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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去私塾(第2页/共2页)

   沈长林一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努力的吸收所见的信息。咸水村依山傍水生活静谧,清河镇屋舍俨然商铺林立,足以说明这朝代和平稳定,没有战乱苛政。

    简而言之,能活。

    这时钱氏的话飘进了他的耳朵,沈长林不由的多看钱氏几眼,赞服她的远见。

    沈玉寿体弱又没亲兄弟扶持,将来做不了庄稼汉,体力跟不上就只能吃技术饭,到医馆学徒的话,日后医术精湛能坐堂,就算学艺不精,做赤脚大夫也有口饭吃。

    技术型人才到哪都吃香,沈长林狠狠的心动了,他想学。

    但钱氏没理他,直到瞧完大夫,判定他确实不傻,声带也没问题,多练习就能学会说话后,才对他露出一丝笑脸。

    不傻啊,那就太好了,再养两年就能帮家里做事了。

    从医馆出来,钱氏带他们直奔肉铺,家里的油快吃光了,她准备买些肥肉熬猪油。

    肥肉特别贵,钱氏心疼啊,回家路上脸都是苦的,挣钱少花钱的地方多,家难当日子难捱,没走几步突然手一轻,是沈长林把肉拿过去帮忙提着了。

    沈长林想好好表现,打动钱氏也为他谋划前程,做庄稼汉太苦,做生意没本钱,想来想去,只有好好学技术才能过好日子。

    但钱氏完全不为所动,她的心里现在只有沈玉寿一个宝贝孙子。

    回到家,她就号召全家坐到堂屋商量孙子的前程问题,沈长林在一边蹭听。

    这时候他才知道,去医馆做学徒是有门槛的,便是得识字,不然人家不收,因此钱氏想把沈玉寿送去开蒙。

    隔壁村就有一间私塾,是位老童生开办的,束脩是六十文一月,只上早上半天,若遇农忙会停课,现在有八个孩子在那上学,其中咸水村的有两个,一个是文老太的孙子,另一位便是周氏的孙子。

    年轻的时候妯娌俩暗中较劲,分家多年,那股子暗比的心情还在,周氏总是炫耀她孙子聪明:“老师夸他是百年不遇的神童,往后没准能做大官的!”

    “啊呸!”钱氏听了嗤之以鼻,她家沈玉寿才是真聪明,钱氏不服气,早就想把沈玉寿往私塾送了,但每次要行动,不是沈玉寿突然病了,就是遇上农忙,再要不就是手头紧张。

    “娘,私塾的束脩虽不贵,但是笔墨纸砚书本费,可是一笔很大的开销。”罗氏是个没主意的人,说话的是沈如康。

    “咱家三亩水田四亩旱地,打下的粮刨除口粮和税费,再扣除育苗沤肥的成本,一年大概能挣七两,而我和玉寿的药费就得四五两。辛亏玉寿他娘能织布,我会编些箩筐簸箕,娘养鸡养猪补贴,一家才勉强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培养孩子认字,压力太大了。”

    沈长林听了心里焦急,知识改变命运,再穷不能穷教育啊。

    可惜他现在还说不了话,而且五岁幼童的身份,也限制他的发挥,小孩得有小孩的样,表现的太过突出会引人怀疑。

    好在钱氏主意正,定了的事不会轻易改变:“砸锅卖铁,不吃不喝我也要送玉寿去。”

    娘给拍了板,这事就定了。

    第二天辰时,钱氏就给沈玉寿套上了最体面的衣裳,准备领他去隔壁村的私塾。

    昨天听沈如康算了家里的经济账后,沈长林就十分清楚,钱氏不会送他去读,一家两个孩子读书开销太高,已经超出这家的承受范围,何况他还不是亲生的。

    沈长林琢磨了很久,他也并非一无所有,只相处了七日的原主爹留下了一些遗产,卖掉一点就够他读一年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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