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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0章 我喜欢你的脚(第2页/共2页)

会有人跟拍,这让她觉得很不习惯。

    以往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倒是没人会格外关注她。

    但现在不一样了。

    “梦梦,我和辉辉去看了演唱会,看到……”

    刚一回宿舍,易凯蒂就兴奋地大喊起来。

    “知道,不用说了。”

    庄晓梦的回应一如既往地淡漠。

    她已经在考虑,要不要从宿舍里搬出去了。

    公孙瑾在红莓苑的住处就挺好的。

    最关键的是,钟苓子也住在那里。

    如果她不看紧一点,钟苓子肯定会趁她不注意偷跑。

    下午,结束了课程之后,公孙瑾就和钟苓子上了车,准备前往剧组。

    今天是正式录制《笙声不息》的时候。

    “昨晚的演唱会很成功呢,我又多了好多粉丝。”

    钟苓子托着腮,很是欣喜。

    公孙瑾缩在羽绒服里,不怎么说话,像是慵懒的企鹅。

    听到钟苓子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只是把手伸到她的兜帽后面,那里特别温暖。

    下了车,公孙瑾走在后面,又将手揣进她衣服两侧的口袋,然后去摸她的小肚子。

    特别柔软,特别暖和。

    至于有多柔软多暖和,算了,没必要说,单身狗们是不会明白的。

    “干嘛鸭?等会有摄影师过来跟拍哦。”

    钟苓子左右看了看,略微有些脸红。

    “手有些冷,让我暖会儿。”

    公孙瑾说完,看到摄影团队即将过来了,这才将手从她的口袋里抽出。

    “今天是挺冷的。”

    钟苓子舒了一口气,脸颊冻得略微泛红。

    她抓紧了公孙瑾的手,放进了自己的围巾里。

    天色将晚又未晚,只有零星的雪花。

    雪落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连带着城市车流的汽笛声都小了很多。

    面前的女孩小心翼翼地用围巾包着他的手。

    一分与一秒之间,仿佛隔着永恒。

    她的发间沾染着些许雪花,秀美的容颜干净无暇,像是枝头纯白的梨花。

    琥珀色的眼睛很是清澈,让公孙瑾联想到了《艺伎回忆录》里的小千代。

    但她的气质又和小千代是迥然不同的,少了柔弱与令人怜惜,多了些冷冽和桀骜。

    唯有在他面前的时候,她才会不经意间展露些许温柔的神态。

    “快点,这一幕赶紧拍下来啊!”

    “这绝对是能让收视率暴涨的一幕!”

    导演一脸姨母笑,也开始磕这对CP。

    “摄影师已经开拍了。”

    公孙瑾侧目看了一眼,小声说道。

    “嗯嗯。”

    钟苓子松开手,跟着公孙瑾走进了场馆。

    上一期她唱的迷幻摇滚大获成功,这一期的歌手们也开始动了摇滚的心思。

    唱歌时飙的高音一个比一个厉害。

    连一直唱抒情民谣的陈宝钰也唱的是摇滚乐,用的是烟嗓,别有一番韵味。

    摇滚节奏炸裂,旋律激昂,能在最短时间内抓住听众的耳朵。

    为了征服这一期听众的耳朵,歌手们使出了浑身解数。

    从伴舞到编曲,到舞台效果,都别出心裁。

    “这一期大家也很厉害呢。”

    “紧不紧张?”

    公孙瑾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只是轻轻摇头,神色淡然。

    摇滚听多了之后,难免会有些审美疲劳。

    耳朵被高音轰炸久了,就想来点轻柔点的按摩。

    “我还挺喜欢陈宝钰的民谣的,这一期他也唱的摇滚,有点可惜。”

    “是啊,虽然大家都唱得挺好,但是听多了有点腻。”

    “杨榆的情歌我很喜欢的,嗓音很甜,但是她今天这首流行摇滚感觉不是很搭。”

    第六名出场的是曹休,他的摇滚乐质量非常的高,编曲很是精妙。

    由摇滚纯吉他主导的幻听,让公孙瑾联想到了窦唯。

    而且曹休今天的表现,出人意料的好,引得观众一致好评。

    “今天老曹估计能拿第一。”

    “那可不一定,还有人没唱呢。”

    辛霖笑着看向钟苓子。

    “嗯,保守前二吧。”

    陈宝钰笑了笑,连忙改口。

    除非公孙瑾再拿出一首不亚于《开到荼靡》的作品,但这个可能微乎其乎。

    如果《开到荼靡》放在这一期,那也是毫无争议的绝杀。

    但质量这么高的歌,又不是大白菜。

    “第七位歌手准备!”

