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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康斯坦丁和斐迪南早就不满了:“什么东非大酋长?让我这个(外)祖父先抱抱。”
莎士比亚和巴尔扎克等欧洲文人,先不管他们立场如何,他们都是能透过社会现象发现人性的文学大师,所以对犹太商人的描述很符合社会现实。
美式民主国家除外,顶层设计由一群商人把持,美国的政客被限制的死死的,像罗斯福那种强势总统只能出现一次,林肯,肯尼迪之流才是常态。
1877年。
“是的,我们的先祖弗里德里希三世,将霍亨一词冠在索伦家族的前面,使得后来的霍亨索伦家族在欧洲发扬光大,我也希望小弗里德里希未来在把霍亨索伦家族带上一个新的台阶!”
恩斯特这种做法确实和欧洲贵族的主流思维模式不一样,这也解释了东非一系列政策古怪之处。
恩斯特握紧了妻子的手,开玩笑说道:“他可是生下来就注定成为未来东非的大酋长。”
最后康斯坦丁率先搂上孙子,顺便数落道:“我的孙子可是霍亨索伦(黑兴根)家族的继承人,德意志人的荣耀,怎么能和非洲那些野蛮人比较?东非王国这个名字太难听了,还是找个时间改掉的好!”
当然这只是针对那些为富不仁的犹太奸商,不过绝大多数犹太人都是奸商,但是除开商人群体,恩斯特对犹太人评价还是很正面的,尤其是那些思想家和科学家,事实证明犹太人的头脑用在其他领域确实好使,用在商业和政治领域就是歪门邪道。
于是一家人又开始关于小王子的名字上开始讨论,不过取什么名字就比较复杂了。
3月份的斯维特王宫花团锦簇。
对于犹太人的评价实际上欧洲的文学家已经一针见血的描述了他们的真实人性:比如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老葛朗台”。
“好了,这个时候讨论什么政治?赶快给我们的小宝贝起个名字!”康斯坦丁有些不满道。
如果真按这些东西来区分,犹太人不过是阿道夫口中的“劣等民族”,比黑人也强不到哪去。
恩斯特顺从的说道:“改,不过先等两年,我认为1880年再换国名比较合适。”
恩斯特认为黑人如果享受全套的教育,也能出不少照耀人类历史的“天才”,不过他们没有机会罢了。人的智力肯定存在偏差,但是这种偏差体现在全人类,而不是按照民族和种族来区分。
斐迪南大公说道:“真是一个有意思的说法!”
犹太群体真想掌握世界的话语权,除非等到美国彻底成为世界霸主,不然他们一点机会也没有。
1185年,时任索伦伯爵弗里德里希三世娶了纽伦堡伯爵康拉德二世的女儿苏菲娅,1192年,康拉德二世去世,无子,弗里德里希三世于是继承了纽伦堡伯国,他统治了索伦与纽伦堡两个伯国之后,势力大涨,索伦家族于是冠以“霍亨”,意为“高贵”,称为霍亨索伦家族。
弗里德里希这个名字恩斯特也比较认同,因为在他印象里叫弗里德里希的人一般能力都不错,至于重名率太高,那也没有办法,因为欧洲的名字查重率都高于百分之百。
弗里德里希在德语中称弗雷德里克,意为“和平,统治者”,所以以前能叫弗里德里希的人一般来说非富即贵。
为了庆祝王子诞生,东非全国放了七天假,东非每座城市都举行了庆祝活动,为小王子祈福,小弗里德里希刚一出生,就受到了全国民众的热爱。
为了纪念小弗里德里希的出生,恩斯特又从奥匈帝国订购了一艘顶级铁甲舰,并以弗里德里希的名字命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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