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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之大拯救》 第27章 魔王降临(第2页/共2页)



    王学圻看着他,目光像两枚温润的玉珏,沉静,厚重:“你爸……当年也这么喝。”

    沈延握缸的手指紧了紧。没接话。

    王学圻也不催,只拍拍他肩膀,转身走了几步,又停住,背对着他,声音不高不低:“我认识他那会儿,他刚从陕北回来,穿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口袋里揣着半截铅笔头,蹲在窑洞门口给人画速写。画得不好,线条歪歪扭扭,可人瞅着舒服,像棵老松树,风怎么刮,根都扎在土里。”

    沈延仰头,把剩下半缸姜茶一饮而尽。滚烫的液体滑入食道,烧得胸口发烫。

    他没说话,只是把空缸还回去时,指尖在缸底摩挲了一下——那里刻着一行极细的小字:“赠王团长,一九五〇年冬,于平壤”。

    王学圻接过去,手指在那行字上停了半秒,然后若无其事地拧紧盖子,揣进大衣口袋。

    午休铃响,食堂飘来大锅菜的香气——白菜炖粉条,肥肉丁煸出的油花浮在汤面上,金灿灿的。沈延端着餐盘找座位,看见陈道明坐在角落,面前摊着本《史记》,正用铅笔在《项羽本纪》一页密密麻麻批注。他走过去,在对面坐下。

    陈道明头也没抬:“尝尝这个。”他把一碟腌萝卜推过来,脆生生的,泛着琥珀色酱汁,“山东老家寄来的,醋泡七天,加了三粒八角、半钱桂皮,不能多,多了压味。”

    沈延夹了一块,酸辣爽脆,舌尖一激灵。他嚼着,含糊问:“陈老师,您觉得……岸英临走前,最放不下的是什么?”

    陈道明终于合上书,指尖在封皮《史记》两个篆字上轻轻叩了叩:“不是家,不是国。”他顿了顿,目光如古井深潭,“是‘未完成’。他翻译的《斯大林选集》,第三卷差两章没校完;他给父亲抄的《离骚》,最后一段墨迹未干;他答应教刘松林妹妹的俄语,只教到动词变位……人这一生,最硌心的,从来不是‘失去’,是‘悬而未决’。”

    沈延默默听着,把那块萝卜吃完,又夹了一块。醋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尖锐,清醒,像一柄小刀,刮掉所有浮在表层的矫饰。

    下午拍补镜头。沈延需要在一个长镜头里,从帐篷外踏雪而入,解下围巾,挂上钩子,脱下沾雪的大衣,抖落肩头积雪,再走到桌前,拿起那封电报,展开,读,折好,塞进内袋,最后抬手擦耳垂。全程无台词,靠肢体语言完成情绪递进。

    第一次,他走得太急,靴子踩碎薄冰的声音盖过了风声。

    第二次,抖大衣时幅度太大,雪花飞溅,糊了镜头。

    第三次,擦耳垂的动作太轻,像蜻蜓点水,缺乏重量。

    第四次……

    场记板第五次打响时,沈延已经连续走了七遍。他额头沁出汗珠,在冷空气里蒸腾,呼吸在口罩上结出薄薄一层白霜。他站在,望着十米外那扇摇晃的帆布帐门,忽然开口:“黄导,我能……改个调度吗?”

    黄建新一愣:“你说。”

    “我不从外面进来。”沈延指着帐篷侧面一处不起眼的、用麻绳系着的通风口小窗,“我想从这儿钻进去。”

    全场静了一瞬。

    林志玲忍不住:“沈延哥,那窗……不到四十公分高。”

    “我知道。”沈延弯腰,双手撑地,做了个标准的俯卧撑起势,“所以得缩着肩膀,弓着背,膝盖先着地,再挪进去。衣服会蹭脏,头发会乱,脸上会沾灰——可一个刚从前线爬回来的人,本来就不该干干净净。”

    黄建新盯着他看了三秒,忽然笑了,拍板:“拍!”

