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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华生的托付 …………
“不过我拍到了他留下来的脚印, 应该能得到一些线索。”福尔摩斯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
这个时候比利才发现福尔摩斯手里拿着那个不过巴掌大的相机。
“回去将照片洗出来,现在我们将这个家伙送走。”福尔摩斯的目光落到比利看着的小偷上。
小偷脸上立马露出了欣喜的神情:“你看你刚刚不放,现在不是还得把我放走吗?”
没多久, 小偷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一干二净了,因为他被福尔摩斯送到了苏格兰场, 扭送给了雷斯垂德他们警队。
“对比一下他的指纹, 我觉得有点眼熟, 这应该是个惯偷了, 可以从以往没有抓到的偷窃案里对比。”
听到福尔摩斯的话, 警察立马欢快点头, 能够抓到一个惯偷, 也是不错的成绩呢!
在小偷难以置信的目光下,福尔摩斯愉快地带着比利离开了苏格兰场。
果然是福尔摩斯,完全不可能放掉一个罪犯,除非是能拿他来钓鱼。
两人一起乘坐出租马车离开苏格兰场,不过两个人并没有一起回到贝克街,因为福尔摩斯还要去照相馆洗胶片,虽然这用不了太长时间, 但福尔摩斯还是让本来就没怎么睡够的比利先回去休息。
看着一夜没睡依旧精神奕奕的福尔摩斯, 比利简直太佩服对方对破案的热爱了, 对方完全是凭借着热爱在支持, 不然怎么可能熬了一夜到现在一点困意都没有?
比利打了个哈欠,虽然他也很想知道福尔摩斯拍的脚印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或许能从中看到一些线索,但是又涌上来的困意让比利回到贝克街之后匆匆洗漱完毕就直接躺到了床上,根本连早饭都没吃。
比利透过没来得及拉上窗帘的窗户看到外面刚刚升起的太阳,才恍然想起折腾了这么久居然还是早上。
不过福尔摩斯居然在这个时候能找到开门的照相馆, 对方肯定是他的熟人了。
等到比利睡醒,最先不是睁开眼睛,而是嗅到了浓郁的烤面包香气混杂着咖啡的味道,这肯定是早餐!
饥饿的肚子让比利迅速从被子里爬起来,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吃着早餐的福尔摩斯。
“我就说不用叫你,你这个年纪闻到香气肯定会自己醒过来的。”福尔摩斯声音里满满都是笑意。
比利还没回答,他的肚子就发出了响亮的叫声,这让比利感觉自己的脸一下子就开始发烫了,赶紧从床上跳了下来,把折叠床收好,赶紧去盥洗室洗漱去。
等到比利洗漱完出来坐到餐桌前他率先赶紧塞了一口什么都没抹的面包,几口就将一片面包咽进了肚子,感觉胃里稍微充实了一点,这才喝了一口热腾腾的咖啡。
其实贝克街的早餐很少有咖啡的,基本上都是热茶或者牛奶,今天比利觉得是因为福尔摩斯熬了一晚上的原因,喝咖啡是为了让自己白天能够保持精神。
抬头看向这个时候依旧精神奕奕的福尔摩斯,比利还是没忍住说道:“经常熬夜对身体不好,尤其是熬通宵,福尔摩斯,或许你应该先睡一觉?”
“我觉得我现在精神充足,最重要的还是尽快将凶手抓住,因为我们不能保证凶手还会不会对刘易斯下手,又或者会牵连到他的未婚妻。比利,你是了解我的,明明知道有抓住凶手的线索而不去调查,反而去睡觉,这怎么能睡得着呢?”福尔摩斯的语速飞快,他已经喝下了最后一口咖啡,而面前的餐盘里的面包跟培根已经全都被他解决掉了。
“比利,你赶紧吃饭,吃完跟我一起来看看我拍到的脚印照片。”福尔摩斯说完整个人已经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快步来到了工作台前。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几张照片坐在那儿仔细查看,这让比利不由自主的就开始心痒起来,他也有点好奇嫌疑人留下的脚印到底是什么样的,能从里面看到多少线索。
本来就饥饿的比利解决起早餐的速度更快了,很快风卷残云的将自己的早餐全部塞进了肚子里——还好女仆准备的早餐很丰盛,不然比利觉得自己很可能吃不饱。
比利觉得是福尔摩斯特意给女仆说的,他今天可比之前吃的多。
吃完早饭之后,比利拉响了摇铃,这是在提醒女仆上来收拾餐具,随后他就快步来到了工作台前,看向了福尔摩斯放在桌子上的照片。
还没等他看清照片里的脚印到底是什么模样,比利就感觉自己的头顶一暖,有什么东西按住了他的耳朵——不是,他的狗耳朵什么时候出来了?!
