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突如其来的案情内幕,让陆夫人立马紧张了起来。
到底是谁拿走了那些证据,为何要拿走?那些证据到底又触动了什么人的利益?
一旦证据被毁,那就意味着为石国富洗脱了罪名。
这诸多的疑点,让陆夫感觉阵阵后怕,她立马给律师打去了电话。
听完陆夫人的陈述,律师也是非常震惊,他从业这么多年,这样的事确实还很少见。
“夫人,我知道了,我马上去处理。”
他意识到问题的性质相当严重,证据被人拿走,很有可能会出现毁证,篡改的嫌疑。
如果陆夫人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些人的胆子未免有点太大了些。
他不禁皱起了眉头,看来案情愈发变得错综复杂起来。
他很清楚,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接触到犯罪嫌疑人证据的只有几个部门: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和纪检监察局。除此之外,就是犯罪嫌疑人以及辩护律师。
这么多部门能接触到犯罪证据,又会是谁?冒着如此大风险去顶风作案?
他第一个想到的是石国富的辩护律师。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他否定。
物证的相关制度,程序以及责任三重防线将风险压到了极低,也就意味着,石国富的辩护律师几乎没有毁证和篡改的机会。
剩下的就是其它几个司法部门了,他又逐一排除了法院,检察院和纪检监察机关。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
证据保管实行闭环,公安局物证实行双人双锁、专人保管、全程登记,原物多存于公安局专用场所;检察院,法院要想接触到原物物证需审批,登记,留痕,无单独处置权 。
况且,违法代价极高。毁灭证据,徇私枉法者,一旦查处,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觉得,没人会愿意去冒这个风险。
经过逐一排查,他将最终目标锁定在了公安机关内部。
在他看来,只有他们可以最大范围接触到物证原件,毁证篡改的几率也最大。
如此推断,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物证牵扯到了某些人的利益,然后这些人设法买通公安局内部人员准备销毁证据。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利益受到牵扯的人本就是公安局内部人员,他生怕事情暴露,想私自销毁证据。
陆夫人请的诉讼律师姓刘,在魔都市律师行业有着相当高的知名度,很重要的一点是,刘律师是陆霍华多年的朋友,两人关系还相当不错。
刘律师很欣赏陆霍华的为人处事,陆夫人将如此重要的案件托付与他,他定会全力以赴去帮陆霍华这个忙。
他首先调查向陆夫人爆料黑幕的神秘人,发现对方是在路边公用电话亭打的电话。
他一时还搞不明白这位神秘人爆料这些内幕的真正意图。
他马上联系到了金老板,再次详细确认当时有哪些物证,以及石国富当时对于这些物证的解释。
从金老板的陈述中,刘律师敏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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