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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67节(第2页/共2页)

得不说,在哄女人方面,曹达华很有本事!

    而5名被点名表扬的警员,最后一名,毫无疑问自然是林俊!

    这一点,没有任何一名警员提出异议!

    都觉得理所当然!

    而大家隐约间还听到风声,林俊好像要晋升见习督察了!

    虽然华人想晋升见习督察无比困难。

    但是奈何林俊本事过人,接连几次行动,哪一次不是获得了泼天的功劳?

    这样算下来,众人当然觉得理所当然了!

    甚至觉得,如果警务处不给林俊晋升机会,都说不过去!

    ······

    此时,署长办公室内。

    雷蒙招来林俊,看着林俊的表情当中,喜中带悲,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

    林俊看到雷蒙这副表情,更是一脸纳闷,开口问道。

    “怎么了署长?”

    “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雷蒙沉吟了片刻,一脸无奈的把一封文件放在了林俊面前。

    紧接着缓缓开口说道。

    “这是警务处昨天晚上给我传达的休息,你看看!”

    林俊立刻拿起桌上的文件,仔细观看。

    这是一份晋升文书。

    关键字:林俊,晋升见习督察!

    林俊眼神中就闪过一种莫名的眼神。

    等林俊把文件再次放在桌子上,雷蒙终于忍不住开口道。

    “这次,警务处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

    “不过,决定权还是在你手上。”

    “2选1,不管你选择哪个,我都非常支持你!”

    文件上已经说得很清楚。

    警务处对林俊这次的表现,提出表扬。

    经过警务处高层决定,可以破例让林俊晋升见习督察。

    但是条件是,要将他调离西九龙警署!

    雷蒙刚才说的2选1,第1个选择自然是林俊接受这份晋升任命。

    第2点则是选择拒绝!

    文件上虽然没说林俊可以拒绝,但是不管是雷蒙还是林俊都清楚,只要林俊想留在西九龙警署,那就没有人可以调走他。

    因为,要调走林俊,必须要林俊的直属上司,也就是雷蒙签字!

    雷蒙不签字,按照警队律例,及时是警务处也无权调走林俊。

    雷蒙招来林俊,就是让他自己作出选择。

    要不然升督察离开西九龙,亦或者还是继续留在西九龙警署。

    。.

    

    第221章

    

    一般情况下,林俊升督察很难,起码也要熬几年时间。

    这是硬性规定。

    因为普遍情况下,所有华人督察都是30岁以上才有机会升职为见习督查,这还是年轻有为那种!

    而普通华人警员,更是连升职督察的机~会都没有。

    可林俊毕竟是主角-,与众不同!

    自从他进入西九龙警署开始,一路升职太快,现在才不过24岁而已。

    其实说真心话。

    雷蒙心里很清楚,不管是他自己还是西九龙警署,现在能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全是依托林俊。

    坦白讲,雷蒙并不想林俊离开西九龙警署。

    这也是他刚才一副便秘模样的原因!

    不过雷蒙虽然希望林俊留在西九龙警署继续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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