比利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捂住自己的脑袋。
“赶紧把帽子戴上,女仆马上就要上来了。”福尔摩斯头也没抬的说道。
为什么他的耳朵会冒出来?要知道整个客厅已经被福尔摩斯特意收拾过,有毒的东西全都被他挪到了自己的房间,所以待在客厅的时候,比利是不用戴着帽子的,不然在屋内还戴着帽子,这着实有点太过奇怪了,而且对于比利来说还并不舒服。
但现在来不及多想,比利已经听到了女仆的脚步声,这让比利连忙快步冲到了门口,从衣帽架上随便拿了个帽子戴到了自己的脑袋上。
等到回到福尔摩斯身边,帽子里的狗耳朵抖了抖,他才隐约察觉到了不对劲。
狗耳朵的舒展空间比以往要大上不少,他之前带的圆顶礼帽,虽然是毛毡的,相对较硬,但是并不怎么高,所以留给狗耳朵的空间也不算多充分。
但现在自己头顶上戴着的这个帽子完全给了自己的狗耳朵舒展的空间!
比利立马抬手摸了摸帽子,一摸这个高度他就知道了不对,他恐怕是拿错了帽子,这是福尔摩斯的丝绸半高礼帽!
可现在已经没办法让他去换帽子了,因为女仆已经打开了房门,前来收拾餐盘的。
比利忍不住浑身紧绷起来,唯恐女仆注意到他戴错帽子这件事,可是女仆的注意力全都在餐桌上的餐盘上,几乎没有朝他们这边看一眼。
等到女仆关上门离开,比利才觉得有哪里不对,为什么他要这么紧张啊,不就是戴错了福尔摩斯的帽子吗?
而且为什么他的狗耳朵会冒出来?毒药在哪儿?
“在你自己的口袋里,之前你带着的那瓶砷在你换衣服的时候被你掏出来放到了现在衣服的口袋里,所以你的狗耳朵才会冒出来。”福尔摩斯直接给出了答案。
比利听到福尔摩斯的话开始努力回想起今早他迷迷糊糊里到底做了什么,好像真的就像是对方所说的那样,拿出来的砷并没有被他放到桌子上,而是被他在迷糊之间随手塞到了自己的睡衣口袋里。
比利连忙摸了摸自己的睡衣裤子口袋,果然摸到了褐色的玻璃瓶。
他轻车熟路地打开福尔摩斯卧室的房门,将这东西放到了福尔摩斯房间的桌子上,这才快步出来,顺便带上了房门。
脑袋上的狗耳朵这个时候终于消了下去,比利这个时候终于将让自己尴尬的福尔摩斯的半高丝绸礼帽放回了衣帽架上。
“其实丝绸礼帽也很适合你,只不过它更适合搭配正式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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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装,不适合你一般穿的休闲西装。”
对于这种英伦男士的标配,比利还是有些敬谢不敏:“我觉得圆顶礼帽也不错,那种丝绸礼帽戴起来行动也不方便,毕竟有点太高了。”
福尔摩斯并没有再跟比利谈论帽子的事情,反而若有所思的盯着他已经没有了狗耳朵的蓬松黑发上:“这一对狗耳朵虽然说得上是提醒你发现毒药的提示,但是我觉得你或许能够努力控制一下他,不让它在不该冒的时候突然冒出来,毕竟谁也不能肯定周围任何地方都没有毒药,毕竟能够杀死人的东西无处不在,只是一般人不会注意到而已。”
听到福尔摩斯的话,比利觉得对方这是给他提了个超难的难题,这种技能带来的效果,他能凭借意志力改变?
