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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和藤泽雨之间难道是师出同门?
“行吧行吧,所以你是哪里知道我有新歌的?”
艾丽娅吃软不吃硬,这人要是好好说话,那她还是对对方报以礼貌回应的。
“我在后台看到的。”
“卧槽你们系统多少有点不要脸了……”
艾丽娅没想到这么直白——岂不是说作曲部的成果一点保障都没?
算了,想想的话毕竟都是打工仔,能够给个署名再给点奖金就不错了。
“首先,我的歌曲都是来自于‘朋友’的作品留存,不是我写的。”
“……”
“其次,这些歌曲我打算凑一张专辑,大杂烩的那种,所以暂时不太可能拿出来给你们。”
艾丽娅想了下,指了指唱片作曲部那边:“藤泽雨你认识吗?”
“当然认识,钢琴首席,作曲部那边,我也经常去,她的配乐很厉害。”
“她也跟我约了一首钢琴曲,但是暂时没空,我会回去买点你的专辑听听的,等我确认风格之后,我可以帮你毛两首,只是有个君子协定。匧”
“……什么协定?”
“单曲的收入,我要五成。”
梅川希子顿时皱起眉头:“不可能!”
她之前还对这个少女挺有好感的——简单、朴素、努力但是有才华。
毕竟艾丽娅这副模样,怎么看都像是那种刚到大城市里来打拼的有志少女。
可是没想到这么贪心……
首先要说明的是,重樱这边的娱乐圈,非常注重保护创作者的利益,这是正确的。
而所谓的创作者,就是作词作曲这一类的作品提供方。
像是当初的滨崎步,只是参与作词,账面的收入就高达二十七亿——折合国元二十七亿!
而这样的高收入的创作型歌手,按照销量两千万来计算的话,重樱历史上大概有三十多个。
因为除去创作之外,还有长期的卡拉OK这一类的点播收入。
而相对来说,演员的收入就不高。
因为在制作方看来,演员就不参与创作,只是完成任务式的表演。
而对一部影视剧成败影响不到10%的职业,就不应该有高收入,只有类似工资的报酬。
这种模式,其实和紫荆地区的电视台那一班老戏骨很相似了,脸熟,努力,但是收入低。
梅川希子的理解,是艾丽娅既然是‘搬运工’一样的角色,那么她说的收入自然就不是创作者的收入。
而是她这个歌手的收入,在这个层面上,还要拿一半。
“你别激动,我拿这些钱,是要用于捐赠的。”
“捐赠也太贪心——啊?捐赠?”
梅川希子瞪大了眼睛:“捐赠给谁?”
“反霸凌基金会。”
“……那是什么东西?”
梅川希子完全没听说过这么一个什么基金会,是正经玩意儿吗?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你这种家伙,有能力拿到这些曲子,为什么要选择捐赠?
还是要从我手里分一半!
艾丽娅看她激动的样子,直接打断了她的输出苗头。
“我们可能在利益分配上有一点小误解,我是说,我们为什么不好好地说清楚具体呢?更具体一点!”
梅川希子先是疑惑,然后在一番细嗦之后,更疑惑了。
“我看你啊,是真的完全不懂哦?”
“……能好好说话么?你说这话我怕你下一秒就要摘眼镜了,虽然你也没眼镜。”
艾丽娅翻了个白眼,自己又不是无所不能的,不知道你们这个业界的勾八奇葩生态很奇怪吗?
重樱的业界生态已经奇怪到了非常畸形的地步了。
首先是业界的地板,鄙视链的最低端,也就是偶像。
杰尼斯那种就是偶像,赚了很多钱但都是公司的,他们拿的是月薪。
流量明星拿月薪,这玩意儿怪但是却又还怪合理的……
而相识梅川希子这种身兼数职的艺人,主业是歌手,副业是电视剧电影的客串。
主演电视剧的话,一集大约能收到100万~300万日元,但那是主演的价格。
按照一季10集左右计算,主演的收入大约在1000万~3000万日元。
而有些超人气演员,也确实是有溢价的,甚至可以到按小时来收出场费的地步。
“甚至就连一小时三百万円的天价,也是有的,羡慕吧?”
梅川希子说着骄傲地叉起了腰,表示火了之后赚钱是真的简单。
“不过那是传说中的价格了,具体是哪位,我也不清楚,实在是让人羡慕啊……”
“一小时三百万?”艾丽娅挠了挠脸,这价格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呢。
自己上次答应的电视台访谈,好像一个小时出场费就是这么多来着。
所以你叉着腰,说我的事儿,知道的知道是你不知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的谁呢。
梅川希子虽然想过转型,但后来觉得还是唱歌比较好。
原因很简单,拍电影什么的,收入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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