    于是第八次。

    沈延真的从那扇窄小的通风口钻了进去。帆布粗糙的纤维刮过脸颊,留下细微红痕;他膝盖重重磕在冻硬的泥地上,发出闷响;他蹭着地面往前挪,军装后摆拖在泥雪里,迅速染成深褐色;他抬起头,额角沾着灰,睫毛上挂着冰晶,左耳垂那块皮肤被粗布磨得发红——就在那一刻,他抬手,拇指指腹重重擦过耳垂,力道大得几乎要擦破皮。

    镜头死死咬住他。

    他没看剧本,没等提示,只凭着肌肉记忆,凭着某种深埋在骨髓里的直觉,完成了全部动作。解围巾时手指冻得僵硬,挂钩子时钩尖划破了指尖,血珠渗出来,混着雪水滴在帆布上,绽开一朵暗红小花。他脱大衣,抖雪,动作迟滞,像一台老旧的机器在强行运转。走到桌前,拿起电报,展开——纸页因潮湿而微微打卷,他不得不用拇指用力压平边角。

    读。

    折。

    塞。

    擦。

    最后一帧定格在他擦过耳垂的手指上。指腹通红,带着擦伤,指甲缝里嵌着黑泥,可那抹红,却艳得惊人,像雪地里突然绽开的一朵山茶。

    “咔!!!”

    黄建新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在水泥地上划出刺耳长音。他大步冲过来,一把抓住沈延的手腕,盯着他指腹的擦伤,声音发颤:“这条……留底片。原样。一个帧都不能剪。”

    沈延抽回手,低头看了看,无所谓地用袖口蹭了蹭血迹:“没事,小口子。”

    他转身想走,黄建新却拉住他胳膊,声音低下去,带着种不容拒绝的郑重:“延子,下个月,金鸡奖评委会初审名单下来,我打算推你《十月围城》提名最佳男配。”

    沈延脚步一顿。

    黄建新看着他:“我知道你今年发了三首歌,网上吵翻天。也知道你上个月在《鲁豫有约》说‘演员只是我兼职’——这话够狂,够欠揍。可我更知道,你为《十月围城》的阿四,练了三个月粤语,为这场戏,把自己关在地下室听七百遍战地录音,为这场雪,你在零下二十度的延庆站了四小时就为找感觉……”

    他顿了顿,目光灼灼:“格局?沈延,真正的格局,不是端着架子说‘我格局大’,是愿意为一句台词,把自己钉在冰窟里;为一个眼神,把心剖开晾在太阳底下晒;为一场戏,把‘沈延’这个人名,暂时抹掉,只留下毛岸英三个字在风雪里站着。”

    沈延没说话,只是慢慢点了点头。

    他走出摄影棚,天已擦黑。怀柔的冬夜,冷得透骨,空气清冽,能尝到铁锈味。他裹紧牛仔外套,往停车场走。手机在兜里震动,拿出来一看,是短信,陌生号码:

    【沈延先生您好,我是《南都周刊》记者李薇。冒昧打扰,关于您近期在《建国大业》中的表演,我们希望能做一期深度专访。另,您在《鲁豫有约》中提到‘歌手才是主业’,我们很好奇,作为演员的‘沈延’,是否正在经历某种身份的撕裂?期待您的回复。】

    沈延盯着那条短信,看了足足二十秒。然后,他拇指悬在键盘上方,迟迟未落。远处,一辆黑色奥迪缓缓驶来,车灯切开浓稠夜色,像两柄银亮的刀。

    他忽然想起今早化妆镜里自己的眼睛——虹膜边缘有一圈极淡的琥珀色,像融化的蜂蜜,平时藏在瞳孔深处,只在强光直射时才隐隐浮现。小时候邻居老太太说,这是“心火旺”,命里带火,烧得旺,也烧得疼。

    他删掉所有已输入的字,只回了四个字:

    【下周二,十点。】

    发完,他把手机塞回兜里,抬头望天。

    今晚无月,但星星极亮,密密匝匝,像谁打翻了一匣碎钻。他数了三颗,最亮的那颗,正悬在北斗勺口上方,清冷,恒定,不悲不喜。

    风卷起地上残雪,扑在他脸上,凉意刺骨。

    他抬手,用拇指指腹,缓缓擦过左耳垂。

    那里空无一物。

    可那动作,却像擦拭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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