可是转瞬间比利又想到,如果连试着做一下都不做,那岂不是自己就先认输了?
“等这些案子办完我会试一下的。”最终比利这么说道。
重新回到福尔摩斯身边,比利终于将目光再次放到了那一沓脚印照片上。
这是明显的一组奔跑的脚印,看周边的土质,应该是较为松软的泥土,所以留下的脚印比较清晰。
福尔摩斯将这组照片摆成了正确的顺序,足迹有点外八,看鞋底花纹是很明显的皮鞋脚印。
“我按照当时测量的步幅间距摆的,那一段泥土路比较短,后来又有人行走破坏了一部分,所以只有这么几个。”福尔摩斯说道,“根据这组脚印的鞋底长度,步幅大小,这个跑走的嫌疑人大概有5.7英尺(1.74米)左右。”
说完福尔摩斯转头看向比利:“你看出来了什么?”
“他的右腿可能最近受了伤,但是应该好的差不多了,只有在奔跑的时候才会显露出一点问题来。你看这右脚印的脚跟后方有一片擦痕,这就是因为他腿脚不便留下的痕迹。”比利的手指向了照片中的右脚脚印,在这脚印的脚后跟地方,有着一小片明显的擦痕。
福尔摩斯眉头扬了扬:“关于这方面我还真没有什么研究,不过当时他逃跑的时机太过恰巧,我也没怎么看清他的奔跑姿态,只觉得有那么一点古怪。”
“好了,现在我们已经分析完了脚印,要去华生的诊所看看刘易斯那边的情况了。”福尔摩斯说着站起身来,将桌子上的照片直接全都收起,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看着快步走到衣帽架前,将他之前戴过的那个丝绸礼帽戴到自己脑袋上的福尔摩斯,比利总觉得有那么一点尴尬。
可是福尔摩斯自己都没有一丝尴尬,反而在拿上手杖之后转头看向比利,无声的催促他赶紧快点儿。
这毫不在乎的举动,让比利的那些尴尬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快步上前戴上了自己的帽子,穿上外套,跟福尔摩斯一起来到了华生的诊所。
一进门比利就看到了满脸虚弱躺在病床上的刘易斯,还有满脸担忧坐在他的病床前的一位陌生女士。
这应该就是刘易斯的未婚妻了。
刘易斯看到两人进来立马双眼放光的看过来,眼里满是渴望。比利觉得对方恐怕快要在自己未婚妻眼皮底下演不下去了,这明显是在朝他们求救。
可是现在凶手还没抓住,只能让刘易斯继续伪装病人欺骗他亲爱的未婚妻了,等到抓住凶手再坦白一切,相信这位未婚妻应该会谅解的。
这位看起来跟刘易斯差不多大的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此时也因为刘易斯的视线看了过来,见到是两位绅士瞬间站起身来,眼里露出感激的神色:“想必你们就是当时救助弗兰克的两位绅士,要不是你们刘易斯恐怕也不会得到如此及时的救治。”
“这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抱歉这位小姐,我们有些事要与华生医生谈。”说着福尔摩斯直接带着比利快步离开了前面的诊区,来到了后面的医生办公室。
果然福尔摩斯在这里找到了华生。
一见到两个人的到来,华生脸上明显露出松口气的神色。
“除了这位刘易斯的未婚妻前来照顾他之外,就再也没有人来探望过他了,而且刘易斯吃的饭全都是我让玛丽送过来的,不可能有什么问题。你们那边有什么线索吗?”
“哦,看来我们的这位刘易斯先生的人缘并不大好。”福尔摩斯却没有回答华生的问题,而是直接转身冲了出去,“我去询问那位刘易斯一些事情,比利你来回答华生的疑问。”
被福尔摩斯忽然扔下来的比利:……
比利跟华生面面相觑,最终只能快速的将昨晚跟今天发生的事情全都讲了一遍,看看跟着福尔摩斯经验丰富的华生能不能提供一些思路。
可是听到最后华生确实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切发生的简直是太巧了,我敢肯定当时夏洛克都要气急了,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幕简直是我的遗憾。”
比利:……
没想到华生跟福尔摩斯是这样的损友——好吧也不是没想到,但是华生不是一向比较老好人的吗?
