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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27章 我俩之间的事你必须要守口如瓶(第1页/共2页)

    这突如其来的案情内幕,让陆夫人立马紧张了起来。

    

    到底是谁拿走了那些证据,为何要拿走?那些证据到底又触动了什么人的利益?

    

    一旦证据被毁,那就意味着为石国富洗脱了罪名。

    

    这诸多的疑点,让陆夫感觉阵阵后怕,她立马给律师打去了电话。

    

    听完陆夫人的陈述,律师也是非常震惊,他从业这么多年,这样的事确实还很少见。

    

    “夫人,我知道了,我马上去处理。”

    

    他意识到问题的性质相当严重,证据被人拿走,很有可能会出现毁证,篡改的嫌疑。

    

    如果陆夫人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些人的胆子未免有点太大了些。

    

    他不禁皱起了眉头,看来案情愈发变得错综复杂起来。

    

    他很清楚,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接触到犯罪嫌疑人证据的只有几个部门: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和纪检监察局。除此之外,就是犯罪嫌疑人以及辩护律师。

    

    这么多部门能接触到犯罪证据,又会是谁?冒着如此大风险去顶风作案?

    

    他第一个想到的是石国富的辩护律师。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他否定。

    

    物证的相关制度,程序以及责任三重防线将风险压到了极低,也就意味着,石国富的辩护律师几乎没有毁证和篡改的机会。

    

    剩下的就是其它几个司法部门了,他又逐一排除了法院,检察院和纪检监察机关。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

    

    证据保管实行闭环,公安局物证实行双人双锁、专人保管、全程登记,原物多存于公安局专用场所;检察院,法院要想接触到原物物证需审批,登记,留痕,无单独处置权 。

    

    况且,违法代价极高。毁灭证据,徇私枉法者,一旦查处,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觉得,没人会愿意去冒这个风险。

    

    经过逐一排查,他将最终目标锁定在了公安机关内部。

    

    在他看来,只有他们可以最大范围接触到物证原件,毁证篡改的几率也最大。

    

    如此推断,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物证牵扯到了某些人的利益,然后这些人设法买通公安局内部人员准备销毁证据。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利益受到牵扯的人本就是公安局内部人员,他生怕事情暴露,想私自销毁证据。

    

    陆夫人请的诉讼律师姓刘,在魔都市律师行业有着相当高的知名度,很重要的一点是,刘律师是陆霍华多年的朋友,两人关系还相当不错。

    

    刘律师很欣赏陆霍华的为人处事,陆夫人将如此重要的案件托付与他,他定会全力以赴去帮陆霍华这个忙。

    

    他首先调查向陆夫人爆料黑幕的神秘人,发现对方是在路边公用电话亭打的电话。

    

    他一时还搞不明白这位神秘人爆料这些内幕的真正意图。

    

    他马上联系到了金老板,再次详细确认当时有哪些物证,以及石国富当时对于这些物证的解释。

    

    从金老板的陈述中,刘律师敏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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