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有大观园那么大,倒是可以拼出来一个不错的景。
而且这样一来,隆隆也就有地方住了。
“我怎么感觉这一下子变成三拼的宅子了...”
“没有没有。”隆隆抬着头,“你就把我当成家里的宠物就好,是吧?在院子里养个宠物多好啊。顺便,你们二位要是有一个可以共同打理的花园,还有一个可以共同饲养的宠物,那该有多好啊。”
...
商洛就这么答应了。
在回家的路上,阿波罗尼娅才后知后觉:
【等下...这是不是什么套路?据说恋爱的诸多窍门里,‘共同的兴趣爱好’就是很重要的一项。】
“还有这种操作吗?”
【有的有的,你在论坛上就能看到。但是,这不像是朱灵会干的事啊。】
“确实...”
朱灵确实是很想要在这样的“战斗”中获胜,但朱灵一直都是明着来的,不会通过这样暗示的方法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一定有什么原因。
【嗯...难道说...】
“什么?”商洛问。
【是隆隆干的?他想要助攻一下这件事?】
“不至于吧。它一个熊猫怎么还能看上兵法了?不像是她啊。”
【隆隆看着确实不像这样的。但他,不是还有个妹妹吗?他的妹妹是兼职熊猫,平日里的活动可多着呢。】
这个确实有可能。因为这样做,对隆隆有最大的好处——因为朱灵不可能在御苑工作一辈子,她迟早要去从事其他的行业。就算待在御苑,她也有可能转入管理岗位,不再直接在一线干活。
换而言之,她再过几年恐怕就不养熊猫了。那到时候,隆隆的处境就会变得很尴尬。
他作为灵兽,他只是就职为全职熊猫而已,他不能真的被当做一只普通的熊猫看待。但是如果没有了朱灵的关照,他作为熊猫又能去哪里找工作呢?他可懒得出去工作。
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跟着朱灵一起跳槽,朱灵去哪她就去哪。如果可以的话,最好直接搬到她家园子里做常驻的灵宠。
“按照谁获利,谁最有嫌疑来算。啧...确实有可能是他。”
【你要找他算账吗?】
“算了吧,到也不坏。家里养个熊猫其实挺好的,别的熊猫还未必乐意的呢。”
养隆隆的好处就是,因为他很聪明,所以不需要隔离,不需要管理,他可以自己管理自己。随地大小便是不可能的,他说不定还能帮着扫地。
别的不说,就放在园子里雇了一个园丁到也不错,时不时还能出去摸摸他玩一玩。
而且,如果和朱灵住到一个宅子里,两边也不好分得太开,那就没有住在一起的意义了,就像是普通的邻居似的。
如果能有一个共同的花园,那么如隆隆所说,似乎确实可以培养一些共同的爱好。
“他想的还真是周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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