或许是比利脸上的表情太明显太容易读懂,华生满脸笑意说道:“你已经跟夏洛克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恐怕也已经意识到了他虽然很多时候是可靠的象征,可不少时候这家伙有多任性多惹人生气,比如将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客厅里乱丢,这在你来了以后好了一些,他将那些可能有毒的东西全收尽他的房间里了,可是那些他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手稿却依旧随便乱放;还有无聊的时候一天都不肯从床上起来,比如之前他生病我不让他出门的时候;还会拿着左轮朝墙壁射击,我觉得要不是哈德森太太是个很好的房东,而且福尔摩斯除了房租之外付其他费用也格外慷慨,他早就被哈德森太太赶出去了。”
“还比如现在,为了破案他又一晚上没睡,虽然他的精神很亢奋,但是这也掩盖不了他眼底的黑眼圈。”华生看向比利,“要不了多久这里的房子就要装修好了,我会跟玛丽组建起自己的家庭,也会拥有自己的诊所自己的事业,之前你没出现的时候我还有些担忧如果我从贝克街搬出去之后福尔摩斯会怎么样,现在我觉得还好有你来,虽然你有时候也会跟夏洛克同流合污,可你也是一个关心他身体的好孩子。之后夏洛克的健康问题可就托付给你了,照顾好你的老师。”
比利没想到他会从华生这里听到这些话,他能清楚地分辨这是对方的肺腑之言。他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跟华生一起在贝克街住了足足有六年之久,他们既是朋友,又像是亲人。
“我知道的,我可是福尔摩斯的崇拜者,当然希望他能拥有一副好身体,一直破案直到他想要退休。”比利回答。
“我觉得以夏洛克对破案的热情,恐怕得等到他五六十岁了才能退休。”华生无奈道。
比利记忆中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里并没有明确的标注福尔摩斯退休的时间,而且这么长时间了他也不可能记清这些细节了。
不过他却记得,即使福尔摩斯宣布退休之后,还是在碰到案子的时候会忍不住出来破案的。
毕竟他是福尔摩斯啊。
“对了比利,侦探笔记的编辑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关于你刊登出来的那篇文章有不少侦探给他们杂志社写信,我看编辑的意思是,等到他们积攒起一定数量的信来,全都一块给你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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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脸上露出微笑,“这可比我当时收到的信要多呢,你可也成了知名作家。”
“那也是因为华生你先打响了侦探小说的名气,所以才有了侦探笔记杂志,有了那么多侦探,我的文章才会有那么多的读者来信。”比利满脸认真。
看着脸上还带着稚嫩神色的比利板着脸的表情,华生真的想要捏一捏可爱的比利的脸蛋,如果他跟玛丽的孩子像是比利这样乖巧可爱又聪明,那简直是上帝赐予的幸运。
就是可爱的比利现在有点被夏洛克带坏了。
“好了,我觉得我刚刚有点啰嗦了,你赶紧去找夏洛克吧,我再去后面监督一下装修进度。”华生摆了摆手,催促比利离开。
比利也没在这里多停留,快步从房间里出来,来到了前面的诊区。
这个时候福尔摩斯明显已经询问完了事情,看到比利赶过来,直接快步向外走去。
比利有些困惑,但对于福尔摩斯的信任还是让他快步跟了上来,等两人一起坐上出租马车,福尔摩斯才低声开口:“身高大概5.7英尺,有着金色头发的20岁到30岁之间的男人,刘易斯认识的人里面只有那个叫做詹姆·罗金斯的艺术评论家符合条件。”
“那我们现在是要去找这位评论家?”
