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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第1页/共2页)

    埃佐首先想到的,就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笔下的于连。同样的年轻,帅气,野心勃勃。

    唯一不同的是于连多了些狡猾和善良,这样的矛盾塑造了一个‘两面人’般的复杂主角。

    不过对埃佐而言,这并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艺术加工嘛。

    “红色代表叙拉古的家族,黑色代表荒野的雇佣兵和淘金客。我想在叙拉古待了很久的你应该也能明白,在叙拉古想要出人头地的话,这两个颜色至少要沾一样。”

    红与黑的深层内涵其实复杂的多,不过柳德米拉已经不在意了。

    从扉页被翻开后,她已经听不见任何的声音。

    ——维里埃算得弗朗什-孔泰最漂亮的小城之一。一幢幢房子,白墙,红瓦,尖顶,展布在一座小山的斜坡上。茁壮的栗树密密匝匝,画出了小山最细微的凹凸。城墙下数百步外,有杜河流过。这城墙早年为伊比利亚人所建,如今早已残破不堪——

    如果不是知道埃佐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奥斯塔诺镇,柳德米拉几乎认为这是哪位叙拉古小说家的开场白。光是随着文字,她仿佛又一次回到了叙拉古的土地上,看着穿城而过的河流,听着水利工坊中大锤起落的声音。

    小说的主角于连是个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

    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出人头地。于是,他投拜在拉特兰神父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圣经》全文背诵,轰动了全城。

    而城里的黑手党家主是个好面子的人,在接手家族事务之后对外宣布要找一名优秀的秘书。而渴望出人头地的于连如愿以偿的获得了这个职位,为帮派处理稿件和公文。丰厚的收入让他洗去了木匠儿子的土气,变得光鲜亮丽起来。

    他已经在盘算着在什么时候能成为帮派的骨干,在家族生意中成为举足轻重的角色,最终问鼎军师。

    期间的内容也少不了喜闻乐见的爱情,夹在温柔大方的邻居家女儿还有外冷内热黑手党家族千金之间左右为难的风流韵事,更是让他于连尽情的享受了爱情的美好。

    当然这也有些埃佐的恶趣味作祟,谁不喜欢看白学和血流成河呢?

    然后,对于连非常满意的家主给了他一个新的差使,作为账房跟着一队淘金客带着违禁品出去进行生意。而埃佐的存稿,也到这里戛然而止。

    对已经很久没有读过小说的柳德米拉而言,《红与黑》就像是将死之人手里拿到的冰水。一口气痛饮之后,涌起的只有更多的干渴难耐。虽然让埃佐回去当战士也很重要,不过眼下柳德米拉在意的事情只有一件。

    “下面呢?”

    对此,埃佐则是干脆的两手一摊。

    “下面没有了。”

    对每天被德克萨斯抓出去东跑西颠的埃佐而言,一周能攒这么多内容真的不容易了。

    17.柳德米拉,开始催更

    17.柳德米拉,开始催更

    “那你赶紧写啊,现在时间不是很多吗!”

    听说自己已经看完了埃佐的全部‘大作’,兴趣被勾起来的柳德米拉彻底坐不住了。一骨碌从床上爬起之后将存稿放在了桌上,然后帮埃佐拧开了墨水瓶盖,拿起钢笔就往埃佐手里塞。

    “虽然时间很多,可是我的灵感没多少啊。”

    对于一个小说家而言,遇到如饥似渴的读者可以说是最高程度的褒奖。但埃佐并不能立刻满足柳德米拉的要求,毕竟泰拉和地球是两个世界,埃佐笔下的《红与黑》必然要经历各种程度的修改和融合。而且光是将原本汤斯达的《红与黑》回忆起来也要花埃佐不少时间,他不是福尔摩斯,没有那个大的恐怖的思维殿堂。

    “灵感?你就是想偷懒吧,你不是说你的小说是以一名淘金客的经历修改的吗。”

    如果是其他人如此的催促自己,埃佐肯定是左右不乐意要撂挑子,把人拉去学校厕所进行一场高卢语交流。不过看着原本连话都不愿意和自己说的柳德米拉,埃佐反倒是有点乐在其中了。

    毕竟。

    如果有美少女天天上门催更的话,那作者大抵是不会更新了。

    “但是他和我的相处只有一个下午,很多人在他嘴里甚至只有一个名字,但是他们的性格,他们的人生轨迹全都得我自己折腾。”

    说着埃佐从抽屉里拿出了了另一堆稿纸,这些是他写《红与黑》的时候用到的人设。虽然说他的的确确在背景相似的前高卢小镇生活了十几年,但是护林人离群索居的生活让埃佐很难将身边人当做素材融入写作。

    “你当为什么《红与黑》在于连要离开镇子去荒野的时候停下了,因为我对荒野和淘金客的生活一无所知,写出来也只会变成奇怪的东西。”

    看着被自己的正论说的有些神情萎靡,耳朵低垂的柳德米拉,埃佐忽然间有了想法。

    一个能和柳德米拉拉近关系,还能免于被德克萨斯折腾的绝妙主意。

    “当然,如果你能陪着去镇上找人取材的话,我倒是能写的更快一些。”

    从人设集和埃佐标注的每个人大致的命运走向中抬起头的柳德米拉眼中,更多的则是一些迷惘。

    “取材?你写这些的时候难道没有取材吗?”

    对此,埃佐笑的越发开心了起来。

    “原本是有取材的打算啦,只不过因为我的朋友比较跳脱的缘故,每天都是经历全新的惊心动魄。”

    柳德米拉立刻就想到了住在隔壁,晚上还出现在护林人餐桌上的黑发鲁珀。

    黑发和德克萨斯这个名号,已经足够说明很多事情了。

    柳德米拉第一次见到埃佐的时候,就是她以相当狂野的架势方式将一辆皮卡车漂移到了护林员小屋院子的门口。

    然后,柳德米拉才误把埃佐当成了身体虚弱的绣花枕头。

    “我最近这段时间天天都陪着她东跑西颠了,写东西全都得趁着她不在的时候才行。”

    虽然知道德克萨斯对自己的黑手党

    身份并不在意,但是埃佐觉得还是应该回避一下的。毕竟至少在他的《红与黑》中,叙拉古家族从上到下都没有一个好人。

    也许等未来德克萨斯加入企鹅物流,而他又恰好路过龙门的话,他们可以一起对着书里的内容放声大笑,不过眼下真的不合适。

    “那我应该做些什么?”

    反正埃佐白天的时候都要去学校上课,柳德米拉完全可以把自主训练的时间放在上午和埃佐写东西的晚上,然后在睡觉之前看到埃佐刚写下来的原稿。

    至于将埃佐拉回打打杀杀的世界这件事上,柳德米拉则是选择了放弃。即便真的很想复仇,她也无法欺骗自己的感受,不择手段的诋毁埃佐的文字。

    更何况,埃佐的小说给了柳德米拉全新的想法。

    如果一个看起来没有天分的人都能够写出如此惊艳的文学作品,那四肢纤瘦的柳德米拉又凭什么不能成为优秀的刺客?

    真到了那个时候,她完全可以拉上埃佐一起说服老护林员。

    “嗯,那就请你好好的扮演一个粘人的妹妹角色,帮我打好掩护。”

    柳德米拉一个人从叙拉古远道而来,人生地不熟的,需要个人带着熟悉环境不是挺正常的吗?夏天到了火灾风险比较多,老护林人每天都要进山巡视到很晚,那么作为儿子的埃佐自然要帮老护林人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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