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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8章 日行者出现(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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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洛斯的女儿苏维娅对你刘醒非有好感,这才一路艰苦的和你至此。结果呢?你自诩武功高强有点本事,却把人家女儿搞丢了,这像话吗?

    你至少要有点动作。

    要是光看着,一直在背后当老六,这是真说不过去的。

    或许,有人觉得,我武功高,本领大,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但是尸比。

    你要知道。

    这世上的事,不是什么都要打打杀杀的。

    更重要地,是人情世故。

    有的人,一身本事,但一生至尾,都是怀才不遇,一事无成。

    你认为这是什么原因呢?

    很简单。

    是你不懂人情世故。

    人啊,有的时候,该低头要低头,该说好话嘴就要抹了蜜一样,一些事,哪怕你不愿意,但该做的时候也要做。

    只有懂得了妥协,明白了人情世故,你做事才能比较顺溜。

    好比这一次。

    刘醒非不能让卡洛斯退场,不能让他闹起来。

    因为有了苏维娅,卡洛斯一定不会再闹事了,大家可以稍微配合一下了。

    至少,完成这个任务。

    拿到什么狗尸比的创世神武装。

    这是上层给的命令。

    不如此,美帝斯就要闹,新生的国家很难啊,也只能自己辛苦点了。

    一把剑十分突兀的出现。在了刘醒非的手上。

    这是一把银光灿烂的剑。

    整个剑的剑身,像一抹银虹。

    流水的光泽,漂亮又迷人。

    这一泓银光,似水波在流转。

    剑柄则是一条蛟龙模样。

    人手持此剑,一股冷意不住诞生。

    当此剑轻轻挥动时,就会不自觉的发出,空气被撕开的破碎感。

    这把剑。

    是刘醒非的最爱。

    也是昔年,高原王徐璧的心爱之物。

    徐璧哪怕是死了,也将此剑放在了自己的棺材里,伴随一生。

    这样一把剑,显然也让那个男人忌惮起来。

    “好剑。”

    它说着话,整个人一勒座下的黑马,已经飞起来了。

    不,不能说飞,是这马跳得太高了。

    这是借着风在滑翔。

    但是,问题正在于此。

    一匹马。

    载着一个人。

    不,两个。

    居然还可以跳起来,在天上滑翔。

    简直是岂有此理。

    视科学于无物。

    “哼哼。”

    那男人临走时说话。

    “你们人多,我不和你们交手,等你们到了我的地盘上,咱再好好过上一场。”

    说话间,它走了。

    “麻烦了。”

    刘醒非皱眉。

    安娜道“这人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有这样的异能?它……是人吗?”

    “这个我也许能告诉你们。”

    道森先生笑了起来。

    他看向卡洛斯,眼中有了一丝同情。

    刚刚卡洛斯可是说了。

    那个人抓的,是他的女儿。

    这可麻烦了。

    卡洛斯连忙道“快请告诉我们,那个怪物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有这种超自然的能力,要是它自己一个人也就算了,但它是怎么和马一起拥有异能的。”

    道森笑了一下,道“之前你们对我动手,是因为我们吃人是不对的,可你大约不知道,那个怪物,也是吃人的,不过和我们不一样,我们是美食者,吃人也罢,都是需要精心的烹饪之后,才吃的。可那个……我如果没估计错的话,它们吃人是吃活的。”

    卡洛斯忍不住叫了起来。

    “不——”

    那是他女儿。

    他视之为自己的继承人。

    这么重要且唯一的一个人,要被吃。

    还是生吃。

    卡洛斯几乎要疯了。

    倒是刘醒非明白了几分。

    “这是日行者。”

    刘醒非一眼看出了名堂。

    血裔之中的一个变种。

    日行者,极其罕见。

    号称是血裔之王者。

    正常人都知道。

    血裔是十分讲究品阶等级的。

    一个品级压死人。

    低一品,就低得没边了。只有极少数,偶然的,幸运的,才有可能摆脱血脉压制。

    而这种事在血裔中是不允许的。

    如果有血裔敢以下犯上,杀了自己上一层级,是要实行井刑的。

    什么叫井刑,就是说,要把犯事人,关在一口有铁栏子的枯井里面。

    关一,到三天。

    除非。

    你足够走运。

    在被关的三天时间里。

    天天是大阴雨天,如此,才可以活下来。

    但正常哪至于如此。

    再说血裔之中,也有一些精通黑魔法的。

    你要说多大能耐,不好讲。

    但在正当午的时候,来一个大晴,只需要刹那,还是没问题的。

    人在井中。

    避无可避。

    正午之时,垂直的太阳,能把任何一个血裔给晒得成为飞灰。

    先是皮肤的崩坏。

    然后是血液在阳光作用下滚烫,直至沸腾,像是被烧成了开水,然后化为了岩浆。

    这时原本的表皮层会烧成坚硬壳子的。

    像是涂了泥浆的岩石。

    直到什么都烧完了。

    再没有纤维物质,可以维持身体。

    这时,就会在一个外力的影响下,化为飞灰。

    所以说,血裔,弑亲,是大罪。

    不过有一个情况是例外的。

    那就是日行者。

    虽然是血裔。

    但它们拥有普通血裔所远远不及的特点。

    不惧日光。

    有很多人说,日行者是血裔的王。

    但可惜的是,日行者数量太少了。

    人数一少,就没什么用,形成不了一族。

    而且有的时候,日行者也会失去日行能力。比如说,一不小心,走在阳光下,突然却失去了日行能力,也就一下子被太阳晒死掉了。

    所以。

    日行者虽然厉害。

    也就只能做一个另类。

    当不得血裔的王。

    可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个日行者。

    旁边卡洛斯道“日行者,太阳都晒不死,我们怎么打败它们?”

    刘醒非道“首先,太阳晒不死,却也会影响它们的战斗力,要不然它也不会退走了,不然太阳一出来,它也会感觉麻烦。二来日行者也有弱点,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日行者,我和它战斗良久,最终发现,所谓的日行者看似强大,其实是建立在爆发性的出力上,所以,这些所谓的日行者其实都不堪久战。如果它们在大出力下仍然不能战胜,却又要一直维持战斗,自己会把自己累垮掉的。”

    什么力量,都需要代价。

    日行者的代价就是出力太大。

    如果敌人一击即溃还好。

    倘若一直久战不下,那就轮到日行者要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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