“不,我们先去巴茨医院,我要去问一下那里实验室的人最近有没有听到有其他实验室的白磷失窃事件,看能不能从这里获得一些新的线索,最后再去找这位罗金斯。”福尔摩斯回答。
显然福尔摩斯觉得这位罗金斯是凶手的概率相对较小,现在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来确定对方的嫌疑。
不过当到达巴茨医院的实验室之后,他们没有问到其他实验室有白磷失窃事件,但他们知道了医院的白磷失窃了。
要不是福尔摩斯前来询问了这件事,管理实验室的人都不会说出来。
一开始对方本来也不愿意说的,还是福尔摩斯察觉到了对方神情有异才接连追问。
因为白磷并不算是一般人能够想出来的致死毒物,而且白磷如果普通人想要获得的话也很容易,老鼠药里就有它,再不济还能从火柴里提取。
这让福尔摩斯很生气,严厉斥责了他好几句,这才前去查看失窃的那瓶白磷的存放地点。
那当然是个上锁的柜子,钥匙只有管理员才有,但是从他那儿借来要是并不算难,借走之后配钥匙也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而在五天前白磷失窃之后,这里依旧正常做实验,所以就算想要提取指纹也已经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了,其他人的指纹早就将小偷的指纹完全覆盖掉了。
但福尔摩斯还是要来了最近一个月的实验室登记簿,将上面的名字全都抄了下来。
比利仔细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没有一个是他眼熟的。
是那个小偷用了假名,还是他从这些借实验室的人那里偷来的钥匙或者骗来了钥匙?
又获得了新的线索,不过这线索只能证明想要伤害刘易斯的凶手真的是从实验室里拿走的白磷,却一点都没有指向凶手的线索。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
从巴茨医院离开, 福尔摩斯却并没有直接去拜访那位有着重大嫌疑的罗金斯,反而七拐八拐让马车夫来到了泰晤士河边一家窗子上画着右手抓着兔子图案的店铺前。
福尔摩斯并没有让比利进来,只让他坐在马车上, 自己迅速钻了进去,没过片刻就抱出来一只杂毛小狗。
看到这只被福尔摩斯抱着无比乖巧的小狗, 比利心情略微有些复杂。福尔摩斯不是一直把他当猎犬用的吗, 为什么现在还要另找一只狗呢?
不对, 他为什么要自比猎犬!
比利立马察觉到了自己心态的不对, 而且福尔摩斯竟然把这只小狗抱过来, 肯定是因为他跟小狗之间有不一样之处。
只要简单分析就知道这不一样到底在哪里, 他没有小狗那敏锐的嗅觉。
可是他们也没有关于嫌疑人的东西啊。
比利满脸困惑, 福尔摩斯却是嘴角翘起,伸手抚摸着乖巧趴在他怀里的毛茸茸小狗,颇有点得意洋洋:“等到了那里,你就能知道我带它过去是为了什么了,原谅我想留下一点悬念。”
看着福尔摩斯怀里这乖巧的小狗,比利自己也没忍住伸手摸向了那小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比利经常把狗耳朵变出来,让这只小狗以为他们两个是同类, 在比利的手凑过去之后, 这只杂色小狗警惕地抬起头来, 湿润的黑色鼻子在比利的手上嗅来嗅去, 几秒之后才终于放松下了神情,居然伸出舌头开始舔起了比利的手。
好奇观察这小狗的反应的比利:……
小狗在舔了比利的手几下之后, 又有些疑惑的停了下来,盯着比利的手歪了歪脑袋。
福尔摩斯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我觉得它肯定是觉得这个同类怎么身上连毛都没有,实在是太奇怪了。”
比利:……
比利立马将自己的手放到了这只小狗的脑袋上,将上面的狗口水全都蹭回了狗身上, 顺便感受了一下这只狗脑袋的毛茸茸触感。
主人起码把它照顾的挺好,狗毛看起来比较干净,而且并没有什么打结的地方。
过了瘾之后比利终于收回了自己的手,那只狗还是有些疑惑地看着比利,最终还是福尔摩斯将这只狗调转了方向,将脑袋朝向马车那边,才最终阻止了这只狗好奇的目光。
两人没多久就到达了罗金斯家,身为有些名气的艺术评论家,每天来找他的人并不算少,不过恰巧这个时候对方正在家,有些惊讶地接待了这两个有些奇怪的客人。
毕竟身为艺术评论家,找上门来的是画家或者是策展人都很正常,但侦探找上门来真的不正常。
比利自从这位罗金斯一出现就再仔细观察他,对方见到他们一点都没有惊讶,比利都没有从对方脸上看到一点惶恐。
是真的不是他干的,还是演技特别好?