    听到节目组的通知,钟苓子这才起身。

    “需要我加油吗?”

    公孙瑾问道。

    “嗯!”

    她笑着点头。

    “好!”

    公孙瑾去了场下,和往常那样大声为她呐喊。

    钟苓子看着他,眼里的温柔像是要溢出来。

    “接下来请欣赏,如果有来生。”

    看到钟苓子登台后,观众们也在议论,猜想她今天会唱什么类型的歌。

    “应该还是摇滚吧,上一期,她唱的那首迷幻摇滚很好。”

    “是的,我也觉得。”

    “但是,我想换一个类型啊。”

    钟苓子拿起麦克风,站在了舞台中央,调整了下气息。

    咚!咚!咚!

    鼓声似心跳一般,令人紧张,又令人充满期待。

    出人意料的,前奏是很简单的拨弦吉他声。

    温暖而诗意的曲风,一下子将躁动不安的人群们变得安静,仿佛远离了世俗的喧嚣。

    “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

    “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

    “我穿过金黄的麦田,去给稻草人唱歌,等着落山风吹过。”

    钟苓子的声调不像上一期那么慵懒躁动,变得很温柔轻灵。

    现场的听众们都愣住了,直播间的观众也始料未及。

    就连休息室里的歌手们也都没有想到,她选择的,是截然不同的一种风格。

    “这个歌词和曲子,都好清新啊。”

    “是啊,听起来好干净。”

    辛霖摸着下巴,神情专注。

    “你从一座叫我的小镇经过,刚好屋顶的雪化成雨飘落。”

    “你穿着透明的衣服,给我一个人唱歌,全都是我喜欢的歌。”

    “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等候鸟飞回来,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

    唱到这一段的时候,钟苓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下的公孙瑾。

    公孙瑾没有避开她的视线,很是认真地和她对视着。

    “他会自己长大远去,我们也各自远去。”

    “我给你写信,你不会回信,就这样吧。”

    轻轻柔柔的声线不急不缓得跟着进场,牵引着听众的情绪带进了温暖的稻田世界。

    到了间奏的部分,便是华丽轻快的管弦乐演奏。

    每个音阶的乐器都层次分明,浓浓的表现草原上的飞鸟以及风吹的声音。

    柔中带力的歌声与音乐旋律完美地融合,提升了整首歌的音乐氛围。

    简单而纯粹,纯净却充满力量。

    “真好听!”

    “这个歌词,好美啊。”

    “为什么小瑾写的歌词都那么美。”

    “像一首散文诗。”

    “苓子也唱的好好听。”

    听惯了躁动的摇滚乐后,突然听到这样一首轻柔静谧的歌,仿佛心灵都被净化了一般。

    演出结束,休息室里的歌手们面面相觑。

    “好吧,我收回自己说的话。”

    陈宝钰一脸无奈。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辛霖也不禁感慨。

    这一期,钟苓子又奇迹般的拿下了第一。

    随后,便是赛后采访环节。

    “你今天表现得很好,有什么感受呢?”

    “感受吗?大家都很厉害,都是非常优秀的音乐人。”

    “我能拿下第一,有运气成分啦。当然了,主要还是小瑾厉害。”

    这一次面对采访,钟苓子谦虚了很多。

    “能问一下,这首歌为什么叫如果有来生吗?”

    “这一期的主题是如果,可是这首歌里没有提到一个如果。”

    面对剧组的提问,公孙瑾从容不迫。

    “因为,歌里提到的生活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啊,都只存在于美好的想象中。”

    “今生无法实现的梦,就只能托付给来生。所以,这首歌叫如果有来生。”

    公孙瑾淡淡地道。

    歌写得美到了极点,他说的这番话却又残忍至极。

    剧组的人闻言,一脸错愕。

    直播间更是飘过无数的问号。

    “小瑾,你没有心!”

    “好残忍啊!”

    “为什么要刀我?”

    歌词诗意的修辞背后,字字句句都关乎着那些人生中不可能被实现的美好爱情,关乎着那些岁月里无法被磨灭的遥远憧憬。

    穿着透明的衣服,去给稻草人唱歌。

    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

    如此种种,都是遐想。

    他会逐渐长大远去,我们也各自远去。

    我给你写信,你不会回信。

    这才是真实人生的写照。

    钟苓子听着他的话,也愣了好一会儿,后知后觉。

    “原来这首歌,是这样的意思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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