“怎么出来看展也不收拾一下,这样子就出来了。”
宴修祁身高起码有190,比秦追还要高一点,此时微微低头看着他,语气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温柔。
秦追背后的寒毛竖了起来,一下子就让他清醒了不少。
“约会?您是否对我们的关系有什么误解?”
他往外走了两步,用一种看精神病的眼神看着对方。
宴修祁笑了笑。
“不要这么警惕嘛,我又不是什么坏人。”
秦追此时已经后悔自己答应这场邀约了。
但是来都来了,那就看看。
毕竟买票又不是花的自己的钱。
说是印象派画展,其实就是艺术展,展出的并非是真迹而是复制品,不过还增加了艺术性灯光效果,变换的位置和层叠的光影看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你对莫奈的评价如何?”
宴修祁似乎有些好奇地发问,语气里很是有些兴致勃勃。
秦追认真地思考了一下。
“虽然我不知道你期待我说些什么,但是恐怕我的看法和大多数人一样,他画得的确很好。”
宴修祁扬了扬眉。
“曾经我还挺喜欢他这个人的,但是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我对他有些偏见。”
“哦?”
“比如这一幅。”
秦追在《拿太阳伞的女人》面前停了下来。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8/23页)
画中的女人姿态舒展,在草坪上微微回眸,风轻柔地掀动她的裙摆,明媚的阳光模糊了她的面容,只留下一双温柔的眼睛。
画中人是莫奈的第一任妻子卡米尔。
在某些捕风捉影的花边小报中,他们称在她去世后,莫奈画中的女人再也没有了脸。
……因为他真正想画的爱人早已离去。
“简而言之,我觉得他有些恋爱脑,某种程度上。”
“但是你不得不承认,爱情对于一个画家来说是很好的灵感来源。
“还有一段悲情的可以被大书特书的恋爱经历,更是一个完美的炒作题材,人们会相信每一位出类拔萃的画家都应该有着两位以上的情人。 ”
“你那是在做投资,而不是在作画,尊敬的资本家先生。”
秦追冷笑了一声。
此时他终于隐约觉察到了宴修祁约自己出来的真实目的,只是双方现在却也都不动声色,按兵不动。
“不,我觉得他爱他的妻子,但是他却更爱绘画。不然也不会在她死去一天后,却还在为她的尸体作画……”
“画画只是一种表达情绪的方式。”
秦追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就像是有些画家会给一-夜-情的女人作画,并不是因为他爱她,而只是因为他这个时候想画画了,并且还穷得雇不起模特。”
他丢下宴修祁,自顾自地往前走去。
除了莫奈之外,艺术展还有雷诺阿、德拉克罗瓦和一些秦追都不记得的画家。
这些画作里有几幅是秦追之前没看过的。
他在查尔斯安格朗的一副阴郁的石桥前面耽误了些时间,等到回到现实里面来的时候发现画廊外面的玻璃大灯都已经被关上了。
游客们都已经散去,工作人员也不见踪影,整条画廊里面只有他和宴修祁两人。
“怎么,你是终于忍不住暴露自己的真实目的,准备在这里对我杀人灭口了吗?”
秦追讲了一个冷笑话。
对方也很给面子地笑了笑。
“请允许我重新介绍一下自己,我实际上是这条画廊的股东之一。
“这样说可能有些不是很标准,我们有一个关于这方面的基金会,我是里面的重要成员。”
“哦。”
秦追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他可能马上就要弄明白,为什么上辈子的宴修祁会选择成为攻四,并且大力支持白盛忻的原因了。
“本来我是打算选择白盛忻的,我从他的画里面看见了一种很少有的东西,那种东西让他的画能够从周围的画里面区别开来。我觉得那可能就是某种可以被称之为天赋的东西。”
“所以我才会答应他的邀请,去参加他的订婚宴,我想去看一看画出那种画的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人。”
“人你应该见到了,结果如何?”
宴修祁看向了秦追,从他的眼睛里面流露出了一种可以被称之为热情的东西。
他看他的眼神带着垂涎,虽然这样形容很恶心……但就像是一只看见了鲜肉的豺狼。
“然后,我发现我居然找错了人。”
他们之间陷入到了几秒中难捱的沉默中。
……
“那些画其实都是你画的,对吧?”