这位罗金斯跟他们遇到的那位嫌疑人身形差不多,大概1米74,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短发,看起来大概20多岁快30岁的样子,五官却并不算得上是帅气,但也算端正。
留着短短的小胡子,看起来跟华生有点类似,不过对方并没有华生那股儒雅亲和的气质,反而带着些锐利,可能这跟对方是一位艺术评论家的有关。
对方身上的衣着显然不可能跟早上遇到的那个嫌疑人穿的一模一样,毕竟就算再心大的人也不可能拿那一身办坏事的衣服来见侦探。
身为一名艺术评论家,对方的衣服也相对比较颜色明快,不像是其他英国绅士那样一般都穿着深色衣服,尤其是以黑色跟褐色居多,看多了比利都觉得好像生活在黑白照片里一样。
罗金斯穿着一身淡桃红色的西装,内里搭配的马甲比外套的颜色稍微深一些,里面搭配的却并不是领结,而是湖水蓝的领带,下身搭配的白色长裤,连皮鞋都不是普遍的黑色,而是棕红色,整个这一身都充满了青春气息。
抱着狗的福尔摩斯居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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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对对方有所隐瞒,而是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想必身为艺术评论家,你对弗兰克·刘易斯有些印象,我们本打算邀请他给我们画像,但是却没想到他却生病了,现在我怀疑他受到了别人的投毒,追查下去却发现那个嫌疑人有着跟你差不多的身高,还有着一头金色的头发。”
这位罗金斯眉头高高扬起,却并没有直接跳脚或者生气:“我骂过的年轻画家数不胜数,如果因为讨厌他们,我就打算杀了他们的话,那恐怕我一天杀一个都忙不过来。不过我对这个刘易斯有些印象,是不是擅长画沉思少女的画家?他的技法很扎实,有着自己独特的特色,我觉得他在年轻一辈里算得上是很不错的了,不过他这种风格却不怎么受大众欢迎。当时他的画入选了伦敦的沙龙画展,其他年轻画家的画基本上都卖出去了,只有他和个别几个的画剩了下来。”
“那在今天早上,你一直都待在这里吗,有没有谁能为你作证?”
“我当然一直待在这儿,我的管家我的仆人都能为我作证。”
“包括凌晨5点的时候?”
比利能明显看出这位罗金斯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身体朝他们微微倾斜:“我有些好奇早上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你们侦探是不是不方便透露这些,尤其是对我这个嫌疑人来说。今天早上也有人给我作证,我的妻子通常会在5:30的时候起床,因为她一向睡得早,到这个时间就自己会醒了,等她收拾好出去就已经6点多了,起码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待在卧室。”
说着罗金斯扭头看向自己的贴身男仆:“让夫人过来一下,她亲爱的丈夫需要她来证明清白。”
比利没想到会听到这样一个回答,凑巧这位罗金斯居然有了证人,是真的不是对方,还是在之前他就跟他的妻子串通好了来做伪证?
就在这个时候,被福尔摩斯抱到怀里的小狗忽然从他怀里跳了下来,比利看着福尔摩斯下意识的想要去抱,但是那小狗在空气中嗅了嗅,随后目标明确地直冲着罗金斯就凶狠地扑了过去。
其实也不能算是凶狠,比利觉得,这小狗就像是被什么吸引了一样,吐着舌头还带着点垂涎。
但是一个不过才几十厘米的小狗,却让原本坐在不远处单人扶手椅上的罗金斯瞬间跳了起来,明明那小狗还距离他有个一米的,对方就已经迅速朝着远离狗的方向跑了过去。
“快点把这个狗捉住!”罗金斯边跑边大叫,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沉稳。
比利一下子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这个罗金斯怕狗!
而且还怕的很厉害,连这么小的小狗都怕。
福尔摩斯恐怕之前就从其他渠道里知道了这件事,所以才会借了个狗过来。但是他怎么让这条狗追着罗金斯跑的呢?
比利左思右想,还是觉得福尔摩斯恐怕是在与对方握手的时候将能够吸引小狗的东西抹在了对方身上。
这个时候比利才想起了一点不对,在福尔摩斯抱着狗与罗金斯握手的时候,罗金斯有些僵硬的身体还有后退的姿态,还有拉远距离之后坐到扶手椅上那略微松了口气的样子。
而福尔摩斯怀里的狗,在这之前就不断的在嗅闻着什么,目光一直落在罗金斯身上,只不过福尔摩斯的手将这只狗按的牢牢的,直到现在才松开让它去追罗金斯。
而福尔摩斯之所以这么做的意图很明显,那当然是通过这只小狗的追逐,看看罗金斯的腿到底有没有问题。
所以福尔摩斯的行动并不是很迅速,在观察完罗金斯确定他的腿部状况之后,他才一把将那条小狗抱住,返回了自己的座位:“对不起,可能它有点饿了,这是我朋友的狗,因为走失了刚刚找回来,太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被你身上的食物气味吸引了有点饥不择食。”
罗金斯这个时候才有些后怕的捂住了自己的胸口,但看着抱着狗的福尔摩斯还是有些迟疑:“希望你能将它抱好,别再让它乱跑了!”
“当然,当然。”
罗金斯缓了半晌才重新坐回自己的位置上,忍不住有些好奇地询问:“原来像是你们这些名侦探也会像那些刚入行的侦探一样帮人找猫找狗?”
“毕竟是朋友的委托,我不能看到他心爱的狗丢掉之后伤心的模样。”福尔摩斯回答。
比利心里已经大概排除了罗金斯的嫌疑,因为不管是狗追的快慢,对方的腿脚依旧很是灵活,完全没有一点受伤的样子。
这肯定不是那个与小偷交易的家伙,那对方特意打扮的跟罗金斯相似——或者本身就跟罗金斯有些相似,这人到底是谁?
终于过来的罗金斯夫人也证明了罗金斯早晨的时候就待在卧室里,比利反正没有看出对方在撒谎。
坐上回去的出租马车,比利忍不住问道:“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办?挨个调查刘易斯的亲戚朋友,排除他们的嫌疑?”
这可是不小的工作量呢,或许可以将这件事扔给警察们?但以福尔摩斯的严谨,恐怕这并不可能。
福尔摩斯却没有回答比利的问题,只是伸手揉了揉小狗毛茸茸的肚子:“我感觉它肚子上的长毛还没有你耳朵摸起来柔软。”
比利:???
福尔摩斯这说的什么话!!
“我是不可能让你随便摸我的耳朵的!”比利瞬间瞪大眼睛反驳。
“在你眼里,我就是那种随便摸人耳朵的人吗?”福尔摩斯反问。
本来你就是啊。他耳朵刚刚冒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就一直在摸他的狗耳朵,不管他愿不愿意!
看着比利控诉的眼神,福尔摩斯一点也不觉得心虚:“一开始只是对你耳朵的好奇而已,你看之后我有随便摸过吗?”
比利仔细想了想,好像也是这样的。福尔摩斯虽然专注破案的时候比较没有分寸感,可是除此之外他一直是个善良的绅士,不会在破案之外对别人做出令人尴尬的事情。
不过他们两个的对话怎么有种怪怪的感觉?
福尔摩斯转头看向了马车外,看着那波光粼粼的河面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比利这个时候也不由自主被福尔摩斯的动作吸引,看到和他就想到了他那奇葩的金手指钓鱼技能。
这个时候他想起了他跟福尔摩斯正在破的这个案子,可他这个金手指技能现在派不上用场啊,根本不知道凶手有没有将重要证物丢进河里,就这么去钓鱼的话很有可能是白费力气,还耽误破案时间。
但就在比利心中这么想着的时候,福尔摩斯却开了口:“比利,送完狗我们去河边钓一下鱼。”
比利露出困惑的神色:“你发现了其他线索?难道凶手将什么东西扔进了河里?”