宴修祁悄声问道。
秦追脸上的表情消失了,他仰起头来,几乎是冷冰冰地审视地看着他。
他不知道对方查到了什么,又或者是仅仅从自己那天发给他的只言片语,还有他们之间的关于绘画的对话,就推断出了事情的真相。
揣摩人心的功夫,简直敏锐得可怕。
不过他也没有想要隐瞒的意思,毕竟他也并没有打算这辈子都不再画画。
“别担心,我暂时不会将事情说出去的。”
他们已经到了画廊的终点,宴修祁走到了最后一副巨大的《睡莲》画像之前。
灯光将淡绿色的水波投射到他的整个上半身,粉色的花萼清浅地在水中荡漾着,一切都陷入美妙的朦胧。
莫奈最后的绝笔,印象派的巅峰之作。
“ 你不用担心我的目的,我的目的比谁都单纯。世人都想成为莫奈,但是只有我想成为他背后的那个欧西德。”
秦追其实很努力想要忍住了,但是这一句话却还是到了嘴边,实在是不吐不快。
“但是我需要提醒你,欧西德最后破产了。”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宴修祁。
“如果非要选我的话,我只能说祝你好运。”
宴修祁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欧西德曾经是大力支持莫奈进行艺术创作的富商,他欣赏莫奈,并且对着他的画大买特买。
可以说,如果没有欧西德的话也就没有莫奈。
艺术投资向来都是有眼光和品位的富人炫耀和获利的手段。
对于青年画家的投资更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只要被看中的画家真的出了名,画作转手一卖就能成百上千倍地赚。
……只要被选中的那个画家能够出名。
看起来他上辈子对于白盛忻的关注和投资也是因为如此,这倒是的确解开了秦追曾经的那个疑问。
只是这一辈子在秦追的干预下,对方却失去了这个机会。没有宴修祁,白盛忻的成名之路,还会走得那样顺畅吗?
宴修祁散漫地笑了笑。
“赔钱了也没事,反正我还挺喜欢你的。”
对方没有立即让秦追答应自己,而是给了他考虑的时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遇见了上辈子故人的缘故,就在这天深夜,秦追再次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在上辈子所有痛苦的回忆中,那甚至比他最后的临死时更加可怕的记忆……
车祸,很像是意外的车祸。
对方就像是刻意冲着他来的一样,疯了一样地踩着油门冲向了副驾的自己。
火光,碰撞,尖叫。
膨胀开的气囊将他压到了座椅上,他僵硬着身子,陷入到了昏迷之中。
有救护车的声音在他的身边出现,呼吸机的声音鼓动耳膜疯狂尖锐地响着,他能够听见自己挣扎不安的心跳,每一次跳动都表示着对于死亡的抗拒。
这具身体比里面的灵魂更想要他活下去。
“不行,他的手被压在里面了,他现在在出血,我们必须要把他弄出来。”
“被卡住了!”
“快点啊,怎么才能弄出来?”
“想一想办法!多找点人就能把车抬起来了吧!”
一个身穿白衣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人群中,是白盛忻,他脸上的表情看起来焦急万分。
在无数嘈杂的声响中,他说话的声音清晰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50-60(第9/23页)
无比,像是一把刺骨的尖刀,插入他胸口。
见血封喉。
“没办法了,看来,只能把他的手弄断了。”
梦中的白盛忻直直指向秦追的左手。
……他赖以画画的那只左手。
从睡梦中猛然惊醒过来,秦追浑身冷汗,颤抖着手从枕头底下摸出刀来。
不行,不行。
他得去杀了那个人,立刻,马上。
秦追一刻也等不了,一想到对方现在还和他一样能够呼吸这个世界上的空气,他就感到痛苦万分。
为什么他还活着?
甚至在任何时候都比他要活得更好?
他受不了,让白盛忻死掉,立刻,马上。
或者,是他自己死掉。
后背的虚汗润湿了床单,他的手痉挛般地抖,刀尖刺破了赤-裸的大腿,鲜血顺着腿缝一丝一缕地流下去。
原本他一直以为自己重生之后,就已经重新开始了一段新的人生,他可以彻底抛弃掉过去的那些沉重的东西。
但是没有,就像是破茧的蝴蝶,看似美丽的颤动翅膀下面坠着他沉甸甸的已然被焚烧殆尽的罪恶之茧。
上辈子躺在病床上面的自己在用血淋淋的眼睛看着自己,像是在无声地质问着什么……
那双眼睛一直未曾闭上过。
躲不掉的。
只要还没有彻底忘记那些痛苦漆黑的记忆,就躲不掉的。
低头盯着那痕迹看了一会,秦追丢掉了刀,用食指沾着还未凝固的鲜血,在雪白的皮肤上画起了画。
后来画起兴来,血不够了,又泼了一瓶新红墨,酣畅淋漓,整片白床单都是他的画布。
画到后半夜,画到他双眼发涩,墨水画干。秦追终于打定主意,阴恻恻地笑起来。
他当然没有精神病,他也绝不能去杀人。
他不能为了一个烂人,葬送了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这第二条命。
跪在床边的地板上,秦追心满意足地用手指擦上了最后一笔。
白床单上显出一张模模糊糊的血红色的人脸,有几分像是他自己,也有几分像是白盛忻。
但秦追也不觉得自己的血统有什么可耻的地方,济和堂的当家郎善彦就是满人,秦追是他儿子,没什么不能认的。
侯盛元笑了一下:“这孩子可怜,他爹给太后看过病,去年太后不是没了么,赐死了好几个太医,他爹就是其中之一。”
这话隐藏的意思是,秦追家和鞑子的头头有仇,和咱们是一道的,别嫌弃他。
饭桌上的大家都听懂了,可大家面面相觑,都没为了秦追的血统鄙视他的意思。
毕竟……桌子上还有一个满人呢。
曲思江笑了一下:“我家老姓是扣霍勒氏,秦师弟可认得这个姓?”
秦追面露惊讶,将曲思江打量了一番,咽下口中米饭:“这位师兄,老家可是住精奇里江那边?”
曲思江缓缓摇头,认真道:“我爹以前是跟着族叔,也就是济和堂前任当家学医,算来,我阿玛,应当是你阿玛的堂兄弟,他曾为戊戌里变法的人杰看病,事发后被下了大狱,没了,是你阿玛给了我额娘一笔银子,让我们逃到南边。”
第 55 章 悠然
因为郎世才是赘婿,而郎善彦继承的是济和堂的家业,躺的是曲家坟,说他和曲思江的爹是堂兄弟,也不是不行。
要是没戊戌那事,郎善彦也是该姓曲的,只是为了避祸才改了,实际上记族谱,他和秦追都归于曲家。
而且算血缘的话,曲思江的确和秦追属于比较近的兄弟,两边没出五服,于是在曲思江期盼的目光中,他给小曲夹了一筷子菜。
让秦追叫哥就免了,他穿越前已年满十八,绝不会叫一个小孩子哥哥的。
曲思江有些郁闷,在他的幻想中,和秦追的这场认亲应该充满了感动和泪水,两个因太后作孽而自出生起就没有见过面的兄弟会搂抱在一起,秦追的反应这么淡,曲思江有些小失望。
匡豹心细,他介绍着:“思江六年前拜师,他娘提了一千多两银子和好多布匹糕点过来,让思江演练了一套摔跤,五年前,思江的娘就走了,平日里思江与我们都住在盛和武馆,你们小兄弟俩随时能一块玩。”
从秦追嘴里听见这句话,余嵩峰并不意外。
他是知道秦追和菲尼克斯接触了,也知道秦追已经和菲尼克斯签了合同。
余嵩峰:“爷爷不反对你的决定,只要你确认好了要让他在你手底下做事,毕竟他是家嫡系的孩子。”
秦追嗯了声,说话还是那样轻声慢语的:“没关系,反正股权百分百握在我手里。”
听到他这话,余嵩峰笑了下,然后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反正我不用太担心你。”
秦追打小就是个有主意的。
有时候冷不丁冒出的想法,连他都要称赞叫绝。
这件事就暂时到此为止,吃过饭后,秦追就开始熟悉家宴的流程,还有招标的事。
等到忙完,也到了下午快四点。
余明霞正好回了老宅,来书房跟余嵩峰打了个招呼,用的地方话:“爷爷。”
——他们家里人讲话,都是用九港的方言,除非是重要场合,不然就算是在外人面前也习惯如此。
所以秦追的普通话带着点这边独特的口音,所以总有人说他说话和他外表像,软。
余嵩峰点了点头,余明霞又冲秦追眨了下眼。
秦追慢声用地方话喊了声姐姐。
余嵩峰示意秦追:“也没什么事了,你跟姐姐去吧。”
秦追起身:“好,那您注意休息。”
余嵩峰笑着应下。
余明霞确实正好也要找秦追:“梁家那个女仔今日回国了,没联系你?”
秦追微怔:“还没。”
余明霞看他神色未变,在心里为那个小妹妹叹了口气。
她这个小弟,就像是神佛,断了情根,动不了心。
余明霞笑着换了个话题:“也到饭点了,爷爷晚上的票搭飞机走,我们去外面解决?顺便聊工作。”
秦追没拒绝:“好。”
待会他跟喻好好他们说一声他不去就好了。
秦追给喻好好发消息说自己不来了时,菲尼克斯和雷响已经到了。
喻好好看了眼消息,也没第一时间说秦追没来,就笑着招呼他们点菜。
菲尼克斯扫了眼,低头拿出手机。
想问秦追什么时候到,但又好像不好问。
说到底,还是他自己不够坦荡。
所以他悄无声息地踢了一下雷响。
雷响顿了顿:“秦追呢?怎么没见着他?”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