“不。”福尔摩斯却是立马否认,“我认为你的钓鱼技能不只能钓上河里的东西。”
“可是之前的实验都在证明它只能钓上钓进河里的东西。”比利的神情更加困惑了。
“所以我们才要做这一次实验来确定这到底是不是真的。”马车停到了那家窗户上画着鼬鼠抓住一只小兔子图案的店铺前,福尔摩斯直接推门下车。
“但是我们根本没有带钓鱼工具啊。”比利的目光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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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外表完全看不出任何问题的平整裤子上,难道对方连折叠鱼竿都能塞进去?
那这简直就不是普通的口袋了,而是哆啦X梦的神奇口袋!
“我去跟店主借一套就行。”福尔摩斯说着已经轻快地走进了店铺,很快他就从里面走了出来,不过怀中的小狗已经消失,他手里出现的则是一个钓鱼竿。
“店主谢尔曼很擅长养宠物,所以他有时候也会去旁边的泰晤士和钓鱼来喂它们。”福尔摩斯解释了鱼竿的来历。
比利这个时候也已经下了马车,跟福尔摩斯一起前往了泰晤士河边。
这边的泰晤士河岸已经修好了,整齐的石砖河岸与波光粼粼的河面看起来颇有几分美观。
不过也只是看起来而已,只要稍微仔细观察就能发现这河水并不怎么清澈,偶尔还能看到一些掉进去的垃圾。
这还是泰晤士河偏上游的位置呢。
福尔摩斯根本没有给比利拿鱼饵——因为根据比利的实验,用他的金手指技能钓鱼,有没有鱼饵的效果都是一样的,毕竟他钓上来的东西也不会吃鱼饵。
所以比利干脆的直接将鱼钩甩进了河里。
而福尔摩斯在这个时候在比利耳边重复:“记住,脑海里要一直回想要拿到证明凶手下毒杀害刘易斯的证据!集中注意力,不要跑偏。”
“但是福尔摩斯你在我耳边一直说话就是分散我的注意力啊!”比利终于没忍住反驳。
福尔摩斯这才有些讪讪地闭上了嘴,不过很快他就恢复了精神,那双灰色的明亮眼睛牢牢盯着水面。
现在40%的成功率已经几乎快要达到一半,所以比利对于很快钓上来的东西也并没有多少惊讶。
但是钓下来的东西却让比利觉得有点头皮发麻,不由看向福尔摩斯。
因为这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而是”一件比利很眼熟的东西——福尔摩斯随身携带的手杖!
福尔摩斯的手杖一点也不花里胡哨,就是普通的全木材质,只有在弯曲的杖柄处镶嵌着带着简洁花纹的金属,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还能看到上面刻着的福尔摩斯的名字。
这是最近福尔摩斯最喜欢的手杖,也是最近比利最眼熟的东西。
侧头瞟向福尔摩斯的右手边,原本应该放着手杖的地方此时空空如也。
福尔摩斯的眼睛微微眯起,看着握着手杖尴尬看着他的比利问道:“钓鱼的时候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东西?”
比利有点不敢跟福尔摩斯对视:“就在想福尔摩斯你怎么把凶手抓住,那个证据到底是什么,都怪你之前在那一直说话,影响了我的思路,所以才不小心把手杖钓上来的!”
听着比利的狡辩,福尔摩斯眉头都没有动一下,反而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哦,那我要感谢比利你对我巴顿术的认同,不过既然你这么喜欢巴顿术的话,这件案子解决了之后我可以亲自教你。”
比利:……他脑海里只是划过了那么一个福尔摩斯用手杖暴打敌人的画面而已啊,为什么就这么凑巧的他的金手指捕捉到了这个念头,把福尔摩斯的手杖给钓了过来!
这个金手指果然不只能够钓河里的东西,只要跟案子有关的东西他都能钓上来,但是他一点也不想跟福尔摩斯学巴顿术!
比利立马拒绝:“福尔摩斯你这么忙,我还是找华生学学拳脚就可以了,不用浪费你的时间。”
巴顿术可是手杖防御与近身搏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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